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如此,柳蝶衣岂是真的对他心存不忍?简昆仑却不敢如此猜想。柳蝶衣分明自负托大,眼前故示小惠,为他解开身上脉络,其实正说明了,他对李七郎的信任有加,认为即使双方在完全公允的情况之下,七郎犹应有必然制胜的绝对把握。如此一来,简昆仑应是死而无憾。便是传言出去,也与他的虚名无损。
打量着当前的七郎,柳蝶衣微微点了一下头,一切皆在不言中了。
柳蝶衣的话其实已说得再明白不过,什么举手对敌应无相让,什么不必心存仁厚,在在说明了眼前一战非只是胜负而已,看来亦是生死存亡之一战。
简昆仑洞悉了对方心意,确是不敢心存大意,便把全部注意力暂时移向对面七郎身上。
“既蒙主人看重,足下想必具有非常身手了,请教贵姓?大名上下?”
说话之间,已然运动真气,贯通全身,神采间大异方才。却有一股凌然气机,透出气海一穴,渐渐向外充斥扩张。
七郎立刻就感觉到了,面色微微一惊,才似知道对方大非易与之辈。
“我姓李,”七郎说,“这里的人都只叫我七郎,你也这么称呼我就对了!”
对答之际,双方护体内气已然相接触,却是一触即分,若即若离,用以作为探测对方行动的触角,极其微妙。所谓的高手对招,常常便是如此,能够制敌于出手行动之前,端赖此微妙气机交接。
湖边秋色,爽朗中带有几分萧索。破碎了的阳光,在眼前地面上蠕蠕颤动,红叶三五,冉冉脱枝迤逦作舞。
李七郎的长剑还没有出鞘,只是神态间,已有所改变,那一双原本清澈明亮的眼睛,已似乎失去了原有的妩媚,姣好的面颊,也不再腼腆,变得狡黠而凌厉。终于,他现出了可怕的一面。
一种突然的感触,使简昆仑警觉到对方李七郎的十足可怕之处……这番感触,前所未见。
便在这微妙的一霎,李七郎已跃身而前。
简昆仑却抢先他一步挥出长剑。
两道闪烁剑光,在一个流动弧度里,接触到了一块,很可能只是剑尖部位,发出了叮地一声脆响,摇碎了一天剑影,双方已倏地分开。
一出即收,倏忽去来。闪开来的身子,更是一动即定,突然站住的脚步,宛若打下地层里的一双钢桩,固若磐石。
那却只是一霎间事。
紧接着双方已二度交锋。
像是猝然掀起的两堵波涛,猛然间迎在了一块,凌厉猛劲的接触里,交织出一连串的金铁交鸣。飞动的剑芒,宛若泛泛流电!
猛可里,一片流电打简昆仑头顶上闪过,其间距离,惊险万状。
这一剑,原是七郎剑中精髓,取意乱雪纷飞,故名雪花罩顶,原是柳蝶衣得意之传,简昆仑无论前进后退,或上或下,稍有移动,定当身着剑锋溅血当场。
他却是身着磐石,丝毫不惊。
饶是这般,李七郎的剑锋,兀自险险乎擦着他的发梢挥落过去。
旁观的柳蝶衣显然吃了一惊。
李七郎一剑落空,即知不妥,却已避走不及,简昆仑掌中月下秋露,宛若跳动银蛇,在一个反手持剑的奇快势子里,剑身灿若匹练,噗地扎进了李七郎右臂。
剑势方出,简昆仑已心中后悔。无论如何,这个李七郎与自己谈不上什么深仇大恨,一剑结果了他,于心何忍。
意念方动,同时也接触到了七郎无助的脸,却于十分凄苦、绝望的神采里,迸出了令人费解的一丝微笑。
简昆仑顿时心头一震,掌中剑原已刺入对方肩胛,只消稍进,或是剑芒微吐,也定能使对方内脏尽摧,立毙剑下,却是困惑于李七郎那丝莫名其妙的微笑,心头突有所疑,手下略迟,便只是弹指间的瞬间犹豫,李七郎的那一口风起云涌,已由左腋翻起,在几乎没有任何形迹可供追寻的情况下,刺中了简昆仑左面肩窝。
像是触了电般,各自打了个寒噤,刷地分了开来,落身于寻丈之外。
红血怒涌,一霎间已染红了各人上衣。
简昆仑终于明白了对方的诡计,那一丝伪装的微笑,不但使李七郎绝处逢生,更反败为胜,扭转了整个战局,使对方在已呈绝望的败势里,戏剧般地获取了生机,虽不能说反败为胜,却已是半斤八两,各占胜场。
对于简昆仑来说,虽然侥幸没有丧命在李七郎剑下,却也没有脱离死亡阴影的宠罩。
还有更强大的敌人,就在身边。
是以惊魂甫定之下,一面自行点穴止住伤处流血,一面转身向柳蝶衣望去。他认为这一霎是柳蝶衣最易向自己下毒手的机会,不能不防。自然,如果柳蝶衣真有这个意思,简昆仑根本无能防范。
简昆仑的顾虑,并非无因。
柳蝶衣果然有此心意,却不过只是在于动念之间,并未真的实现。随即发出了一声深深叹息。
简昆仑知道自己这条命,暂时是保住了。
第十回何堪青霜慰寂寥
李七郎的这一剑扎得还真不轻,透过简昆仑左面肩窝深深进去,足有四指来深,若是再进去一点,可就保不住伤了经络肩骨,虽不至于有性命之忧,却很难说不为此落下残废,这一霎,当他自行探视时,不禁深深感叹,暗自称庆。
回想晨间那一霎的对剑,李七郎诚然是剑道中的一个怪杰,实在是极可怕的一个人物,或许他的真正实力,犹过于此,却又是不知为何,有意无意间,对自己竟似留了三分情意……却又为何?
