当天我们只讲了两句话:“你好,我叫田一。”和“我是冯安安。”但她的手握住我手的时候,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故意在我手心划拉了一下,让我从额头到脖子都发麻。
凌树对于他父亲给他安排的亲事感到相当满意。在把冯安安送走的之后,连着三天拉着我畅想自己的人生。比如要盖一座几进几出的四合院、院前要不要有个水塘、会和冯安安生几个孩子、几男几女、养几只宠物、他算了算他能得分到的家产,又苦着脸说或许寻摸个人烟稀少的山谷盖个农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不错。而作为他最好朋友的我,则只是沉默的陪着他喝酒,一边想着冯安安的脸、冯安安的胸、冯安安的屁股、冯安安走路的姿态。
我一直觉着,凌树爱的并不是冯安安,他爱的只是他崇拜的父亲指定他爱的人,如果他父亲要让他爱我,说不定他也能同意,甚至还能发出他父亲实在是睿智,觉得远亲不如近邻大家知根知底多么完美的感叹。然后接着畅想他千篇一律的生活。只是我对于他父亲不敬的腹诽和“我是同志”以及我已经把冯安安意淫了个遍的三大想法被我深深的埋在心底。作为一个年轻的毫无感情经历的人来说,告诉最好的朋友这三件事中的随便一件都需要很大的勇气,更不要提三件事似乎都和他有关系。我也曾经用薄弱的道德感来阻止过自己,觉得“小三”这头衔确实是让人唾弃的。也尝试着把兴趣爱好转移到其他地方,比如跟着师父做丹药上。其实在这事上我还算挺有天分,但那些天来,我炼制的任何药丸都是让人脸红心跳的粉红色和颇为□的形象。以至于健美男在饭桌上郑重的提议,干脆我们开个复合型的“性用品商店”算了,反正我的手艺看起来确实不赖。是啊,哪个少女又不怀春呢?在冯安安寻了一个莫须有的理由独自到我家探望我之前,我都还能对待凌树保持那么些许的坦然。
要是冯安安不和我单独见面。。。我想这是个伪命题。我和冯安安势必会见面的。就算她没拿着劳什子的《天界十万个为什么》来和我讨论宇宙的外面是宇宙吗?这种宽泛需要沉思,沉思了许久又觉得人生没意思,还不如探索人体奥秘的问题,我也会用存了好久的零用钱买去白骨族的车票。我想见她,连佛祖都不敢拦我,更不要说凌树了。
这次见面,我们奉献了各自的初吻、拥抱。在我那间一年三百五十六天都充斥着丹药味的房间里,我第一次在冯安安闭上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的时候把自己的嘴唇印在她的嘴唇上,继而是舌头,最后是交缠。
“我喜欢你,冯安安。”我失去我的初吻之后,这么祭奠自己和告诉冯安安。
冯安安似乎还陶醉在陌生而庞大的欲望底下半天回不过神,过了好久才歪着头问我:“为什么不是爱呢?”似乎只有“爱”这么大这么重的词汇表达我对她的感情,她才会觉得满意。
可是我是天界肮脏的、苟且在边陲小镇的混血者,连未来在哪里都不知道。如果就这么对她说爱的话,是不是太过于想当然了?
但这些话我并没有告诉她,这对于我和她来说都太沉重,我们宁愿不用付任何责任的谈恋爱。
自此之后冯安安和我便时常见面,她甚至骄纵的换了书院,要和我以及凌树厮混在一起。白家和凌家对此都不以为意,毕竟再过五个夏天,冯安安和凌树也就要正式订婚,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点也不是坏事。于是我们三人便常常从早到晚的在一起,到后来凌树被他父亲召回开始走商队之后终于成了我和冯安安一天到晚的在一起,看到的时候便吻,吻得过火了便想索取更多,在纠缠于是隔着衣服摸还是不穿衣服泻火这问题一整个学期之后,我门终于果断的放弃了任何束缚。
作者有话要说:天气热啊,多喝水啊。
昨天又有我不在同学包养作者君啊。谢谢我不在同学啊。
哎,这夜里的蚊子和爱情一样无常。
、当道长开始玩儿攻的游戏
如果那天。。。
我记得我们那天师父和健美男都不在;或许是他们故意不在。
冯安安特意的捧了一大堆书到我的面前。道德经几本、佛经几套中间还鲜为人知的夹着一本《春宫图——你不知道的五十六个姿势》,一看书皮就会让少女们很兴奋的小册子。
果然我内心的性**欲狂魔经不起冯安安任何的一小点蛊惑。
她麻着胆子问我她胸前的两朵稚嫩小花好不好看的时候;我严肃的点头;还笨拙的吻了吻它们两。
“那我就把我给你了。”冯安安表情一半害羞一半紧张的对我说:“你要一辈子对我好才行。”
“我会对你好的。”我就像每一个企图轻薄良家少女的菜鸟登徒子;只会在冯安安的脖子处吻了又吻。
冯安安不满意我的回答,在躲着我热烘烘的呼吸的同时不停的强调:“是一辈子,听到没有,是一辈子。”
