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楼。都是冰棍惹的祸
楼主:小马没有甲
借个马甲说话,全当树洞了,实在是不吐不快呀。
鉴于这个818时间跨度较长,涉及人物较多,事先介绍一下人物关系:
LZ我,苏小米,长相一般,身材一般,性格一般,搁到人堆里,扒拉半天找不着那种,基本上就路人甲乙丙丁级别。大学毕业后在一亲戚介绍的公司里打杂,收入不高不低,日子不咸不淡。人生平静的就像是冰封的东湖水,一点涟漪都没有。
“闺蜜”叶秋水,也就是818的女主,传说中的女神,商二代、白富美、海归,光这几个词就知道,绝对的人生赢家有木有。从小到大都是校花级别的,暗恋过她的男同胞能排满一个足球场,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好歹也是她的前闺蜜,初中高中帮她处理情书处理到手软我会说。
表妹洪小豆,实在是个逗比,猪一样的队友,专职卖蠢。
男主ABCD,我的初恋男友、前前前男友、前前男友、前男友,被女主三走的各位渣男,懒得介绍了,按次序写到的时候再细说吧。
提起女主,LZ实在是又爱又恨。怎么说呢,十九岁以前,你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是叶秋水。那时候的我,简直把她当作女神一样崇拜呀。原谅LZ土包子,没见过世面哈。十九岁以后,你问我最讨厌的人是谁,我一定会恶狠狠地回答你:“叶!秋!水!”
至于我与女主的爱恨纠葛、恩怨情仇,还要从二十年前说起。想起来一把泪呀有木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谁料想这人如此腹黑,活脱脱将我这篇种田文演成了宫心计。生命里有了她,真是打开了另一扇门,让我明白了,人心险恶,防火防盗防闺蜜。(真心不是来毁闺蜜这个词的哈,它还用毁吗?)
话说二十年前,我还在无忧无虑的上幼儿园,(好像暴漏年龄了=。=)。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普通工人,在一个国营大厂里吃着大锅饭。我们一家三口也都住在工厂的宿舍里,房子虽小,但家庭和睦,父母恩爱,也算上其乐融融。我打小呢,有点顽皮,老娘图省事常年给我理个汉子头,加上发育早,个头高,点子多,很快成为院子里同龄孩子的头儿。每天晚上放学后,带着一群小伙伴们在大院里藏猫猫、过家家,上树捉知了,下河摸螃蟹,玩的不亦乐乎。院子里谁家的孩子找不到,父母都会跑到我家里给我爸妈絮叨,老娘就会施展独门绝学狮子吼,站在厨房的窗户边大声喊道:“小米~小米~你再不回家吃饭就要挨揍了~”一群的小伙伴便作鸟兽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现在想起来,那竟然是我这辈子最辉煌也最快乐的时光,真有点蛋蛋的忧伤呀。
具体记不清什么时候了,应该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女神降临了我们大院。先是一辆军用大卡车驶进了院子,左邻右舍都凑了过去,将卡车团团围住。我平时最爱看热闹,这次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终于从人缝里挤到了最前面。一个穿绿军装的叔叔下了车,热情的和大家寒暄着握手,好像很气派的样子。接着下来一个很漂亮的阿姨,穿着天蓝色的连衣裙,烫着波浪般的卷发,真是时髦呀,我只在电视里见过这样的阿姨。她手后还跟着一个穿着粉红色蓬蓬裙的小姑娘,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头发长而柔顺,垂在脑后,上面系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看起来又干净又漂亮。真是个美丽的小人儿呀,原谅土头土脑的楼主没见过世面,当时的想法竟然是,“这是天使吗?”更要命的是,我居然说了出来。
哄堂大笑,气氛顿时活跃了不少。老爸一把将我拉过去,拍了拍我的头说道:“傻丫头,这是新来的叶科长一家,他家姑娘跟你同岁呢,以后你们就可以一起玩了。”
我害羞的偷偷瞄了小姑娘一眼,谁知人家只是盯着地面,原来是个木头,真没劲,还不如找小伙伴们拍画片玩呢。我扭头跑开玩去了。各位邻居这时都纷纷帮忙将卡车上的家具物事什搬下来,送到了三楼靠东边的套间里。我听爸妈讲过,那是这栋家属楼里最好的房子,有三个卧室呢。
我和女神的友谊,应该是源自一根冰棍。那是炎夏的一个午后,我百无聊赖,熟悉的小伙伴们都在午睡。我家的电风扇坏掉了,爸妈上班去了,也没空去修,热的我满身大汗,床上翻了几番,都快给烙熟了,索性爬起来,寻思着去院子外头的池塘里洗个澡去。
刚踢拉上拖鞋,就听到遥遥的似乎有琴声,反复弹奏着几个单调的音阶,但是凑到一起,又好像是一首极熟悉的歌。我跟着唱了几遍,好像是两只老虎,幼儿园才教过的,是谁在弹呢?好奇心起,我决定去瞧瞧。
琴声似乎从楼上传过来的。噔噔噔爬上了三楼,挨家挨户的寻过去,在最靠里面的一扇窗里,看到之前搬来的木头姑娘,坐在比自己还高的一架钢琴前,认真的弹着曲子。当时钢琴对于我们这群野孩子来说,真是高大上呀有没有,看着看着我就有点手痒,很想去摸摸那些可以发出好听音调的黑白格子。自来熟的我就去敲门,这才发现,居然有个铁将军把门。怎么回事,家里不是有人吗,干嘛要锁起来。
许是听到这边动静,里面的小姑娘凑了过来,从门缝里往外瞄着,“你是谁?”我连忙指了指窗口,意思是这边说话。
不多时她爬上了窗台,微微皱起眉头,我大咧咧的上去介绍道:“我叫苏小米,就住在你家楼下,所以我们是邻居喔!”
