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戈对谭晋笑著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便也站起来向外走去。
谭晋看著秦戈细瘦的身影,心里有些憋闷。
以前秦戈说不愿意就不愿意,去酒吧都要生拉硬拽才去,过了这麽几年,却变得莫名地随意。他记得秦戈以前从不唱K的,什麽时候也开始唱K了呢?现在要拉他去酒吧,他恐怕也眼睛都不眨就能同意吧。
他什麽时候变成这样的?
那如果有男人女人向他索吻呢?他是不是也会答应?
“谭晋。”
“嗯?”谭晋忙不迭抬起头来,秦戈站在电梯门口,旁边穿著白衬衫黑马甲的服务生正按著向上的键等他。那样的风度,那样的姿态,既如沐春风,又让人觉得陌生。
罗缜进去就点了一首《爱情买卖》,干嚎起来:“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赵天一跟谭晋笑得直打滚,秦戈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谭晋叫来服务生,拎了一箱啤酒进来,开了两瓶就跟赵天一对喝。
罗缜先後又嚎了《狼爱上羊》,《求佛》,《香水有毒》等著名网络歌曲,被谭晋揪著抢过话筒塞给他了一瓶酒。“拜托,别荼毒我耳朵了。你唱歌起码在调子上行不行啊?”
赵天一喝完一瓶,就点了《冰雨》,捂著胸口唱得无比深情,秦戈几乎都有些怀疑了,低声问谭晋道:“他是不是失恋了?”
“失什麽恋,估计还在郁闷高中时候没追到校花吧。”
“……顾梦吗?……”
“大概吧,谁知道他到底喜欢谁啊。”
“……”
“你呢?没有带女朋友回来?”
“……没有女朋友。”
谭晋酒劲上来,差点想问“那有没有男朋友”,话到嘴边又变成了:“怎麽没找一个?”等著追他的,得足足有一个连吧。
秦戈看著屏幕里闪来闪去的画面,慢慢道:“试过。没感觉。”
谭晋喝了一口闷酒,想抓著秦戈大吼一句“你是不是忘不了他”,又想问他“你对我有没有感觉”,最後却只是把空酒瓶子放在桌上,仰躺著拉住秦戈的小指在手心摩挲。
他不可以迈这一步。如果他还想跟秦戈做朋友。
去他妈的朋友。
“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一个人,但我不能告诉他。你知道这是怎样的感觉吗?”
“我知道。”
“你告诉我该怎麽治?”
“喜欢上另一个人。”
“那你自己治好了吗?”
“没有。”
谭晋沈默了一会儿,又开了一瓶酒。
三个人轮番喝酒,又轮番上阵,渐渐地都有些醉了。唱歌也越唱越撕心裂肺,不止罗缜在嚎,赵天一也跟著嚎起来。
昏暗的包房,充溢的酒味,屏幕一闪一闪。唱K很难有唱得欢乐的,尤其要喝酒的话,唱到最後全都是苦情歌。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道疤,只有在这样的场合下才会释放出来。
“秦哥儿,别干坐著了,来一首吧。”罗缜说。
秦戈坐在点歌台前,熟门熟路地点了Nicholas的《爱後余生》。
他和男人在热恋的时候,看过男人的CD架,杂七杂八各种音乐都有。有摇滚的,流行的,蓝调的,古典的,new age的,CD侧面印的那些名字他也基本都不认识,全是外文,有些是英文的,有些是法文的。他认识的那几个中文的,除了李斯特,肖邦,理查德克莱德曼,雅尼等等这些是他老本行之外,剩下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张中文专辑,还大都是粤语。其中就有这张《Nicholas精选辑》。
他有些好奇地听过一遍,没什麽太大感觉,甚至还觉得有些吵。
他还没来得及问男人是不是喜欢这个叫Nicholas的歌手,他们就走到了尽头。
後来有次跟朋友去唱K,机缘巧合,有个人点了这首歌,听得他当场泪下。
“假使当初可以为了你,忘了爱所有人
分开手去追寻,足可拥抱千万人
即使天空海阔没有爱,还有你这个人
即使不再光临,一想起你
怎麽可以,对任何人热吻”
每次唱K他都点这首歌。
每次都希冀能唱到麻木,却每次都徒劳地再伤一遍。
七年了。
如果他跟男人在一起,也该到七年之痒了。
七年以来,他没法忘记男人,也没法再爱人。
他只习惯於被男人爱。男人的霸道,温柔,冷酷,让他无法不沈溺,怀念。甚至做梦都会梦到男人,梦到以前的热恋时光。
有学长对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却总差了那麽一点霸道。他也尝试著跟女生交往,却受不了女生的温吞性子,还有撒娇。
就像经过了一场最美妙的性爱,之後所有的快感,都没法再令人高潮。
(11鲜币)65 再见惘然
“烈哥,真的不下去见他吗?”文清毕恭毕敬地问道。
