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濂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故意想要逗逗他,微微俯□子在他耳边吹了口气,说道:“鄙人姓宋名濂。”
程蝶衣被他突然之间一口气在耳边一吹,惊得捂住耳朵跳了起来。本来有些薄怒,却再听他自报家门之后变得哭笑不得,斜了眼睛瞪了他一眼,说道:“我都在这儿忙得晕头转向,你却来戏弄我!”
“这怎么能叫戏弄你呢?难道我没有在名单上?”宋濂最喜欢看程蝶衣炸毛跳脚的小模样,兴味实足地说道。
程蝶衣不好意思在大门口就跟他这么打闹起来,只下了决心,等他回去了一定要好好回敬一番,“您可得让一让吧,后面还有好些兄弟等着呢。要是勿了吉时,我可吃罪不起。”
后面等着的都是戏园子里的同僚,听了程蝶衣的话也跟着起哄起来,“就是啊,快别拖着程老板说话了,咱们兄弟可急着见新郎官儿呐!”
这些人……
吹吹打打一路,菊仙虽然已经从花满楼净身出户了,但仍然是从那儿出嫁的。段小楼难得的有些紧张,脸上的笑容却遮掩不住,踢了轿门,跨了火盆,他站在堂屋那头等着他的新娘子。
菊仙始终记得妈妈说的那番话,一日入了妓门,永远都是这行里的人。如今有一个男人愿意跟她两个人好好过日子,让她从此可以真正变成一个良家妇。婚姻,说到底只是一场仪式,甚至说只是一张纸,但是对菊仙来说,这却是最珍贵的东西,远远胜过恩客们送给她的那些金玉之物。
她也不愿装什么大家闺秀,撇开两边扶着她的人,自己一把便将红盖头扯下来了。眼底泛着泪光,脸上却笑着,和段小楼直直对视。她脚一踢,把脚下卷着的红地毯唰的一下滚至段小楼脚边,大跨步着就走了过去,挽住了还在傻笑着的段小楼的胳膊。
程蝶衣看着那抹耀眼的红,无意识地往身后的宋濂怀里靠了靠。他想转头离开不去看这一幕,但也知道自己不能总是选择逃避。人,必须要向前看。他心里苦涩地想,应该是可以习惯的吧,也该放下了……
感觉到背后的人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肩膀,程蝶衣呼出一口浊气,抬起了下巴,挺起了胸膛,随着人群走进了堂屋。
关师傅以父母高堂的身份坐在正对大门的那张椅子上,表情似乎有些感慨,他接过两人敬给他的茶,回了一份喜钱,喝了口茶说道:“既然你们成了亲,往后就要互相扶持着过日子。小石头,以后好好唱戏,菊仙呢,也好好把持家里。别些个做师傅的也不好多说,你们自己把握。”
两人低头称是。但嘴上这么说,不代表事实上会不会做。段小楼在菊仙的撺掇下,已经不打算再唱戏了。菊仙跟他说过,嗓子总有一天会倒,不如现在就开始做点正经营生,以后他们的孩子也能有些过上些正常人家孩子的生活。
菊仙为他描绘的未来,让他真的很动心。他从小就是孤儿,被师傅看中了跟着学戏,没有尝过正常家庭孩子的正常童年。他不想让他的儿子也被人骂是戏子和窑姐儿的孩子,如果可以过上良人的生活,那是再好也不过了。也许在师父眼里,京戏是他一辈子的依靠,但在现实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被抛下。
两人随即拜了天地,菊仙也被送入了洞房。段小楼直到已经喝得脚步虚晃,那些个朋友才放过了他。众人见程蝶衣这几年来头一次这么柔和,脾气也好,就撒开了灌他。毕竟他可是新郎官师弟的,这大喜的日子不喝酒可不成。
宋濂并不多加阻拦,他可以看得出君越想要喝醉的意图。虽然君越肯来参加段小楼的婚礼已经是决定放下的表现了,但只怕感情上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见程蝶衣喝得差不多了,眼神也有些迷茫,宋濂礼貌地推拒了其他人的敬酒。毕竟他是以前北平城里数一数二的人物,他开口了,其他人就算再怎么样也得给个面子。
宋濂扶着程蝶衣穿过有些混乱的人群到段小楼的跟前,胸前那朵大红花倒是和段小楼脸上的红晕相得益彰,“段老板,君越他喝醉了,宋某放心不下,就先带着他回去了。”
段小楼虽然醉了,但神志却还清醒,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宋濂,许久都不说话。半晌,他抓住了宋濂的衣襟,浓重的酒气喷在宋濂的脸上,说道:“你,你以后可要好好对我师弟……!要是,嗝,要是委屈了他,我可,可饶不了你……”
宋濂皱了皱眉,松开了他软软地拽着自己衣领的手,说道:“我知道。告辞了,段老板。”说完便半搂着醉了的程蝶衣走了。
段小楼眼神有些迷离,看着那两人的背影,喃喃道:“好好对他……”
、天赋