她不解的看着我,我继续说道:“老师说了,邻居呢,要相亲相爱,我们都是一家人。”
她还是不吱声,我硬着头皮说道:“既然是一家人,那,能不能让我弹一下你的琴?”
她眼珠滴溜溜一转,突然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宝宝,真可爱。“好呀,不过我开不了门,你帮我拿钥匙过来好吗?
“钥匙?在哪里?”
“门口右边不是有个报箱,你往下面摸一摸。”
搬来几块砖踮脚,果然在书报箱里摸出把钥匙来。她在里面自然开不了门了,所以我自告奋勇的打开了锁,进了房间。里面的家具电器在当时都是最高档最先进的,看的出来,这家人很有钱。我的注意力全被那架钢琴吸引住了,欢呼一声就扑了过去,哆啦咪发的胡乱按起来。她穿着水绿的连衣裙,白袜子,小皮鞋,整整齐齐的,就像个小大人。“那个,我出去有点事,你自己在这里玩,好吗?”她礼貌的问我。
当时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钢琴上,压根没听她说什么,胡乱的应了一声。她便转身下楼去了。
也不知玩了多久,我始终弹不出来个调调,不免有点扫兴。想想小伙伴们应该都起床了,还是一起去打水仗吧。回头却不见了那个小姑娘,心里这才着急起来,怎么办,我要是跑了,这家里这么多贵重东西丢了,算谁的。
正焦急呢,突然听到一声大喝:“这哪里来的野孩子,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们家叶秋水呢?你把我们家秋水弄哪里去了?”抬头看到一个漂亮女人恶狠狠地进了屋,一下揪住了我的耳朵。“哎吆~~哎吆~~好痛呀!”我大声叫道。这女人扯着我,打开了几个抽屉翻看,似乎看到贵重东西都在,这才放开我。“你老实交待,我们家秋水去哪里了?不然我告诉你爸妈,你跑到我们家偷东西了!”
偷!我吓坏了,哇的一下哭出来了,“呜呜呜,我不是小偷,是她让我进来的。呜呜呜~我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哭的正伤心呢,就见到一双黑色小皮鞋出现在模糊的视线里。那个弹琴的小姑娘一手举着一个冰棍,兴高采烈的进了屋,见到她妈妈,脸色一变,将双手背到了身后。
漂亮女人啪的一巴掌过去,啪的打掉了一根,“告诉你多少次了,这东西脏,不许吃!让你把琴谱弹上五十遍,你完成了吗?下次再偷跑出去,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还有,以后不要勾搭这些不三不四的野孩子,邋里邋遢的,会把你带坏的知道不!”接着又是噼里啪啦的一通骂。我一看形势不大好,连忙缩到后面准备逃跑。没成想小姑娘居然拉住了我,低垂的眼里沉静似水,将余下的那支冰棍递了过来。我一把接过来,撒腿就跑,远远地还听得后面打骂声不止。
我嘴里噙着这根甜丝丝的冰棍,心里却不是滋味。说到底还是我害了她,她还不忘记给我买冰棍,真是够义气。当下我决定,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这辈子都好好对她。
事后想起来,这也可以说是,一根冰棍引起的一系列悲剧事件。
、第2章 二楼。情书风波
楼主:小马没有甲
都是楼主的恶碎碎念,居然也有人看。谢谢代号186的童鞋帮LZ盖楼,就再啰嗦一段吧。
自从吃了叶秋水的那根冰棍,我和她的友情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我时常会偷偷溜到她家窗下,跟她谈谈人生,聊聊梦想,也会带一些小人书画报之类的,隔窗递给她看。分些娘亲给的餐后水果、点心零食给她。时不时的,也会点唱我们幼儿园脍炙人口的歌,什么一闪一闪亮晶晶了,两个娃娃打电话了,找呀找呀找朋友了,她都还弹得都还有模有样的。
很快三楼那个窗口成了我最美好的乐园,我甚至已经忘却了身后那群脏兮兮的孩儿们,满心满眼里只有这个高贵美丽的新朋友了。其实最主要的是她零花钱比较多呀,时常拿出来给我去买冰棍儿、画片、唐僧肉、酸梅粉什么的,然后给跑了腿的我分上一半。原谅年幼的嘴馋的楼主吧,我怎么都想不到,这些都是噩梦的源泉呀。
偶尔我也会问及她爸妈怎么老是不在家,干嘛不让她出来自己玩。她眼神立马就黯淡下来了。我也就知趣的闭嘴了。后来才从爸妈的八卦里听出些端倪,她爸爸总是在外面喝酒应酬,她妈妈特别爱打麻将,两人都不喜欢待在家里看孩子,又怕小公主在外面受欺负,所以都将孩子锁在家里。其实最主要的,是怕跟我这样的野孩子学坏吧。
就这样,暑假结束,在幼儿园报道时,看到那个扎了两个麻花辫,穿着白色碎花裙子,粉蓝袜子,皮凉鞋的叶秋水,我还是很惊喜的。大咧咧的扑上去挽住她的手,亲热的叫道:“秋水,秋水,你怎么来了!”现在想一想,那竟然是我与这个好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她冲我灿烂的一笑,“我也来上幼儿园呀!”
