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天作之合by雎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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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天作之合by雎瓷-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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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随即他便看见,柳淡惊慌失措的抬手推开那人,手指捂住脖颈,语气惊慌:“你,你是什么人?”一句话没说完便开始呛咳,原来内劲终于还是伤到咽喉。
范遥觉得凭借自己的内力,都不一定比得过那人。更别提柳淡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了。可那人居然当真随着柳淡的手向后踉跄一步,看起来倒比柳淡这个受伤的人还要茫然百倍。对着柳淡颤声道:“你……”
柳淡捂着脖颈呛咳,鲜血渐渐渗出来。她愕然道:“我?”
那人语声带着满满的不可置信,褪去了刻意为之的戏腔,他声音略显低沉,可音色极好,似是胡琴奏出的轻缓曲调。他垂下手,凤钗跌落在地面发出一声轻响:“是你……”
柳淡根本搞不清楚状况,见他这般只以为是中邪了。下意识后退一步:“是我?”她不确定的询问,范遥此时已经来到柳淡身边,拉住柳淡的手微微侧身。柳淡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疑惑道:“我,我怎么了?”
那人借着月光仔细看了看柳淡,他看的非常认真。忽又叹道:“不是你……”
柳淡和范遥两人相顾茫然,那人站在槐树下,月光照不亮的角落中。他看着柳淡,陡然纵声叫道:“不是你,你不是她,你不是她!”他声音凄楚,内力激荡开来,远远的传了开去。随即挥手重重击在身后槐树上,顿时只见落叶如雨纷然而下,其中人影连闪,转瞬便去的远了。
范遥这才松缓下来,只觉得自己手指冰凉。他急忙去查看柳淡咽喉处的伤口,黑暗中也不晓得金钗到底刺入多深。只觉温热一滴滴滚落下来,连声询问:“你说句话让我听听,哪里疼就说出来。”
柳淡看不见自己的伤口,手摸上去细微一点,也不在意。她浑然不知刚才命在须臾,自然比范遥放松许多。见范遥这般急切,唇角微弯,梨涡徐徐浮现。笑道:“阿箴。”
她这一声唤得清脆欢快,笑意在眼瞳中流露出来。范遥却没有在意,只是轻轻将手指按压其上,感觉喉骨随语声移动这才放心。抬头看见柳淡脸颊边梨涡,忍不住抬手点了点。佯怒道:“也难为你如今还能笑的出来,我不是让你在人多的地方等我吗?你这般莽莽撞撞跑进来,可知道刚才……”
他刚说到这里,对上柳淡有些讨好的模样,顿时想说的话又悉数咽了回去。无奈的拍拍柳淡的头,听到柳淡小声说道:“可是我怕你会出意外啊。”
范遥本来想要借此告诉柳淡方才有多危险,好好警告她一番。可是听了这句话,实在说不出口。只好一边带着柳淡向外走,一边还兼顾着蒙住柳淡的眼睛不让她看到这满地死尸。心道,反正也已经过去了,下次多加注意护着她也就算了。何必说出来让她在后怕呢?
