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侠gl)豪迈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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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侠gl)豪迈仙生-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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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和尚穿的是一件不黑不蓝不棕的直裰,有着不黄不白不红的脏脸,躺在黑暗里就像一大块污垢般不易被人发现。

同样的,这过于窄小的车厢和紧闭的门帘也加大了迷烟的药效,黑衣人所服食的解药不足以解开这样浓郁的药量,让他出现了一些恍惚。方帝姬虽然没有含着解药,却一直在嘴里含着那颗能解百毒的仙家宝物,定神珠。

她的伤口虽然因为毒药的缘故还没有愈合,却因为勒紧的火浣布和珍贵的药神遗药而可以忽略疼痛,适当的移动。那些人传给的内功,虽然没法归入她那被废弃的丹田中,却舒缓了她酸涩的经脉,让她的身体稍稍灵活点。

章华被数人缠斗,被迫远离马车好几米。就在这短暂的距离中,一个瘦小灵巧的黑影冲了过去,像只猿猴摘下桃子一样轻而易举的挑起帘子,露出了叉腿坐在车厢中的黑衣人容貌。

“啊?你得手了?”

方帝姬用力一踹,已死的黑衣人就扑进他怀里,吓得他瘦小黑衣人大喊了一声:“球囊的!”

方帝姬紧跟着一刀就抹了过去,黑衣人举手一挡,只听一声清脆的金铁相交之声在狂野中悠悠荡荡的蔓延开。

这回换成穷和尚打扮的方帝姬暗骂一声,谁料想这黑衣人竟然戴了一双被淡黄色布料包裹的铁拳头,在黑夜里看起来就像人的手一样。她心中暗暗懊恼:没了内力之后不仅疗伤、行动都不方便,就连眼里也变得这样差。

瘦小黑衣人咦了一声,惊喜的叫道:“下来,和我打。”

穷和尚用沙哑的声音呵呵笑了两声:“施主,如此良辰美景,何必舞刀弄枪呢?不如坐下来好好喝酒。”

黑衣人道:“所有假冒帝姬娘娘的人都被杀了,只有你这秃驴还有点功夫。可你没有内力。”

穷和尚笑的眉眼弯弯,眼角十三道皱纹:“施主过誉了,贫僧愧不敢”猛的一抬刀架住黑衣人打过来的拳头,又是似钟如磬的清脆‘当’声。但却不同,穷和尚不仅没有收招,反而顺势一侧刀,沿着他的铁手心抹向手腕。

如果在她内力还在的时候,只凭着这一下,黑衣人的手和头就都掉在地上了。可惜……

黑衣人依然一拳一拳不急不缓的打向她,似乎想要逼出她所有精妙的招式来。穷和尚也没有让他失望,见招拆招借力打力,纵然身子不便,但在这窄小却四周有靠的地方可以凭着手臂力量闪转腾挪。

黑衣人一拳打向和尚胸口,和尚往后一仰,顺势一脚踢向他小腹。黑衣人向上一跳,正要把一双铁拳力劈华山似的打下来,和尚猛的侧身往下一串,短刀若再长一寸就已经扎进去了。

章华依然在苦战中,战阵的妙处就在于可以互相遮住对方的纰漏,不仅不让己方受伤,还能重创对方的疏忽。

他苦苦支持,剑势凌厉的近乎狂躁,甚至于有些不循章法不顾自身,又几次险些受伤。幸好他身姿轻灵,足下矫健,总能堪堪擦着衣服躲过去。

十人结成战阵,将章华困在当中。

章华在疾风骤雨般的攻击中苦苦支撑,他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只有两种破解之法:快,快剑,对方每人出一剑你已经出了十剑,那就能抱住性命无损,如果对方每人出了一剑而你出了十一剑,就有一剑是攻击别人的,但章华还不行。另一种是用内力震伤他们,然后杀掉他们,但章华也不行。

他像个随波逐流的弄潮儿,在剑光之间上下飞舞。他脸上的汗珠已经甩到围困他的人脸上,蛰伤了他们的眼睛。

忽然所有人的招式都乱了一下,因为又来了一群人。一群穿着既不是丞相府制形、也不是他们见过的任何一种夜行衣的人,他们打扮的坦坦荡荡,既没有蒙面也没有包头,就像个厨子拎着菜刀一样不怕被人看到。

章华心里头有些惊慌,他尽量在应付四方刀剑时看了看方帝姬,看到她毫不受影响的往前一扑,杀掉了同样回头去看来着的黑衣人。他心中大安,心说:我应该像娘一样处乱不惊,她经历的事比我可怕,她能不为所动的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也应该这样。于是章华振奋精神,趁着注意力转移的功夫杀掉了两个人。

那些露着脸的人,冲过来杀掉了所有还蒙着脸的人。非常干脆痛快,似乎毫无顾忌,章华斗到浑身脱力的程度,叹了口气往后退了一步,才稳住脚步。他看到这群人的武功之后也变得十分坦然,不再紧张……全然不敌就不用再紧张了。

