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苦笑,把毯子放在他的手里。
“明天会很冷,你别穿得太少。你的棉衣我都给你干洗过了,那件套头的高领毛衣,我放在你床边了,保暖裤在衣柜的下边放着,牛仔裤在阳台上,明早想吃什么?天气冷的时候,喝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面,最好了吧。你能起得来吗?要不,吃粥吗?我做好了放在桌上,你微波一下就可以。
”
萧姚后退一步,毫不留恋的,砰的一下甩上门。差一点压扁了王毅坚挺的鼻子。
“你摸摸你下边,你的弟弟还在不在?退化了吧,还是阉割了你自己啊,变性了?你快成老妈子了,烦死人!”
王毅没有摸下边,而是摸了鼻子。他非常想对萧姚说,我下边还在不在,你过来摸摸不就知道了吗?他怕他这么一说,萧姚会直接从大门进来,再把他毒打一顿。
第二天,萧姚还在迷糊之际,就被那道暗门的敲击声打扰了,忍着起床气,接过早饭,再一次甩上门,王毅第二次吃了闭门羹。
不过,这倒不让他生气,反倒是哼着小曲,伺候好了那个少爷人物,他也可以安心上班了。他不睡到下午是不会醒的。
派出所从来都没有多少工作,看报纸用去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盘算着他还有什么事情没做,想起了萧姚的那件纯白色的羽绒服还在干洗店,他中午的时候,就到干洗店去拿。
经过超市,他又想起萧姚的零食没有了,进去买的时候,没有找到那种萧姚最喜欢吃的纯度在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黑巧克力。
算了,左右下午没什么事情,干脆到市区去买吧,正好一次性地把缺少的东西都买回来。
他车头一转,进了市区。从他下放到基层做了派出所所长,这是他第一次回道繁华的市区。
天气变冷了,换季了,萧姚身上的衣服,时尚的太多,保暖的非常少,萧姚是那种典型的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大冬天的,就不相信,一件超低V领的羊毛衫,就能保暖。别说是穿上羊绒裤了,给他整理衣柜,冬天的厚衣服,少得可怜,一件纯白羽绒服,一件红色短棉衣,这就是全部了。
既然出来了,那就给他挑选几件保暖的,病了可不好。
揣摩着萧姚的心思,要时尚的,要大胆前卫的,颜色要多变的,最主要的,要保暖的。综合下、来,他在商场里转了好几圈,还是找不到满意的。
提着一件鹅黄色的半长款羽绒服,左看右看。萧姚皮肤白,鹅黄色会合适吧。半长款,也很保暖。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说这个颜色幼稚,二十几岁的人了,还穿鹅黄色?会不会不妥当?
“王毅?哈,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你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转商场啊?”
王毅还在后悔,应该把逍遥带过来试试看才好。就听见有一个女人惊喜的和他打着招呼。
他一抬头,看见一个端庄大方的女人,对他摆手。
王毅一皱眉头,他认识吗?这个女人端庄秀丽,落落大方,整个人非常有气质,站在那里,比一般女人都要笔直,身上有一股只有军人才有的精神气。
女人走过来,对他微笑着。
“忘记了?我也住在军区大院,我家就在你家的前边呢。”
王毅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他家前边是周司令家,这个女人,是周司令家的千金,他似乎记得,他一年前养伤在家的时候,这个女人探望过他,周司令和他爸爸是好友,他爸妈非常希望他和这位谈恋爱,组建家庭,官官结合。军事联姻的。
“周团长。”
虽然他很不想理睬这个女人,可是,他们两家住得太近,他爸爸是司令,他们的父辈又是好友,不管从哪方面考虑,这个女人都得罪不得。
“叫什么团长啊,叫我小周吧。你也来转商场啊,要买什么?”