如果这个猜想属实,李七郎的剑法即使不高过自己,也应与自己相伯仲,若非是自己先伤了他,他是不会施出最后的那一手近似于无赖的险招……虽然如此,那种以微笑诱敌的杀招,却是前所未见,堪称诡异凌厉之极。
李七郎这个人,在万花飘香这个帮派里,究竟又是扮演着怎样的一个角色?柳蝶衣何以对此人厚爱如此?
犹记得战局结束时,柳蝶衣讳莫如深的那一声叹息,其中难免不包含着某种容忍,以及对李七郎的失望,或是宽恕……
简昆仑却是在此微妙的感情夹缝里,得以暂时生存,非但如此,前此为时美娇所点闭的穴脉,也已解开,更意外的,得到了崔平身后遗下的那一口月下秋露。
或许说,正由于李七郎那微笑的一剑,才得以保全了他的性命,否则又何望能在与柳蝶衣的对阵里,得以幸免?
一切的一切,玄妙而离奇,竟然使得他必死不死,在极不可能的情况之下,逃过了一场杀身大劫,回想起来,真个不可思议。
然而,这一切却并不表示今后就太平了。
柳蝶衣的深沉、冷静,在在显示着他是一个极可怕的人物,今日侥幸自李七郎剑下脱生,保不住明日的杀机重现,基本上双方的敌对立场并未消除,以柳蝶衣之心狠手辣,过去种种,又有什么理由,要对自己这样的一个人心存袒护?那么,再一次的传见,只怕便是自己死期到了。
简昆仑这么想着,顿时心生急躁,一时顿难持平。
知彼知已,百战百胜,对于敌人的每一分了解,都是必要的。
他甚至于已猜测出来,下一次的传见时间,应当在三天之后,也就是说在自己肩伤新愈,已完全恢复战斗能力的时候。这是根据他对柳蝶衣初始一见之后的个性了解。在此之前,对方可能不会有所异动。
如果这个猜测不错,这几天对方非但不会对自己心存加害,反而会对自己小心调护、照顾有加,目的是要自己的肩伤早日复元。
面对着沉寂的窗外,简昆仑的思绪愈加清晰,渐渐他感觉到身边的杀机愈是沉重,从而得出了结论。
“离开这里!”
不但要离开,而且还要快。也就是说,在自己肩伤未痊愈之前,就得离开,这样才能避开柳蝶衣另一次毒手的陷害。
这个猜测如果正确,倒是真正应该感谢李七郎不轻不重,恰到好处的这一剑了。
来回地在房子里走了几步,简昆仑心里越是忐忑……却只见一行人影,来到近前。
来者四人:两名身穿号衣的该门弟子、雷公公以及一名留有短发身着蓝衫、貌极斯文的中年文士。
透过雷公公的介绍,简昆仑才知道身着蓝衫的这个中年文士,名叫谷青松,深精歧黄之术,大概是常驻这里的一个郎中。
简昆仑的猜测不错,柳蝶衣果然对他爱护有加,眼前谷青松正是为他并不十分严重的肩伤而来。
雷公公显然对于他的犹能生存,感到无限好奇,至于眼前出动谷青松为他特意疗伤,那就更是不能理解了。一团疑惑,岔集心头,干脆什么也不说,只在一边看着。
一番诊治,望、闻、问、切之后,谷青松什么话也不多说,亲自动手为他敷药包扎,又留下了一帖内服药,嘱咐了几句,便自退出。
雷公公像是有一肚子话要说,却又一时不知说些什么才好,睁大了一双眼睛,在他脸上瞧了半天,才又摇了一下头,匆匆离开。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行四人就此离开。
时间约在西末戌初,天色渐渐地有些黑了。
紧接着送饭的老王又来了。
饭菜仍是一样的精馔。
四菜一汤之外,外加一大碗羊肉泡馍。这便是老王嘴里的佳肴珍馔了。
“加上点辣椒,就着糖蒜吃,嘿,可好吃啦!”老王眼巴巴地瞧着他说,“饼是我自己动手给掰的,你尝尝,尝尝……”
果然美味之至,简昆仑一口气把一大碗都吃光了,反倒是别样的几盘菜都剩了下来。
老王看在眼里,可就更乐了。
“你看怎么样?我就告诉你说,有了羊肉泡,啥也不想吃啦,什么鸡鸭鱼肉,都得靠边儿站……”
一面说一面收抬碗筷,又道:“回头还要给二先生送一碗过去!”
