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在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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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北国-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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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北国
作者:颜凉雨

文案:

吸血鬼走童话路线,于是憋久了总想狗血一下,

于是其实老早就想写凌飞了,

人家是北漂儿,他也是北漂儿,

只不过人家漂在京城,他是漂在东北。

来到这片土地绝对是阴差阳错,

可当他若干年后再去回首,又觉得是命。

有时候漂啊漂的,就落地了,生根了,踏实了。

我们把这个,叫做生活的馈赠。

——————————————————

PS。1《幻生之手》里面凌飞的故事,如果你们还记得他的话。

PS。2本文涉及一定网游成分。

PS。3友情提醒,先出来的不一定是小攻……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飞 



1、第 1 章 。。。 
 
 
三月的深圳还有些凉。
不似一二月份的阴冷,那种凉是即将春暖花开的凉,藏在空气中,藏在阳光里,凉得人暖暖的。
凌飞讨厌空调,所以他最喜欢这稍纵即逝的春。不用氟利昂,不用电风扇,单单开着窗,大自然的风就会带着看不见的花粉颗粒飘进来,轻轻的,柔柔的,偶尔吸进鼻子,还痒痒的,然后一个喷嚏,你就会苏醒在美好的清晨里。
“醒了?”男人背对着他,站在落地镜前系领带。屋里没开灯,窗帘大敞着,阳光满满的照进来,一室明亮。
“早安。”凌飞懒懒应了声,支起半个身子,开始悠哉地欣赏男人挺拔的背影。
周航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一八一的身高,宽肩,窄臀,笔直而修长的腿。可他偏偏喜欢穿正装,自毕业以后,凌飞还没见他穿过西服衬衫以外的东西。这是凌飞一直怨念的事情,他觉得好身材就要现出来,包着实在无趣。
所以他热衷于帮此人剥皮。
但近年来,这活动的趣味性有了折扣,他也就不怎么乐意玩儿了。
微微的刺痛从肩膀传来,没脱臼,那就是拧着了。凌飞叹口气,重新埋进枕头里,哪成想脸刚一沾上枕头就疼得他一个激灵,初醒时恍惚的意识也慢慢聚拢清晰开来。伸手抓过床头柜上的小镜子,还好,并没有想象中的百花争艳,只嘴角破得厉害些,其余地方依旧白嫩细腻有光泽。
“魔镜啊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陛下,我很想说您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可是在很远很远的森林里,有个叫周航比您帅一百倍,一千倍,如果您把他杀了,您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
“有意思么?天天玩儿。”周航从凌飞手里抽走镜子,放回原处。
凌飞冲他露齿一笑。
周航叹口气,在床边坐下来,一下下摸他的头发:“你要是总这么乖,多好。”
凌飞一眨不眨地望着他,认真道:“你打得还不够狠,再狠点儿,我就真怕了,我一怕,就会很乖很乖。”
周航看着他,脸上的情绪很微妙,混杂了爱,恨,愤怒,无奈,不一而足:“真想再干你一次。”
凌飞冲着男人轻轻吹口气:“E ON,BABY。”
周航一瞬间的表情相当滑稽,好半天,才吐出一个字:“操!”
始作俑者一个人在床上乐得花枝乱颤。
凌飞和很多人上过床,但只处过一个男朋友。凡事都有第一次,人都说这个第一次带给当事人的烙印就像树的第一道年轮,虽然后面还会有第二道,第三道,可它永远圈着最里面的树心。凌飞深以为然。所以他处过一个周航后,再没谈过男朋友。
他有心理阴影了。
一阵阵晕眩刺激着凌飞的神经,除了宿醉,还有些别的什么。或许是感冒,又或者是其他。谁知道呢。他怀疑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周航做过什么令人发指的事情,要么对方就是个隐藏很深的虐待狂,不然没道理欢爱过后总是一身伤,碰哪儿哪儿疼。哦,那变态还有个恶习,按着你的头去冲凉水,这真是非常让人讨厌。
周航总说他是疯子,其实他俩半斤八两。
“喂,”凌飞从被子底下伸出一只手,“钥匙还我。”
周航正在扣西装的第二颗纽扣,闻言从镜子里看了他一眼,继续整理仪容仪表。
仿佛早就预料到了这结果,凌飞不以为意,特自然的把手收回去,又问:“那你什么时候离婚哪。”
周航走过来,取过床头柜上的机械表,戴好,俯身亲了凌飞的额头:“快了。”
凌飞仰面朝天地躺了会儿,忽然弹起来跳到地上几步跑出卧室。
玄关,刚刚穿好鞋的周航正要开门。
“你知道祖国什么时候统一吗?”因为跑得太剧烈,凌飞的语气有些不稳。
周航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微微歪头,仿佛在问:你知道?
凌飞轻轻呼出一口气,缓缓勾起嘴角:“快了。”

