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夕会经常去音乐室看他们,有时候还带些水果过去慰劳,跟大家有说有笑的。
他们都知道,凌夕是他最珍惜的恋人。
可是现在,凌夕却跟他最信任的学长,拥抱在一起,在距离他不足五米的地方接吻。
归剑明静静地站在门外。
他发现自己手脚似乎都被冻僵了,连推门的力气都没有。
他甚至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担心凌夕会怕冷。为什么担心凌夕会着凉所以从郊区半夜三更赶回来却看到了这一幕。
良久之后,凌夕红着脸推开那个人,轻声说:“我们这样背着剑明,被他发现了怎么办?”
“怕什么,只要你真心爱我,其他的事情我会解决的。”
“可是……他一直对我很好……”
“但你爱的是我,不是吗?”
凌夕没有说话,只是犹豫着点了点头。
“好了,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别说这些丧气话。”
说着就把凌夕直接压倒在沙发上。
听着屋内渐渐响起的喘息声,归剑明终于面无表情地伸出手来,轻轻关上了门。
他们爱得有多深?好不容易相聚,着急到连门都不关就吻在一起的程度?
归剑明的嘴角扬起个冷笑,慢慢地转身下楼。奇怪的是,被人背叛的这一刻,他居然不觉得有多痛苦。
是自己太冷血了吗?
还是,被抛弃已经是第二次,所以……习惯了呢?
就像当年妈妈说“在这里等我”却一直没有回来一样。如今,看着亲口说“我爱你,我想一直跟你在一起”的凌夕,跟别人接吻,甚至上床,他的心里,居然没了痛的感觉。
这次是冬天,还飘着小雪,天气比当年的雨夜要冷上许多,归剑明提着行李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很久。直到广场上零点的钟声响起,这才发现,那行李箱很重,提太久了手都有些酸。
里面都是他给凌夕带的特产。
虽然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却是孤儿院的婆婆亲手做的,听说小归有恋人了,婆婆高兴得不得了,走的时候找了一大堆吃的给他,有腌萝卜,土豆丸子,还有腊肠之类的。
凌夕爱吃零食,归剑明也就没有拒绝,回来的时候多带了一点给他。
只是现在……不需要了吧?
归剑明抬头看了眼不远处广场上的时钟,零点钟,没公车了,地铁也停了,那个“家”肯定是不能回去的,凌夕跟学长还在那儿甜蜜着。
自己……这种从来都没有真正的“家”的人……
该去哪儿?
抬眼看见不远处好像有个小旅馆,于是就走进去开了间房。
到屋里放下行李,然后站在阳台上默默点了根烟,冷静地思考着该怎么跟凌夕分手。
到了今天这地步,他不可能再缠着凌夕。凌夕爱上了别人,他能做的只有放手。他不想让两人之间变得太难堪。
跟凌夕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很尽心尽力充当着恋人的角色。他对凌夕有多好,众人都看在眼里,甚至好到夏羽和李唯都说要嫉妒了。
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他并不恨凌夕,只是觉得很失望,还有心寒。
还以为,这样尽心的付出,就可以和他一直在一起。
现在想想,才觉得自己太愚蠢。
会有哪种爱胜过母子血浓于水的亲情?会有哪种话胜过母亲对儿子亲口所做的承诺?连亲生母亲都会抛弃的人,有幸运得到如此深刻的爱吗?
显然,他没有。
他之所以会傻到去相信凌夕,只是因为太渴望温暖了,却没曾想,经历温暖后再次被抛弃,会更加寒冷。
那天晚上,归剑明一夜没睡,天亮的时候,他收到凌夕的短信。
“剑明你在哪儿呢?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你。”
看着“我想你”那三个字,眼睛突然有些刺痛。归剑明没有回短信,去厕所用冷水冲了把脸,再脱了衣服洗去一身的疲惫。理好头发,让自己看上去很精神,这才回到屋里拿起手机,回了条短信说:“我今天早上的车,中午才到。”
“好的,我在家等你。”
归剑明没再回复,直接从电话薄里删了凌夕的号码。
他坐车回到家里,走上楼去,进屋后发现屋内整理得非常干净整齐,一点也没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和味道。
凌夕果然是很谨慎的人呢。
归剑明笑了笑,走到沙发旁坐下。凌夕听到脚步就从卫生间出来,笑着走过来说:“这么早回来?怎么不在那边多待几天呢?”
他是盼着自己在郊区多待几天,好跟学长甜蜜吧?
归剑明沉默了片刻,看着他,低声说:“小夕。”
“嗯?”
“我们分手吧。”
凌夕怔了半晌,才问:“你刚说什么?”
