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明白,你先要告诉我,你觉得我是什么?”
“你?”巨剑疑惑的看着艾维斯,“你是人类。”
“还有呢?”
“你是我喜欢的人。”
艾维斯怔了一下,他都已经忘了,这把剑还曾经对他这么表白过,不过当然这次他依旧没把此喜欢当做彼喜欢:“谢谢你的喜欢,那么,还有呢?”
“你是让我很舒服的人,并且看到你难过,我也会不舒服。”
“虽然听到这么多夸奖的话确实让我很高兴,但是,很显然这个问题对你来说有些困难。”艾维斯无奈的叹了一声,“不过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我确实是那样一个人。”
“那样一个人?”
“幸运的人,而且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幸运的普通人。”
“?”
“你在我身边很舒服,并不是因为我是个怎么样的人,而是因为你的身体里有我的血。并且在为你铸造身体的时候,巴泽尔使用了恶魔的秘术。那种亲近源自于一种科因在灵魂中的天性。简单的说,你不是因为喜欢所以才喜欢的,而是因为注定才喜欢的。”
“那样不依然是喜欢吗?”
“对呀,依然是喜欢。但这也代表,如果换了一个其他人,你也依然会喜欢他。”
巨剑眨眼,完全……没听明白。
“所以这就是我的幸运,让你喜欢的是我,不是其他人。”艾维斯苦笑,“但你是这样,他也是这样。”
“巴泽尔吗?”
“是呀。”艾维斯点头,“其实,我只是一个平反的圣骑士而已,不过刚好那个时候轮到我值守,而那位魔王陛下又刚好觉得无聊而已。和我一样的人,在我那个时代有很多很多,在我之前也有很多很多,在我之后,更是会有这无限多。”
“这个和你难过有关系吗?”
“那么用更简单的比喻来说明吧。你是一把独一无二的宝剑,但至今还没有剑鞘。因为你不喜欢被束缚住,也因为现在没什么东西能够让你收敛起你的锋锐。不过,如果只是要暂时把你藏起来却不是不可能,用皮革、用金属,终归是能够为你造一个鞘。但无论这个鞘看起来是多么的华丽,和你是多么的贴合,但也无法改变一个事实——这不过是个平凡的普通货而已,它是配不上你的。”
“你的意思是……你是剑鞘,而巴泽尔就是宝剑?”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从很早很早之前开始。”艾维斯点头,“我是没法永远藏住那把宝剑的锋芒的,但这把宝剑无法被摧毁,而一旦他出鞘,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就是灾难。所以,我努力的把他出鞘的时间拖后,努力的……想要找到下一个刀鞘,但是我……”
那是巨剑第三次看到艾维斯流泪,第一次是在他对巴泽尔举剑相向的时候,第二次是他们在床上,第三次,就是现在。
“你不是已经找到了永久的鞘吗?而且,那最终依旧是你自己。”这次巨剑觉得自己并没有理解正确,巴泽尔那天的意思就是这个。
“……”艾维斯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这到底是默认还是反对?巨剑终其一生,都没弄明白。
而实际上,身为一个人类的正义感与不知不觉中对巴泽尔产生的爱情,就像是两根细而韧的琴弦,同时勒紧他的灵魂,又向着不同的方向拉扯。
漫长的岁月之后,只用血流不止,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的灵魂了。
其实陷入对立种族,或者对立国家、家族之类感情的人类大多会有这样的感觉,不过艾维斯的情况绝对比其他的同类情况更严重而已。
而艾维斯对谁都没有说的是,他最早的时候努力获得巴泽尔的信任,实际上是想要找方法杀掉他的——因为这个恶魔笨笨的,而且以他充满好奇心的手段,用软方法比硬手段绝对更容易达到目的——不过,巴泽尔的强大显然超出了他的想象,可以说他已经是不灭的了。
另外,艾维斯也爱上了这个强大却有着赤子之心的恶魔。因为,这家伙对他实在是太好了……他不过给了他一份虚假的信任,可是他回报给他的,是无伪的笑容,与全心的信任,特别是当他本身是这样一个强大存在的情况下,他的这种信任,也就更加的让人感觉无地自容。
当那天巴泽尔说要离开回到恶魔那边去时,艾维斯持剑拦住他的去路时,他以为自己终于要被巴泽尔发现自己的真面目了——这也是一个矛盾,明明他因为自己的虚假面具而痛苦,但又是因为这个面具,他才能呆在他身边。
可是,那个魔王对他说,他不是为了去拿到那个唾手可得的至尊之位的,他是去让恶魔回到地狱的,而且还说,他爱他,他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
感动吗?觉得幸福吗?确实如此。但紧接着就是痛苦,已经恐慌。
艾维斯不认为这样的感情是他该得的,他的付出、他的爱,和巴泽尔为他付出的,对他的爱相比,太轻薄,也太无足轻重了。
虽然那些吟游诗人总是说,爱情没有对等的,但是……这太沉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早晨很壮观的流了鼻血,o(╯□╰)o。。满枕头都是。。。难道我前一天晚上做了什么好康的美梦?可是为毛我不记得呢?为毛呢,为毛呢
