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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序
今天看了书迷英芒的书评,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我这本书的构架比较大,线索多、人物多,但目前字数还少,容易让读者觉得主线不清,并且有没有入题之感,性急的读者可能就不看了,我想在这里应该说明一下。
首先,这本书虽然放在架空历史里,实际上却是一本探险小说,因为起点的书籍分类中没有这一种,而且本书有架空因素,所以放在了架空历史里。
这证明本书是题材比较新颖的书,所以没有具体分类,虽然算不上开山之作,但也是较新的题材。
如果您喜欢极度YY,我想我这本书不会满足您的要求,因为我喜欢有逻辑,YY得差不多就好,如果让我写主角回到明朝,从此中国走上富强,我不大会写,因为我坐在这里,中国就是这个样子,不发达,没有占了美、日,但前途光明。
至于说探险,因为船上人物众多,都要有交待和出处,自然第一卷是讲人物的关系,主角高闯如何到了明朝,见证了什么宫廷内幕,怎么才能混上郑和的船队,遇到了哪些红颜知己,第一卷就是这些平实的故事。
第二卷,主角出海了,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事,海上的风浪,到了蛮夷小国后,在那些地方的经历与征服,当然会穿插寻宝的过程。
至于主角高闯一开始的目的——弄清沉船的位置,甚至亲自弄沉几艘船,这都要回程时才能做,因为在去时的路上,船上都是茶叶和丝绸,以及瓷器,这些都是不易保存和打捞的东西,而且他的航程才开始,宝藏并没有聚齐,这时候沉船是不明智的。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反正他是越走越惊险就是了。
而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进入了郑和的船队,命运就完全不由他自己掌握,出现新的任务是可能的。
本书确实不是单线小说,有探险,有征服,也有感情,虽然美女众多,但是不会种马,如果想看主角广播龙种,广展龙颜,您可以把我的书下架了。 喜欢柳暗花溟请多多支持她哦!!!!在此感谢各位
《大明西游记》作者:柳暗花溟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一章 非一般的穿越
“穿越时空也没什么难嘛!”高闯心里想。
本来以为会像电影里表现的那样有眩晕感,或者冲撞感,至少身体会很不舒服,结果一样也没有,只是周围有一团白色浓雾把他困在了一个空间里,大小有点像船舱里的禁闭室。而且,周围非常静,静得他能听见血管里血液的流动声。但这种安静没有维持多久,很快就有嘈杂的车马声和人声传来,似乎白雾外面是一个集市。
高闯犹豫着是不是要走出白雾看看,又怕自己乱动会掉入时间的裂缝中,一辈子出不来进不去的受罪。正犹豫的时候,想像中的眩晕感来了,来得极为突然,还带点颠簸,让他呯地跪倒在地,身上的背包一下从肩上掉了下来。
“他大爷的,老子就知道天底下没那么便宜的事,轻轻松松就能从现代跑到大明王朝来!”高闯暗骂了一句,挣扎着想爬起来。他这双脚极为有力,能在惊涛骇浪中湿滑的船甲板上站得稳稳当当的,可此刻却用了两下力也没有站起来,这让他开始意识到事情不对。
怎么回事?为什么人像僵了一样,全身不能动!
“狗刺客,为什么要行刺本宫!”一个娇嫩的声音传来。
高闯吓了一跳,抬头一看,眼前的白雾已经完全消散了,此刻正有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呈现在他面前,距离他的眼睛不过两寸。他眨巴了两下眼睛,觉得这么近距离对视非常不舒服,眼珠子都发涨了,试图离远些,看清这对大眼睛的主人,可一动之下才发现他确实动弹不得了。
“小蝙蝠,你的点|穴法牢靠吗?”大眼睛再说,喷出的气弄得高闯的脸怪痒痒的。
“绝对牢靠。”那个被叫做小蝙蝠的人说,声音软软的,也是个女孩,但她语气坚定了不到一秒又有点犹豫,“要不,为了安全起见,再给他来一下?”
“不用了不用了,我根本动不了!”高闯连忙开口。
他的近距离格斗和一招制敌术还是很不错的,等闲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可是才一穿越过来就遇袭是他没想到的,况且对手还会点|穴。这种场面他在电视里才看过,虽然他也很少看电视,可他现在确实动弹不得,直挺挺地跪在地上,一只手向外撇着,保持着挣扎的可笑姿势。
重要的是,他现在真的穿越了吗?还是那个西藏神秘教派的混蛋晃点他了?!这个定点穿越,可不要弄得他直接见了阎王。
“嗯,不用麻烦了,他应该是动不了的。”大眼睛的一根小手指戳了戳高闯的脸,似乎对他的质地比较好奇,之后身子向后退了些,舒舒服服地倚在一个大软垫上,“小蝙蝠,升堂,现在我们来问案。”
问案?问什么案?这是哪?这俩个小丫头片子又是谁?