淞沪会战已经打了近两个月,有校长坐镇前线,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振作了军心。但这两个月的坚持,也让国军复出即为惨重的代价。一开始之所以可以阻击得住,主要是因为日本军队南派方面的盲目自负所导致的:他们在完全没有后援和补给的情况之下只凭着疯狂的自信就来到了华东战场。没想到的是,国民政府这边一改以往忍让的态度,打得很坚决也很果断,一下子截断了日本人的进攻路线,在初期的几个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如此一来,三个月灭亡中国的狂妄口号基本已经无法实现。
但是,和族是一个善于学习和适应的民族。在经历几次失败之后,迅速重新组织战场和部队,隐忍而发,而中国部队也隐隐有了一些颓势。宋濂经历过保卫北平战争,武器装备虽比不上如今凇沪会战的几个军,但也差不了太多。保守估计,每八个国军才能杀掉一个日本兵,死伤数量必定是非常巨大。
凡事必须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经历了太多次背水一战釜底抽薪,再强大的军心也会被消磨一空的……
段小楼自从和菊仙成亲之后,还真变得沉稳了许多。戏是不再去唱了,虽然还没正式金盆洗手,但也和那没有什么区别。本来他这些年成了角儿赚的钱完全可以开个小酒楼,但他自从和程蝶衣吵架之后心思困闷,经常流连赌坊,还交了好些个酒肉朋友,那些小钱早已经被会获得差不多了。他用仅剩的那些钱狠狠心买了串珍珠链子送给了菊仙,又办了一场不算寒酸的喜酒。虽然说前面办婚礼收了些礼钱,但平日里两人还得开销吃用,也是挪动不得。
不管怎么样他身为一个男人,一定要挑起大梁,总不能让自己的女人再出去抛头露面。思及此,段小楼放下了面子在腆着脸去问自个儿的师弟借了些本钱,和自己媳妇开了家面馆。每天起早贪黑,虽然辛苦,却也让两人都觉得这日子有个盼头。
回头看看,从前的风光霁月,就像是空中楼阁一般不真实,随时会坍塌下来。如今,这踏踏实实地生活让段小楼和菊仙都觉得平淡才是真。
程蝶衣从来不是在乎那些身外之物的人。师哥问他借钱,他就爽快地借了,更没指望着段小楼还。为了给自己的情感找一个出口,理智上程蝶衣已经将段小楼在心里的位置摆成了唯一的亲人。
到了这个地步,他只希望师哥和菊仙能过得好。求之不得才会辗转反侧,放下了旧日自己的执着就好像取出了一根骨刺,它长在胸腔肋骨之上,横斜指向心脏。他时常想,如果任其继续发展,自己可能真的会疯狂。
褪下了这层执念的程蝶衣,眉眼之间变得洒脱肆意了一些。心境变了,看一切人事都变得不同。到了现在,他才知道《贵妃醉酒》那段戏文里说的“人生得意须尽欢”是什么意思。
如此,段小楼在后来见到程蝶衣的时候,竟有一种眼前这个人变得更加陌生的感受。他不再像虞姬,不再像杨贵妃,不再像他们所知道的戏里面任何一个人。程蝶衣就是程蝶衣,他变成了他自己……
“不要闭眼,两只眼睛聚焦在你的目标上。左手托住枪柄,一定要稳,否则容易因为后挫力偏离目标。在心里数到二,然后右手手指稳住扣扳机。”宋濂把着程蝶衣的手详细地说着。
虽然只是练习,虽然是自己提出来要学枪的,但是真的握住这个冰冷的铁器,程蝶衣的手里还是不由自主地沁出汗液。自己手中的是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杀人利器,只消一个子弹,就算不死也能让敌人疼得起不来。现在虽然枪里面没有子弹,但是那种肃杀的感觉仍然让他在扣动扳机的时候忍不住闭眼后退。
为什么要学枪,这个问题他也是斟酌了好久才跟宋濂提出来的。那天从龙凤楼出来回去的路上,他亲眼看到了日本兵当场射杀了好多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就因为他们举着横幅游行反日。
被杀的学生在日本人看来连蝼蚁都不如,刺目的鲜血洒在地上。也不多时,他们的尸体就被混乱的人群抬走了。那些地上砸出一个一个印记的血迹,被人们脚下飞扬起的尘土掩住了,好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这些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过程快的让人猝不及防,上一秒还在怒吼着滚出中国,下一秒就已经被索去魂魄。
人命太轻!
他程蝶衣从来不是什么卫道士,也不是有着满腔热情的革命家。看到那血腥的一幕,他最直接的反应就是飞快逃离这个地方,逃离这场噩梦。接下去的几天里他没去唱戏,待在家里思考了很多。
看看自己的身板儿,从小就是被当成旦角儿教戏的。若是能像师哥那些学武行,就算只是些假把式也能唬唬人。
如果有一天,自己在乎的人也如此被戕害,他又能做些什么?敏之说过,覆巢之下无完卵。如果自己都无法自保,那如何去做到守护别人?在这乱世中,他又如何做到不成为他人的累赘?
