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咒之血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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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咒之血禁断-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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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而尼德拉就是他所有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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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本是昼夜颠倒的生物,但是为了融入人类社会,高级的吸血鬼学会调整自己的时差,让自己的作息与人类无异,但是对於他们来讲夜晚依然才是真正属於他们的世界。
微凉的夜风拂过,吹开了调皮的云,皓洁的圆月伏於山头上,只露出了娇羞的半面妆,柔和的月光拥抱著安详的村庄小镇。
不同於被城墙圈在一方天地中的科特城,处於山坳中的康内瑟郡则自由了许多。在康内瑟郡生活了几日後,祈发现,或许是因为这里世代远离战火的原因,这里的无论是生活还是人,都远都是宁静悠閒,自由肆意。他游历过的地方并不多,大都是同科特城一样的边陲的军事重镇,那里的居民与生活无时不刻不散发著紧张与压抑气息,无一例外,哪怕有些人根本就没有经历过战争,但是祖祖辈辈留下的对於战争的恐怖记忆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在夜幕中,凯米修斯带著祈来到小镇上,镇上居民也已经睡了,两边紧密相连却高低不一的砖石小楼,紧密相连的楼房每隔几户就会断开一下,有些形成了转过去就是下一个街区的十字路口,有些转进去就成了只容一人走进的死胡同,成为存放垃圾的地方。
夹在两排楼房中间的街道不可避免的狭窄,勉强同时通过两个人和一辆马车,狭小的街道上没有任何人走动,只有漆黑的他们两个人行走在石路上。
“你不觉得我们很像私奔的恋人吗?”凯米修斯牵著祈的手问,因为不想惊扰的睡梦中的居民,他有意的压低了音量。
“只有奔字很像。”祈放下了披风的帽子,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祈实在搞不懂,堂堂一个伯爵,为什麽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像个刚得手的小贼,因为提心吊胆怕被抓到,而不敢放慢速度。
“你真是不解风情啊。”凯米修斯半开玩笑的摇了摇头。
成为吸血鬼後,即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祈也能有如白昼的看清一切,他环顾了四周安静的街道,还是不清楚凯米修斯要做什麽,“要怪就怪你总喜欢搞神秘吧。”
“我不过是不想让人来坏了我们的好事罢了。”凯米修斯习惯性的将祈搂入怀里。
祈现在越来越大胆,他说的每一句话,祈都会反驳,不过倒是乐在其中,这样祈才是活生生的祈,他还有力气反驳他,就说明他已经适应现在的生活,而且有些小脾气更增添闺房乐趣。
抬头,发现他在偷笑,祈佯装蹙眉的问,“你怎麽笑的这麽古怪。”
“没有啊,有吗?”凯米修斯挑眉,低头看著祈。
祈挣开了他的手臂,瞪著双眼,如黑曜石在夜色中闪耀,指著他,“你还笑!分明就是有!”