高闯心中疑问无数,可没有冒然问话,而是先细细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惊异的发现他是身处一辆车厢宽阔的马车上,车子还在平稳地前行,而马车里的布置极其奢华。光滑的黄绫内衬,窗子上的丝绸窗帘坠着式样繁复的流苏,地面上铺着的竟然是厚厚的波斯地毯,车子的左右两边有固定好的小桌,上面摆着各种果子蜜饯和香茶,兽嘴炉中居然还燃着熏香。
他的正前方,坐着两个宫装少女。一个大约十五、六岁,衣着华美,气质高贵,一对乌溜溜的黑眼睛顾盼生辉,模样长得可爱慧黠,正是刚才和他鼻子尖都要撞在一起的女孩儿。另一个年纪稍大些,侧身坐在旁边,穿着一身蓝衫,长得也很漂亮,不过看起来虽然温柔敦厚,可此刻却拿着一柄短剑对着他,一副小红帽对付大灰狼时的戒备神情。
竟然是两个正牌的小萝莉!而他这个和无数恶棍打过交道的大男人却丢脸地跪在人家面前!
“快说,你是怎么跑到本宫的车上的?”大眼睛女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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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这小姑娘第二次说出本宫二字,再加上马车中的布置,高闯心里一惊,开始怀疑起她的身份。她不是什么皇亲贵戚吧?他穿越到这里可是有目的的,不能招惹麻烦!而凡事一旦涉及到有权势的人就会格外麻烦,皇族更是麻烦中的麻烦,是天底下最麻烦的。
那个蓝衫少女很快从侧面证实了他的疑问,因为她认真地说:“六公主,刺客的事交给侍卫吧,不用跟他废话了。您是万金之躯,要是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奴婢担待不起啊!”
“小蝙蝠,你别吵,咱们自己来审案有多好玩,反正他又不能动。”六公主说。
“可是他是从天而降的——”小蝙蝠为难地说,抬头看了看车顶,车顶状况的完好让她又不能确定面前的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了,所以后面的话根本没有说出来。
六公主不理她,好奇地看了高闯一会儿,眼神里又是兴奋又是狡猾,高闯刚要说什么,她突然俯下身向他身上摸来。
高闯暗叫不好,但根本来不及阻止,三翻两翻,怀里的小布包一下被这位六公主掏了出来。
“那是脏东西,别污了公主的玉手,还给我吧!”高闯急道。
“是啊,公主,不要碰这个下贱人,脏了手的,说不定他有毒。”小蝙蝠在旁边帮腔,虽然她说的话有利于高闯,但高闯还是火大透顶。
皇上家的孩子都那么顽劣吗?这个小宫女是谁家养出来的,怎么能说他这样的帅气大叔是下贱人?还有毒?!
公主摆摆手,叫她的宫女不要吵,然后兴兴头头地打开小布包看。高闯急的恨不得一蹦三丈高,可他就是动不了,同时在公主的指挥下,小蝙蝠也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背包。
“这个人好奇怪哦。”公主瞪着高闯,鉴定完毕,“他的衣服和他带来的东西也都奇怪得不得了。”
“那是我的东西,请公主还给我——呃——小人!”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高闯自称小人,恨得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他十六岁时被一群混蛋水手轮殴的时候都没低过头,现在却不得不向两个小萝莉服软。可是没办法,他吃饭的家伙和回现代的通行证都在人家手里攥着哪,而他却无能为力。话说回来,就算他能动,现在他能打两个这么小的小姑娘吗?
“本宫宣布,你的东西上缴国库。”六公主不讲理的说。
“不行,就算你是公主也不能不讲理。你这小丫头——”高闯话还没说完,就在公主的示意下被小蝙蝠点了哑|穴。他说不出话,可心里明白。国库?明明是她自己想留着。这些东西让她拿去,九成九就一去不复返了,那他的目标怎么达成,怎么回到二零零六年的天津去,难道就迷失在大明王朝的京师了吗?
“嫌犯看来没有异议。”六公主哈哈笑了几声,十分恶质,“那本宫要退堂了。”
“六公主,那他怎么办?不如交给侍卫打死吧?”小蝙蝠自然轻松地说,似乎在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小的事,“他是通不过门禁的,到时候一样是死,不如死得离宫里远点。”
“让我想想。”六公主以脚尖踢了踢眼前的怪人。
高闯神色不变,可全身的气血上涌,拼命想挣扎开。
这还了得,虽然他知道这一趟有多么危险,也知道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可是不能什么事还没做,来大明的第一天就死在两个小萝莉手里!