一念至此,也就作罢。只自行带着柳淡回到客栈,第二日两个人共乘一骑,因为柳淡不会骑马,所以只好让范遥带着,去往昆仑不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字数好多啊~给自己鼓掌~O(∩_∩)O~
表示阿瓷果断来吐槽了~
今天翻了翻神话历史,发现西王母的外形是【豹尾虎齿而善啸】,然后鸿钧老祖更神奇,本体是一条曲蟮。唔,曲蟮就是我们常说的蚯蚓。。。。。。。姜子牙字飞熊,据说是是一只白熊转世。。。。。。
 
、第41章 第四十章
花绣其实心中一直有那么关于仗剑江湖的侠女梦。自然的,这个仗剑江湖和英雄救美一般,也是很有讲究的。
首先是要有一匹马,最好是白马或者黑马,但不能带杂色。然后是剑,需要挂着白玉的剑坠,最好风吹过的时候剑坠轻轻敲击在黑色的鞘上,能发出清脆声响。还有衣服,衣服必须是白色的,要用霞影纱。这种纱看起来飘渺如云霞蒸腾,才能体现出侠女飘逸若仙的气质来。
行走江湖仗剑天下,所能做的事情无非就是劫富济贫,收服山贼之类的。花绣觉得自己不用劫,本身还算有些银钱。至于山贼劫匪,花绣手无缚鸡之力,当然没有办法收服那一个个据说是膀大腰圆的劫匪。不过……
花绣抬起头来,看着站在她身侧的男子。此时刚过午时,日头正足。五月份的天气已经渐渐炎热起来,空蝉在枝头上发出短促的鸣叫,声音算不得十分大。也不过寥落几声,听起来稀稀疏疏,浑然没有盛夏时分的吵杂热闹。
而那男子站在花绣身边,穿着素青色的衣衫,浅金色的长发看起来柔软如锦缎垂落而下,用方巾整齐的束好。眉目有着不同于中原人的深刻,眼瞳湛碧。
花绣觉得这种碧色很好看,带着点初春时碧柳吐露新芽的美好。如果换成旁人,花绣恪守礼节,绝对不会这么明目张胆的观瞧。但这个人并不是旁人,而是花绣即将八抬大轿嫁过去的夫婿。花绣觉得,自己的夫君这双眼睛生的真好,十分好,非常的好。
她很喜欢。
等到谢逊回过头来的时候,就看到鹅黄色衣衫的少女正仰头看着他笑。花绣并不是柳淡,柳淡笑起来总会让人感觉如沐春风,或者是恰到好处。可花绣唇角微弯,便让人觉得她的确是很开心。
这样明媚的天气,这样秀美的少女,这样真心的笑容。很容易让看得人心情变得好起来。谢逊就不例外,他比花绣高上一些,所以他就微微弯身和花绣平视:“在看什么这么入神?”
花绣实话实说:“夫君的眼睛颜色很好看。”顿了顿有点扭捏,贝齿咬住下唇。面颊飘上几许红晕,扯了扯谢逊的衣袖。谢逊从善如流的侧过头,感觉到少女凑到他耳边轻声说:“……我,我很喜欢夫君。”
说完被火烧一样的侧过头去,背对着谢逊。大概是感觉自己这句话说的实在有点不顾礼节,耳朵也渐渐红透。
谢逊停顿片刻,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本就是随性自在的人,自然也没什么顾虑。他的笑声清越,引来长街上行人纷纷注目。花绣犹豫片刻,还是回头瞪了谢逊一眼。她这一眼软绵绵的,委实没有什么压迫而言。
谢逊好容易止住笑,只觉得自己这个未婚妻子委实有趣。初初见面只感觉她是养在闺中的娇小姐,哪怕一丝风雨都会将她摧折。可相处下来发现,被礼教束缚之下则是少女的欢快。虽然言谈之间多有天真之处,可这份天真却极为有趣。
谢逊低下头来,也学着花绣的样子,低头在花绣耳边轻声说道:“我也喜欢殷然。”
一句话说完,花绣面颊再次绯红起来。她试探着伸出手去握谢逊的手,谢逊当然不会躲闪。只反手牵着花绣的手慢慢向前行去。花绣羞涩一会,忽然间想起自己之前那个侠女梦来,于是重新兴致勃勃的问谢逊:“夫君夫君,我们等会去买一柄剑吧。”
谢逊知道花绣身无武艺,一路相处,花绣别说内力,连基本防身的粗浅拳脚功夫都没有。如果花绣此时说要买些胭脂罗裙,谢逊倒也能理解。可这个长剑是用来做什么的?
谢逊想到这里,就问出声来:“殷然买剑做什么?”