凯米修斯握住祈指向他的手指,重新把祈拉回怀里,用宠溺的语气道:“乖,别闹。”
藉著月光,远处的石路上出现一个晃晃悠悠的影子,影子在月光下被拉长了数倍,随後一个人形出现在视野之内,左摇右晃,人形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穿著一件破旧打著补丁的皮大衣的微秃中年男人,手里拎著个酒瓶,走几步喝几口,看得出他喝多了,脚下像踩在棉花上跳舞一样,踉跄前进。
醉鬼没有什麽特别的,在哪里都能看到,凯米修斯和祈没打算理会,原本走在街道中央的两个人主动靠向路边。没想到醉汉走到他们面前的之後,竟然故意与他们僵持。
醉汉又喝了几口酒,打著酒嗝,满脸通红,把脸凑得很近,茫掉的眼神直盯著两人。
两人向左。
醉汉向左。
两人向右。
醉汉向右。
祈握了握凯米修斯的手,告诉他冷静点,凯米修斯同样用眼神回应祈,示意他放心。
毕竟是个醉鬼,对他们产生不了任何威胁,没必要因为他,让他们的落脚处这麽快暴露。凯米修斯知道现在密党一定倾尽全力,寻找他的下落。可是康内瑟郡以及格勒梅兹庄园是国王为了遮羞,而赏给凯米修斯的,虽然名义上是赐予凯米修斯的封地,但没有对外公开。
准王后的弟弟竟然在国王与王後的婚礼晚宴上,企图对公爵的夫人施暴,尽管施暴不成反而死在了公爵夫人的反抗下,生性刚烈的公爵夫人当场跳楼以示清白,况且这位公爵不是别人,是战功赫赫的古老贵族科温公爵,如果这件宫廷丑闻让其他贵族与平民知道,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危及王位。王后的弟弟,同盟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哪怕被公爵夫人杀死,国王也不敢声张,不得不拿出土地,为了安抚公爵,同时也是用来封口。
没有人知道凯米修斯拥有这片土地的好处,就是密党不可能轻易找到这里来。
祈不知道凯米修斯在想什麽,他也不知道凯米修斯为了他触犯了多麽严重的禁忌,他只是出於自身的原因,本能的抗拒被别人目不转睛的直视,他低下头,想要遮住自己的脸,躲避醉汉尖锐的视线。
眼看著祈陷入困境,凯米修斯打算采取一些措施的时候,醉汉突然向後退了几步,他拎起酒瓶子又灌了一大口酒,用衣袖粗鲁的擦了擦嘴角漏出的酒液後,满足的呼了一大口气,扑面而来的浓重酒气,让一向有洁癖的凯米修斯蹙眉。
醉汉毫不知觉,自己正在做多麽危险的一件事情,他看著凯米修斯和祈,皱著杂乱的眉毛拧作一团,一脸醉态表情却严肃而凝重,巨大的反差意外的有喜感。
他自顾自的摇了摇头,“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两个大男人搂搂抱抱亲亲热热,违背上帝的意志!上帝不会接纳你们去天堂的,你们会下地狱的!”
说道最後,他张开双臂,铿锵有力语气也越说越夸张,俨然一个传教士的姿态。殊不知,无需上帝拒绝接纳,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站在上帝的对立面。
凯米修斯和祈都愣住了,前後强烈的反差,让人想要发笑。更让人想不到的是,醉汉说完,蓦地直挺挺到底,发出咚的一声,巨响令祈不由得缩了一下脖子,硬生生的摔下去一定很疼,祈觉得感同身受。醉汉非但没有疼醒,反而抱著酒瓶子打起震天的呼噜。
半秒,亲历了这场闹剧的两个人相顾而是视,先後露出会心一笑,祈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两人乾脆毫无顾忌的在寂静的街道上大笑起来,回音回盪在街道上空。