凡人的一辈子不算那些夭折的;也有七八十年好活。而我们这些不入流的妖魔鬼怪的一辈子?虽然我并不认为我在自家凌乱的炕上说的每一句承诺都经得起推敲或者说能拿到法院当成呈堂证供;但我还是虔诚的说了,在我摸着冯安安的一手湿润的时候:“冯安安,我会爱你一辈子的。”
“嗯。”她满意的闭上眼睛,任我就着那稀薄的阳光翻看那本小册子。当我正捧着冯安安的小馒头闻着她的奶香体验她的一阵战栗之后准备进行下一轮抚摸的时候;懵懂的阳光少年凌树如同神经病降临,他怀揣着他父亲给的大笔银两和特意买来和我共贺农历年节的酒,踢开了我的门。可看见的却是多日不见的未婚妻陶醉在我的身下,那个场景很是蒙太奇,近景我一脸慌乱,一手还捧着冯安安未发育成熟的小山丘,远景是凌树一脸茫然闻着一室的暧昧,在他再三确定我并不是在为冯安安吮吸粉刺而是舔咬其他重点凸起后,才五雷轰顶的认定我背叛他。
朋友常常为了女人决裂,我和凌树就是这一种。他狂怒的喊出——原来朋友就是拿来背叛的这一类经典名句后,我都无法一一反驳。是,我是背叛了他,从一开始我就是个重色轻友的娃儿。
要是我真没有人性弱点了,我就该皈依我祖父的宗教,匍匐在他脚下,大声唱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了。我以为,凌树也是站在我家门口骂几日,在白家山寨的山口哭几日也就能渐消掉他的怒气,反正他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找一个美艳的不可方物的媳妇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我错估了一个执拗的少男对于爱情的无限韧劲。在他哭累了,闹累了,白小花也表示这事儿确实她当妈的无能为力之后,凌树冷静的坐在我师父面前,威胁我要是再和冯安安在一起的话,他就向上一次次的举报我,向各个同学、朋友、家长说明我是个肮脏的混血者的事实。
师父叹了口气,让我自己处理。
健美男则说,算了算了,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内心有个声音质问我,我要是一无所有,拥着一份无比宝贵的爱情又能怎么样?是玷污它还是毁掉它?
于是我退缩了,皮笑肉不笑的用一封冰冷的信函单方面结束了和冯安安的恋爱关系。
冯安安后来回书一封,并没有痛陈我这人的没有肩膀和逃避责任。只在上面用朱砂写了几个触目惊心的大字:这就是你对我的承诺?信纸上的点点斑驳水渍引起的纸张收缩,似乎是她的眼泪的残骸。
这封书信一直被我妥帖的揣在内包中,直到上次失去记忆而再也找不到。
之后的那几年,我借着情伤之名和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干什么之实在各类名山大川里到处游荡,风餐露宿,和不少妖魔鬼怪孤魂野鬼成为至交好友,也曾经有半裸着展露人鱼线的花妖问我要不要上床,或者有全身飘散着芍药味的妹子要我体验她湿润的味道,我都默默拒绝。在回家不多的时间里听说的也还是凌树换着法子追求冯安安,而冯安安死活不接受的消息。
我和冯安安就像一股绳上分依两边的蚂蚱,我逃天逃地的躲着她,能不见面就不见面。
那时候想起冯安安,和现在感觉何其相似,总是一阵心痛一阵心酸。甚至在某一日喝醉时对师父表示,皇天在上日月为证,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谁了。
直到我再次偶然和冯安安相遇,再见从不是朋友。。。之后。。。不过,那些事和凌树并无关系了。
没想到翻来覆去兜兜转转的好几十圈,最终他还是要和冯安安结婚了,而我依旧是那个站在旁边,不管给予祝福还是诅咒都不重要的路人甲。至少他是这么认为,或者一直都这么认为。
人们常常在遇到倒霉催的事情的时候总说老子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遇上你。这句话我看到凌树的时候就悄悄的在心里帮他说了,我觉得凌树上辈子应该是挖了我家祖坟才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我连累。于是面露凄苦之相,心情十分复杂。
但凌树并不知晓我这复杂的心理变化,他依旧沉浸在唢呐和高保真音响交织成的结婚进行曲的快乐之中。他娶了他父亲指定给他的女人,今夜他要和他父亲指定许给他的女人共赴巫山云雨,怎么着都有一种爽透了的feel。于是十分有心情且尖酸刻薄的问我:“你又在想什么,就以你那二十多年的可怜记忆,能想清楚什么?”
