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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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明书-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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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将离转身,正面看着对方,问道:“阿央,你接下来的打算,是去找孟简么?”
孟禾央一怔,这样简单的一个问题,却迟迟没有回答,沉默不语。
杜将离心下奇怪,猜他有什么隐情,不便于说,他耸耸肩,扯开话题:“那么,能否告诉我,你为何挑上了我?”杜将离本以为对方找上他,是因他长得像孟简,可这些天下来,才发现并不是这样。
孟禾央听罢,目光定定看着杜将离,沉声道:“跟我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庭道深深,蜿蜒而走。路旁芒草丛生,杂乱无章地横着,显然许久未有打理,入目处皆透着萧瑟。偌大一个孟府,安静得只闻虫声,一路不见几多下人。这几日,杜将离一直住在刘伯处,不曾出过半步,之前急急被唤入孟老爷住处,也未尝注意过一星半点,此刻看着墙边那攀爬的青藤,不由感慨万分。
该是如何的事情才让住了人的宅子,荒废成这个模样,杜将离看着身前人的背影,孟老爷一直重病缠身,大少爷又不在,只得孟禾央打点里里外外的事情,听说去年因孟府悔婚,芊郡主的人还来闹过一阵,孟府上上下下全靠孟禾央一人,也算苦了他了。
杜将离此刻还在为孟禾央感叹着,只等他真正了解了孟禾央后,才发现这根本与外界发生的事毫无干系,完全是孟禾央他不具备此种能力。
孟禾央的屋子,简单明亮,除却必要的物品,屋内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更不要说摆设了。
“坐。”孟禾央淡淡道,眸中平静无波。
他移步床榻,从枕边取来一个长怜木匣子,又从袖中摸出一个琥珀铃铛,皆置于杜将离桌前。
杜将离一眼便被这铃铛吸引了,铃铛似核桃般大小,透明无一丝杂色,表面光洁晶莹,辗转透着浅淡的光芒,温润如玉,琥珀中心似裹了一层露水,露水间,一只金色的小虫安静地伏着。
明明是颗精致的琥珀珠子,也没有可以发声的地方,杜将离却下意识认为那便是铃铛,伸出手去,刚触及表面,琥珀珠子便清脆地响了起来,竟似乎是那小虫发出来的,声音与一般铃铛无异,因多了些起伏,听起来反而更加悦耳舒心。
杜将离能看到其中人工雕琢过的痕迹,这琥珀铃铛,不是天然,却胜似天然,杜将离不禁心想,究竟是怎样一双巧手才能做出如此精致的小东西。
他小心翼翼地将其捧在手中,掌心顿时一片温暖,杜将离爱不释手道:“阿央,它好似很开心的样子,你看,我不动它也会响,叮当——叮当——叮当——”不由喜不自胜。
杜将离从未听说过有关此铃铛的传言,只不自觉地认为此物必定不简单,心中更是喜欢得紧,眼珠子骨辘转了一圈,歹意顿生,该怎么连哄带骗地将铃铛从孟禾央那要过来呢?自己也没带什么贵重的东西,不如——将蓝艺抵给孟禾央以作交换?杜将离越想越觉得可行,一个大活人怎么都比一个珠子值钱多了。
孟禾央见杜将离这副模样,竟仿佛松下一口气的神情,他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是爹的养子。”
杜将离着实吃了一惊,抬首看着对方,手中的铃铛似感到了他的情绪,铃音竟逐渐轻了下去。
孟禾央看向窗外,记忆的纹路清晰地刻在脑中,只要一去想,便如打开了蓄水池般,流水刹那间填满了心河。
他自小便知只要自己专注地去感受外界,自己的视力、听力以及嗅觉就会比平时要好上许多,这连同龄人甚至大人都做不到。别的孩子看不到的,他老远便了然于心,别的孩子听不到的,他一早就将对方的话语一字不落全数听了去。只是他对自己身体的感觉却异常迟钝,他无法控制自己用多大的力,也经常不知道天气冷暖,但这不影响他比其他的孩子更早地要到过往行人的施舍。
是的,他是一个乞丐,一个被众孩子讨厌的乞丐。