花绣笑得眼瞳微微弯起,看起来娇俏可爱:“因为我想要仗剑江湖啊。”
花绣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其实花绣表面看起来遵守礼仪,内心却还是未脱稚气。带着点未经世事的天真。谢逊自然不会如同舒云珂一般拘束着她,而花绣也很喜欢这种感觉。
其实花绣言谈之间难免会带着几分刻意的迎奉和讨好,因为她心中有很多的担忧。她深知自己离开了家便少了很多依仗,所能够倚靠的大概只有眼前这个人。这个人是她的夫君,他看起来是个爽朗又随和的人。可这并不能让花绣放心。
因为她不熟悉谢逊,更不知道明教护教法王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昆仑六月飘雪是个什么样子的场景。她不知道的事情越多,需要面对和适应的事情也就越多。花绣其实很害怕,但不得不坚强。因为没有人会替她坚强起来,承担这一切。这是她的人生,此后她的生命会和眼前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
都这个时候,花绣肯定不能再让柳淡陪同她在昆仑一辈子。柳淡作为挚友所能做的,都已经为花绣做到了。剩下的只能看花绣自己的。所以她会下意识迎奉和讨好谢逊,带着几分刻意。因为花绣以后由谢逊保护,也只有谢逊保护。
谢逊也察觉到这一点,自己未过门的小妻子看起来活跃,但有很多地方都带着怯意和退缩。这真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只能两个人慢慢磨合。谢逊对花绣有好感,花绣也一样。谢逊很期待有那么一天自己同花绣可以并肩而立。
本质上谢逊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他性格虽然爽朗不拘小节,可其细心包容也极为让人动容。
谢逊怎么也没想到花绣手无缚鸡之力居然有着如此愿望,略略思索:“为什么一定是仗剑江湖?”
花绣很自然的回答:“因为剑乃君子,比较好看啊。我看到话本子上说过,很多人用刀用枪,感觉更像是打猎而不是纵马天涯。据说还有人用狼牙棒,感觉和木棍上挑着两个榴莲一样,很难看。”顿了顿总结陈词:“所以还是剑最好了。夫君,你会用剑吗?”
谢逊听到花绣那句对狼牙棒的评论,顿时觉得嘴角抽搐。可对上花绣清亮的眼瞳,实在说不出我最擅长用的兵器就是一根木棍挑着两个榴莲这句话来。只好点头:“我会用剑。”然后默默决定,以后这个剑法还是要多多练习的。
花绣闻听此话,心中关于英雄的形象谢逊基本都满足了。除却谢逊实在不喜欢穿白衣这一条之外,剩下的会用剑,武功高,长相好。花绣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女孩子,此刻她就扯着谢逊的衣袖摇啊摇,脸上是欣喜的笑容:“夫君最厉害了!”
谢逊闻听此话微微苦笑,原来厉害与否竟然是如此简单吗?
可他对上花绣清亮纯黑的双眸,忽然间觉得,很多事情貌似的确就这么简单。你所在意的那个人夸奖你了,那么你就是她心目中最厉害的那个人。
这种感觉很不错。
谢逊笑起来,他本就生得俊朗,笑起来的时候剑眉微微挑起来,碧色眼瞳映照着细碎日光,平白多出几分春水般的柔和。他拍拍花绣的头,意气风发:“好,那我们就去买一柄剑吧。”
花绣同谢逊两个人的行程并不算十分快,可毕竟是两个人骑马而行,比之逆水行舟又带着大量嫁妆快上不止一倍。花绣唯一惦念的便是柳淡,曾经央求谢逊替她去找柳淡的踪迹。可范遥提前送来消息,只说柳淡同他走另一条路,在昆仑山下小镇相见。
花绣虽然放心不下,但随信附上的的确是柳淡的信笺,上面是端正的簪花小楷,不过寥寥两行字:“一切安好,勿念。”落款是一个冉字,柳淡小字冉儿,只有花绣同亲近的两三个人知晓。
花绣也只好安心,就算如此,她对柳淡的感情目前甚至超过谢逊。毕竟五年情谊远非同谢逊这半个月来相处所能抵得过的,由此越是临近昆仑,越是坐立难安。倒是让谢逊好一阵皱眉,不动声色的问花绣:“殷然所说的柳淡不知是何人?让殷然如此挂念?”