我懒于和他有口舌上的纠缠,强行抢过他的杯子,一口气喝光了他的酒。接着将早早就放于口袋的匕首握好,轻轻挨在他脖子处:“或许我什么都想不清楚了,所以我也不想废话了,我要见你父亲。”又想想觉得差了谁:“还有冯安安。”
“呵,田一,你就这点出息?就这片羊肉片的刀你以为我会怕?”凌树憋着笑,他觉得我的样子就是狗急跳墙之后随便糊弄的寻摸了一把瑞士军刀来体现英雄价值的呆子,闭着眼睛都知道颇为拙劣和不专业。或许在他眼里我还是那个掏鸟蛋总是被大鹏啄伤、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小女孩儿。
可是人都得被迫长大。他是,我亦然。
我轻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把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随手射出,那匕首就不偏不倚的狠狠插在了一个我素昧平生,上一句还在高谈阔论黄金走势的陌生男子的额头。那男子至死都没有想到自己是为了何事被杀,只顾得上痛呼一句:“这是怎么回事。”再摆出诧异中带一些绝望的神色就迅速的倒下,撞倒了桌子,发出一连串的闷响。而他身边那些因此染上血迹的女傧相们,统统开始了歇斯底里的呼叫。
我无视于那些因为渐渐弥漫开来的血腥气而略微显得诡异的新房,继续慢条斯理的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把匕首,擦了擦又搁在发愣的凌树脖子上,轻笑了一声:“我也就这点出息。走吧,带我见你父亲去。”
我的一系列举动让树妖们如临大敌,那些看似一声用不完的劲的猛男们,看见我连人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都不问的就痛下杀手感到害怕。他们集结于我和凌树前面,手中挥舞着的棍棒,在我看来更多的也就是个舞台效果。
我说过,作为天界的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人们,对于死亡永远处于一种害怕的情绪当中。受了惊吓的凌树更是,他虚晃的大声的质问我知不知道我杀了谁,那人的大舅八大爷在两天之内一定把我砍得连坐骨神经都不剩。说到激动处还差点对我吐唾沫。
我告诉他,我不在乎我杀了谁,我只在乎我能不能见到他的父亲。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师父能死,那其他人也应该要死。我知道我是强盗逻辑,可这个社会的森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既然老天不让我安心的逃避现实,那我就只好嚣张给他看。但这些话和一直以“人间处处有大爱”的凌树的人生观世界观完全不一致,他还一直纠结于我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那聒噪的声音让我不堪其扰。
于是,我终于受不了的把他抵在走廊一角,用刀刃在他脖子上抹过:“我字典里没有该杀不该杀的人,只有现在不杀和将来肯定要杀的人。你爹如果不想把锡杖还给我,那你就是我下一个杀的人,我说到做到。”
第一次见凌树的父亲的时候,还不知道我和他从未见过。这句话有点难以解释,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凌树的父亲时,他已经知道我和凌树以及冯安安的前尘往事,而我对他一无所知。
第二次见他时,我才从记忆里掏出凌树对他的所有感性认识。
在我和凌树都还没遇到冯安安之前,凌树的所有的少年维特之烦恼都是关于他的父亲。在他的讲述里,他父亲是天界最富有才华的几个人之一。只是因为血统是树妖的关系,而不能施展其抱负,所以委屈的倒插门于一个官宦人家。后来在一次浪漫的野合活动里遇见了生命中必然会遇到的他妈。两人金风玉露一相逢,便有了他。
不知道是因为从小灌输的原因还是天性如此,凌树对于他父亲的崇拜向来都是变态的,他焦虑于一次作业只得了个甲,痛苦得夜不能寐,只因为他父亲据说那日要回来和他吃饭;他渴望每一次生日的聚会,因为只有那个时候,他父亲才没有理由缺席与他的饭局。
他说他是他父亲的骄傲。
我打从小时候就不这么认为。
作者有话要说:道长开始有吐槽攻的气质
再嚣张就等着丫被冯安安压。
谢谢77小朋友和我不在小朋友再次炸雷再次包养,这是要出台的节奏啊。
——————————下面是最后一句,给看不到最后一句的手机党
不知道是因为从小灌输的原因还是天性如此,凌树对于他父亲的崇拜向来都是变态的,他焦虑于一次作业只得了个甲,痛苦得夜不能寐,只因为他父亲据说那日要回来和他吃饭;他渴望每一次生日的聚会,因为只有那个时候,他父亲才没有理由缺席与他的饭局。
他说他是他父亲的骄傲。
我打从小时候就不这么认为。
、嗜血狂魔田一小处女
当凌树的父亲看见我挟持着他满脖子鲜血的儿子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依然安详的坐在东厢的太师椅上,脸上没有任何一丝不愉快。
“小友;你喝普洱还是铁观音?”甚至他还可以拿出了他珍藏多年的茗品;用红泥小火炉慢条斯理的烘焙着一小壶茶汤。
我踢了一把椅子在自己面前;摇摇头:“我不喜欢喝茶。”
“那你喜欢喝什么?”他问我。
我甩了甩手上残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