“二先生也爱吃?”
“呵!那还用说,这东西一吃就上瘾,想不吃都不行!二先生早就上瘾啦!”
简昆仑轻轻一叹,说:“可怜!好好一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谁?二先生?”老王直着两只眼,哼哼两声,“这位先生,唉……”
简昆仑道:“好好一个人,怎么会成了疯子?”
“也不能说是疯子,有时候也很好,闹不准!”老王搁下手里的食盒,挤着两只眼,“说他好吧,他马上就坏,说他坏吧,他可又有好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病,老神仙也摸不清楚!”
“怎么不请个大夫瞧瞧?”
“大夫?”老王一个劲儿地直摇头,“别提了!”他说,“头一回一个大夫,叫他给揍的鼻青眼肿,第二回更别说了,硬是叫他给拧下来一条胳膊,要不是雷公公眼尖手快,八成儿连命都没有了。你说说,谁还敢再给他老人家看病去?”
“柳先生自己也深精医术,为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
老王整理着他身上的号衣,嘿嘿一笑说:“这些事情,我们底下人也说不清,知道也不能多说……”叹了口气,拿起食盒说:“你先生人不坏,刚才的话听过了就当胡扯,可别说出去,要是传到了总管事耳朵里,我可是吃不了兜着走,好啦,不给你先生聒噪了,我走啦。”
说走就走,转身迈出了门槛……
“他二姐……你可别走,我来啦,我来啦……今夜晚二更不来,我三更准来……跳墙相会!”
简昆仑来至院中,月色如银。
由于二先生的示范导引,连日来的留意观察,他已对这里阵势,有了初步了解,最起码眼前附近的这番部署排场,看来应是难他不住。
肩上伤势,不碍行走,况乎穴脉已解,正当小试牛刀,且先到二先生住处走走。
像是一片花般的轻巧。简昆仑来到了二先生居住之处。
像是半月轩一样,这里也有个动听的名宇:
飞红小筑。
想象中,当藏筑于红叶深处,其中包括他所居住的那所精致小楼,也全是红色。
小小阁楼,已全为绕生的芭葜爬满,冷月下鬼影森森,二先生住在楼上。那里亮着盏灯,光采婆娑迷离。简昆仑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已攀上了楼栏。他的轻功绝佳,一经施展,落地无声,更何况夜风萧萧,落叶飘飘。
二先生正在室内来回踱蹀。颀长的身影,苍白的脸,喃喃不绝的低声自语,衬托在昏暗的灯光里,倍觉凄凉。
这一切,发生在一个被认为神经不正常的人身上,倒也不足为奇。
简昆仑待将现身而出,忽然却又终止了这个动作,那是因为眼睛里忽然看见了一件奇怪的东西……
灰黑颜色,油光铮亮,像是一个……一个骷髅!
简昆仑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定神再看,那东西正捧在二先生手上,昏暗的灯光衬托里,凸凹分明,不是个骷髅是什么?
这个突然的发现,猝然使得简昆仑大吃一惊,似乎呆住了。
或许是长年的抚摸摩娑,整个骷髅变得异常光泽,映着灯盏,闪闪发光,乍看之下几疑骷髅是为大理石所雕制,若非仔细辨认,还真不大容易看出来。
二先生真是疯了。
那么近地看着,两只手捧着,近到与骷髅几乎颜面相接,这一霎二先生脚下不再移动,全神贯注地只是向手上的这个骷髅注视着,嘴里念念有词,不知在说些什么。
二先生在笑……白森森的露着一嘴牙齿,像是遇见了什么可乐的事,又似面对着多年不见的故人,那种面对谈心,全然忘我神态,真有传神之妙。
飞红小筑整个楼阁,似乎只住他一个人,冷月昏灯,与他作陪的便只是这个骷髅。
一霎间,举止掺合着几许鬼气,阴森森的好不怕人。
简昆仑那般气概,乍看下亦不禁发根发炸,有毛发悚然的感觉。
满地落叶,在夜风里萧萧打转。月色灰白,像是撒了一地的霜。烛影婆娑,迷离着幢幢鬼影。
二先生本人其时比鬼更可怖,这番举止,直看得简昆仑目瞪口呆。
在一阵莫名其妙的唱喝细语之后,二先生才把捧着的骷髅放开了,随着他移动的脚步,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骷髅,放置在桌案上,桌案面床而设,如此,二先生虽然坐下来,仍然与它咫尺相对。
烛影昏黄,摇曳着的灯焰,映照着他瘦削憔悴的面容,看着,望着,忽然自他眸子里涌出了汩汩泪水。
“啊……宫家妹子……小娥姑娘……你真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大颗眼泪,顺着两腮,汪汪直下,
“狠心的姑娘,……你……这是何苦?为什么,为什么啊你……”
一霎间,涕泗纵横,声泪俱下,较之刚才的眉开眼笑,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简昆仑心里一动,这才听出了一些眉目。如果对方这一霎神智清醒,吐言属实,约可猜想出来,死者——眼前这具骷髅,生前姓宫名叫小娥,与他曾是旧识,后来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