虽然是下了决心好学好,但这并非易事。枪声让他忍不住向到那天的场景,深吸一口气。左手有些轻颤,托住枪柄,右手扣下扳机的时候仍然是缩了缩。
宋濂知道这事儿不能急于一时,耐心地帮他调整姿势,直视那双杏眼说道:“你既然下了这个决心,就没有胆怯的权利。不能退缩,明白吗?”
程蝶衣点了点头,又试了一次。这次他明显好了许多,身子没有后退,眼睫在扣动扳机的把一瞬间颤了颤。不确定地看着宋濂,只听那人说道:“现在我们在这儿,子弹很精贵。我给你打磨了几颗骨弹,效果虽然不及真弹,但也不错。”
他有些紧张,也有些不确定。会不会太快了,只是试了两次空枪就放实弹。仔细地看着宋濂是怎么放子弹上膛的。程蝶衣接过手枪,深褐色的瞳孔紧缩,对着宋濂点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宋濂走到小院另一头,在一张石桌上放了一只大西瓜。
因为已经练习过瞄准好多次,子弹出膛的那一刻,不小的后挫力让他不禁抬起了手腕,子弹的方向也因此改变向上飘。砰地一声,小院墙面上的一片瓦被击碎落了下来。这个位置,离那个西瓜差的太多。
又反复试了好几次,就连擦过西瓜的边儿都没有。宋濂看着有些沮丧的程蝶衣,从那人手里拿过手枪,说道:“你想的太多。从你的眼睛瞄准你的目标那一刻开始,就要抛下所有念头。”
他的目光锁住那颗西瓜,眼神变得锐利,果断地抬起手,左手稳稳托住。
“一。”
“二。”
砰!啪!子弹正中西瓜中心,力量从内部撑开西瓜,让它整个爆裂了开来。
程蝶衣完全被宋濂的示范弄得呆住了。枪支仿佛是他身体的延伸,健壮地身躯姿态自然放松,自己完全可以感觉得到敏之浑身的力量感。那种仿佛利剑出鞘般的锋芒,让他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
宋濂放下枪,转了枪身递给程蝶衣说道:“什么都不要想,枪就是你的眼睛。”
定了定神,程蝶衣努力回想着刚才宋濂的状态,眼神不再闪烁,他可以做好。
进入角色是君越的专长,这是戏赋予他的。但宋濂从来不知道,有一种人可以完全入戏,分毫不差地进入另一个人的状态。令他心惊的是,君越此时的姿态和标准射击动作完全没有分别。他整个人的状态谁见了都能肯定这绝对是经过了多年军队熏陶的。这绝对就是自己刚才射击的状态!宋濂觉得自己仿佛发现了一块璞玉,血液里冲动地在血管里冲撞,兴奋之情难以言表!
“一。”
“二。”
“砰!啪!”重新被换上的那个西瓜被一枪打爆,连入射点也跟宋濂刚刚射中的位置高度一致。
放下枪的程蝶衣又重新回到了刚才举枪之前的模样,敛去了一身锋芒。仿佛是从另一个宋濂变回了自己,他看到自己居然一击即中,有些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凤眼里闪着微光的男人。
那人走过去,伸出长臂大力地把程蝶衣抱在怀里,捧着他的脑袋狠狠亲了几口,“我可算是找到宝贝了!干得好!!”
程蝶衣虽然没弄明白自己是怎么做到的,但他本质上是一个极度自恋的人。对于宋濂毫不吝惜的赞美,他不仅坦然地接受了,心里还觉得非常有成就感。
“趁你还记得刚才的感觉,再来练习几次!”宋濂趁胜追击,如果君越的天赋就是进入另一个状态和角色,那他必须保持住这种感觉和记忆,反复练习,反复记忆。如果真是这样,进展顺利的话,不多时君越就可以上真弹了!
程蝶衣扬起一个耀眼的笑容,抬起头说道:“好,都听你的!”
、离开
对于程蝶衣这个天赋,宋濂感到惊喜之余,随之而来的就是热衷于各种各样的测验。如果真如他所想的那样,君越的天赋发挥到百分之百,就是可以完全模仿别人的任何行动和思想,于是他拉着程蝶衣示范了一套格斗拳。
但不尽如人意的是,程蝶衣在有意识的集中注意力的情况下,这种天赋反而消失了。虽然君越确实学得很快,但那也只是练了个模样,力道也还虚得很,和那次练习射击的模样完全是两个概念。那种天赋异禀的感觉似乎如昙花一现就那样消失了,在刻意地学习的情况之下,君越跟普通人并无两样。
宋濂并不气馁,他隐隐有了一个猜想。君越的这种能力极有可能是在无意识状态下的激发出来的,就连他本人也没有意识到。
君越的这种天赋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往好里说,君越可以这么快就学会了打枪的技巧,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