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腚的人参不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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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腚的人参不需要解释-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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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好吧。其实在别人眼里,我这个依附着李默过活的超大号“寄生虫”才是最值得怀疑的那个吧,毕竟就连李默本人都怀疑过我究竟是不是小骗子。
伍运风早上不是说了么?他说我是李默养的小情人。大概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将自己出卖给李默以换取优渥生存条件的可怜虫。
所以他会轻佻地吹我的眼睛,并饱含深意地问我,李默给我的钱够不够花。
他真正的意思恐怕是在邀请我抛弃李默转投他的怀抱。

我抽着鼻子闻了闻,忽然从伍运风身上那股异样的香气中闻到了另外一种令人(确切地说是令蛋星人,我)觉得格外舒适的气息。
那是一种毒素,大概可以称之为“精神毒素”。
精神毒素是个比较笼统的称呼,在蛋星,所有能够对碳基生物的神经中枢造成损害的毒素都被归类为精神毒素。这种毒素,正是所有蛋星人梦寐以求的进化必需品。
我记得上一次伍运风毫无形象地醉倒在李默家门口,身体里就有这种毒素。当时我趁他醉得不省人事,偷偷将他体内的毒素抽取得一干二净。想不到时隔不久伍运风体内居然重新有了这种毒素,而且其浓度比上次还要高。
于是我惊喜地瞧了伍运风好几眼。




13

13、第 13 章 。。。 
 
 
地球上有句俗话说得好,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尽管伍运风体内的毒素含量与我的进化所需相比就像杯水车薪,可我一点也不介意“免费”摄取一点在蛋星上早就被炒成了天价的精神毒素。

伍运风在我耳边低声说道:“你跟了李默两年,想必我想要的你都知道。我们明人不说暗话。李默究竟给了你多少钱?我出双倍,你跟我走吧。”
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将伍运风体内那点珍贵的神经毒素据为己有的冲动。
想了半晌,我决定先将伍运风骗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然后趁他不注意将他弄晕,然后再从他体内吸出我需要的毒素。我四下里瞟了几眼,发现学校门口人来人往,极不方便我“杀人越货”。
于是我建议道:“这里人太多,要不我们换个地方说话?”

伍运风愣了一下,随即脸上出现了惊喜之色。
他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放在嘴里,尔后又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将那根香烟拿下来重新放回烟盒中,面对着我干咳一声,解释道:“咳,我太惊喜,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单单为了你细腻的皮肤,我也不该对着你抽烟。嗯,你说得对,这里人太多,确实不是我们谈话的好地方。”
= =+我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伍运风放烟盒的地方。
我敏感地察觉到,伍运风那包香烟与李默以前抽的烟都不太一样。若是我的感觉没错,伍运风的香烟里似乎有我格外需要的那种毒素——而且令蛋兴奋的是,香烟里的毒素含量还很高!!!
伍运风侧头,装作毫不经意,实则激动得心脏狂跳地向我提议道:“我知道这附近有家环境不错的hotel,不如我们去那里……”
我直愣愣地盯着伍运风放烟草的口袋,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

姓伍的果然不是东西。
打车带着我直奔宾馆开了间套房。进门之后,伍运风二话不说,直接关门上锁,反身捏着我的下巴直接就朝我的嘴巴舔了过来。
“唔,宝贝儿,我早就想要你了……嗯,你放心,李默能给你的;哦,放松,张嘴……嗯,我双倍,不,十倍地给你。”
我早就在口中蓄了一口毒性不强、却能令地球人瞬间丧失反抗能力的毒液。
伍运风把我的脑袋按在门板上,俯□来奋力吮吸我的唾沫。

我在心中默数了三个数。
伍运风恰巧将他口中含着的那口唾液咽掉,然后他身子一沉,忽然变得像面条一样软趴趴地瘫倒在地。
我从他体内吸出毒素,又从他上衣口袋里摸走了那包毒素含量极高的香烟。
将那些香烟一根根地抽出来丢进嘴里嚼巴嚼巴地吃光,我满足地打了个饱嗝,飘飘然地倚在门边享受着蛋核受刺激高速运转产生的极乐战栗。
怪不得这东西在蛋星会被炒成天价,原来大量食用这种物质竟会产生如此奇妙的感觉——从蛋核到假体的大脑,再到躯干手足,直至每一寸骨肉肌肤,全都兴奋得发抖。奇妙的战栗来得快去得也快,大概是两秒,又或者是一秒,我从那种兴奋得有些失控的状态中清醒过来。重新将注意力放回到瘫软在地的伍运风身上。我把脸朝下趴在地上的伍运风翻了个身,仔细将他打量了一番。这个讨厌的地球人看起来比李默稍微年轻一点,身高体格看起来也比李默有优势。
在伍运风与李默的交往中,似乎一直是伍运风占据着主导方的地位。
我捏了捏伍运风那身包裹在衣服中线条流畅的肌肉,心中暗自评估了一下这家伙的战斗力。以蛋星人的标准来算的话,李默那种标准地球人的战力大概勉强能够达到0。2比瓦纳(宇宙通用的战力标准单位)。而我在综合了神经反射速度、精神力强度(非爆发状态)、骨密度与肌肉状态之后,惊奇地发现,伍运风这家伙的战斗力居然达到了一级宇宙战士的标准,1比瓦纳——战力居然是李默的五倍还多!

