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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末世世界》
作者: 詹步
一步现代,一步末世,赚世间所有财富。
鲜衣怒马,恣意江湖,为世界最大英雄。
妹子别走!!!哥虽然没钱、没房也没车、可是哥有粮啊!
!!!!!!!!!
这是一个小人物在两个世界翻江倒海的发家史
第一章 进入基地
远处,高楼林立,天空上乌云盖dǐng,似乎要将整个城市吞没,隐隐可以听到diǎndiǎn嘶吼的声音。
荒郊野外,已经成了人们竞相争夺的好地方,在这里没有那些可恶的丧尸横行,地面上也干爽许多,碧绿的青草映照着一个个女人的脸颊,脸上的肉全部凹陷进去,明显都是忍饥挨饿许久了。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残破,依稀可以看到她们衣服下面白皙的皮肤。仔细看去,还能影影绰绰的通过衣服上的破洞看到干瘪的丰腴。
可是她们无动于衷。只是辛苦的在草地中使劲儿的寻找着任何可以食用的东西。偶尔有水泊便被她们围着,这些面黄肌瘦的女人争先恐后的用矿泉水瓶子装着饮用水。
在这一片好像逃荒的人群中间,高速公路上不时的有几辆汽车驶过,都是大型货车,货车上坐满了人。车辆上原来的涂装早就被涂抹的乱七八糟,唯独那醒目的四个字:“反攻城市”
相对于那些寻找野菜,收集饮用水的妇女们,他们明显面色红润,身体健壮的多了。
唯独让人诧异的便是他们手中的武器,他们手中没有枪械,更没有rp、重机枪等大威力杀伤性武器,只有一根根磨尖了的钢筋而已。在他们这群人中,手中能捞到一把消防斧,已经是神兵利器了。
整个高速公路有条不紊的运转着,让这些人去寻找着以前文明的产物。
“阿嚏!”鼻子的酸楚让郑一凡狠狠的打了个喷嚏,一路上走来,着实是凉的狠了。前几天的天气还艳阳高照,可是几天之后再来这里就已经冷成这个样子了,也不知道气候要神经质到什么时候,看来下次再来这里要提前准备一件羽绒服了。
背着硕大的旅行背包,郑一凡顺着高速公路走着。
身后就是凋零的城市,天空黑漆漆的,让人心生寒意,一声声凄厉的吼叫似乎被无限制的传播到了这里。
“切!反攻城市?那是你们的痴心妄想吧?我看你们也就能去城郊打打秋风,一diǎn儿技术含量都没有。”郑一凡撇了撇嘴不屑瞥了他们一眼。
“热武器失去了效用,只能一个个拿着那么粗制滥造的冷兵器,你们连最差劲儿的一阶丧尸都单挑不了。”郑一凡愤恨的道。
今天,是郑一凡第二次来到这个鬼地方。
大学毕业,毕业也就是失业,在快递公司找了个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可每天派发几百个邮包,实在是让人厌烦。
自从他发现自己小时候爬树在胸前摔的伤口变成一道很奇怪的纹身,并且可以穿越到这个这个被丧尸病毒侵蚀了的世界的时候,他便已经辞掉了自己的工作,专职做这个很有前途的时空商人了。
在这里可以感受到科技的气息,可惜的是,这里的地名和科技发展和地球有一diǎndiǎn偏差,总是让人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里的科技比地球要先进那么一diǎndiǎn,可却又并不明显。最起码郑一凡看到的汽车大部分也汽油或柴油动力的,只有少量的电力汽车。就算是超越郑一凡所在的世界,也不会超过五十年。
抖了抖腿上的泥,这高速公路没了人维护也已经全是灰尘了,地面上厚厚的泥土加上干涸的血液形成深褐色的血斑,让人望而生畏。遥望前方,最少还有三四里的路程。
没办法,每次传送的地方都是固定的,什么地方回去,就什么地方回来。
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并没有带上太多的东西,只是随身的香烟和打火机。以防万一,便到荒郊野外没人的地方传送回去。
那次过来纯属意外,没有准备,但是仅仅那多半盒香烟就让他换到了十几对金耳环几条金项链,足足有卖了两万多。
一盒利群13块钱,千倍的利润,让郑一凡更加确定自己这条路可以让自己飞黄腾达。
三四里的路程说远不远。可是也并不近,背着三十多斤的东西去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可是背包里的东西实在让他不忍心丢下去减少负重。
渐行渐远,人流也变得集中起来。在这里不光是有妇女,甚至一些老人和小孩也依旧拼了命的在地上寻找着任何可以食用的东西,就连树皮都有人小心翼翼的剥下来然后小心翼翼的包在自己的衣服中。生怕被别人抢走。
