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朔也知道自己冷酷的声音吓着了谷宇,可他就是这么说话的呀。
“不行,你要是去找小工做,谁照顾我。”凌朔霸道地说。
“可……可是……”谷宇抬起欲泣的小脸看着凌朔,希望凌朔松口,不然家里没钱吃饭了,可他又不敢直接跟凌朔说他家里快没有钱了。虽说给凌朔带早午饭是凌朔逼的,但谷宇可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从凌朔那里收取回用在凌朔身上的饭钱。
“不行就是不行!”凌朔强硬地说完,却看到两道泪痕从谷宇那土气的眼镜下沿着鼻翼两侧滑下。“你哭什么?就算你哭,我也不会准你去外面找小工的!你不看看你是什么样,腿是瘸的,脸是丑的,谁会请你!?”
17、第十七章:晕倒 。。。
最后,凌朔还是没有答应谷宇说要去找小工的事情,直到一周后,期末考试的前一天,谷宇在他的厨房里晕倒过去,他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
就是以后回想起来,凌朔也是自责不已。
明明去过谷宇的家里,看到的是怎么一个贫穷如洗的房子,但是因为被谷宇收拾得干净,那夕阳下尘埃中透出的温馨和安乐,以至让他忽略了这个家的破旧。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又加上他从来不为钱烦恼,所以不知道,对于贫穷的谷宇来说,恨不得把一块钱分成一百块去花,这样,也许就够用了。
凌朔一直都理直气壮又理所当然的吃着谷宇带给他的早餐和午餐,甚至晚餐菜都是谷宇在[听风小区]下面的超市里买的特价菜。只因他住进来后那被塞得满满冰箱的食材全部坏掉了。
凌朔也一直都不去想自己的吃的饭菜是谷宇怎么弄来的,他只管吃。
可就是这种无意识的行为,让谷宇晕倒了,他的大姐夫说,谷宇严重低血糖、营养不良、再加上睡眠不足。
————————
凌朔轻轻推开房门,看到谷宇瘦弱的身子陷在床上,柔软的长发翘起一些,露出下面还不到他巴掌大的脸庞,也露出了那块不同寻常的暗色疤印。
凌朔站在床边看了好久,也不后悔自己不准谷宇去找小工的事情,只是自责,深深地自责。
明明有机会说出来,也可以向他要钱,但是谷宇却是什么都没有说,宁愿把自己的午饭省下,只为给他足够的饭菜!
真是个笨蛋!大笨蛋!在他凌朔的眼里,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
可是此刻,看着轻轻阖着眼眸躺在他床上的谷宇,看着那些透明的液体流进那只纤细的手腕,凌朔感觉心闷闷地,很不舒服。
——
谷宇缓缓地打开眼帘,有一瞬间,看着头顶的天花板,他的意识还是昏沉的,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是当他的视线对上从上而下凝视着他的凌朔时,所有的记忆回笼。
他记得,他在给凌逆做晚餐时,因为头晕而晕倒了。
那么现在,他应该还在凌朔的家里了。
谷宇急着要回去,不然他的母亲会担心。
撑着手肘,挣扎着想坐起的谷宇被凌朔厉声喝住了:“笨蛋,你想做什么?没看到你的手上在挂着水吗?”
难怪有点儿的刺痛,原来手背上插着针啊。谷宇的眼睛看到针管里稍稍倒流回去的一丝血液再度流回身体后,眉宇蹙起,轻声说:“现在什么时候了?我要回家,迟了妈会担心。”
凌朔俯身双手按住谷宇的肩膀,把他压回去躺着,面孔一沉:“闭嘴!你现在这个样子回去,才会让你妈担心!等你挂完了这瓶水,我再送你回去,到时我会跟你妈解释你迟回的原因。”
谷宇被吼得身体一颤,未戴眼镜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凌朔,说:“那你的晚餐?”
凌朔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都这个样子了,居然还担心他的晚餐。谷宇他就是一个大笨蛋!
凌朔真想吼多几句谷宇,让他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体,眼角的余光瞄到房门被推开,他的大姐夫万华走了进来。
万华扫了一眼床头吊起的瓶子,再走近看着陷在床铺里已经醒来的谷宇,问:“谷宇,你这么快就醒过来了,头还晕吗?一段时间不见你来医院去看叶同,怎么更瘦了?没有好好吃饭吗?”
万华会这么问,是因为他只是诊断谷宇低血糖加睡眠不足,可诊断不出谷宇的午餐填进了自己的这个霸道得没天理的小舅子的肚子里了。
谷宇眨了眨眼睛,唇角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说:“万医生,你好。”
原来,万华不单是第一人民医院的院长,也是叶同昏迷时的主治医生,叶同是醒过来后,才转到复健科的。
万华低腰揉了揉这个令人心疼的孩子的额头,说:“我在厨房煲粥,等你挂完水就可以喝了。谷宇,你现在的身体一阵风就能吹跑了,不能再瘦下去了,不然,再也长不高的,所以要乖乖地吃饭,知道吗?”
