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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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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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站了起来,用手杖探出他与茶几的距离,避开茶几,走出沙发圈。

黑发男子迎了上来。

卡尔将手杖交给他,自己从怀里摸出一枚银色的徽章。那徽章上铸着一个怪异的花纹: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戴着这个。”卡尔将徽章别在黑发男子的衣襟上。即使他看不见,也能熟练地做好这件事,似乎他已经做了无数遍。“告诉他,他惹上了‘守望者’,他违反了《大宪章》,理应受到惩处。而我们就是执法人。” 

作者有话要说:




34

34、黑色利刃03 。。。 
 
 
彭杜斯旅店。 

富恩特·埃斯特拉醉醺醺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喝醉了,却不是因为饮酒过度,而是喝了太多的血,这让他像喝了三轮烈酒一样兴奋,甚至觉得有火焰在舔他的皮肤。他爱死这种感觉了,这让他觉得自己仍然“活着”,而不是变成了冰冷的行尸走肉。 

他曾是弗吉尼亚州一座棉花种植园的主人,一次去里士满谈生意时偶遇了一名血族,从此踏上了黑暗的道路。他用不着发愁弄不到鲜血。他的种植园里有那么多黑奴,个个都是丰盛的食物。他的血族之父在种植园里住了一阵,然后告辞离开,留下他一个人享受血族旺盛的生命力。永生的生命——这听起来非常诱人,当时就是因为这个,富恩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初拥。但是过了几年,他就发现这有些无聊。他只能在夜晚行动,告别了从前的朋友,隐藏自己的身份。对于一个喜欢花天酒地的年轻人来说,这太痛苦了。于是他来到了新奥尔良,这颗南方海岸的明珠,追求新鲜和刺激。 

在这个地方,弄到鲜血简直太容易了。他本身就长着一张很讨女人喜欢的脸,再加上甜言蜜语和血族与生俱来的气质,新奥尔良的名媛们对他趋之若鹜。他只需要挑一个中意的女人,和她共度良宵,再吸点儿血,就大功告成,同时满足食欲和性‘欲。没有女人能抗拒他的魅力,所以他在情场上所向披靡,还得到了一个社交上的美名。 

今天,他和某位粮食商人的妻子偷完情,吃饱喝足,回到他的旅店。一进门,他就感受到了别样的气息。他对这气息非常熟悉——这是同族才有的味道。 

他反手关上门,拽开自己的领子,扯掉领巾,扔在地上,又脱去外套,露出里面的马甲。 

房间的窗户拉着窗帘,窗前放着一把高背椅,一位同族正坐在椅子上,猩红的双眼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你是谁?就算是同族,也不该擅闯我的房间吧?”富恩特毫不示弱,双眼也变为红色。 

那人开口:“富恩特·埃斯特拉,我是‘守望者’的执法人,来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守望者?什么东西?” 

他前趋一步,看清了那人的相貌。那是个外表和他年纪相仿的男人,一头黑发,皮肤苍白,胸前别着一枚银色徽章,双手交叠在膝盖上,左手戴着两枚戒指,一红一蓝。 

富恩特的血族之父也有那样两枚戒指,可他自己只有一枚红宝石戒指,是血族之父赠给他的,“来自父亲的馈赠”,至于那枚蓝戒指,父亲承诺等他“成熟”,自然会给他。 

黑发男人大大方方地亮出自己的左手,好似在炫耀。 

“你不知道守望者?看来你的家长什么都没告诉你啊。你就像个无知的孩子,自己犯了大错还不知道。你的家长也要付连带责任。” 

富恩特大怒。至今还没人敢在他面前用这种长辈教训晚辈的口气说话。 

“你算什么东西!” 

“我说了,我是守望者的执法人。你的家长真是个不负责任的家伙,看来我得给你上一课。”黑发男人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当这个国家的开国元勋们齐聚在费城,签署《独立宣言》时,新大陆血族的代表也一起签下了《大宪章》。它就像欧洲古老家族的‘法典’,约束着新大陆每一名血族的行为,违反它,就得付出代价。根据《大宪章》,在共济会的赞助下,‘守望者’成立的。它的成员有血族也有人类,它的职责就是维护《大宪章》,维护新大陆地下世界的秩序,惩罚那些违背法律的血族。我就是守望者的执法人。你可以叫我拉米那。” 

“我不知道那些东西!”富恩特烦躁的一挥手,“我只知道你擅闯我的房间!给我滚出去!” 

拉米那不为所动。 

“我想向你了解一下女裁缝玛丽小姐的事。她是名黑白混血儿,你还记得吗?” 

“哦,你说那个婊‘子。”富恩特冷笑,“我已经跟警察说过很多遍了,我想追求她,她却不识抬举,就这样。” 

“你没有因爱生恨,谋杀她吗?” 

