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你们,”花逸深深的吸了口气,用出了比告白要多的勇气,“我看见你们接吻了……”
莫尧的神经在一瞬间紧绷起来,他尴尬的轻咳了一声,“你看错了吧。”
花逸看到他的反应,心里更沉半分,“我一个人眼睛比你和花斐君俩人加起来都大,我会看错,除非我瞎。”
莫尧长长的呼出口气,“啊,那就算你没看错吧……”
花逸猛的揪起莫尧的衣襟,在他毫无防备时将人半拎了起来,“你不是喜欢女孩子的吗!你每天和那些小姑娘眉来眼去的,现在又对我叔这样?你敢玩弄他!我会杀了你!”
“你放开我!”莫尧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狠狠的推开他,“你他妈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到底是谁把他玩弄了,他现在这个样子,是谁害的!凭什么你想他做什么他就要为你做什么,许你欺负他,不许我喜欢他!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喜欢小姑娘!我从来就不喜欢!从他进你们家门儿那天起,我就喜欢花斐君这个人!他是你叔,你们白天腻在一起晚上睡一张床上不会惹人非议,我行吗!我行吗!我他妈要不表现得像自己喜欢小姑娘,我一大老爷们天天围着另一个老爷们转,像话吗!君子的麻烦少吗!流言蜚语少吗!难道还要让全学校的人指着他的鼻子喊,他被一个同性恋喜欢,他兴许就是个同性恋!我他妈喜欢男人,喜欢他,怎么了?我碍着谁了!你是他亲侄子,可你有我对他好吗?你想想你们生活在一起10年,你除了会惹麻烦,给他惹麻烦,给我们惹麻烦,你还做过什么!”
“对!我是什么好事都没做过!可是只有我能欺负他!如果你欺负他,我就要你命!”
莫尧被气的直撸头发,“我欺负他什么了?我亲他就是欺负他了?那我要揍他才不算欺负他吗?”
花逸的睫毛闪了闪,他有句话想问他小叔,可是他觉得他问不出口,尤其是在当下这种家境混乱的情况下,他要是还在纠结这些事情,给他小叔平添烦恼,就太不懂事了,所以他只能问莫尧,可还未开口,他便已能感觉到连同包裹着自己心脏的皮肤,都紧绷的发疼。
花逸说:“你喜欢他,那,那我叔,花斐君他也喜欢你吗?”
花斐君喜欢他吗?莫尧也想知道,花斐君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个明确的答案,他们之间,到底有的是爱情,还是暧昧。
可是面前的人,是花逸,是他此生最大的情敌,如果没有花逸,那么花斐君的一切都会属于自己,一切都会显得那么顺理成章。
“喜欢。”莫尧笃定的说道,“他喜欢我,花斐君喜欢我。”
对不起了花逸,每个人的人生都需要谎言,花斐君是你叔叔,他对你说的谎言是善意的,无私的,可我是你的路人,我可以是恶意的,自私的,我们每个人,总会有无暇顾及别人感受时候。
这个答案,让花逸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一处险恶的梦境,现实里的所有不愉快,都太不真实,故事偏离了他心里的幸福轨道太远,他宁愿自己一觉醒来,还是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的小孩儿,从来就没有过成长。他扯着嘴角勉强的笑了笑,点着头,并且迅速的转身,他怕再慢一秒就会被莫尧看到,有眼泪划至他咧着笑的嘴角。
花逸背对着莫尧向房间走去,他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想让人听起来这是一派轻松的语气,可声音还是不争气的忍不住发颤起来“既然他也喜欢你,你一定要对他好,不然我……”
他在自己将要发不出声音的时候,收住的叮嘱式的警告,关上了卧室的门,隔离了那个在他心里已经是他小叔情人的人。
他倚着门微微弯着腰,手掌紧紧按着自己胸口,仿佛一旦离开掌心温热的温度,心脏就会冷的疼的碎掉,这样的痛,在他人生短暂的16年里从不曾出现过,就连在得知花斐君为自己背负了罪名的那一刻也不曾有,几乎是在顷刻之间,花逸明白,原来他一直觉得和自己不能分割的人,不会永远属于他一个人,他不知为何,在花斐君和初恋女友在一起时,他都不觉得心痛难当,可是当他知道花斐君喜欢男人,并且喜欢的是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一个人时,悲伤竟能像一股要溺死人的惊涛骇浪席卷而来。
花斐君啊,你可以喜欢男人,你可以喜欢莫尧,你可以喜欢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男人,女人,可是,可是唯独不能喜欢我。