118番外三:巨剑的忧郁(五)
和巴泽尔分开的那段时间,应该是巨剑所知的,艾维斯最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回想起来,却竟然是巨剑感觉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因为在那段时间里,虽然来来去去的很多人依旧在艾维斯的身边。可是真正知道艾维斯心里在想着什么的,也就是与他的心贴近的,却只有巨剑。
直到地上世界被众多种族记载的最终决战,巴泽尔带着恶魔们离开:“地狱你可能不太喜欢,等我安排好下边的事了再来找你吧。”
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后,真的已经成为了一个人的巨剑,再回想起巴泽尔做的事,第一感觉就是他是个笨蛋,第二感觉是出了一个艾维斯可真是人类的幸运,最后就是被巴泽尔爱上了,必须得承认,是个很幸福的事情……
能艾维斯过去的承重,痛苦之类的,在那天之后不能说完全消失,但已经消散了很多。用艾维斯自己对巨剑说的话就是“我为什么正义付出的够多的了,下半辈子,就算他要做一个真魔王,我也会帮他出谋划策”。
虽然不知道艾维斯的假设真的发生了,他到时候是不是真的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行动,但至少说明他现在是下定了决心了,说明在他心中的天平上,巴泽尔成为了最有分量的砝码,没有之一……
当时艾维斯决定和查德去参加他的婚礼,然后就去地狱和巴泽尔相聚。如果说这个决定让巨剑有些郁闷,那么接下来艾维斯的命令就让他感觉晴天霹雳了——他要把巨剑留在地上!
“你是一把被我准备用来杀掉巴泽尔的剑。”艾维斯这样说,“而且你也确实能杀掉他,因为我和矮子在你身上用了一些‘小’手段。但是现在……对不起,我不能把你继续带在身边了。”
“那么你为什么不毁了我?”
“因为现在你没办法再伤害到他了。”
以巴泽尔的能力,只有一把能够伤害他的剑是不够的,必须还得加上一个能把剑捅进他身体里的人,两者缺了一个,就只是一个废物而已。因为他已经是废物了,所以艾维斯连毁坏都不屑,就这样……把他扔掉了……
但巨剑还是留在了那个艾维斯可能会回来的地方,一开始只是因为不死心,还想再见他。后来,艾维斯去了很久还没有回来,巨剑却也依旧等在那,因为通过感应他知道艾维斯依旧在地上世界,并不是通过其他方法离开了。而既然他没离开,那么巨剑总觉得没见到他最后一面,那就不算是被真的抛弃了。
直到另外一个家伙突然出现,不去找艾维斯不行了。不过那家伙也太笨了,还没等找人,先把自己给弄丢了,结果还要靠着他的情人去救他,真的是和艾维斯完全不同的类型。
而巨剑也见到了艾维斯最后一面,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看到的最后一面。艾维斯只是看着巴泽尔,巨剑不认为他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可是他一次回头也没有……然后他们就那样离开这个世界了。
巨剑觉得很痛苦,痛苦到剑身上有了裂痕,痛苦岩浆浸身他也不想逃离,痛苦到他只想这样继续在这里沉睡下去。
所以,打扫战场的人没人会去注意半截插进冷固的岩浆里,满是裂痕的一把破剑。
所以,一段时间后,回来找巨剑的科洛因,在看到他之后,也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样一把东西就是那柄灵气十足到,甚至能够化身为人形的宝剑。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甚至连巨剑自己都以为自己只是一把锈迹斑斑得随时都会断裂的破剑时,又有人来了。那是两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一个一头金发,活泼天真,一个黑发黑眼少年老成。
“吉尔,你在干什么?”金发的问黑发的。
“把他拔出来。”黑发的吉尔回答。
“你要这种破烂干什么?”金发的做出了受不了你的表情。
“我喜欢他,第一眼看见,就喜欢他。”黑发的看都没看金发的,依旧用手指扒开地上的泥土石块,这小孩子显然不是人类,即使火山岩并不坚固,但也不是普通人类小孩用一双看似稚嫩的手能够轻易掰碎的。
“你的审美观有问题吧,吉尔。我怎么不知道你喜欢这种废铁?不过必须得说,这块废铁的块头还真挺大。”
吉尔瞪了金发的一眼,巨剑已经被挖出来了,他伸手就要去抱:“嘶!”
“喂喂!这东西看着没开刃,怎么这么锋利?吉尔,别去碰它了,我去叫父亲们来!我……”金发的刚要抛开忽然愣住了,那把剑上的锈迹忽然掉落,露出银白色的几乎可以称之为美丽的剑身,下一刻这把巨剑却又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个银白色的身影,并把吉尔抱在了怀里。
“你真的喜欢我吗?”