“奉皇帝密令,捉拿方氏,就地处”这句话,这最后的黑衣人再也说不出来了。他被杀了。

穷和尚用脏乎乎的衣服擦了擦脏乎乎的刀,坐在地上忍痛抬起头,微微一笑:“是你们?快走,别被人看见。”

两个中年人冲过来把她从地上扶起来,某种章华无法理解的情感在他们眼中激荡。“我们情愿跟随您。”

这些人都不年轻了,年纪的最大了两鬓霜华,年轻些的也过了而立之年。每个人却都是那样激动,就像忠仆见到了久违的主人,却更亲昵,若说像久别的兄弟忽然重逢,却又有些尊敬。章华靠在马背上,暗暗的打量他们。

这些人的脸膛的发红的,眼睛湿润,激动的嘴唇颤抖,每一个人站在拿着刀的方帝姬面前都非常放松,却又十分骄傲的挺直脊梁昂着头颅。

穷和尚笑的更加愉快,看看几人,感慨的点点头:“十年前我求之不得,但在现在,不行。”

鬓染霜华的老者上前一步,肃然拱手:“方女侠,十年没见”另一人不待他把客套的话说完,抢上前道:“您不能让弟兄们瞧着您去送死。”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握住她的脉门,方帝姬躲也不躲,也有些兴奋的看着他们。

穷和尚做恍然大悟状:“哦,原来是不舍得我去死。”她正色:“我方帝姬也不能瞧着兄弟们去送死,一人独活。你们既然隐退乡野,就不”

“追兵就在后面,来不及多说了。”老者吹了个呼哨,远处跑来几匹高头大马,老者道:“你们俩骑马走小路躲避追兵,我派人假扮章华俩引开追兵。”

章华要说什么,他道:“你是章华,我们都是你娘的旧识。”

方帝姬眼中有些愧疚,坐在车厢里一脸抱歉的说:“老伙计们,我不能听你的。姓方的要是跑出去了,有人饶不了你们。姓方的要是被追兵抓住了,有更多的人饶不了你们。听姐的,你们几个回去换身衣服找个红姐儿,喝喝花酒发点牢骚,就得了。姓方的今日承情,青山不老,绿水长流,咱弟兄后会有期。”

老者脸上有种难以掩盖的失落,他更加挺直了脊背:“老马尚且识途,我们这些老人就没用吗?”

方帝姬叹息一声,安抚的笑道:“别忘了昔年的誓言。你们还记得么?”

众人齐声道:“光我帝基,协灵配乾。仪刑*,化穆自宣。如彼云汉,为章于天。允执中和,以莅苍生。玄化远被,兆世轨形。何以崇德,乃作九成。”

方帝姬道:“姓方的金戈铁马光耀千年,不能自违誓言。兄弟们请回吧。”

老者忍了又忍,大声道:“方女侠,章华,你们俩走吧。老汉不跟你们去。可老汉留在这里杀人,你管不了。”

方帝姬在马车上一抱拳,大声道:“多谢。”

 第十四章

章华一边驾着马车,一边回头看着身后的车帘,低声却难掩好奇和怀疑:“娘,他们是谁啊?”

“是一些我旧日的好朋友。”方帝姬在漆黑的车厢里偷偷摸摸的调整了一下火浣布,让那长长的宽布带不仅能包裹住伤及丹田的伤口,也能裹住一道最新的刺伤。方帝姬自认为对于抹黑处理自己身上的伤口非常熟练,至于是否干净卫生或合乎规矩,她认为自己既然还活着,那么过去这种用了无数次的包扎方法就没问题。

章华嗯了一声,过了片刻又忍不住开口:“旧日是什么时候?土匪时期?绿林时期?边关时期?”

“是朝堂时期。”方帝姬被自己颤抖的手弄的很疼,疼的猛劲翻白眼,但从她的声音里可没听出什么来。因为她这辈子愿意表现出弱势的三个男人,,,现在这名单上只有两个,去掉方落之后的皇帝和方牛都不在,叫章华听见自己身上的伤口很疼除了让他心慌意乱失去底气以外没被的好处。

“哎?娘,您有过朝堂时期么?您不是从绿林直接冲到边关保护,然后直接回家生孩子么?”

章华暗道,从你长女出生的日期来算,您可是怀孕四个月才发现,回京五个月之后就喜得一女,调养身体不到三个月就交给翟娘就又跑到边关去找他。娘哎,您这也就是仗着武功好不会被人发现,军中喧淫是立斩不赦的大罪啊!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您更过分,怀孕五个月才回京,回京三个月之后孩子就出生了。您只养了一个月……

“我和皇帝认识很多年了,在我弟弟还没选定是效忠皇帝、亲近太子还是投靠这位皇后嫡子的时候……”方帝姬的声音变得充满骄傲:“我固然看错了一个人,可我最看重的主公可没让我失望。”

“娘,您从来没讲过您和皇帝的事,给儿子讲讲,好么?”