富恩特眼睛一转,说:“我有不在场证明,当晚我在剧院看戏,这个警察也是确认过的。” 

“你在幕间休息时离开过二十分钟。这与玛丽小姐遇害的时间正好一致。” 

“二十分钟没法在剧院和凶案现场来回吧!” 

“对于人类来说当然不行,可你是血族,你的速度比最快的驿马还要快。那么点儿路程根本难不倒你。” 

富恩特大吼:“对!我是杀了那个婊‘子,那又怎样?她是个黑奴,杀奴隶根本不犯法!就连人类,杀掉一个奴隶也只要罚钱就行,难道你还想绞死我吗?” 

“玛丽小姐不是奴隶,她是个获得自由的黑人。” 

“自由?你是说那个破烂自由文书吗?哈!一张纸而已!黑鬼生来就是要当奴隶的,他们根本不配和人类平起平坐,更别提和血族了!是啊,我是杀了她,那又怎么了?要罚我多少钱?我有的是钱!” 

“《大宪章》禁止血族杀害人类,如是蓄意谋杀,或吸血时害死人类,血族必须受刑。既然你对罪行供认不讳,那就请跟我走一趟吧。宪章法庭设在巴吞鲁日①,我们可以乘汽船去。你的刑罚不会太重,因为你还没有得到个人的信物,也就是象征你已独立,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戒指。你的家长要负更多责任,因为他没有教导好你。” 

“一派胡言!谁要跟你走!” 

拉米那以极快的速度越过半个房间,出现在富恩特面前,抓起他的一只手:“老实点儿,休怪我不客气。” 

富恩特挣脱他,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对准拉米那,连开五枪! 

砰! 

砰! 

砰! 

砰! 

砰! 

五发子弹全部打进拉米那身体里! 

拉米那被子弹的冲击力震得后退了小半步。但他没有理会身上的伤口,好像他没有身中五枪,只是被小猫挠了一下而已。 

旅馆里立刻乱了起来,听见枪声,人们纷纷发出尖叫。楼梯上传来纷乱的脚步声。“有枪声!”“是从哪里传来的?”“好像是埃斯特拉先生的房间!” 

富恩特打空了子弹,惊慌失措地丢下手枪。他知道血族中弹并不会死,可没料到这男人竟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怪物!他是个怪物! 

花花公子此刻形象全无。他奔向房门,但还没等他的手碰到门把手,便有丝绳一样的东西从后面勒住了他的脖子。 

拉米那用一条掺了银的细丝勒住富恩特的脖子,使劲收紧。富恩特求救的喊声被银丝掐断。他抓着自己的喉咙,鲜血脖子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拉米那的手猛然收紧,银丝勒进血肉,硬生生地切断了富恩特的脖子! 

有人狂敲房门。 

“埃斯特拉先生!我是旅馆老板!我听见了枪声,您还好吗?请开开门!否则我要破门而入了!” 

拉米那将银丝收进马甲的口袋,从地上捡起富恩特的外套,将富恩特的头颅放进外套里裹好,然后来到窗前,拉开窗户向下望去。 

街上有几个人,应该是听见枪声慌忙从旅店里逃出来的人。拉米那推开窗,用隐身术隐去自己的身形,自窗口一跃而出。 

与此同时,房门被一脚踢开,旅馆老板和几名伙计冲进来,愕然发现富恩特·埃斯特拉的无头尸躺在地板上。老板立刻就吓晕了。其他的伙计知道现在要“保护现场”,于是把老板抬了出去,又派人去通知了警察。 

这起谋杀案相当轰动,第二天便上了报纸头条。更古怪的是,当警察们勘探完现场,把富恩特·埃斯特拉的遗体抬出旅店的时候,清晨的阳光照在遗体上,遗体立刻无火自燃,化作飞灰,只剩一套空荡荡的衣服。 

裁缝店的露西·麦克格雷小姐当然也从报纸上读到了这条消息。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杀害玛丽的嫌疑犯竟然死在了旅店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天下午,裁缝店收到了一封给露西的信,信上只有收件地址,没有寄件地址。信中写道:

致尊敬的露西·麦克格雷小姐:

您的朋友玛丽大仇已报,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请在阅毕后烧毁此信。切记。 

落款是一个红色的花纹印章——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露西潸然泪下,抓着信纸跪在地上,感谢洞察万物的上帝,和行了如此义举的人。她一连祈祷了十几分钟,然后去后院点起一堆火,连信封带信纸一起烧掉了。 

当火苗吞噬纸张时,裁缝铺老板也走进后院。 

“露西,你在烧什么!” 

露西抹了抹眼泪:“没什么,先生,等烧完了我就把火灭掉。” 

裁缝铺老板也在报纸上读到了富恩特·埃斯特拉遇害的消息。他惊疑地看着露西:“你……傻姑娘,你没做什么亏心事吧!” 