唯独我,需要一个人背负着不断滋长的悲凉,却只能独自隐藏。15461581
有时候,眼泪不是懦弱,只是人们表达悲伤的一种方式,那种寂寥又无助的悲伤,总会化成泪水,由另一个人的生命里趟进自己的心房,由心上流向脸庞。
莫尧抽出一颗烟放在嘴上,发现忘记带了火机,便走进厨房将煤气打开,调至最小火,对着将烟点燃,关了煤气,洗碗池旁放着整齐的三人份碗筷,他对着下水槽弹了弹烟灰,夹着烟的手指在掠过碗筷的时候顿了下来,顺手将一个瓷碗一双竹筷单独摆向一旁,吸了口咽,吐出烟雾的时候,无奈的笑了笑,这世上没有三个人的爱情生活,只有两个人幸福,一个人孤独。
他清楚花逸在想什么,也清楚花斐君到底想要什么,可是却不清楚,未来的未来,结果的结果,会是哪两个人的碗筷,能永远的叠落,而另一个人的,成为永远的过客。上药然不往。
少年们自以为的坚强肩膀,其实任何心伤都无法抵抗。
花斐君一夜未归,莫尧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等到了午夜,关上了灯,花逸在卧室的床上睡,等到了凌晨,他揉着发酸发胀的眼睛,看着手肘下压着的一叠废报纸上,英文单词横七竖八杂乱无章,这是他一夜的成果,他重复着花斐君记在书上的笔记,一遍一遍,心无杂念,牢牢记在心里。
他拉开卧室沉重的落地窗帘,夜空是清明的藏蓝色,从楼上向下望,小区的路灯像一颗颗铺洒在雪地上的星星,小区外的马路上,早班的公交车已经披着未伸展开的黎明出行,穿着厚重的清洁工人夹着大扫把连张望都免去便慢悠悠的横穿过马路,偶尔有相互搀扶着的老两口,拎着还冒热气的豆浆和油条从小区外面回来,穿着军绿色大衣的保安热络的打起招呼。暗流涌动的青春,总是会令我们羡慕着别人的生活,日复一日的静谧和美好。
关了灯,花逸钻进了被子里,幻想着,自己一觉醒来的时候,还是在花斐君的怀里。
花斐君带着和老人们一样的豆浆油条披着冬日黎明的星辰回到公寓,小心翼翼的拧动门锁,带进一股淡淡的寒气,他悄无声息的将早饭放进厨房,看见睡在沙发上的莫尧,将掉在地上的毛毯轻轻捡起,从新盖在他的身上。动作轻慢的拉开自己的外衣,生怕拉链的声音会被莫尧听见。
在他转身向卧室走去的时候,莫尧倏地睁开了眼睛,墙上的时钟指向6点10分,他闭上眼睛,翻了个身。
花斐君一夜未睡,不仅仅是疲惫,身体也酸痛,可是为了钱,他已经在最快最短的时间里,学会了麻痹自己。
他见花逸闭着眼睛,便以为他睡着,准备脱了衣服睡一会,他爬上床钻进被子里,习惯性的侧身去抱花逸,却听到了花逸在他的怀里发出低闷声音:“小叔,你去哪了?”
、099:何必当初不信时光1
花斐君一愣,轻拍着花逸的背,柔声说道:“你醒这么早啊?再睡一会吧,我刚才去给你们买了早餐,街角的豆浆挺好喝的,晚了就没有了。”
花逸长长的睫毛微微的颤抖起来,他一把将被子掀开,坐了起来,怒吼道:“你说谎!我等了你一整个晚上,可你没回来!你到底去哪了!”
花斐君怔忪的看着怒气勃发的花逸,伸长手臂勾住他的脖子,看花逸的表情由怒气变为惊讶,将他僵硬的身体拉回自己的身旁,按进怀里,“别折腾了啊花逸,小叔好累。”
他没有回答花逸的问题,他选择了逃避,可是他疲惫到沙哑的声音,确实是让花逸憋回去了那一股怒气,不是花逸不想责问他的谎言,只是在花斐君说累的那一刻,花逸发觉了自己的不舍。
那天早上,只有莫尧一个人起来吃了早餐,他叼着油条在客厅逛了一圈,最后停在挂着花斐君外套的衣架前,在油条香喷喷的气味之外,清晰而准确的找到了一种叫做男士香水的味道,他塞进最后一口油条,允了允手指,歪着脑袋露出不解的表情。
晚归,香水,这要是个姑娘,无疑就是出轨啊!
三个人在星期天的下午,再一次吃了一锅花斐君煮的面条粥才分开。花斐君逆着风与花逸和莫尧挥手,连衣帽被大风兜起,扣在他的后脑勺,“别忘了擦药啊!别再跑去天台了,周末我来接你!”斐一花晚浆。
花逸顶着风,眯着眼睛看着花斐君爬上公交,他挥挥手,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莫尧推上了车。
花逸再次在莫尧的面前上演了活人大变,这一度让莫尧以为,花逸现在是花斐君附体,并且有愈演愈厉的趋势,他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吃饭看书,走路看书,就连去蹲厕所也会夹着一本书,只要俩眼一睁,就是盯着书,没有花斐君给他收拾书桌,他的书本被堆的乱七八糟,到处是演算过的草纸和写满单词的废纸,哪个学生路过他的书桌不小心撞了桌角,就能听见书本夹着中性笔噼里啪啦落地的声响,等到莫尧实在看不进去的时候,才会帮他整理整理。
莫要说,你能不能利索一点,你还真当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啊,收拾个书桌能多废功夫,再说你就不能把东西从哪里拿来放回哪里去吗?