“第一眼见到就喜欢了。”
“那你只能喜欢我。”
“好,我永远都只会喜欢你。”
对于自己长子的恋情科洛因的评价只有一句:“这跨种族之恋,跨得是不是有点大?”
不过作为一个穿越客,还是中国的穿越客,《聊斋志异》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和人相恋的多了,所以,科洛因也只是感慨了一句而已。反正,只要儿子幸福就好了……
119番外四:队友们(上)
遗迹
“咳咳!咳咳!”巴泽尔从一堆废墟里爬出来,一边咳嗽着,一边拍打着身上的土,“我知道为什么接了这个任务的人却没一个回去了,不是因为他们丢了性命,而是他们觉得丢不起这个脸。这不是冒险者的工作,而是建筑工的!”
这次他们的任务在从一处远古遗迹里寻找一本远古魔法师的手札,委托者是某国的王族,听说他们之前已经委托了许多冒险者,另外也有不少魔法师闻讯赶来的想要在这些冒险者之前得到传说中的手札。所以前些日子,可真是闹腾了一段不短的时间。
不过这种人多杂乱的热闹工作,艾维斯和巴泽尔是从来不会接的,他们俩的目的可不是打打杀杀,而是四处游历游玩。可是当乱子平息下来后,他们俩却再次接到了当初那位王族的任务邀请函。
于是这次,巴泽尔动心了,这种没人和他们抢,但是充满危险刺激的任务,正是符合他的要求。
可是,谁能想到,这一路上什么危险的东西也没碰见过——一路上的危险物种,大概已经让他们的“先行者”清理干净了——到了地图上的预定地点,他们也只看到堆破碎砖石而已。而且从遗留的痕迹上看,这破败萧瑟的一切,并不是那些先行者的功劳,而是因为它们本来就是这么破败萧瑟而已。毕竟,对于这些时间太过久远,又没有人类来修缮整理的建筑来说,破损垮塌是它们唯一的归路。
***
艾维斯却并不十分同意巴泽尔的说法,他一边老老实实的继续搬运着岩石,一边说:“那些人确实是失踪了,而且……你不觉得这里太干净了吗?”
冒险者也并不都是会自傲身份,不屑于做些板砖挖土工作的。他们见过都有些能力较差的冒险者,找不到任务时,就会去做寻常人的工作贴补家用。像是搬运货物的苦力、猎人、屠夫、渔夫之类的,只要能赚钱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何况是只要能从这些废墟下寻找到一本书,就能让他们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好活计呢?
但是这里虽然有些挖掘的痕迹,却太少了,并且之前的路上,还能见到有人野炊露营后留下的营地,然而这个地方,却并没有人类吃饭睡觉或者排泄留下的痕迹。另外,这地方明明处于密林正中,按道理说这么多年过来了,这些残垣断壁应该被各种植物覆盖,也应该住满了各种动物,然而却并不是如此,这里就像是树林中的一道伤疤,连颗青草也没有,就连虫子都少见。这绝对不正常。
“不管有什么问题,总之我是不想挖土了。”巴泽尔走到艾维斯,靠在一根倾斜的石柱上,嘴上说着吊儿郎当的话,眼睛却盯着艾维斯的腰?或者腰部更下的位置……
艾维斯又搬了两块石砖,也停下了动作,在他转过身之前,巴泽尔立刻把眼睛移开。但是等了半天,艾维斯并没继续说话,而是看着某个方向皱着眉:“怎么了?”
“有些奇怪。”艾维斯干脆迈开步子走了过去。
“嗯?”巴泽尔当然是跟上。
***
单膝跪在地上,艾维斯搬动了几块石头,感觉这些石头周围,比其他的石头要干净。
“是吗?”巴泽尔看了半天,觉得这还是埋在土里的石头,和其他地方没什么不同,不过既然艾维斯是这么说的,那应该没错,“好像真的是干净,这下面难道有什么……果然有东西。”
那是一颗骷髅头,如果是普通人会吓得尖叫,但对于他们俩来说,坐在依旧鲜血淋漓的死尸堆里都能把烤肉吃的香甜,更别说只是一颗完全风干了的骨头?
但是,这么大一片的遗迹,只有这么一颗骷髅,实在是有些太突兀了。另外,如果仔细感觉,能够清楚的感觉到在这个看似已死的东西里,隐藏着一个强大的灵魂。
“干掉?”巴泽尔问。
“嗯。”
“等等!等等!”原本还死气沉沉的骷髅立刻跳了起来,明明他只有一个脑袋,还能从艾维斯的手里跳起来,可真是奇观,“这世上怎么会有一见面就要别人性命的家伙,或者,至少在我死之前,告诉我为什么要死吧?”
“因为你是亡灵啊。”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