*********

伍运风总觉得他是倒了八辈子霉才会落到这般境地——被人用麻绳一层层地捆成了木乃伊,折起来塞在一只狭窄的衣柜里。
半个月前,他酒后一时冲动去了以前的老相好李默家。四年前伍运风在C国大陆上大学的时候,李默是那个城市最有名的地下club最红的MB。伍运风花了很大功夫才将李默泡到手,因为他“值得”伍运风花心思。
以伍运风的风流性子,时隔四年回到这个地方,在办完正事闲下来之后,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李默。

在一个酒吧里与一个年轻男孩调笑到半夜,又喝了些酒,在李默家楼下扯乱衣服,伪装成醉得一塌糊涂的模样,他这才在那破旧的楼道中摸黑上楼。
敲门,心中保留着万分之一的希望。
当年李默似乎说过“会等他”,不晓得那个小骚|货究竟有没有等他的耐心。
身为东南亚最大的黑势力家族的嫡系子孙,伍运风平日的一举一动都处于黑暗中那些眼睛的隐形监控中。他知道自己不能动情,也从未在这种事情上犯过迷糊。对李默,伍运风只是抱着玩玩看的心态,尽管,李默对他付出过一片痴情。可惜,李默那片真心注定要喂狗了。
伍运风自嘲地想道,他喜欢的只是李默滚烫的身体,欣赏的也只是李默那能够轻易使他飞上云霄的口口功夫。李默对他而言,只是一件比别的玩具更好玩的玩具;说到底,再好玩的玩具,也还是玩具。

想象着重新与当年那个痴情又热情的李默相见,伍运风心头已是一片火热。
敲了几下门,门内毫无反应,似乎是无人在家。
伍运风又象征性地喊了几声,正欲撤退,却忽然发现光线灰暗的楼道里有一个白生生的人影从黑暗中“飘”了上来。伍运风当场就被吓出了一身白毛汗,待那脚步轻盈得连一丝响动都没有的人“飘”至伍运风眼前的时候,他才借着楼道里昏暗的光线看清楚。来人并不是传说中的“阿飘”,而是一个肤色比常人白了许多个色调、无限接近于白瓷那种无机质色泽的标致少年。
伍运风那颗被短暂惊吓到的心顿时活络起来。
他想,就算今天没有遇到李默,遇到这个白瓷娃娃一样的漂亮小人儿也不错。哦,伟大的艳遇之神,感谢你的眷顾!!!
可惜,伍运风脑子里的念头还没转完,就被那漂亮小人儿用莫名其妙的手段放倒了。
等他带着怨念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到了李默——看他时眼底依旧带着痴恋之情的李默!而那个用不知名的手段将伍运风放倒的白瓷般纯净无暇的小美人——则是李默圈养在家中的“弟弟”!
得来全不费功夫,伍运风这么想着,对李默将来之前就编好的谎言兜了出去……

*********

随后的事情进行得很顺利。
伍运风没费多大力便重新取得了李默的信任。
四年了,李默竟然一点都没有长进,依旧与四年前一样好骗。这念头在伍运风脑子里转了一下,使他内心产生了一种少有的愧疚感。可惜,伍运风那颗心简直就是个冰坨子,根本不会因为偶尔的一次春风吹拂而融化,露出其中已经冻得又冷又硬的心脏。
他对李默的愧疚仅仅支撑了一秒钟,便被猎奇的心思彻底打败。他这半辈子执着于收集各种美人,却从未见过有哪个人像李默收养的这名少年一样奇特。是的,奇特。神态气质言行举止,全都带着一种强烈的违和感。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环境,都显得与周围环境极不搭调。

伍运风暗自猜想,李默收养的小情人大概是从某个异次元空间里捞出来的,那奇异的气质动人心魄!
如果硬要说出一个详细的感觉,那么伍运风只能说——李默养的那只小野猫大概不是人。嗯,他的意思是,小野猫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烟火气,看起来不像真人。
伍运风没有想到,他胡思乱想中已经无限接近了真相。
地球名为李九一的家伙骨子里确实不是人。
所有蛋星人的原核形态都是鸟类,其具体外形差异取决于蛋核的颜色与属性。蛋君的本体是一只外形酷似火凤凰的鸟,轻羽御风,火焰加身;只不过某只蛋星人的蛋核是罕见的银色,所以“鸟羽”乃至鸟羽外的“火焰”也是银色。大约……可以看做是一只迷你版的白化火凤凰。

*********

这一切伍运风当然不可能知道,他知道的只有一个无比悲催的事实:经受过特殊训练的自己被李九一那个看似毫无危险度的小孩放倒了!失手于李九一这样的纤细小孩,令伍运风觉得十分丢脸。更丢脸的是——他想破了脑袋都没想明白他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中招的!