郑一凡不担心自己的东西被抢走,在这里是有统治者存在的,他们不会允许在这里有人冒犯自己所定下的规矩,比和平时期的法律更加严苛,仅仅是偷窃,不论多少一概死刑。
当然了,前提是财不露白。
这里的死刑也并不是直接砍头或者枪毙,而是将这些死刑犯绑在柱子上在身上割出几十个伤口慢慢流血,再将他们放在皮卡车上用来吸引丧尸。
而丧失脑袋中的丧晶,却可以换来自己所需要的食物。
有了机会自然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正是因为这样,作奸犯科的人少之又少,更何况每天在聚集地中还会有适当的赈济粮吃。
当然,那些赈济粮绝大多数都是树皮菜根加上少量的陈米。
但是就算这个也算是救命粮了。
“哥哥,能给diǎn吃的么!”忽然,一个小女孩儿的声音传来。
这是他上次没有遇到过的。
回头看去,在高速公路旁边躺着一个小女孩,在地上慢慢的搜索着可以吃的东西,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的望着郑一凡。
在这么远的地方可以看到小孩子是十分罕见的。这里并不是绝对安全区,在这里会有一些漏网的丧尸游荡,只有身体稍微健康的女人才能提前逃走。
“嘿!小朋友,想要好吃的么?”郑一凡向四周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自己,便跨过高速公路的栏杆。
低下身子,郑一凡从兜里掏出了一块儿巧克力金币,然后又递上去半瓶矿泉水。
矿泉水是他一路上喝剩的,巧克力直接被他塞到了小女孩儿嘴里。
“赶紧吃,吃完喝diǎn水,一次吃完千万别让别人看到。”郑一凡赶紧让小女孩儿吃光所有的巧克力。
这种东西绝对不能剩下,不然就会成为祸乱的根源,甚至可能为了这么一枚巧克力而丧命。
女孩儿显然也早就适应了这种生存法则,狼吞虎咽的便几口吃完了嘴里的巧克力伸出大拇指对郑一凡道:“哥哥,你是个好人,但是千万别让聚集地里的那些人看到,不然他们会抢走你的东西的。就算是法律也无法约束那些快要饿死的人。”
女孩儿笑的很甜美,纤弱的小手还在半空中使劲儿的挥舞了下。
“我会的。”郑一凡微笑diǎn头,接着继续往聚集地走去。
快乐的笑容,哼着熟悉的歌曲,慢慢的走着,他就是个小人物,两个世界中间赚diǎn零花钱的小商贩而已,没有太大的野心,也没有那个能力,只要自己过得好,亲人过的好就行了。
如果真的让他闯出一番事业,只怕才是真的要头大如斗了。
(本书从开始就是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故事,可能一开始思想狭隘,可能会犯错,更可能会冲冠一怒,但是他毕竟是个普通人,只是从此开始慢慢不普通了而已。)
第二章 忙碌的基地
“入门费!”足足有接近两个小时,郑一凡到了基地的正门口。随手掏出两根烟丢到看守旁边的小匣子中。
基地名字叫啸风基地,名字就在正门的大铁门上用白色的油漆歪歪斜斜的粉刷着,三米多高的大门足足是二十多个工厂厂房大门堆叠在一起,旁边是三米五高的城墙,城墙厚两米多,足足围绕着这个聚集地,聚集地北方则是近两千七百亩地,养育了四十多万人。
这里原本是一个享誉盛名的富裕村落,被啸风基地的领袖张啸攻占下来做了幸存者基地。与之相配套的,则是整个村子几十亩的田地,那些地已经种上了番薯和红薯
现在整个世界的法律都重新变换,一切的一切都重新洗牌,更加尊崇丛林法则,可以活下来的几乎都是强者,就算是那些依附在各个生存者基地的老人或者小孩都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从丧尸嘴中逃出来的,每个人的手里都毫不介意沾染上同类的鲜血。
进入到啸风基地,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排排的三层小楼。在三层小楼最上面还有一间间的铁皮房。这些铁皮房只有那些最底层的贫困户才能居住。
而房屋贵贱则要看距离聚集地中心位置,越靠近中心位置,价格越贵。
上次交易的时候郑一凡已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逛了个明白,除了最中心的内城以外全都熟悉了个通透,现在他就是为了倾销自己带来的商品的。
至于他身上的衣服,和那些风尘仆仆出门狩猎的人并无不同,一身沾满泥土的衣服,加上磨的发白的牛仔裤,一双布满灰尘的旅游鞋。
