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相逢未晚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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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相逢未晚 完结-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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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瞧着儿子红得都快冒烟的脸,也没多想,笑着说:“是啊,两个孩子感情真好。阿勋带回来的东西都在饭厅里,墨墨你快去看看吧。”

见奶奶和爸爸根本没往别的方向想,林墨微微松了口气,心里又隐隐不是些滋味。不知道,将来奶奶和爸爸知道‘好兄弟’掩盖下的真相后,会是什么反应。他们现在对韩勋的印象越来,只怕将来越难接受吧……

韩勋捎带了几大箱子东西回来,林墨略略看了下,有适合奶奶和爸爸服用的营养品,还有能够促进爸爸恢复的进口药,进口义肢介绍,一对分量十足的金镯子,零食玩具,简单基础英语教材……

韩勋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塞进箱子里,可是思来想去竟然找不到可以送给林墨的东西,最后,厚颜无耻的让人给他照了一堆照片,挑了一张最满意的装在信封里,放在箱子最下面。

林墨从一堆东西里面,拿出最不起眼的牛皮纸信封,打开来,看到韩勋赤脚站在游轮上,穿着剪裁得体的白衬衫,笔挺的黑色西裤,海风扬起洒开的衣角,露出精壮的腹肌,俊美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连太阳都为之失色。

“骚包。”林墨嘟哝一声,脸上却一扫十多天来的郁气,嘴角不受控制的往上翘。

翻过照片,背面用漂亮华丽的黑色花体字写着:【一切安好,不要太想我。好吧,想我的时候允许你亲亲照片,我很快就回来,等我,保重。你的勋。】


、第四十八章 琐事

尽管韩勋报了平安;林墨心里仍然有些放心不下;他将照片装回信封里,出去问林建:“爸爸;这些东西是谁送来的?人呢?”

林建轻声道:“是那天接韩勋的那个人送来的,他上午过来的;说还要回京城办点事;把东西放在那儿就走了。我看他脸色不是很好,你说韩勋家里该不会出了什么事情吧?”

林墨摇摇头,照片角落里的时间显示;是前两天才拍的,以韩勋在乎在家人的程度;如果他大哥真出了什么事情;他不可能站在游轮上笑得那么没心没肺。

“应该不会,虎哥还有没有说别的事情?”

林建滑着轮椅进入饭厅,看着一屋子的东西,说:“他好像特别着急的样子,把这些东西放下就走了,只说家里人很感激我们这段时间对韩勋的照顾。他说韩勋在m国很想我们,还特意问我要了我们一家的照片。家里已经很久没有照过合照了,我让小书给了他一张你去年的单人照。阿勋真是太客气了,竟然给我们捎了这么多东西,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他。”

林墨下意识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他摸了摸揣在兜里的信封,皱眉问道:“爸爸,虎哥没留电话号码给你吗?”

林建摇头惋惜道:“没有,他走得急,我也忘了问。要是有个号码就好了,起码我们还能打电话感谢一下阿勋。这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他了。”

如果不是阿虎这次来,他还不知道韩勋的家居然在m国。万里重洋的,再见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林墨没有说话,他在想,以韩勋的现在那股黏糊劲儿,不可能仅仅拿章照片,连个号码都没留下。

韩勋,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吗?

林墨思来想去想不到韩勋究竟瞒了他什么事情,只能将这份隐忧埋进心底。

老太太将热好的饭菜端上桌,看到旁边那对金灿灿的大镯子,眼睛都直了。镯子的式样非常简单,一只正中刻着‘福’字,一只镌着‘禄’,字旁只有少许花纹,古朴大方,一看就是专门给老太太买的。

没有外人在,老太太很没形象的轻轻咬了口镯子,又舔了舔,惊喜道:“还真是金的。这么大的金镯子,放以前,只有地主婆才能带,我连看都没看到过,阿勋这礼物是不是太贵重了?”老太太把金镯子摸了又摸,放在手上比了又比,喜欢得不行,就是没往敢往手上套。

在她看来,真要戴上这么贵重的东西,那是要折寿的。

一开始,同意收留韩勋的时候,觉得他看起来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却根本没想到他家里居然这么有钱,出手会这么大方。老太太扫了眼几口箱子里的东西,个个都精美的不行,一看就知道全是好东西。

他们也没特意照顾韩勋什么,甚至还让他到店里帮忙,老太太越想越觉得愧疚:“早知道就不该让他去店里的,我们真是太对不起人家孩子了。”

林墨默默低下头,奶奶你真以为韩小人这些东西是白送的吗?他是那么大方的人吗?林墨深深有种,他被卖了,家人还乐呼呼的帮人数钱的错觉。

林建笑道:“阿勋也是有心了,妈 ,这镯子是他送给你的,你就戴着吧。”阿虎特意交代过,镯子是韩勋专门为老太太挑的,让老太太一定要戴。韩勋家里一看就不一般,送来的这些东西,都是特意为他们一家挑选的,不收,不仅不会让人觉得清高,反而会让人不舒服,以为他们有更大的图谋。东西既然已经大大方方的收下了,不吃不用放在那儿做什么?