林熙烈一早就知道秦戈回国的事情,便让下面都盯著。今天他本来在红帮总部,一听这边主管报告说秦戈来了,直接把开到一半的会丢下,驱车赶了过来。
虽然林熙烈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红帮老大,但文清还是喜欢用“烈哥”这个称呼。
“再等一会儿。我怕他吓著。”
林熙烈放在桌上的手轻轻叩击著桌面。他右手小指戴著一个指环,四颗小钻烘托著一颗大钻,非常好看,但显然并不是林熙烈的风格。林熙烈个子很高,指节相对稍大,这枚戒指太纤细,除了小指,竟然没有别的指头可以戴上去。
墙上的高清等离子电视里正在放著大厦监控器录影带。
虽然效果不好,画面有些模糊,但秦戈的脸在屏幕上仍然一眼可辨。大概是因为长得太白,又纤细漂亮。
林熙烈把秦戈面朝监视器的那几段反反复复播放,看到後来干脆按了暂停,走到电视前面去,伸出手轻轻抚摸,仿佛这样就能切切实实摸到恋人。
对於这一幕,文清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更劲爆的都见过。
比如自家老大跟他那个小恋人在几百万的钢琴上做爱的录像。
不过他也就是不小心看到过一次。不知道自家老大还有没有别的什麽更劲爆的东西。
虽然前几年老大花名在外,出了名的爱包养“纯爱系少年”,只有几个心腹知道,那都是替身,做给老帮主看的。老大最爱的人,从来就只有一个。那个人的照片,现在还摆在老大卧室床头。
话说回来帮主夫人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以前基本上完全是可爱,现在气质变得诱人多了,总不会是在外面有男人了吧?要是这样的话,不知道自家老大要发火成什麽样子,到时候又要殃及池鱼。
眼见林熙烈脸贴近电视,嘴唇轻轻在屏幕上碰一下,然後站起来,把电视关了,文清赶快把旁边架子上的大衣取下来,抖开了,给林熙烈披上。
“我们下去吧。”
“嗯。”
如果说七年以前,林熙烈还是准接班人的话,七年後,已经俨然是红帮新一任帮主了。
四年前从老帮主手里接过大权,雷厉风行地整顿了帮中风气,尤其是那帮倚老卖老的元老们。随後又大量启用新人,把帮里势力几乎全换成自己的血,把元老们安插到一些有名无实的职位上去。林一辉移居美国之後,林熙烈更是大权在握,眼里根本没钉子。连苏姚都要避他锋芒,怕偷拍录影带那件事林熙烈会记恨,知趣地跟著林一辉一起去了美国。
林熙烈借用自己在娱乐圈的地位,开了多家娱乐城,私下从事白粉交易以及性服务,得到的黑钱又用拍电影的方式洗白。红帮不缺钱不缺权,林熙烈在A市的地位简直如日中天,警局头头见到他都要敬烟。好多官员,大老板想要包养女演员或美少年,都会直接找上林熙烈,开些特殊条件,以得到未开苞的“好货”。
用四个字来形容现在的林熙烈,就是“只手遮天”。
不达到这样的程度,怎麽随心所欲地爱自己的小恋人?
***
四人唱K唱到声嘶力竭,一箱啤酒也让他们喝完了。
罗缜完全是烂醉,赵天一和谭晋勉强还有点神智,幸好秦戈是完全清醒的。他想了一下,还是叫来服务生买单。这个服务生仍然跟前面那位台词一样:“上面交代过,您四位在这里一切免单。”
秦戈给罗家和赵家分别打了电话,让他们司机过来接。两家很快来了人,把喝得醉醺醺的两个人拖走了。秦戈架著还算清醒的谭晋,出了包间的门。没走几步,就看见前面来了人,在他们面前站住了。
秦戈被谭晋的手臂压著,只能勉强抬起头来,一刹那只觉得眼睛都要被刺痛。
男人好像又长高了的样子。
里面穿著白衬衫,外面披著黑色大衣,手并没有伸进袖子里。左手指尖夹著燃到一半的烟,不怒自威,又带一点点的闲适,把老大的范儿简直端到了极致。
秦戈虽然一直知道男人是干黑社会这行的,但男人在他面前从来不会露出这种范儿。好像是突然看见了男人的另一面一样。
男人跟文清堵住了走道,没有让开的意思。秦戈不想跟男人讲话,就低著头。
忽然身上重量一轻,原来是文清把谭晋架走了。
男人又朝他走近几步,秦戈咬著牙才没有往後退。
其实,他真的想转身就跑。跑到美国去,再也不回来。
没想到,这麽快就遇到男人了。还在其他三个都喝醉的情况下。
男人在他面前站定了,秦戈心里骇得不得了,虽然身体没动,睫毛却不受控制地狂抖。
忽然脸上一凉,秦戈慢半拍地才意识到男人在抚摸他的脸颊。
七年……他都快要忘记男人触碰他的感觉了,但是一旦再次被触碰,仿佛全身的细胞都叫嚣起来:主人来了。
男人的手还是那麽凉,好像只有在情事的时候才会发热,掌心也还是一样粗糙,力道还是一样温柔,又带点说不明的霸道……
他花了很大力气才控制住把头偏过去的欲望,尽力控制住自己的语调,冷冷地说:“你放开。”
他想表现得成熟一点,冷酷一点。他不再是七年前那个任他搓扁捏圆的无知少年了。
男人却好像没听见一样,伸出麽指摩挲著他瘦得有些削尖的下巴:“怎麽瘦了这麽多。”
瘦多少关你什麽事?你是我什麽人?