门,终是被人从外面稳稳关上。凌飞游魂一样回到卧室,仰面倒进柔软的大床里。这一次后脑勺率先着陆,可怜的嘴角得以幸免。
不知道周夫人这一晚上打了多少电话,凌飞有些幸灾乐祸,仿佛看见了周航那一开机便如潮水般涌进来的来电提醒。男人为结婚焦头烂额那会儿,自己流连夜店拈花惹草,当时男人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你要找别人我就先把那人弄死,再把你弄死,最后自首。后来男人真结婚了,反倒踏实了,自己依旧游戏花丛,不,该说是变本加厉的,那家伙却再不费口舌,只是每当在自己身上发现陌生味道,周航总会把他揍个够本儿。
不过,昨天还真的没做什么坏事呢,只是喝了点儿酒——迷迷糊糊进入回笼觉之前,凌飞还在委屈地腹诽。
再次醒来已是下午。
这回凌飞睡了个够本儿,坐起来伸个懒腰,无比舒畅。肚子适时响起,咕噜噜的声响像刚被疏通的下水道,周航很讨厌这个比喻,但凌飞喜欢,并觉得再也找不出比这更贴切的。
早餐中餐下午茶合并成一盘三分钟咖喱。凌飞用最快的速度洗完脸刷完牙,微波炉正好叮的一声,配合得天衣无缝。再冲杯咖啡,齐活儿。
凌飞喜欢坐在落地窗前吃饭,尽管老头子每回来都会对那不正统的餐桌摆位大加指责,但县官不如现管,凌老头儿知道即使把那桌子挪到正统位置了,转个身,那混不吝的儿子还得给它挪回来,故而多数时候只是过过嘴瘾。
凌老头儿住在郊区的花园洋房,表面上看是不问世事,颐养天年。
凌飞住在市中心的小高层,表面看是意气风发,俨然凌家新一代掌门人。
不过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这名词解释的对应人物,反了。
从落地窗俯瞰,地面上的车流就像一排排整齐的工蚁,人更小了,就像散落着等待工蚁拾起的芝麻粒儿。凌飞咀嚼着满满一嘴咖喱牛肉,费劲,却乐在其中。
独特的香料气息飘散在整间客厅,缠着水晶灯,围着沙发,绕着茶几和上面的复古电话……那漂亮的伪古董已经响了很久。
【嗨,这里是凌公馆,请您在嘟的一声之后放下电话,不要留言。嘟——】
凌飞被自己设置的问候语逗笑了,愈发觉得自己真是有才。
【周末回来吃饭。还有,不要总是关机。】
凌老头儿说前半句的时候气势十足,俨然大家长,可那“还有”之后,气势急转直下,最后成了一个漏完气的瘪皮球。
凌飞决定做个听话的好孩子,所以吃完最后一口咖喱,便漫山遍野的找手机,最终在浴室的洗漱台上发现,和自己的电动剃须刀摆在一起,像极了哥俩儿。
开机,拨号,接通。
“你可真会找时候,老子上课呢!”男孩儿的音质明明属于温柔型,口气却每每冲得像刚喝完红牛。
“等我过去就下课了嘛。”
“喂,你别跟我撒娇……”
“呵呵。”
李闯是凌飞新认识的一个小朋友,S大本科在读。具体是大几凌飞没记住,当然,也可能他根本没问过。反正都是些不重要的东西。
驱车抵达S大时,已下午五点。校门口停了一水儿的好车,堪比国际车展,可凌飞的明黄色兰博基尼还是牢牢聚焦了眼球。老头儿第一次看见这车的时候险些背过气儿去,周航倒是淡定,只甩给他一句评语——骚。
三三两两的小朋友从伟岸的校门里出来,像极了一团团跳动的火焰。凌飞点了根烟,淡淡吸了口,又慢慢吐出,尼古丁颗粒聚成白色薄雾,他在雾气后面眯起眼,总觉得远处的每一张脸都好像是熟悉的。
对于S大,凌飞还是挺有感情的,毕竟在这里度过了四年不算差的时光。虽然所有记忆的细节都模糊了,但大框框还在。偶尔想想,起码有利于身心健康。
“少爷,还魂啦。”葱白色的五根指头,在他眼前晃啊晃。
一转头,对上少年神采飞扬的脸。
“你能不能别每次看我都流露出痴汉的表情。”李闯单手扶住车门上缘,轻轻一跳,直接跃进副驾驶,落座之后还不忘发表跳后感,“敞篷车就这个方便。”
凌飞没说话,但微微上扬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好心情。
一脚油门,车飞也似的出去。
全程李闯都只有一句话:“你他妈就不能慢点儿开吗!我不赶时间——”
认识李闯,是个挺有缘的事儿。如果非要找句话来形容,那就只有俗气的不打不相识最为合适。现在眉骨上还有道浅浅的疤痕,就是这家伙给自己的礼物。凌飞一直也没弄明白,同样的酒瓶子砸下去,为什么人家毛事没有,自己就得缝缝补补。想来想去,可能真是李闯常说的那个,人品问题。
周航说他有毛病,让人破了相还见天儿上赶着找凶手凑近乎,他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那家伙现在说什么他都当耳边风,摔得次数多了,再笨也会自发生成一些个体保护措施。
李闯喜欢吃口味重的菜,但不能太辣,其实他最喜欢吃东北菜,可惜自己的认知范围实在有限,所以多数时候,他会带他吃印度菜。看李闯吃饭,是一种享受。不,应该说只要跟这个男孩儿在一起,凌飞都会觉得很舒服,比酒精还让人舒服。
男孩儿就像长在大野地里的一朵太阳花,或者海边的一棵棕榈树,光是看着,就让人身心愉悦。这话他没跟李闯说过,因为这只是自己的心情,不需要与任何人分享。
我喜欢你,与你无关。