王毅有些应付不来这么热情的女人,他早就知道,这个小周团长,对他有那个意思,要不然,他妈妈也不会积极促成。
“给朋友买一件保暖衣服。你朋友和你一起来的吗?不会打搅你们逛街吧。”
赶紧走,赶紧走,别打搅他了。
“我就自己出来转转,没人陪着。给什么样的人买衣服啊,我给你做个参谋吧,你一个大男人,没有那么好的眼光的。啊,就是这件吗?鹅黄色啊,给小孩子买吗?女孩子?王毅,你交女朋友了?没听见伯母说过啊,什么样的女孩子啊。”
小周团长提起衣服,左看右看,有些试探的问着,脸上的笑容有些淡了。大概是觉得,王毅有了女朋友,她没有机会了。
“不,不是给女孩子买。我朋友,男的。他皮肤白,穿这种颜色好看。”
小周团长马上笑逐颜开,不给女人买就好,她还是有机会的。
“男孩子穿这颜色不太好,蓝色的好看,天蓝色的。”
女人的眼光,大概会比男人好一些吧。怎么说,萧姚都二十好几了,鹅黄色是不太合适,提起蓝色的看看,天蓝色,颜色不是很深,穿在他身上应该显得他更像学生。气质干净。
王毅满意的点头,叫人打包衣服。
小周团长似乎非常高兴,她推荐的衣服,王毅满意。
“那…”
王毅结果衣服的时候,想说,我着急走,那就有时间再聊。谁知道他刚一开口,小周团长就打断了他。
“楼下有个咖啡厅不错呢,我有幸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王毅陪笑着,把所有拒绝的话,都吞回去。
“哪能有你请呢,你帮我挑衣服,我请你才对。走吧,喝一杯咖啡。”
小周团长脸上涌现出了红晕,王毅心里叫苦,他没有拒绝过女人的经验,面对着显而易见的爱慕,他叫苦不迭。
快到楼梯口的时候,有三四个孩子跑来跑去,一下子撞倒了小周团长,小周一个踉跄,差一点,顺着电梯滚下去。
王毅的行动在思考之前,本能的就伸出手,搂住了小周的腰,可是,由于冲劲,就算是王毅努力稳定身体,还是往旁边踉跄一下。
好巧不巧的,他救人的手臂,是他骨裂的那条,虽然恢复了半个多月,石膏也不用裹着了,可他还是打着绷带,平时注意不磕磕碰碰,就可以完全恢复。谁知道,他的手臂磕在了楼梯扶手上,小周的身体再一压,王毅瞬间就疼白了脸。虽然闭紧嘴巴,那声闷哼,还是溢出了口。
小周赶紧离开他的身边,手一碰王毅的手臂,王毅就躲闪开,疼,就好像是,骨断的地方,已经康复了,又被打断的那种锥心刺骨的疼痛。妈的,他不经大脑的就救人了,受伤的可是他。
“怎么了?要不要到医院去看看啊,你脸都白了,很疼吗?我看一下。”
王毅苦笑着摇摇头,咬着牙忍下疼痛,虽然额头都冒出冷汗,还是嘴硬地说着,没事。
“没事,前几天我出任务的时候,手臂骨裂了,刚才碰着了,过一会就好。”
“你,你怎么这么傻呀,怎么就用受伤的那条手臂救我呢,怎么不用好的那条手臂啊。”
“事情突然,哪有那么多时间去想别的,你平安无事就好啊。”
身体本能反应,他经过特警训练,所有行动,都在思考之前,不会错过时机。
小周团长现在是眉目含情,羞答答的看着王毅,脸上的红晕,倍加深重。
“现在,能不顾自身安危救人的,太少了。”
找丈夫,找什么样的?就找在你危险时候,奋不顾身,不顾自己危险,只要你平安无事的男人。
就冲这一点,小周团长把王毅视为她自己的大英雄。
第九十九章 周家千金洗出丁字裤
小周团长的一片芳心,就长了翅膀,扑拉扑拉的飞向王毅,怎么看都是大英雄。他维和过,他是勇战毒袅的缉毒英雄,他吃得苦,受得累,具备一个军人所有完美的精神,不迷恋名利,可以顶着英雄的光环,下了基层,怎么看,怎么品味,这个男人都让人心动。
男人穿上了军装,穿上了警服,总给人威严严肃的感觉,。他们就是保卫这个国家安全的人,肩负重任,不苟言笑,以为都是冷冰冰的,不会开玩笑,钢铁铸成一般的人。她在和王毅 相处不到一个小时,就发现了,王毅隐藏在铁血硬汉面具下,是一颗细腻温柔的心,他会是个好警察,还会是个好丈夫。
这样的男人,少有了啊。为了她都可以不顾危险,被这样的男人保护着,爱着,那她会成为所有女人嫉妒的人。
王毅就是一座牢不可催的城堡,那手臂,就是高不可攀的围墙,那胸膛就是他围起来的世界。
如果被他爱上,她就好像是生活在这个牢不可破的城堡里,这个城堡,只有他的柔情蜜意,他的轻怜密爱,他会把她当成小孩子,当成女儿一样疼爱照顾。每个女人都希望,丈夫会是自己的情人,哥哥,父亲,然后才是丈夫。大男子主义一些没关系,可就是大男子主义,才会越发疼爱妻子。不苟言笑也没关系,他只对自己微笑就好。他铁血硬汉,可他会把一腔柔情都给了妻子。
这样的男人,放过的话,会惦记一辈子。
放弃了喝咖啡的约会,小周团长执意送王毅回去。
王毅的手臂也疼得难受,再让他开车回去,他怕的是一只手会出危险。再加上他给萧姚买的东西也很多,他一个人大包小包的提不来,正好有人可以帮他一下,他也就不再推辞。