忽然男人的阴影压下来,古龙水的气息萦绕过来,男人的呼吸也越来越近。秦戈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脖子僵硬著,感觉额头被轻轻点了一下。
秦戈怔了一秒。
一个比微风拂过花瓣还要轻柔的吻。
混蛋……他还有脸……还有脸……
秦戈害怕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会被男人听到,再也淡然不下去,伸手推开男人。谭晋正被一个服务生搀著,他几步走上前,带著服务生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他早该想到,这座娱乐城是男人名下产业。什麽全部免单,都是男人的花样。之前搞出劈腿,现在来做这些样子,又有什麽意思。大不了,今後少出入这些场合,见著男人就绕道。
“烈哥,不去追他?”
林熙烈沿著走道望过去,摆摆手,皱眉道:“算了,慢慢来。”
既然决定回国了,就别想再逃出他的掌心。
就算他再讨厌他,再看不起他,这世上,除了他身边,他哪儿也不能去。
(10鲜币)66 突然的告白
服务生叫来了一辆计程车,把谭晋塞进了後座。秦戈也坐了进去,对司机说道:“XX花园”。
其实他是可以打电话叫谭家来人接的,但谭晋醉成这样,少不了又要被谭伯父一顿臭骂,他还是直接把谭晋送到他在外面住的公寓吧。
到现在,他脸都是热的。被凉凉的晚风一吹,热度反倒更惊人了般,褪不下去。眉间那被男人轻轻吻过的一点也像是要灼烧起来。让他恍惚间想到了第一次被球砸中的情景,男人也是这麽摩挲他的脸颊的。
七年之前,是男人劈腿。七年以来,男人对他不闻不问,仿佛世间没他这个人。等他回来了,却又做出一副等了他好久,要重新追他的样子。
可惜,见到这个令他又恨又爱的人,他还是忍不住心尖都在颤。
连他自己都唾弃自己。
男人怎麽能这麽……这麽帅……
以前是很帅,带一点冷酷的气质,现在则完全是成熟男人的感觉,披著大衣夹著烟的姿势潇洒到极点,举手投足都是成熟男人的魅力,仿佛有种难以抗拒的致命诱惑。
现在……想爬上男人床的男人女人肯定更多了吧……他不会傻到认为男人会为了他守身如玉。
怎麽会一回来就遇到男人啊……
秦戈仰躺在後座上面,深吸了一口气。
忽然一个重物搭在了肩膀上,秦戈偏过头一看,原来是谭晋。
这家夥,醉晕了吧。连呼出的气都是酒味,脑袋也重得不得了。
街灯一盏一盏略过去,远处的大厦还灯火通明。电台里飘著女歌手沙哑的嗓音,“我们一直忘了要搭一座挢到对方的心底瞧一瞧体会彼此什麽才最需要别再寂寞的拥抱”。
计程车一路开到谭晋家小区门口,畅通无阻。秦戈付了钱,把谭晋拽下车,又费力地把他拽进大门。
谭晋MBA读完回来之後就买了房子在外面住,是高档电梯公寓,每个月物业费都要交几万,真是烧得慌。在外面住真是好处多多,带女人回家,开著家庭影院看AV,不想做饭的话在随便在外面解决就好。
秦戈把谭晋拖到门口,把他浑身的兜都摸遍了,才摸出钥匙打开门。谭晋醉得晕乎乎的,大半身的重量都压在秦戈身上,几乎把他累死。
他把谭晋推进去,让他靠著墙,又提起他的腿把鞋脱下,然後自己才进门来穿上拖鞋,谁知刚关上门就被谭晋一个翻身压在墙上。
谭晋的眼睛很亮,眼角很红,双手撑在他脸两旁,衬衫袖子卷到大臂,连小臂上的青筋都看得一清二楚。
秦戈有点被吓到:谭晋这是在发酒疯?把他当仇人了?
“谭晋……”
他刚开口叫了名字,就被谭晋打断了:“你是不是还喜欢他?”
秦戈迅速反应过来了谭晋在说谁。谭晋的声音粗粗的,口气像在咆哮。
“你是不是还喜欢那男人?他到底有什麽好让你心心念念不忘?明明是他先劈腿,这样你都还喜欢他?!”
“……你醉了。”
“我没醉。我清醒得很。你告诉我你到底喜欢他哪一点。哪一点?”
秦戈伸手推开谭晋。跟醉鬼讲话是完全没意义的。
他好不容易把他拖回家,却要接受他的质问。虽然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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