每当他挑准目标,上前祈求施舍时,其他衣衫褴褛的孩子便会生气,他抢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那一点钱,或是一顿能填饱肚子的午饭,他们经常在他得到施舍后对他拳打脚踢。他不怕,因为他感觉不到疼,他只要牢牢护住手中的那枚铜板,自己便能活下去。
活下去,又是为了什么呢?他不知道,也没有精力去思考,他的生活,便是如此不停地往复。
在又一次被打后,他像往常一样擦擦嘴角的血迹,踉跄地站起身,发现了站在一旁盯着他看的孟简,虚弱道:“你也要打我吗?”如果是的话就快些吧,他很饿,很想马上就吃到东西。
孟简摇摇头。
他想对方穿得虽简陋,但也不像是出来乞讨的小乞丐,也许对方嫌他脏,不愿碰他吧。既然如此,对方可能只是单纯地来看他笑话而已。他没有再理孟简,径自向街尾走去,那里的馒头卖得最是便宜,有时店主卖不完,还会送他一两个。
他没有将孟简放在心上,这只不过是个再寻常不过的路人,何必要记着,可他没想到,自那天后,孟简每天都会出现在他视野范围内,看着他乞讨,看着他挨打,眼睛总是睁得很大,手握得紧紧的。有时孟简会大声地说他很厉害,简直是莫名其妙。
渐渐的,他一看到孟简,便觉得非常烦躁。
就算是拿他取乐,也该有个限度。
天气刚入了冬,乞丐们散去后,他趴在地上,第一次觉得身体那样寒冷,手臂、小腿、腹部的伤口已溃烂了有些时间,他闻到那上面腐臭的气味,夹杂着口中的血腥味一起,像极了前几天在桥边死去的那个孩子身上的味道。他强撑着身体站起来,摇摇晃晃。
他还是很饿,只是真的没有了气力,连再多走一步,想背过身去不看孟简,都是奢侈。
“你看够了吗?”声音细若蚊吟。
孟简用力地摇头,双手依旧像往常那样紧紧握成了拳。
“该死。”他低声咒骂,脑中突然一阵晕眩,身子便软了下去。昏倒前,映入眼帘的,竟还是那张令人厌恶的脸。
他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有人背着他,到了一个混合着草香与药香的地方,到处开着白色的野花。那人的手很温暖,他一直牢牢抓着,舍不得放开,原来暖意是这样一种令人安心的感觉,好像母亲一样,他贪婪地感受着,若能一直这么下去,该有多好。他转过头,想看看那人的脸,却怎么也看不清,眼前模糊一片,怎会看不清呢?他的视觉一向很好的呀,他有些急了,用力地睁开眼睛。
终于,一丝光亮透了进来。
孟简疲惫的脸上有了笑容:“总算是醒了,你一直抓着我的手不让我走也就罢了,还口口声声地唤我娘亲。”说着甚至学了起来。
他顿时明白过来,气急,抓起身旁的药碗,便向孟简砸去。
孟简也不躲,任凭药碗的豁边在自己的嘴角划了道深深的口子,殷红顷刻沁出,他仿佛没有感觉,只随意拿手擦了擦,兴致勃勃道:“你真是勇敢,那么多人打你,连哼都不哼一下。”
“你为何不帮我。”他一时不知道对方究竟是在讽刺他还是真的这么认为,若是真的,却为何只在一旁看。
孟简认真地张开嘴,眼眸里闪着别样的光辉:“我爹常说,当一个男人在堂堂正正面对属于他的战场时,旁人都该得尊重他,你很勇敢,是个男子汉。”
立时哑口无言。
什么男子汉,他不过是个蝼蚁,哪怕在夹缝里,都想活下去。
尊严也好,骨气也罢,这些都有什么用,他只想填饱肚子。
他每天都在死亡的门口打转,又累,又饿。
他抬手,手上已没了黑黑的污尘,连指甲里也被洗得干干净净。
他很想生气,他与眼前的男孩是不同的,可听了男孩那认真的话语,心中却泛起奇妙的感觉,痒痒的,还带了些酸楚,十分难受。
够了,他已经如此,不想再接受男孩的嘲讽,挣扎着起身,男孩急了,连忙扑到床上,整个人压在他上方,不让他起来:“你不能走。”孟简定定道。
他太虚弱了,使不上力气,只好别开眼,不想对上男孩的视线。
“你叫什么?”孟简问道。
他摇摇头。
孟简咧开嘴:“那么就跟我一样,姓孟,隔壁镇子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唤作禾央,我可喜欢了,你比她还有趣,我就叫你孟禾央好了。”
“孟禾央——”他喃喃地重复,怔怔出了神,名字,这就是他的名字么?
孟简开心地跑出屋子:“爹,阿央他醒了。”
声音远远地传来,清晰地进入他耳中。
“臭小子又偷懒,你四天未练剑术。”被孟简唤作爹的长者说道。
“不公平!你怎么不说我四天没睡觉!我四天未眠你却只叫我练剑!”孟简不满地嚷嚷。
“身为孟家的人,怎可荒废懒散!你这副模样,何时才能光耀我们孟家?”
“爹,你总说男子汉不拘小节,像练剑此等小事,何须您如此费神?唉——别打,我知道了知道了,父亲大人,我睡一会马上就去练剑。”说完便撒腿开溜。
“站住!”长者似叹了口气,道,“你脸怎么了?”