“我们,分手吧。”归剑明一字一句的重复着,深邃的眼睛紧紧盯着他,“我喜欢上别人了,所以,我们之间不必继续了。”
凌夕惊讶地道:“那个人是谁?”
“你不必知道。”归剑明果断地说。
凌夕沉默了良久,才黯然垂下头去,“你怎么会喜欢上别人?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你……”
“感情的事总是由不得人,你该知道,爱上谁是自己也没法控制的。”归剑明淡淡答道。
“剑明……”凌夕还想说什么,却被归剑明低声打断,“这个理由够了吗?”归剑明站了起来,转身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没有回头,只低声说,“祝你幸福。小夕。”
然后轻轻关上了门。
他以这个理由作为分手的借口,只是为了给凌夕留最后一份尊严。
因为,高中所有同学都知道他跟凌夕在一起,夏羽和小唯也一直认为他们感情很好,或许是自己太宠着他了,所以,几乎所有认识的人都以为,他们很相爱。
莫名的分手,分手后凌夕又跟那学长在一起,一定会有很多的猜测和谣言。
总不能让大伙都知道是凌夕背信弃义脚踩两条船吧?如果那样,夏羽和李唯肯定会仇视凌夕,冲动的夏羽说不定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来,凌夕也会被高中的同学朋友们看低了。
就说是归剑明喜欢上别人所以抛弃了凌夕吧。哪怕从此以后,自己会变成众人唾弃的花花公子,变成众人口中始乱终弃的人渣。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自小就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更不屑于去跟看不起他的人解释。
反正,他在外人眼里,从来都不是好人,不差再加上一条罪名。
况且他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在凌夕为难的时候,用这个借口说分手,替凌夕担下一切,不过是他留给凌夕的,最后的温柔。
虽然结局让他心寒,可至少,在过去的两年里,凌夕真的让他感到过快乐。所以即使被抛弃,他也不会那么小气的去恨凌夕。
就如被妈妈抛弃的时候一样,他也从不恨那个女人。
他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有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才不要他,凌夕爱上别人也是情非得已,既然自己成了他们的负担,与其跟在他们身边当累赘,当绊脚石,干脆点抛弃了,也没什么。
恨又何必呢?反而显得自己挺可怜。
这个世上,没有人必须为别人付出什么。
反正他习惯了一个人过,这么多年一步一步走过来,每一个脚印都踩得特别踏实。
因为,自从他跌跌撞撞学习走路的时候开始,就没有人,会扶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归剑明自己造的孽,他会承担后果,说我偏心的也请消停点,放心,我从来都是攻受一起虐的。天秤座不是白当的。
小归他不自私,也不冷血无情。他要自私,当场冲进去打凌夕一耳光赶他出门算了,何必替凌夕承担那么多骂名?他的温柔藏得太深,很多人看不见。
他只是在冰窖里待久了,被一再背叛、抛弃、伤害之后,很渴望温暖,却害怕被热度烫伤的可怜虫一只。
ps:嚷嚷换攻的,抱歉,我不可能换小归,要是真换了这篇文也就成了垃圾。三十万的文最后几章换攻那还写什么= =|||
从不伤人的是圣母,不是人。人都有毛病,我笔下,从来不会有完美的圣母。
给有毛病的人创造幸福是我写文的目的,一帆风顺的天仙配还写个毛线》_《
再说,程乐是那种随便就能爱上其他人的?归剑明对他不好,咱换一个。下一个性格又有点问题咋办?没事儿,咱再换一个?