“那我们就是同学了!”我开心的让道,终于可以不用隔着个窗子交流了。
她妈妈交过学费,回头看到我们俩亲热的扯在一起。因为是开学,我穿了自己最干净漂亮的一套海魂裙,头发也已齐耳,她妈妈看了看我,好奇道:“这谁家的闺女呀,长的挺标致的,秋水呀,你以后就跟这个小朋友玩哈,千万别跟院子里的野孩子鬼混!”
我嘟了嘟嘴,没吭声,怕这个坏心肠的漂亮阿姨发现我就是院子最野的那个孩子。
幼儿园和小学时期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太多了,想起来都可以写上一本书了。大抵就是有调皮的男孩子欺负叶秋水,揪她辫子,偷她零食,被正义的使者我英勇教训,打掉他一颗牙,被请家长,打得屁股开花。再大点就是有女孩子嫉妒她功课好、才艺多、老师喜欢,偷撕她作业本,摔坏她最喜欢的小水壶,我便偷偷在那个女孩子的椅子上涂满了胶水。下课的时候,她连厕所都上不了,急得尿了裤子。后果便是我又罚站一天,日头好烈,晒得我头晕,却见脚下多了个人影,小小的叶秋水皱着微翘的鼻头,冲我甜甜笑着,“我陪你一起站!”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叶秋水,虽然成绩好、相貌好、品德好,也算上三好学生了,但独独人缘不好。几年下来,要好的朋友似乎也就只有我一个。她倒是听从妈妈的话,从来不同外面的那些野孩子交往,那些野孩子便觉得她趾高气昂,瞧不起人,愈发想招惹她、欺负她。而我,作为她唯一的朋友,一直以来就是帮她出头的那一个。保护叶秋水,慢慢地成为我童年生活的重心和方向。
好吧,废话少说点,直接跳到初中好了。这时候的叶秋水,开始发力,往女神方向大步前进着。个子高了,眼睛大了,鼻子挺了,头发长了,许是一直有弹钢琴,整个人也莫名开始散发出艺术气息,好似一夜之间,洋娃娃长成了小淑女。
因为电视和故事书的普及,小伙伴们的懂事程度让人乍舌。初二那年,叶秋水在她的语文课本里发现了人生第一封情书,吓得直哆嗦,拉拉她的同桌我的手,“小米,我有点怕,你说我该怎么办呀?”
那时候,早恋虽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家长和老师的威慑力,还是有点恐怖的。经常听到说某某早恋了,回家被吊着打那种。所以我看到情书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是哪个害人精?看我不整死他!”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有点流氓少女的态势呀。
用的是校门口小店卖的精品信纸,一块钱几张那种,在当时也算上高档。用各色的荧光笔满满的画着小花、星星和心。拜托,这画风,我幼儿园时都已经超越了好伐。中间歪歪扭扭的写着一行字,叶秋水,我喜欢你,我做梦都想和你在一起。I love you!
所以这算是中西合璧的情书了,可惜字太丑了,差评。我翻来覆去没发现署名。胆小鬼,有胆表白,就署上名字呀!我愤愤不平,好似蓄了满身的力没处使一样。接下来几天化身柯南,用洞悉一切的眼神环顾全班男同学,瞧来瞧去,好似每个都有嫌疑。因为叶秋水好看呗,谁都想多看两眼;可又好似都不是作案者,叶秋水太冷了,基本上不跟男同学说话那种。侦察无果,只好作罢。
谁料一周以后,叶秋水又在语文课本里发现了情书,一样的信纸,一样丑的字。叶秋水,我爱你,长大后你做我的老婆好吗?哈哈哈,这才多大呀,还老婆。我笑的乱颤,叶秋水气得直抖。气归气,依旧没署名,有气都没出撒。
接下来每周一封,都会准时到达,表白也越来越热烈,时不时还附带几个可爱的玩偶,我统统没收了,反正叶秋水嫌脏,叫我丢掉。
这么几周过去,我突然有了主意。某天约摸着情书又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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