男孩想了想,严肃道:“这是我与勇敢的小野猫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他被孟家收留了,孟简的父亲是个严厉的中年人,说不能平白无故收留一个外人在家中,于是对他一阵横眉怒目后便收了他作养子。
时年,他六岁,平生第一回有了身份,有了归处。
孟禾央初到孟家,戒备之心极重,每天都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四方,看着,听着,直过了两个月,才慢慢卸下防备,许是他专注的时候眼耳鼻太过厉害,松懈后竟反而不如常人,好在孟禾央很喜欢放松的状态,自在而无所束缚。
“孟禾央,孟简,孟元。”他板着手指喃喃道。
“不对,要叫爹。”孟简瞧着渐渐走近的中年男子,急急提醒道。
中年男子显然是听见了,于是孟禾央一晚上都没有饭吃。这对于孟禾央来说,是最严厉的惩罚,以前饿得太厉害,如今,孟禾央每每吃饭都要撑到吐了才肯罢休。
孟家的生活不算是富裕,孟老爷总讲,家里曾三代侍君,无奈后来家道中落,惨淡如此,所以他一心想将孟简培养成才,指望他光复门楣。可惜孟简总是不想着好好练习,天天跑出去看孟禾央挨打。既然如此,那倒不如直接将孟禾央放在家中,好让孟简收心。孟元收留孟禾央,也有这么一层意思在其中。
事实证明,这效果好得出奇。因为平日里受欺负多了,孟禾央对习剑非常感兴趣,弄得平素只知道偷懒的孟简日日提着剑在孟禾央面前显摆。
也该是孟简根基好,显摆了几年,竟让他学了个方圆百里无人敌,还顺带勾搭上了二皇子李恒。于是举家搬迁至王城。
而孟禾央学剑却学得极其困难,由于他体质的缘故,不管什么样的招数,明明看了一次就全然记在脑中,却怎么也使不出来,他的身体好似不是他的,他无法控制力道,无法控制迈出的步子,学了数年竟还不如初执剑的孟简。不过孟禾央并不十分在意,能像这样好好地活着,便已经很满足了。
日子便这么缓缓地过去。
孟简长成了潇洒翩然的俊朗男子。
孟禾央变成了感觉迟钝的大胃王。
浮生终归难静。
孟简十九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那是孟家遗传的心疾,不一定每个孟家人都会得,但一旦发病,便活不过一年,此疾无药可治,这也是孟家中落的主要原因。
孟简很是不以为然,从不愿躺着休息:“阿央,你说这一年,我该做些什么最有意义?”
孟禾央敛眉:“汾桥的黄姑娘中意你许久了,把她娶回来,不然孟家要绝后。”
孟简没有像往常那样反驳他,长大了的孟简,面庞轮廓硬了些,衬着一双星目与永远似笑非笑的唇角,倒是迷倒了王城好些人家的女儿。他自顾说道:“听说瓴北设了个比武场子,欢迎各地俊杰参加,我打算去,赢得头筹,取了赏金,好让你和爹接下去的生活无忧。若胜了后时间还多,便可再去参加别的。”
“啪——”桌上茶具被撞落至地,孟禾央蓦然起身,甩袖而走。孟简唇边那道被自己砸出的浅浅疤痕,清晰地映在眼中,格外刺眼。
如果,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不在了——
没有人再追着自己非要让自己喊他哥,也没有人会明知自己无法练剑还天天在自己面前炫耀,自己应该开心才对。孟禾央皱紧眉头,心中烦闷异常,几乎透不过气来。
若不是当初的孟简,便没有现在的孟禾央。
他孟禾央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换孟简一生长安,不惜一切代价。
“孟简,十年之恩,我必还你。”
孟禾央没日没夜地寻找救治的方法,孟简患的病叫做忘世木梨,木梨花开,香似幽海,在晴国,几乎每家都会种上一些。却有一种木梨,长年碧叶,小巧怡人,一旦开花,便是极致,足足开满十个月,整个屋溢满香,数年都不会散去。开毕,花落,叶死,或许留下三两颗种子,或许什么都未有剩下,此稀有的木梨,便是忘世。
这一年的白昼,孟简的身体未见有恙,同忘世木梨,花开正盛,依旧神采奕奕,如其所言,孟简参加了许多比武,皆夺首位,一时人人谈之,名动王城。若不是每夜听其在屋中咳血,孟禾央几乎以为他不曾患任何病。
二皇子李恒为其请过所有医师,寻遍民间妙人,都不得良方。孟禾央日渐焦躁,夜不能寐,只半年,消瘦得同苇草一般。
冷秋,晚风凛冽,见刘伯脚步急促地上前来,孟禾央问道:“何事?”
“门口有位老人家吵着要见你。”
孟禾央到了门外,见到来人,皱眉,吩咐道:“刘伯,去厨房端些剩下的食物予他。”眼前的老人孟禾央认得,他每隔两年会上门来讨些薄粥喝,接着便会不厌其烦地游说自己做他的徒儿。
孟禾央有些失落,正欲折身进门内,视线方巧移向老人手中,生生定住了。
老人举起揭下的寻访名医的悬赏榜子,声音徐徐:“我有方法保他不死,但必须用你的命来换。”
孟禾央的眸中多了份清亮,这条件根本就不算什么,哪怕只有一丝机会,他都要尝试。老人被接进孟府,终于如愿以偿地收了孟禾央为徒儿。
老人并没有去看孟简,反而每日熬一碗粘稠的药给孟禾央,孟禾央对此很疑惑,屡屡问老人,老人都笑而不语,孟禾央却也听话地照做了,他想也许老人要他调养好身体,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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