笑到肚子疼的祈直起腰,抹了抹眼角笑出的泪花,“好了,好了,我们不笑了。”
凯米修斯点头,他们还有正事,他今天可不是带祈来看醉鬼,虽然很可能无法避免看到醉鬼。
“他躺在这没事吧?”准备继续前进的祈,担忧的问。
“死不了。”凯米修斯回答的很乾脆。
祈觉得凯米修斯的回答很在理,虽然夜晚还有些冷,但康内瑟郡说到底是南方,仔细看醉鬼的保暖做的还不错,应该不会冻死。祈弯腰抓住醉汉的衣领,轻而易举的将道中间的醉汉拖到路边,看著躺在不知道谁家门口的醉汉,祈满意的点点头,这样起码避免醉汉被夜晚路过的车马压死踩伤。
“快走,不要再管他了。”凯米修斯拉住同情心泛滥祈的手催促。
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村庄,唯一一个同样在夜里不打烊,一直经营到凌晨的地方,就是酒馆。当所有的店铺都收起的时候,酒馆成了不眠者聚集的天堂。
凯米修斯推开木门,门上挂著的铃铛叮铃叮铃的响起,提醒酒保以及酒馆中的所有人,今夜的不眠者又增加了。
祈跟在凯米修斯的身後,有些拘谨的进了酒馆。
他刚刚在外面发现凯米修斯神神秘秘要带他来的地方,竟然是酒馆时,他便很诧异。他知道酒馆的存在,以及里面大概是什麽样子,但是他从没有进到里面去过,他对鱼龙混杂的地方还是敬而远之的。
这是他第一次进入酒馆,环视,觉得和他想像中的差不多。很嘈杂,靠烛光照明的内部有显得些昏暗,进门直接面对的是吧台,一男一女坐在吧台前,女的有几分姿色身著暴露,大概就是所谓的妓女吧,吧台里酒保正在擦台面,他身後是蜂窝型的酒架,放著几瓶看起来就很低廉的红酒,已经落了灰,成为了摆设,重头戏还是吧台上以及酒架上的几个装著啤酒的木制酒桶。左右两边的空出的位置摆著五六张木圆桌,没有坐满。左手边靠近门的地方还放了一张简陋的台球桌,几个人拿个球杆围著。
在祈打量酒馆的时候,酒馆里的人也在打量著他们,从刚才进门时,他们就成了焦点,凯米修斯很清楚。小镇上有两家酒馆,康内瑟郡的居民都到这两个地方来,康内瑟郡不大,常来的人大家都很熟悉。当两个陌生衣著昂贵的陌生男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很难见到,甚至根本就没见过的东方人。酒馆里少有的安静下来,虽然他们依然该喝酒喝酒,该聊天聊天,该玩球玩球,若有似无的将目光投到两人身上,气氛变得有些诡异。
“欢迎光临,晚上好,两位客人是第一次来吧,要喝点什麽。”老道世故的酒保抢先打破僵局,笑著打招呼。

(27鲜币)第十四章 虚实 02。

“晚上好。”祈礼貌的回应。
祈也注意到了气氛的诡异,但是在凯米修斯身边他没有半点紧张,他跟著凯米修斯走到吧台前,在空位置上坐了下来。
他今天穿的是一身贵族少爷的衣服,黑色的风衣里面是,白色蕾丝喇叭袖衬衫,米色格子小马甲,深棕色包腿七分裤,白色长筒袜一双黑色浅口皮鞋。修身的衣服穿在祈的身上,让他看起来更加单薄。
“一杯牛奶,一杯威士忌。”凯米修斯坐在木制高椅上,指甲敲著台面。
凯米修斯似乎很熟悉这种环境,看不出有什麽格格不入的感觉。
“好的。”酒保动作很快,有条不紊,从吧台下拿出两个泛黄的杯垫放到祈和凯米修斯前面,又在杯垫上放上两个空杯,从地上拎起一个白色的奶桶,乳白色的牛奶咕嘟咕嘟的倒入奶杯中,随後放下奶桶回身到酒架上拿起威士忌酒瓶,拔出瓶塞倒入矮宽的威士忌杯里,威士忌到杯子三分之二处的时候停下,将酒瓶放回原位後,酒保在桌面上拉过小冰桶,问,“加冰吗?”