程乐的爱情,不会这么廉价的。
很严肃地说:不换攻。
所以别再纠结换攻的问题了。一直嚷嚷也没用的,我不会被评论煽动而修改原本设定的情节。
归程天生绝配,娘胎里指的婚,不拆,就不拆。
七十九 离别 。。。
归剑明再次看向手中的手机。这是他十八岁那一年院长买来送他的,冷冰冰的金属外壳是他很喜欢的风格。虽然款式早就过时了,可他还是很珍惜这部手机,因为这是他从小到大,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现在这部手机的屏幕上,显示的是程乐发来的短信。
“就这样,不说再见了。”
不知为何,他再次看着那条短信里的字,居然会觉得很难过,胸口像是被什么压迫一般的窒息感,让他甚至喘不过气来。
他这才发现,程乐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有太多的不同之处。比如,在听到他告白时会喜悦甚至激动,听到他没有回宿舍时会紧张和担心,现在看到这名字,心脏部位也会有针刺一般的痛感。
很多奇怪的情绪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因为从没体会过,所以,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人们口中所谓的爱情。只是确定,这种感觉比简单的“喜欢”,还要深刻很多。
他还记得,不久之前,因为很想见程乐,就费尽心思弄了两张校庆晚会的门票。把程乐骗来了南校区看表演。
那天晚上一直跟程乐说悄悄话,聊得特别开心。他从小就不是爱说话的人,可是跟程乐在一起的时候,看着程乐笑眯眯地问自己问题,就忍不住想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他。他想,如果程乐问起混血儿的事情,自己可能也会一时冲动把身世背景全部说给他听的。
只是,程乐没有问。
后来,程乐说,很想听他在舞台上唱歌。看着程乐带着微笑一脸期待的样子,归剑明突然想满足他那个小小的愿望。
虽然那个舞台,留着许多令他难堪的回忆。
去年乐队在总决赛的时候因为归剑明的失神而名落孙山。
没有人知道,其实是主唱归剑明出了差错,他们的乐队才以第五的成绩无缘“四大歌手”的奖杯,而那个学长,乐队的队长,也在比赛结束后跟凌夕一起远走海外了。
本来他再也不想去那个比赛的舞台唱歌的,可听程乐那么一说,突然又心动起来。
他的心里产生一个奇妙的想法:让程乐每一场比赛都来给自己加油,然后,把最终决赛的奖杯送给他,告诉他——
我参加比赛,只是,为了你。
决赛的时候,本来打算唱一首很温暖的歌曲,那首歌是孤儿院的婆婆教他的,其中一句歌词他很喜欢:“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没想到,最终却临时换成了《可惜不是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所以,手里的奖杯,也成了永远送不出去的礼物。
生日那天收到程乐短信的时候其实很开心,本想很快就回复的,可是,凌夕的电话突然打了过来,长达一个小时的对话,让他非常的疲惫。
因为凌夕的突然归来,许多过去痛苦的回忆,论坛上的麻烦,一个一个接踵而至,让他突然有些不确定了。
他不是不相信程乐喜欢他。
他只是不相信程乐喜欢他的程度,能够深刻到可以不在乎他过去的一切,跟他一直走下去。
他更不相信,一次次被抛弃的自己,能够有幸得到那样长久的爱情。
与其面临第三次被抛弃的痛苦,不如趁早选择分手。
因为他很清楚程乐和凌夕的不同之处,被凌夕背叛的时候,他没有太难过,可是程乐不一样,如果那个人换成程乐的话,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冷静的面对和承受。
所以,分手才成了最好的选择。
两个人在一起,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感情根本没有牢固下来,更谈不上有多么深刻。即使现在分开,也不会有太多刻骨铭心的回忆,更不会有太大的痛苦。
况且,程乐虽然嘴上说爱他,却根本不了解他的背景和过去,这样的爱太像虚构的“空中楼阁”,没有一丝一毫现实的基础。
他不认为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久。
程乐的性格乐观开朗,现在分手,他最多会从此厌恶自己。总比两人在一起时间久了,深爱之后,又因为各种原因,甚至……像凌夕那样变心,再分开,要好上许多。
这是把双方痛苦都降到最低的方法。
没有深爱过,分手又何难?
本来,仔细思考过后,以无双做借口趁早跟程乐分开,是他很冷静地做出的决定,程乐也如预料中一样果断放手了。
可是现在,归剑明却发现,自己似乎低估了一件事情。
他低估了自己对程乐的喜欢,那种感觉比想象中要……多出许多。
所以……意料之外的,心里很难过,那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觉到的真切的痛。明知身体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出毛病,可那种真真切切的,尖锐的痛楚,却迅速地在胸口蔓延开来。
小时候妈妈扔了他,他并没有难过,因为年纪太小,不懂父母要养育小孩的道理。孤儿院很多人,他就觉得,妈妈扔了自己或许也没什么,至于爸爸,那么陌生的词汇他从不去考虑。
后来,凌夕背叛了他,他也不是很伤心,只是觉得,在一起两年,一直很关心小夕,照顾小夕,尽心尽力的对他好,最后他却背着自己跟最信任的学长在一起了,挺……让人心寒的。
可是现在,亲手推开了程乐,心里却莫名地疼得厉害。
或许是真的爱上了他,自己却没有发觉吧?
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情,何况是程乐呢?
更何况,程乐留给他的最后几个字是:不说再见。自己又怎么好厚着脸皮说,我发现我比想象中更加爱你?那也太可笑了吧?谁信呢?
凌晨五点的时候,夏羽习惯性起身上厕所,走到客厅,发现归剑明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月光从窗户透进来,照出他朦胧的影子。
他的指尖夹着一根烟,微弱的火星在夜里看着格外刺眼。夏羽皱着眉走了过去,开了灯,沉着脸道:“哪来的烟?”
突然亮起的灯光让归剑明轻轻眯起了眼睛,见到夏羽之后,他才笑了笑,摁灭了烟头,扔进垃圾桶里,说:“抱歉,忘了你很讨厌烟味的。”
夏羽扭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