一切的一切都泯然众人矣。
这就是他精心准备的。只有这样才能减少自己被关注的程度。
“这位先生,需要出售您的战利品么?我们天府人家杂货店会给您一个公道的价格。”
“这位先生。”
……
看到郑一凡的装束之后,十几个人乌泱泱一群便围住了郑一凡,想要销售自己的东西。
“对不起!我们团队有自己的店铺,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些人都是那些二道贩子,他们主要面向的客户是那些自己出门寻找物资的人。
每个人手里能收获一件到两件东西就已经不错了。
而郑一凡,他带回来的一背包的东西绝对是精心挑选的,在那个神秘的储存空间还没有开启的时候,只能通过这种简单的方法获得利润了。
向前走大概四百多米,以前是一间专门批发村镇农副产品的大型市场,占地足足有几千平。
现在这里已经成了所有在外面对抗丧尸的搜寻队销售自己战利品的地方了。
一进大门,就能看到庞大的大厅,人头攒动数不清的人流不停的在每一个摊位前寻找着自己需要的东西。
特别是那些贩卖粮食的摊位,更是每个人都两眼放光不停的盯着那些粮食和食物,可惜的是,就算他们口水流尽也很少舍得买上一diǎn儿。
平时他们获得食物方式十分稀少,就算是自己土地种出来的土豆和地瓜也尽量供应给聚集地的战斗人员,据说在聚集地中有超过一万人的战斗人员,只有他们得到充分的营养才能保证聚集地的安全。
而其他人,实在没办法获得足够的食物。
两千七百亩田地只能养育几万人的饮食,而没有副食品的话,粮食消耗量将会更加迅速。这么diǎn粮食撒到四十万人的聚集地中,也就勉强吊着大部分人的命罢了。
在市场上,粮食、引火工具、食盐已经变成最抢手的东西,而冷兵器,更是已经变成求之不得的奢侈品了,能有一把武器,可以让那些在聚集地中那些战斗人员增加生存能力。
“波叔!给我来个摊位!”郑一凡到门口的管理处交上了半盒烟。
大门口柜台后面一个大光头睡眼朦胧的从柜台的抽屉里面随手抽出一个木牌放在桌子上,然后小心的把那半盒烟仔细的检查了一遍,接着满意的塞到准备好的木头盒子中。
“晚上五diǎn之前收摊啊!”接着波叔便闭上眼睛继续倒在那里瞌睡了。
一百七十九号,看了看手上的牌子,郑一凡微微一笑。他早就打听好了,在这里上烟草作为摊位费,往往会给一个比较好的位置。
那波叔每天就指望这些散烟来赚些生活费了。
烟草已经成为了奢侈品,在这里是十足的通硬货,这次来这里郑一凡就带了整整两条烟。
当然了,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烟草,都是红塔山,在这个世界,也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烟,但是在这里也没有人去探究这种东西了,只要能抽,就算是草梗,他们也毫不在意。
一百七十九号,在比较靠近正门的位置,客流量十分的多,而且销售的东西多是比较整齐和比较稀罕的东西。
地面上依稀可以看到干涸的鲜血,两侧的地沟里面流淌着黑灰色的液体,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一股子腥臭味道相当刺鼻。
这片摊位在市场的正前方,位置最好,销售的东西自然也都是最昂贵的,其中最多的就是粮食,甚至偶尔还有人在摊位的木桌上摆上了几罐罐头。
那已经是极其奢侈的东西了。只有聚集地那些大人物才舍得偶尔吃上一罐。
“嘿!哥们,有什么好货?要是有烟的话,我拿这两尾鲢鱼跟你换盒。”左侧一百八十号的摊位老板看了看手上那块儿电子表的时间,满脸的讨好。
此时已经下午两diǎn多了,距离收摊时间也没多久了,鱼贩明显想要尽快收工。
郑一凡打开背包,先拎出来两条用签字笔涂抹了产地和日期红塔山,然后一包包纯白色的盐和糖,那都是在菜市场买的散货,没有半diǎn包装。最后开始一罐罐的往外拿罐头。
左边卖鱼的小贩嘴巴慢慢张开足足能塞进去一个鸡蛋,另一侧一直兜售着从废墟中捡来的那些零零碎碎的小摊贩更是两眼放光。
这些东西在这里太扎眼了,十天半个月也难以看到有这么多收获的团队。
食盐和糖,他们又多久没有沾染上一diǎn儿了,十天?一个月?还是一年?他们早就忘了调味料的味道了。
至于那些烟草,更是聚集地大人物们的最爱,只要送上一条,那几乎就是和他们搭上了关系,在整个聚集地都可以横着走。
至于罐头,那只有张啸为首的几个人才能经常品尝,下面的那些人,十天半个月能几个人分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