“当然没有了,先生!是万能的主提前降下了审判,接义人上了天堂,叫恶人下了地狱。” 

裁缝铺老板想起了他惨死的可怜雇工和那满脸淫邪的花花公子。“嗯,我也觉得那个埃斯特拉不是好人。而且你听说了吗,他的尸体一见阳光就化成了灰!” 

说着,老板往地上啐了一口,像要驱除什么邪秽:“呸!他肯定是个怪物!活该!” 

等火苗渐小,老板说:“露西,把火灭了吧,别酿成火灾。还有几件衣服的领子没缝,你快点回来干活!” 

露西擦干眼泪,露出笑容:“是!我马上就来!” 



注释:

①巴吞鲁日:路易斯安那州首府。 

作者有话要说:




35

35、黑色利刃04 。。。 
 
 
小托马斯挎着他装满信件的挎包,从马儿背上跳下来。此时正是清晨时分,布莱克庄园的仆人们刚刚起床,两个女仆在洒扫庭园,炊烟从大屋的烟囱冒出来,小托马斯隔着那么远都能闻到面包的香气。 

小托马斯是布莱克庄园管家的儿子,今年十四岁。管家老托马斯和他的妻子杰姬(现任庄园厨房的大总管)曾蒙前任主人亚当搭救,于是发誓一生都忠心耿耿地服侍他。八年前,亚当主人“外出旅行”,把家产传给了他的养子——年仅十八岁的卡尔文·布莱克少爷。管家一家于是也一样忠心地为卡尔文少爷服务。 

卡尔文·布莱克是新奥尔良知名的运输业大亨,他拥有两家规模庞大的船运公司,一家专跑密西西比河航线,一家跑海上航线。铁路和陆路运输自然也少不了他。此外,他还是本地最大的蔗糖经销商。这样的家业有一半是他的养父留给他的,但另外一半则是他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当他的养父一去不返的八年间,他努力将自己的财富翻了一倍。这样一位新奥尔良知名的年轻实业家却很少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向来深居简出。外人和八卦小报推测,这是因为他双目失明,行动不便所致。但实际上——小托马斯知道——是因为他在从事某种不为人知的工作。小托马斯不知道那工作的具体情形,但知道它十分危险,却又充满了正义。少年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成人,帮上卡尔文主人的忙。 

小托马斯聪明伶俐,卡尔文主人很器重他,还请人教他读书写字,说将来小托马斯一定能子承父业,做布莱克庄园的管家,甚至能成为主人事业上的帮手。对于主人的提携,管家夫妇感激涕零,小托马斯则更是愿意为卡尔文主人赴汤蹈火。这不,主人将一个重要任务交给了他,就是替他收信。 

这可是非同寻常的信件。普通的信;比如生意上往来的书信,会有邮差送到庄园里,无需自己去取。主人的另一项事业则不同。来自新奥尔良,甚至路易斯安那各地的书信源源不断地寄到“布林威斯利大街13号卡尔点心铺”,从邮局的专门通道寄到一个中转点,那个中转点再寄给下一个中转点,最后汇总到庄园附近的最后中转站。小托马斯每天都要去中转站收取信件,带回来交给卡尔文主人。虽然是件小事,谁都能干,但小托马斯觉得这是主人信任的标志。要是连这种小事都出差错,他以后要怎么面对主人交给他的重任呢?所以不论刮风下雨,抑或酷暑高温,小托马斯一定在天没亮时就出发,清晨时分带着信件赶回庄园,这样主人早上在书房办公时就能“读”到信了。 

黑人少年飞一般地跳上门廊,轻快地跑进大屋,沿途差点撞倒抱着一堆衣物的女仆。他登上楼梯,在二楼遇见了拉米那先生。黑发黑眼的男子手里拎着一个布包裹,上面沾着可疑的液体。 

“早上好,拉米那先生!”小托马斯充满活力地打招呼。这可真是罕见,他很少在白天见到拉米那先生。 

拉米那向他点点头,当作是回礼了。 

“去取信了?”他问。 

“嗯!”小托马斯从挎包里拿出一叠信件。 

“给我吧。” 

少年把信件交到拉米那空着的那只手上。黑发男子掂了掂重量,说:“吃早饭了吗,托马斯?” 

“还没呢!” 

“去吃吧。我刚才路过厨房,看见你母亲做了火腿三明治,配新鲜的牛奶。” 

少年欢呼一声。那是他最喜欢的早餐。他匆匆向拉米那鞠了一躬,蹦蹦跳跳地下了楼梯,奔着仆人用餐的餐厅去了。 

拉米那看着少年的身影消失在通向厨房的走廊中,这才转身走向卡尔文·布莱克的书房。他边走边用袖口擦了擦嘴。他刚才路过厨房,在杰姬那儿喝了点儿宰杀动物时留的血。味道不怎么样,不过早餐就这么将就着吧。 



卡尔文·布莱克,新奥尔良年轻的实业家,不仅仅是位成功的商人,还是一名“守望者”。 

美国是个充满了各种移民、各种文化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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