花绣不疑有他,认真的回答:“柳淡是我的挚友啊。”谢逊微微松了口气,知道柳淡是女生到没有那么大的危机感。可哪知道花绣接下来漫不经心的说道:“柳淡和我同住三年,我们经常同榻而眠。”
谢逊听到同住三年的时候脸色黑了黑,等到同榻而眠时脸色又黑了黑。花绣浑然不觉,还慢悠悠补充一句:“除了阿爹阿娘,我最喜欢的就是柳淡了!”
谢逊略微怨念,自己的妻子连拥抱都没有,居然和别人同榻而眠,而且还是三年。听到花绣最后一句,无限庆幸这个花绣口中的柳淡是个少女。朋友嘛,再亲密应该也亲密不过夫君对吧?
谢逊如此自我安慰。自动忽略了那句除了阿爹阿娘,柳淡是花绣最喜欢的人。
不过事实证明,自|慰……哦,自我安慰是不对的。这种怨念在花绣同柳淡重逢的时候,彻底加深。谢逊无论如何都没有预料到,两个姑娘的友情其实有时候等同于亲情或者爱情。最起码挚友会敏锐的察觉到你的情绪,而夫君则或许会忽略。
——脑补小剧场——
且说谢逊同张翠山,殷素素三人流落冰火岛。日月蹉跎,十载倏忽而过。张翠山命张无忌拜谢逊为义父,自己与谢逊兄弟相称。此时围拢在篝火旁听谢逊讲述往事,听得那混元霹雳手成昆奸污徒弟妻子而不得,竟然杀了全家一十三口。谢逊侥幸逃得性命,自此为了妻儿血案奔波。
谢逊喟叹一句,遥想当年并辔纵马山河纵情,转眼间自己双目已盲。被困在这荒岛上十年,也亏得他心智坚定,若是旁人早已经癫狂无法自抑。他说起往事语气平和,仿佛说着旁人的事情一般。说道最后,忽然叹道:“内子并非江湖中人,曾经与我笑言这世间兵器她最讨厌便要数长刀和狼牙棒,未免不够文雅。又艳羡侠客白衣翩然,风姿出众。可现在……”
他苦笑起来,手中宝刀屠龙清辉泠泠,锋锐无匹。自己衣衫褴褛,乱发蓬松。
张翠山殷素素两人对视一眼,均是不知如何接话,只好默然。只听谢逊又叹息一声:“好在她已经故去,看不见我这般狼狈模样,否则又要哭哭啼啼的。那可怎生是好?”
他对着月圆海风仰起头来,彼时年少鲜衣怒马,而今两鬓苍苍,江湖落拓。个中滋味,又岂是张殷二人能体会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作者君参加徒步大会去啦~据说今年大连徒步大会报名人数好多。。。。。。7。5万人什么的。。。。。。
脑补小剧场纯粹只用作脑补。。。。。恩,花绣和谢逊结局不一定是这样的。
 
、第42章 第四十一章
昆仑地处西域,高山巍峨耸立,山巅白雪覆盖。此地气候偏寒,往往五六月份便时有飘雪,从天穹上洒落而下。山崖高耸,一眼望去满目洁白。似是天地都无垢纯澈的模样。但山下小镇却是树木葱茏,绿意盎然。这种碧意葱茏直直到山腰处才渐渐消退。小镇镇民大多淳朴,酒香却醇厚弥长。
明教从中原退居光明顶,自然便将这西域作为根基。但凡武林中门派,大多会惠泽一方水土。做一些除恶扬善之事,到不是为了侠义之名。而是一旦出了什么意外,门派附近的村镇百姓便是最好的庇护所。
明教阳顶天实乃少见的人才,有意取得民心。并非只局限于某一处,而是派人建造屋舍,修建栈道。待到雨量稀少的时节,又派人家家户户分发从山巅取得的大块寒冰。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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