凯米修斯颔首。
酒保用夹子从冰桶里往酒杯里加冰,冰块一放入酒杯中便沉入杯底,一块一块,直到原本三分之二的威士忌,因为冰块的重力快要溢出杯口才停止。
“两位的牛奶和威士忌,请慢用。”酒保将杯子推到两人面前。
凯米修斯拿过威士忌含了一口,味道和他以前喝的最次的都无法比肩,勉强喝下去,他已经可以想像,更廉价的啤酒会有多难喝,好在他早就做好心理准备,还是将口中的威士忌咽了下去。
反观祈拿起奶杯,并没有觉得有什麽不妥,与待在凯米修斯身边後喝的经过加工後的牛奶相比,浓重的膻气的低廉牛奶更能打动他的味蕾,一杯牛奶很快就全部喝光,奶液挂在他的双唇上,看起来像长了白胡子一样,祈自己也能感觉到,没得想伸出舌尖沿著双唇舔一个遍。
他并不知道自己无心的举动在旁人看来是多麽的诱惑,酒馆里大都是五大三粗的乡野汉子,他们许多人或许一辈子都没见过如此精致,精致的像瓷娃娃一样的东方人,哪怕是男人,也足以让这群人呼吸一滞,他们用贪恋的眼神触碰舔舐著祈的每一寸肌肤。终日混迹在酒馆中的一些地痞开始蠢蠢欲动。
凯米修斯从衣兜里抽出一条丝绸手帕放到祈手里,“下次记得用手帕。”
“哦,知道了。”祈闷声回答,接过手帕,象徵性的擦了擦已经被他自己舔净的唇瓣。
他的前20年已经习惯了这种粗陋的平民生活,虽然与其他人相比他已经很注重修容礼仪了。但凯米修斯是天生的贵族,无论何时,就算在发火,依然仪态完美,是他一辈子恐怕都学不来了。
“还要来一杯吗?”酒保殷勤的问,不过一百九十公分的肌肉型壮汉脸上堆著笑,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这个职业注定要比其他人见识的听说的多,凯米修斯和祈一进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察觉两个人的关系了,以他来看,那个银发男人对衣著的品位要求绝对是个贵族而非靠投机发财的暴发户,而跟在男人身边的东方少年大概是他包养的情人吧。听人说,从皇室到贵族都很流行豢养美少年,他原本不能理解,同为男人,有什麽好玩的,没有胸没有屁股硬梆梆的,在床上干起来也不会舒服,但是看到眼前的少年後,他的想法完全改变了。如果是这个少年的话,他完全理解那些皇室贵族的心态了,甚至他开始羡慕。
祈摇了摇头,“谢谢,不需要了。”
敏感如他,已经注意到周围的开始变味的扎人视线,与进门时的敌意排斥疏离戒备不同,现在的眼神已经变成赤裸的欲望,鸡皮疙瘩不由爬满全身,让他如坐针毡。
当祈向凯米修斯投以求助的目光时,却发现凯米修斯一副气定神閒的样子,将酒杯把玩於手间,像是什麽都不知道一样。
“你叫什麽名字?”凯米修斯抬头问酒保。
“莫卡。”
“最近有没有些特别的事情?”
“特别的事情?”
凯米修斯喝了口威士忌,“就是一些有爆炸性的传闻。”
“爆炸性的?”莫卡手摸著下巴深思熟虑,突然棕色的眼睛一亮,拉过高凳,与凯米修斯隔著吧台而坐,一提到坊间八卦传言,莫卡便显得很兴奋,“最近确实有一个!是前些日子一个来收购草莓果酱的商人,就是昨天来这喝酒的时候,跟我说过一件事。”
“嗯?”凯米修斯挑眉。
不知是不是因为地痞看到凯米修斯没什麽反应,便把他当成了和其他徒有其表的草包。这时,一个坐在靠近球桌的地方的光头男人,一口气将大啤酒杯里的全部啤酒喝光,啪的将杯子摔倒桌面上。光头是满脸络腮胡的高壮男人,脖子上有一道四寸长的狰狞疤痕,是那种让人看了便会退避三舍的凶神恶煞。
光头起身朝吧台走了过去,一旦有人行动,其他的人便开始跟著起哄,叫嚷的,吹口哨的,小小的酒馆内炸开了锅,围观者所有事都不做了,全然一副等看好戏的样子。
有了壮势,光头底气更足了,狠狠的瞪了一眼坐在祈身边的一男一女,妓女识相的将自己的顾客拉走,避免被殃及到。
“喂,你们是怎麽做的,真的是搞肛门吗?”光头言语粗俗,笑得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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