老太太小心翼翼的把镯子戴在手上,看了又看,美得不行,末了,又恋恋不舍的把镯子取下来,“这么好的东西,平时戴着干活太埋汰了,以后在家闲着的时候再戴。我得把它们藏好了,这么好的东西,得值多少钱啊,万一丢了,可不得心疼死我。”

林书从外面走进来,见奶奶那么喜欢韩坏蛋送的东西,酸溜溜的说:“奶奶,等我以后赚钱了,给你买一堆更大更漂亮的,让你戴都戴不过来。”

“哄我老太婆开心呐,还戴不过来,也不怕我出去被人给抢咯。”

“不怕,以后我给奶奶请保镖,看谁敢动你。”

“尽说些孩子话。”老太太把镯子放进绒布盒子里装好,笑着说:“好好读书,我相信我们家小书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有大出息。只要我们家小书有出息了,甭管给不给奶奶买镯子,请保镖,奶奶都高兴。”

林书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可以给奶奶买的。”

看着家人这么高兴,林墨也跟着笑了起来,揉揉林书的小脑袋瓜子,说:“快去吃饭吧,一会儿菜又该凉了。”

林书看了眼桌上有他最喜欢的樱桃肉和粉蒸肉,眼睛顿时就亮了,忙给自己和爸爸盛好饭,猴急的夹了一块大大的樱桃肉放进嘴里,刚让老太太热透的肉,放在嘴里烫得很,一咬,既酥且烂,满嘴都是喷香的肉汁,恰到好处的咸甜味儿,能最大程度的触动味蕾。

原本吃樱桃肉最好的季节该是在春季,在盘中铺上鲜嫩的豌豆尖,再将一颗颗炖的鲜红酥烂的肉盛在上面,可不就像树上刚摘下来鲜红欲滴的樱桃?

吃樱桃肉最重颜色,其次才是味道。林书这种低级小吃货,有香喷喷的肉就满足了,哪里还管好不好看。春天的时候,林墨做过两三次,一直被他惦记到现在,林墨见他最近学习很辛苦,又很懂事在家里把爸爸照顾的很好,这才特意做来奖励他的。

粉蒸肉的米粉是老太太用米自己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磨得那么细,味道却更香些。林墨在调料中放了花椒粉和辣椒面,下面铺了一层土豆块,蒸好后,撒上一层切得细碎的小葱芹菜香菜,香味一下就出来了。五花肉蒸得嫩熟,多余的油脂被米粉和下面的土豆吸去,肥而不腻,细嫩鲜辣。两三片下去,林书碗里的饭就少了小半。

林墨轻轻拍拍他的后脑勺说:“多次点蔬菜,少吃点肉。”

“哦。”林书只好默默把伸向樱桃肉的筷子转个角度,夹了一筷子凉拌萝卜丝。林书不怎么喜欢吃萝卜,惟独能接受林墨凉拌的萝卜丝。麻辣中带一点萝卜本身的甜味,鲜脆爽口。

林建也觉得最近小儿子横向发展的趋势有点迅猛,需要压一压,于是夹了一大筷子水煮豇豆到他碗里。林书的小胖脸顿时垮下来了,等他把碗里的豇豆都干掉了,林建给他夹了两块樱桃肉,这才又露了笑脸。

林墨把箱子里的东西稍微清理了一下,将几本外语教材拿出来,放到林书身边,对林建说:“爸爸,这些书你有空的时候也教教小书,我听杜叔说,城里的小学从三年级开始就会教英语,镇上的小学没有英语课,省得他到时候跟不上进度。”

林建曾经跟程缓缓学过一些英语和俄语,虽然学得不怎么样,但是教导林书字母和基础单词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林建咽下嘴里的饭菜,说:“好。你有空的时候也看看,我记得你上学期英语考得不怎么好,有空多看看单词,其他的课程也不能落下了,你别光盯着小书,你自己的进度也得跟上。”

林墨苦巴巴的点点头,英语上辈子他有特地出高价报精英班学习过,又在国外呆过不少时间,应付起来问题不大。目前最让他头痛的还是物理,每次一看就想睡觉,烦都烦死了。

林书偷偷看了眼哥哥苦巴巴的神色,低下脑袋,很不厚道的笑了。明明那么简单的东西,哥哥好笨哦。嗯,哥哥还是在做菜上面更有天赋,要不然,以后他帮哥哥做题,哥哥做菜给他吃,真是想想都觉得美妙。