“算了吧。大小是条性命,反正他也没伤到我,还带来那么多好玩的,人也怪好玩的,还是扔了他吧,但是别让别人知道。”六公主终于“慈悲”地说,眼睛离开高闯,开始摆弄他的背包。
小蝙蝠想了一想道:“那公主请移架,我好蒙混过侍卫的眼睛。”她说着取下了头上的一只钗,嗖的一下打了出去,同时大叫:“马前有刺客啊!快抓刺客!”她叫得声音很惊恐逼真,把公主都吓了一跳,而声音才落,高闯就听到车两侧的吆喝和刀剑出鞘的声音,一阵纷乱的马蹄声也窜到了前方去。
“我来保护公主,一定要抓到前面的刺客。”小蝙蝠胡乱指挥着,同时在六公主一起身的瞬间,一掀车后壁的木板,毫不留情的一脚把高闯踹了下去!
高闯没想到马车后的板壁是活动的,更没想过以这种方式落地,被摔得七昏八素,也不知是那个小蝙蝠踢他出来时顺手解了他的|穴,还是一摔之下气血流通了,反正他在地上滚地葫芦一样滚了好远,手脚并用才停住,身上擦伤无数,不禁心中恶念丛生。
想他高闯什么风浪没见过,阴沟翻船也没什么了不起!他不能被这俩个小丫头片子挡了要走的路,皇帝生的又怎么样?让他逮到照样打一顿屁股,而且他丢了的东西一定能拿的回来!还有大批的宝藏等着重见天日哪,他怎么能放弃!
可是,这里是大明吗?他确实穿越到永乐三年了吗?他躺在地上想。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章 古玩市场
三天前。
四月里的一个周四。天津。沈阳道。
这是古玩一条街,平常的日子只有坐商,也就是有固定的门面而经营的店铺,只有周四才会有行商出现,也就是有摆地摊的小贩来做买卖,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固定的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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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闯刚回国没多久,心情正郁闷着,所以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张辉领他来这里逛逛,想要开解他一下。他们两个走在渐渐拥挤的人群中,很是惹人注目,因为两人都又黑又高,高闯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长年生活在海上的野性和不羁,而张辉则是长得非常周正漂亮,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的,用东北人的话来讲,小伙那是比较相当的帅呆了。
可惜他不能伸手,否则就会让人看到一对“小粪叉子”,又黑又大,手背上满是皲裂的小血口子,是他长年做水产小贩而留下的记号。
“这种地摊能有什么好东西,拉我上这来干嘛,我时差还没倒过来呢。”高闯有点抱怨地说。
“你懂个屁,一定是潜水时大脑进水了,连这个也不懂,这叫淘宝,知道吗?”张辉骂了一句,“不要小看小东西,有时候能出大宝贝,我上次听说有个大学教授在这里花二十块钱买了块玉,一转手卖了五万多。所以,重要的不是卖东西的人和地方,重要的是你那两个眼珠子,还有你得懂行。”
“你懂吗?”高闯笑了一下,被张辉煞有介事的一闹,心情稍微好点了。
“我懂鱼,我能凭鱼鳞就区分出九九八十一种不同的鱼来。”张辉夸张地说,“再说,我不懂,你不是懂嘛,要不我带你来干什么?话非得让人说明了,真是白痴加三级。”
“闭上你的鸟嘴,说点好听的不行吗?我是一名海洋考古学家,你个没学问的,请你尊重知识分子。”
张辉被高闯气乐了,“你这样还生物学家哪,高一都没念完,好歹我顺利的毕业了。您老大人呢?也就勉强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你就是一沉船海盗,捞到海里的东西就往什么索斯比啊,什么荷兰的什么行啊一通狂卖,然后把钱往自己家里带,时不时还要躲开人家海警的追查,就您还知识分子哪!”
高闯见张辉笑起来没个完,抬腿踢了他一脚。张辉连忙避开,两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像小孩子一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打闹了起来,仿佛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
他们俩个都比较高大,尤其高闯,常年的水手生涯让他的身材非常魁梧,是典型的“鸡肉男”,所以这两人一旦追逐起来,闹得整个集市都鸡飞狗跳的,路人一时都皱着眉纷纷避让,路边的小贩倒希望他们能打碎点什么东西,到时候好坐地起价,宰他们一刀。可高闯虽然高大,却非常灵活,追了整条街也没出什么事。而渐渐的,他的心情也开朗了不少。
他从小喜欢冒险,惹了无数的祸事,学习成绩也相当差,从小学三年级以后,几乎每一年都是勉强升级。高一那年,父母因一场事故去世,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