现在的女人似乎都很有本事,小周团长露了一手漂亮的倒车,方向盘转了三下,车子开出了拥挤的停车位。
王毅赞赏的看了小周团长一眼,车技不错。
“我小时候就是假小子,那时候,你们还没有搬过来呢,我十八岁就领了驾驶证,我爸爸不喜欢我做了文艺兵,我爸爸认为,是军人,就不分男女,女兵也可以上战场,他希望我和男兵一样,下基层,或者到部队。我妈妈舍不得我吃苦,认为女孩子还是唱歌跳舞的培养气质,没办法,我就做了文艺兵。可我年度考核,都是名列前茅,我打靶都在九十分以上,我喜欢玩CS游戏,每年的特种兵训练,我也会参加。”
小周团长极力说着自己的所有事情,恨不得把自己从小到大获得的奖状,荣誉证书都给王毅看。
她虽然是文艺兵,可她不是花瓶,她也有和王毅抗衡的本事。
王毅不想听这些,她获得过什么,她的成长经历,和他没关系。
看看时间,都下午三四点了,给指导员打了一个电话,他不回派出所了,直接回家。
把路线指给小周团长,闭上眼睛,想阻断了小周的一连串自我夸奖。
“王毅,派出所真是委屈你了。有没有想调回来?王伯伯不好出面的话,那我就和我爸爸说一下,警察局各个部门任你挑选啊,你留在派出所,不是大材小用了吗?可惜了人才啊。”
“我没那个想法。挺好,我在派出所工作的得心应手,工作具体,没有勾心斗角,上下同心,很适合我。”
不用她好心帮助,没必要。怪不得有人说,鸡鸭多了屎尿多,女人多了 ,笑声多。三个女人一台戏,其实,一个女人也可以说得叫人耳朵生茧。
小周团长一看这个简单的楼,有些不满意的皱了一下眉,没有出声,王毅想让她赶紧回去,可小周执意要看看他现在租住的地方,没有办法,只好让她跟上楼。
王毅经过萧姚门口的时候,敲了几下。没有动静,估计这个时候,他是睡饱了出门闲晃,转一圈再回来,吃完晚饭就准备开店,一直都是他的习惯。
“这就是你租住的地方吗?和别人合租的吗?没带钥匙?”
小周有些奇怪的问,回自己的房子,干嘛还敲门。
“不,我朋友住在这。”
想把衣服给他的,他不在家,也只好提回去了。
一打开门,小周就好像进自己男朋友家一样,放下手里的东西,说了一句我想参观,也不管王毅同不同意,就开始打开门打量了。
王毅没有办法,只好给她倒水。
而小周趁这个机会,先是去了厨房,再打开了他的卧室,进去转了一圈,提着几件他今早换下来的衣服。
“我就说,一个单身男人住,能干净到哪去。看看,脏衣服丢在床上,多脏啊。你手臂不方便,一定好几天都没洗衣服了吧,赶紧找出来吧,我给你洗洗。”
她要表现的非常贤惠,贤惠温柔的女人,是最能博得男人的喜欢。
“放着吧,不用你。我自己能洗,实在不行我送干洗店也可以的。”
王毅皱着眉头,他不喜欢小周这个举动,好像把他当成了男朋友,未婚夫。好女孩,都不会进一个单身男人的卧室,也不会随便给男人洗衣服。除非这个男人是她的男朋友,可他们只是见过一面,朋友都算不上,他这么做,有些让人厌烦。
“一个大男人,怎么和女人比呢。这些家务活,不是你们做的。别不好意思啦,我们不用见外的,都拿出来吧,我都给你洗干净了。”
王毅抢夺衣服。
“真的不用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又不是外人。”
小周把王毅的举动视为害羞。男人,有时候就和一个孩子一样,总是喜欢把臭袜子塞到床底下,粉饰干净。再一次抢过衣服,对他露齿一笑。
王毅忍不住叹息,小周,热情非得叫人难以接受。
小周在洗衣机里找出了三四条裤子,两三条内裤,三双臭袜子,一件超低领的粉色体恤衫,一件紧包身的白色上衣,还有几乎透明的白色衬衫,一件警服衬衫。
小周提起那条只有三寸布料的丁字裤,粉面羞红。这个,这个,王毅,也太闷骚了吧。这种内裤,他都穿啊。怎么看,都让人非常不好意思啊。
王毅看见小周打开洗衣机盖子,猛地记起来,他今早给萧姚送早饭的时候,顺手把他换下来的衣服都收了过来,包括他的那些骚包内裤,那些他诱惑人的上衣。
赶紧冲到洗衣机跟前,就看见小周提着那条异常骚包的,超级性感的丁字裤,羞得脖子都快红了。
王毅一把抢过去,连着那两条内裤,都抢过去,塞到口袋里。非常不自在的咳嗽一声。
“就说,就说不用你洗衣服。你,你去喝杯水吧,这些事情我自己能做。”
小周也害羞的低着头,两个人之间非常的尴尬。
王毅心里把萧姚骂了一百遍,小王八蛋,就会穿这种东西,他就不能穿一点正常的,害得他出丑了吧。小混蛋,等着,有机会了,把他所有骚包内裤,都丢到垃圾桶里去。
“啊呀,女人干活,你进来干什么,出去出去,一个小时我就能洗干净了。你歇一会吧,手臂不疼啊。”
小周最后,责任感战胜了羞涩,推着王毅出去。
王毅实在没有办法,太热情了,热情的他难以招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