任谁都想不到,未来的量子学博士竟然是因为这么不着调的原因,从此走上不归路。

转眼又过了几天,乡下迎来了如火如荼的秋收季,随处可见忙得热火朝天的人们。林墨托老杜帮忙买的大冰柜还没来得及冻饺子,叫先一步排上了用场。

林墨批发了许多大小冰袋、雪糕、冰棍、啤酒等等回来冻上。要知道打谷子时,小孩儿们也是劳动主力,他们主要负责来回跑传递大抱小抱的稻谷,让大人们用打谷机脱粒。收割稻谷通常得选大晴天,孩子们在烈日下面跑来跑去又热又累,往往一两毛钱一包的冰袋,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五毛钱两个的雪糕,是他们最大的动力。冰镇过的啤酒解渴又消暑,甭管男人女人都喜欢来一碗,保准喝过以后,再大的暑气也消光了。

原先附近几个村子就只有林常青一家有冰柜,到了秋收时,冻的根本就赶不上卖的速度,许多人只能提前订或者空手而归。如今,林墨家里有了一个更大的冰柜,正好可以满足大家的需要,又不至于全然抢走林常青家的生意。

小半个月下来,这些不起眼的便宜冰糕、啤酒,竟然赚了好几百块,可把林建乐坏了。这是他腿受伤后第一次自己赚到钱,一直以来压在他心上的大石头,那种隐隐觉得自己是个废人的沮丧感,全都消失得一干二净。

趁热打铁,林墨教会了他包饺子。林建在这方面没多大天分,刚学的时候包坏了许多,一日三餐外兼宵夜几乎都是这两样,可是他足够用心,很快就做得像模像样起来。有了事情做,林建不再像之前那么消沉,整个人都恢复曾经的活力和光彩。

眨眼便到了九月开学季,林墨给林书置办了一身不错的行头,开学第一天,忙完早上最忙那个点以后将店里的事情托给老太太,他亲自将小胖墩送到学校。校长热情得近乎殷勤,将一头雾水的兄弟二人请进了办公室。


、第四十九章 入学

暑假里;庞校长基本上没怎么到过学校,临着开学前一周才回学校,召集学校老师召开各种会议;安排招生事宜,宣布新学期工作,小忙了一阵子。要不是老杜打电话提醒他安排林书入学的事情,他都差点儿忘了。

之前答应了老杜要把林书安排在最好的班级;而他带的一班就是最好的班级。班上的孩子都很聪明;期末测试班上有七成孩子得了双百分;剩下的三成孩子,就没有谁均分是低于九十五的,市里大大小小的奖励给挣了不少回来,很给他涨面子。如今,真要将‘成绩不好’的林书安排在这样一个‘实验班’里,他心里多少有点打鼓。

挂了好友的电话,他从抽屉底下翻出两张皱皱巴巴的试卷,他先看了眼林书做的语文题,他惊讶的发现,林书的字儿居然还写的不错,再仔细一看,默写、造句、近义词反义词,简单的阅读理解题等等,竟然全都做对了。庞校长欣慰的点了点头,语文能考一百分,把他收进班里也还说得过去。他又拿出数学试卷,一看愣了,他怎么把奥数卷子发给林书了,难怪他那天做了那么久。

庞校长扫了眼,见林书每一道题都做了,也来些兴趣,从柜子里拿出一份他自己解的正确答案出来对照着看。这一看就傻眼了,林书不仅把卷子做了,90%以上的题还全都答对了,只有最后一道题没算出正确答案。这试卷是他专门给六年级上奥数课的孩子出的,其中还有几道题是超纲的,涉及的知识点书上根本就没有,就算他专门给这些孩子讲解过,会做的也不过寥寥几个孩子而已。这张试卷在上次测试的时候,成绩最好的一个孩子也才得了六十分而已,可就是这个孩子,暑假县里举行奥数比赛的时候,捧了个一等奖回来,直接升入县里最好的初中,被当成重点培养的苗子。

庞校长有些不信邪,把卷子翻来覆去看了三遍,发现林书前面的题全都做对了,有些解题的方法比他给学生讲得还要好,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林书没解出答案的最后一道大题上面。他认真看了林书写的解题步骤,最后惊讶的发现,不是林书算不出答案,而是他压根儿就把题出错了。林书似乎也发现了这一天,在他写错的那个数字上特意画了好几个圈,还在那句有歧义的话下面画了一条波浪线。

放下试卷,庞校长快被烟蒂烧着手了都没发现,直勾勾看着试卷说:“捡到宝了,这次真的见到宝了。”

别看庞校长长得矮胖老相,实际上也就四十大点,正是事业心旺盛的时候,哪里会满足于只当个小学校长。做到公立学校校长的位置,几乎都在教育局挂了名的,庞校长本身不是个特别会专营的人,但是他亲大哥是教育局的副局长,只要他能干点成绩出来,升职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基本上不涉及升学率的问题,不容易出成绩,所以庞校长才会在奥数上面花大心思。像林书这样的苗子,别说是在县里参加比赛,就算到省里也绝对能捧个大奖回来,搞不好挣个全国大奖都有可能。

若真能像他想的这么好,升职还成问题吗?大哥可是说了的,教育局那边有两个老人快要退休,估摸着就这一两年的事,如果他能抓到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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