14

14、第 14 章 。。。 
 
 
将昏睡过去的伍运风拖到床上,跑去酒店前台借了支签字笔在伍运风脸上写下歪歪扭扭的“淫|贼”二字,又从他钱夹里抽出回学校的打车钱,我这才心满意足地“拍屁股走人”。这次之后,伍运风再也没在我早起刷牙的时候骚扰过我,也没再对我讲过什么小男孩采蘑菇的下流故事。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有规律。
李默用他头一个月的薪水给我买了辆电动车,那东西现在是我的代步工具。
早上五点半,我会被李默从被窝里拖出来,穿好运动衣与他一起去小区周围跑步。半小时后回家,吃掉伍运风做的早餐,然后与李默一同出门:李默坐公交去上班,我骑电动“破驴”去上学。破驴是我在学校唯一的朋友董玉林给我的电动车起的昵称,因为不适应地球的交通规则,李默也没有特别叫我学过,所以骑上电动车的头一个星期,我的新车便因为频频的车祸变得坑坑洼洼,有条空心管甚至还被撞得扭成了麻花。
我的实际反应速度是地球人的好几倍,可惜我的假体工作效率有点低,以至于车祸发生时我基本来不及拯救我的小破驴。

董玉林将他从家里带的零食从桌子底下塞给我,用厚厚的一摞书挡住脑袋,悄声对我说:“话说你可真命大,你那小破驴都快被撞报废了,你居然还这么完整。”
我点头,从那兜零食里抽出一袋核桃仁,趁老师不注意的时候迅速丢进嘴里。

董玉林是我进入学校后第二天认识的朋友。
他似乎与我一样不合群。
据说每次考试他都是全校第一;据说他参加省市一级的比赛从未拿过第二名;据说每天来接他的车都是不下一百万的高级品种;据说他的皮相迷倒了全校乃至周边学校一大坨女人;据说他老爸是整个XX市乃至全国都有名的富豪;据说他老妈的娘家背景雄厚;据说他的眼神可以杀死许多人……
以上这些“据说”都是董玉林本人告诉我的,所以我对“据说”这个词很怀疑。
在我心目中,董玉林是个自大又迟钝的地球人。
说他自大,是因为他第二天将我原本的同桌赶走自己坐下之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我是第一名。苏老师让我来帮你补习功课,不过我没时间。你可以选择从我这里领些钱自己去报个课外补习班或者……”

董玉林“或者”了许久,也没有说出“或者”这个词后面的内容。
直到上课铃响起,他才呆愣状问我:“喂,你的眉毛是假的对吧,你的皮肤也是假的对吧,你戴了仿生美瞳对吧!哦!卖糕的!你是用树脂磨成的假人吧!”
我恼怒地斜睨他一眼,低声回骂:“你才是树脂磨成的!你全家都是树脂磨成的!”
董玉林居然伸手摸了摸我的手背,又将手指放在鼻尖下搓了搓,莫名其妙地惊呼道:“噢!噢!!噢!!!”
教室里所有的学生以及老师都朝董玉林投去惊诧的目光。
董玉林红着脸,纠结状解释道:“噢!!!对不起对不起!我的脚突然抽筋了!”
(ノ=Д=)ノ┻┻掀桌!!!这个满口谎言的地球人~!我可以证明他的脚根本就没抽筋!
我是这么想的,于是我也这么说了。我怒视董玉林,大声道:“他撒谎!他的脚根本就没抽筋!”
久久的冷场之后,讲台前那个貌似是教授外语的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打了个圆场:“咳咳,上课!”
班长下意识地喊了句:“起立。”
所有人,包括董玉林,全都站起来说了句“老师好”。
此事就此揭过,再也没人提。
我想象中众人对董玉林撒谎的指责一句也没有。我窝在教室一角,听着自己丝毫不懂的英文课,满脑子飘的都是“地球教育真失败”、“地球人品德普遍差劲”之类的念头。

*********

第二节课,董玉林就把他那张崭新崭新的书桌搬到了我旁边,笑得格外猥琐地说道:“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刚才多有失礼之处,请李同学多多包涵。”
然后他理所当然地在我旁边坐下,并伸出手来,笑起来露出八颗亮晶晶的白牙,握住我的手猥琐地上下晃了晃(后来我才知道那叫握手言和,是地球人的礼仪)。
(ノ=Д=)ノ┻┻包涵个鸟!
我当场暴走,握紧董玉林的手,反方向一掰……
只听教室后方的角落里一个响亮的咔嚓声,然后从我前排那两个女生开始,沉默蔓延至整个教室。

董玉林面色灰败,豆大的汗珠顺着下巴落入已经被冷汗侵得半湿的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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