花逸手里的笔顿了顿,抬起眼皮,“你就当我不能自理吧,反正你也不学习,收拾一下东西也不耽误你什么,我很忙。”
莫尧细细品味一番这句话,怎么想都觉得“我很忙”这句话在花逸的嘴里说出来有强烈的违和感。
以前花逸不去自己收拾那些东西,是因为有花斐君,他潇洒自如的和玉皇大帝一样,现在他不去收拾那些东西,是他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事物上,他要学习,并且深信着时间就像汝沟一样,挤一挤总会有,他不仅仅需要挤时间,而是需要在这高三仅剩的半年里将时间挤了再挤,巴不得一天翻倍成72小时过。从前的他每每躺在有花斐君的床上,都会感叹着,真幸福啊,又熬过一天,该睡觉了,真是好吃不如饺子,舒服不如倒着。可是现在的花逸,每每等到熄灯之后才会提着脸盆去洗脸,洗完了脸还要搬着板凳裹着羽绒服坐在走廊上看书背题,让他痛苦的不是书本和寒冷,而是走廊上的灯,是声控的,每次灯光暗下来,他都要用身体的各个部位,比如嘴巴,比如巴掌,比如脚丫,在走廊里制造声响。
莫尧一个人趴在床上望着走廊透进来的鹅黄暖光,不住感叹着,总有一天连癌症都会有药可医,可永远都不会有后悔药这种东西存在,早知现在,我们何必当初。
花斐君一直觉得,用光怪陆离,纸醉金迷来形容西雅图,显得这个地方特别俗,虽然这个地方真的是特别俗。他已经能很坦然的钻进一个又一个陌生男人的车里,并且在阿杰那里学会了他一直很羞于做的事情,就是露出他洁白整齐如贝壳一样的牙齿,弯着眼睛对每个陌生人笑,阿杰夹着香烟的手指带着男子特有的性感捏了捏花斐君的下巴说道:白夜,我发现,你眼睛里有个勾,尤其你笑的时候,就算不好你这口的人,也会像被勾住了肉一样,不得不正视放勾的人,让人想看看,你究竟要做什么,好像你往这里一站,就化身成为一个惑人心神的迷。
花斐君露出牙齿笑着,学着阿杰的模样,捏起阿杰的下巴,说:我的终极目标是修炼的和阿杰哥哥你一样,迷惑西雅图的客人可不行,我要迷惑众生,让所有喜欢进夜场的人都知道,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地方叫做西雅图,西雅图里有一个男人叫做白夜。
阿杰拍掉花斐君的手,吸了口烟,含着烟雾对花斐君勾勾手指,花斐君顺从的笑着靠近,阿杰勾着他的下巴亲了过去,花斐君的睫毛的微微颤抖,最后慢慢的闭上,他微启着嘴唇,任阿杰将烟雾在两人嘴角之间吐出,然后在眉目紧闭的黑暗里感受着淡薄烟雾的袅袅与缭绕。
花斐君舔咬着阿杰的嘴角,直到阿杰笑着推开他,“你倒是挺会顺杆爬。”
花斐君也笑,“阿杰哥哥教的好。”
阿杰在烟灰缸里掐灭了烟,斜着嘴角露出他的招牌微笑道:“你那点小心思,没有我看不明白的,我就是从你那个时候过来的,我们是一样的人,不过呢,阿夜,我失去初衷了,当初我也是为钱才不得不踏进这一行,可后来我已经不再需要很多的钱,因为我一直拼命赚钱想要救活的人死了,从此以后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可我还是留在西雅图,你知道为什么吗?
花斐君摇摇头。
”因为我发现,这世上没有什么工作比两腿一张的方法来钱更快更便捷,我已经名声在外,来西雅图的大部分GAY,都是奔着我阿杰的名字来,很有钱的人,可以和我睡一觉,没有钱的,只为来见我一面,哪怕只是见我一个微笑。金钱,虚荣,欲望,贪婪,you惑,懒惰,就是这些,让我留在这里,可能永远留在这里,直到我老到没有再看得上我,没人愿意上我。“
花斐君点点头,盯着烟蒂上浮起的最后一缕余烟,若有所思的说到,”虚荣,贪婪,和懒惰,是人性灰暗的本质,谁都有欲望,没有人不爱钱,只是有些人对于金钱的欲望来自于享受数字的增长,而有些人,只是为了活着,为了活的更好。我们都是为了生活,只是选择与阳光背道而驰的生长方向,这是选择的权利,不过,这不是堕落的借口。其实你说的对,两腿一张确实是让金钱来的便捷,可也不见得是随便哪个人张开大腿,都有人愿意往他的两腿之间送钱,对吗?阿杰哥哥。
阿杰笑笑,轻佻的在花斐君下巴摸了一把,转身离开。
他早就对红茶说过,白夜这个小孩,和别人不一样,他的高傲是骨子里的,这种人,不会轻易为人低头,向人妥协,可也是种人,较真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段感情,能把自己的姿态低到脚底下,埋到泥土里,他能埋没自己的芬芳,只为成全他认准的人和事。
花斐君对着洗手间的巨大菱形镜面整理自己的领结,白天他是孤独冷傲的纯白少年,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