谷宇的眼里迅速泛起水光,点头:“嗯,谢谢万医生,我会好好吃饭的。”
“那怎么这次晕倒了?”万华直奔主题,目光凛凛地看着谷宇,问。
谷宇慌神,抿着嘴巴不肯说。
万华执起谷宇那千疮百孔的左手,继续严厉声追问:“为个么你的手尽是针孔?是不是你家人?”
谷宇连忙摇头,说:“不是的,不是的,是我……我晚上缝娃娃的小衣服弄的,因为太睏,不小心扎的。”
万华不动声色地给了旁边的凌朔一个眼神,再问:“那你为什么要晚上缝娃娃的小衣服?”
谷宇咬着下唇,眼里迅速渗出水雾,凝结在浓密的眼睫上,变成了晶莹的泪珠,谷宇用力抽出被万华抓住的左手覆到眼睛上,带着不可思议的平静的声音低声说:“家里……家里没钱了。”
凌朔和万华同时感觉胸口处一阵闷痛,喉咙处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了,久久看着覆着眼睛无声泪流的谷宇。
是他们两个,逼迫得谷宇不得不掀开“贫穷”那道难看的疤痕!可是在他的话里,听不出半点的怨恨和不公,只有平静和淡然,就算他在泪流。
凌朔和万华对视了一眼,轻手轻脚地退出了房间,再把门了起来,反正那瓶水还要一些时间才能挂完,这个时间让谷宇独处比较好。
在沙发上坐下,凌朔轻声地说,似自言自语,也似对万华说。
“谷宇做的饭菜很好吃,就是一个简单的炒豆芽菜都能让我吃下两碗饭;刚开始,他带给我的早餐和午餐还可以见到零星的小肉片,可是从他那天跟我提出想要期末考结束后去找暑期工后,我都再没有看到肉了。我不是个挑食的人,刚才也说过一个炒豆芽菜都能下饭的我,也就没有对菜中有没有肉去关注。但是真的没有想到,谷宇的家里穷到那种程度了。我真是该死!让他在我的身边还晕倒!”
其实,万华在被凌朔急电过来看到晕过去的谷宇也是有些吃惊和疑惑的,凌朔是个非常傲慢的人,领域性也强,一般人根本就不能进入他的空间,也不可能跟谷宇这样的人做朋友。
但是万华却看到在医院里看到过的谷宇躺在凌朔的床上,凌朔还用着一种奇怪又深沉的眼神看着晕迷中的谷宇。这让万华着实疑惑凌朔和谷宇的关系。
现在听到凌朔似是自白般的话,万华知道了,原来,果然不是凌朔跟谷宇做了朋友,也不是谷宇躺在了凌朔的床上就是被凌朔认同了,而是因为凌朔根本就是把谷宇当成了免费的便当。
万华想了想,却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小朔,谷宇做的饭菜真的那么好吃?”
凌朔嘴角微抽,倒是因为万华的问话而把外露的情绪隐藏了回去,点头:“嗯,很好吃。”
——————
之后,凌朔开车把谷宇送回家,在路上顺路买了一点熟食和粥点带给谷宇的母亲。
施丽果然很担心晚归的谷宇,披着一件外套站在院门边翘首等着,看到儿子被他第二个带回家的同学凌朔小心翼翼的扶着走过来。
施丽紧张地走下两步台阶,焦急地问:“宇儿,你怎么啦?”
谷宇抬起脸笑道:“妈,我没事。明天不是期末考试嘛,我让凌朔帮我圈重点,所以回来晚了。对不起,让妈担心了。”
“哦,原来是这样。我看你被凌朔扶着,还以为你出事了呢。”说完,施丽转向凌朔,说:“谢谢你,凌朔。”
凌朔有点愧受这声道谢了。他把手上提着的食物让谷宇提着,说:“我想阿姨因为等着谷宇,还没有吃饭,所以就在路上买了一点给阿姨吃,也省得谷宇回家还要做饭了。”
“那真是让你破费了。”
凌朔转身,轻轻地撩开谷宇额前的头发,平淡而温柔地说:“谷宇,早点睡,明天早上我过来接你一起去学校。嗯,我会带早餐过来,你就不用做了。”然后又转过头看了看施丽,说:“阿姨,我走了。”
看着很快走远的凌朔的背影,施丽露出一个小女孩般的梦幻表情:“哇啊,凌朔真是好帅啊!宇儿的同学都很帅气,又对宇儿很好。呵呵,要是宇儿是女孩子就好了。”又想起什么,施丽低呼了一声,“啊,对了,宇儿,小同现在怎么样了?你好像好些天都没有煲汤去看小同了。”
“妈—”谷宇拉长声调唤了施丽一声,一手提着食物,一手挽着施丽的手臂,说:“进去了。”
然后,院门口泄露出来的橘色灯光里,母子相搀的身影被关起的老旧院门给挡住了。
但是还能听到一些平平淡淡的对话。
“这些天想着考试的事情,就没有去医院探叶同了。考完了再去。妈来吃晚饭吧,我去煲药了。”
“嗯,这粥和熟食好香啊。”
18、第十八章:接受 。。。
期末考试的第一天,也就是谷宇晕倒过后的第二天,凌朔早早出门,开车去商业街那边的早餐店打包了三分早餐,去谷宇家一起吃。
在经过银行的时候,凌朔又去柜员机里取了三千块钱现金。这钱不是他爷爷和父亲和外祖母打到他卡上的,而是他在美国和雷恩他们一起开的小公司赚的钱。
把车停在巷子口,锁好后,凌朔提了早餐往谷宇家走去。
谷宇家的门已经开了,谷宇在晾着一早起来洗好的衣服。看到凌朔提了饭盒子进来,有点儿惊讶,倒不是惊讶凌朔会来,而是来得这么早。
谷宇停了手下的动作,带着谦卑怯懦的表情迎向凌朔,轻声说:“你来了。”顺手接过凌朔递到他手上的饭盒,又说:“我去搬张椅子出来给你坐。”走了两步又回头,“凌……凌朔,你的早餐?”