2

2、第 2 章 。。。 
 
 
下车的时候,凌飞在男孩儿脸颊偷了个吻,因闪躲不及时,换来一记左勾拳。正好打在伤痕累累的嘴角上,当下见了红。
李闯又愧疚又黑线,表情和心情都很纠结,说你这不没事儿找事儿么。
凌飞却只是心满意足地笑。
李闯感叹,我真羡慕你这颗强大的心。
李闯的男人凌飞认识,全名是什么记不太准,反正姓韩,他就叫他老韩。两个人应该处得还不错,所以凌飞没打算挥锄头撬墙角,他只需要李闯自由地生长着,然后他想了,就过来看看这个男孩儿,让精神体做一场森林里的有氧SPA。
等上菜的时候,李闯忽然把手机递了过来。凌飞看他摆弄那苹果半天,却不知道递给自己是什么意思。
接过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张男孩儿照片。与李闯的清秀不同,照片上的男孩子阳光帅气,皮肤是微微的小麦色,正啃着一块不知金银铜的奖牌,笑得畅快。
“比老韩年轻,样子嘛倒差不太多的,估计再过十年又一个老韩。”凌飞中肯评价。
“操,那是哥,哥的真容!啥玩意儿十年以后又一个老韩,你有没有眼光啊!”
“……” 
凌飞重新打量起那张照片,试图把眼前人的灵魂塞进去。这是个高难度的活计,但他做得不赖,并发现其实就男孩儿的性格来讲,挺适合那阳光帅气造型的。
“你喜欢哪个样子呢?”凌飞挺好奇这个。
“废话,当然是本尊,”李闯想都不想,“我给你讲,就每年运动会只要哥一上跑道,秒杀全校异性。”
凌飞听得很认真,可话在脑袋里拐了几个弯儿他就想到了演唱会,想象李闯一出场,下面无数荧光棒挥舞着,尖叫着:闯哥!闯哥!然后他很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李闯看着他,嘴角抽搐,额角青筋直跳:“你又想着啥了?”
凌飞忙敛了笑纹,认真摇头。
李闯切了一声,然后想到什么似的,忽然问:“我之前跟你说我和这具身体的主人灵魂互换的事儿,你是不是压根儿没信?”
凌飞愣住,不太明白李闯的意思:“你都和我说那是真的了,我为什么不信?”
李闯皱眉:“可你太淡定了。非常可疑。”
凌飞笑着摸摸男孩儿的头:“无论你长什么样儿,你是谁,都不影响我们交朋友,我烦心那个做什么?”
这下换李闯抑郁了。想想也是,你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干人家屁事啊,人又不是你爹妈。
其实,凌飞没有全说实话。
李闯跟他说现在的这个身体叫赵清誉,并不是真正的自己,真正的闯哥该是在祖国东北的那片黑土地上,可阴差阳错,两个人互换了灵魂,于是只能顶着对方的壳子硬着头皮往下生活,当然生活的重心是找到换回来的路。对此,凌飞谈不上信或者不信。
就像他说的,李闯是谁,叫什么,南方人,北方人,对他都构不成实质上的影响。他没准备从李闯这里获取什么,所以男孩儿的背景,与他无关。有时候他会觉得李闯说的是实话,这躯壳这身份这生活都不是他的,他不过是在替别人过日子,可有时候他又会觉得这只是男孩儿给他讲的一个故事,一个下午茶时间里,用彩色蜡笔描述的虚幻的爱丽丝仙境。
菜上来的时候,李闯正化身成东北旅游局的形象大使。
“有机会你真该去东北看看,好山好水好风光,地肥水美稻谷香。”
凌飞依稀记得地理课上讲东北是平原来着。
“书是死的你也是死的啊,那平原也是一块块的,周围不得有山?长白山天池,那么有名,你没听过?”
一顿饭吃下来,凌飞悟出一个道理:学无止境。
其实凌飞是正经的北方人,再往细分,还会发现一半的东北血统。凌老头家祖祖辈辈都扎根在天子脚下,据说清朝时家里还出过大官。凌老头也非常争气,文革那会儿自告奋勇去东北插队,文革一结束,人顺顺当当回城,顺顺当当考大学,又顺顺当当做了京官儿。到什么寺庙念什么经,凌老头儿这辈子就靠这一句,混得风生水起。再后来退休,到深圳,说是养老,其实买卖做得大着呢,至于大到什么地步,凌飞也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家里有花不完的钱,虽然老头子总爱把“这个家迟早让你败光”挂在嘴边。
凌飞的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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