“在你的手上,我们一起吃。不过不急,等你晾好衣服再吃,反正还早。”凌朔说。
之后,凌朔在谷宇搬出来的椅子上坐着,手上端着一杯谷宇泡给他的劣质的茶,看着谷宇好像忘了他的存在一般忙进忙出,看着谷宇眉都不皱地为他的母亲端洗脸水、倒夜壶;听着谷宇跟他母亲轻轻柔柔的对话,感觉手中的这杯茶都似乎没那么难喝了。
这就是一个贫困又疾苦的家庭的早上啊。凌朔突然感觉到了平静和平淡。
——————————
吃完早餐,谷宇在施丽的叮嘱声中跟在凌朔的身后出门了。
车开到半路,凌朔把车在路边停了下来。
谷宇不解地转头看向凌朔。
凌朔侧身打开谷宇前面的车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白色信封,递给谷宇:“拿着,这里有三千块钱,别想歪了,这里面的两千块是接下来一个月是我的伙食费和日杂费,一千块是你的工钱。如果伙食费和日杂费不够,你要跟我说,到时我会再给你!我警告你,有什么事情都不准瞒着我,都要跟我说!还有,不准再去缝那个什么娃娃的小衣服!”
听着前面的话,谷宇很感动,可是最后那两句警告语,让谷宇有点无语,却也不得不默认了。再说了,没警告前,他都已经对凌朔几乎是唯命是从了。
所以,不管凌朔是听到了他昨晚的话,还是别的什么心理给他钱,谷宇也不矫情,因为他确实很需要钱,而这些钱里面,将会有他的劳动付出。
但谷宇还是稍稍地抗议了一下,说:“可是,那些娃娃小衣服还有一些没有缝完,这是老黄叔的女儿特地送给我做的,她说,我的手工比专业的师傅还好。”
“哦~”凌朔瞥了一眼隐有骄傲之色的谷宇,一边重新启动车子驶出去,一边说:“你一个男生,为什么会做这些很多女生都不会做的事?”
“我跟我妈学的,小时候,我妈身体好的那阵,都会从厂子里接手绣活来补贴家用,后来妈的身体越来越差,我又太小,不能去找别的事情来做,就学着手绣了,况且,缝娃娃的小衣服跟缝扣子差不多,只要耐心就好。”谷宇可不觉得男生会这种细活有什么不好的,只要能挣钱,又能在家里照母亲,很好呀。
凌朔流畅地换档加速,眼睛看着前面,“那我准你做完这批小衣服,以后不用做了,就你那小猫般的胃口,我养得起。你妈也不用担心,我会帮你照顾。”
“嗯。”谷宇可不知道,这一声“嗯”,彻底把自己卖给了凌朔。
——————————
几天的期末考后,谷宇忍不住对凌朔这个新雇主说,他想去医院探望一下叶同。
凌朔或许不知道,但是谷宇却自己知道,叶同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他不能不想也不会就这么疏远或是抛弃叶同这个朋友的。
凌朔想了想,嘴角轻勾,答应了。
————
叶同的复健非常顺利,原本三个月的重点疗程,可以缩短至两个月。
他现在做一些日常活动都不用护工在一边看着了,可以独自一个人完成。
看到谷宇来看望他,叶同说不出的高兴,快步走到谷宇的面前,想把谷宇拉到床边的椅子上坐下,却被一只大手横加阻拦了。
“该死的!凌朔,为什么你又来了?”对叶同来说,一点都都不想看到凌朔,所以,明明在医院里是第二次见到凌朔,叶同愣得觉得凌朔老是在他的眼前晃荡,碍眼极了;而谷宇就不同了,想每时每刻都见面,可是谷宇却被凌朔看得死紧,足足让他快一个月没有见着谷宇,如果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么他已经跟谷宇隔了好多年未见了。
现在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凌朔一副护花使者一样站在他的宇的身边?!真是太可恶了!
“我陪宇来探望一下你。”凌朔推开叶同想握住谷宇的手,轻揽着谷宇的肩膀越过叶同,把手上提着水果篮放到桌子上,再揽着谷宇让他在一旁坐下,而他自己坐到了另一张椅子上。
叶同咬了咬牙,努力深呼吸,告诫自己不可以在谷宇的面前发火,不然会吓到谷宇的。
等到头顶快要被凌朔这个家伙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