“我发过誓,有生之年绝不和任何人透露机密。”方帝姬带有几分调侃:“如果再见到金五,我就什么都说。”

“娘!”章华颇为不满的叫了一声,然后他不再说话。在月色下能看到远方隐隐约约有房屋的轮廓,就在路旁,或许是客栈。他一遍驾车过去,回过头低声说:“娘,前面有间房子。”

“那就过去看看,买些肉吃。不过一切都小心点,咱们只有一颗定神珠。”

“我会的,娘。”章华在距离客栈不远的地方停下马车,拎着沉甸甸的一吊钱走过去。这是一间非常普通的、寻常的、看起来正常到混杂在一百间客栈里也不会因为有什么异常而被人认出来的客栈。章华轻盈的跳上房顶,使了个珍珠倒卷帘,看到厨房里挂着的骨头并不是人的骷髅,而是猪头、羊头、狗头。于是他跳下来,去敲门。

一个睡眼朦胧的伙计打开门,连珠箭似的低声唠叨道:“大晚上的这还让不让人好睡觉了你晓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时辰再过一个时辰掌柜的就要把我们都攉拢起来去赶驴磨豆子,客官您要点什么?”

章华把一吊钱和酒囊都丢给伙计,压低声音:“一吊钱。用肉汤灌满酒囊,剩下的买肉。”

伙计睡眼惺忪的走进厨房里,掀开灶上的大锅盖,拿起一个乌漆墨黑的漏斗插进酒囊里,用大勺子盛了撇去作料的肉汤灌进酒囊里:“客官我跟您说啊肉汤放在酒囊里喝着虽然方便但过后特别不好洗酒囊会变臭的”

章华并没有答话,伙计快手快脚的灌完肉汤,又拿了两大块牛肉,细细的切了一阵子,包了两大荷叶。他一直都没有认出章华来,直到提着灯送章华出去的时候,伙计突然呀了一声。

章华猛的回头,轻轻道:“咋啦?”

伙计脸上阴晴不定,慢慢往屋里褪去,赔笑道:“没事,没事,大爷您慢走,慢走。”

章华带笑道:“你认识我是谁么?”

伙计立刻道:“不认识。”

“真的么?你不觉得我很眼熟么??”章华笑着像个老朋友似的楼上他的肩膀,轻轻一拧,轻轻吹灭了灯。

拖着伙计的尸体回到马车旁,章华把酒囊递进去道:“娘,喝两口吧。”

“闻起来真挺香的,给你自己买肉没?”方帝姬高高兴兴的掀开帘子,坐在马车里拔出酒囊的塞子,把嘴里头的定神珠挪到腮帮子里牙齿外,看着死掉的伙计,喝了口肉汤:“味儿也不错,他是怎么回事?”

“这儿的伙计,认出我了。这儿的掌柜的待人非常苛刻,如果有个伙计偷偷逃跑了不算意外。”

“这种店里一般只有一个伙计。”方帝姬坐在奔驰的马车上,扭头看了一眼渐渐消失的小客栈,道:“你为什么不换上这个伙计的衣裳?说实话,你这张脸要想不被人认出来可难了,太漂亮太丑都不容易被忘记。”

章华脸上红了红,道:“娘,你进去,我要换衣服了。”

方帝姬咯咯笑着进去了,放下帘子:“如果有花生和酒就更好了。”

章华一边扒掉小伙计的外衣,一边让新换的马匹降低一些速度,沿着路往前跑:“如果您没受伤就更好了。”

“别这样啊十娘子,过去我受伤的时候可没人指责过我。受伤是不太好,但不算什么大事。”方帝姬解开腰间的火浣布,看着因为毒药太强烈而始终没有愈合的伤口,恍惚的想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如果穿好衣服了,就把这块布在火把上烧一下。”方帝姬把火浣布递了出去,露着从两肋到盆骨的所有肌肤:“我认识远处的那座山,奶头山,呵。到这里就距离我们要去的地方不远了。”

章华把自己身上有些尘土和污血的公子袍脱了下来,塞进马车车厢的一角,穿着白绫子夹袄,外面罩上伙计那身靛蓝色蜡染土布。举着布条,在插在车辙铜桶的火把上烧所有沾有血液的地方。

“火浣之布、浣之必投于火、布则火色、垢则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凝乎雪。”章华道:“娘,我一直都不懂,为什么皇帝会把这样珍贵的东西送给您。诚然,您有盖世功勋,但火浣布是传说中的宝物啊。”

“因为皇帝知道什么东西比火浣布更重要。”方帝姬得意洋洋,为自己做过的某件事得到这样的奖赏而非常满意,火浣布可是传说中只有周穆王得到过的珍宝。

“心爱的女人?”章华脱口而出。

“呀呸!”方帝姬仔细包扎伤口,理直气壮的嚷道:“难道男人和女人之间就没有干干净净的互惠互利么?他是皇帝,是个明君,我是他重臣的妻子和另一位重臣的姐姐,我也没你想的那么漂亮。别像御史们那样猥琐。”

说这话,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座城池。这两天两夜马不停蹄的赶路,已经让他们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就要到达边关了。在天色破晓的时候,靠近了一座小城。

守城的士卒检查了章华的官凭路引。百姓远离所居地二百里之外;都需由当地衙门发给一种类似通行证之类的公文;叫〃路引〃;若无〃路引〃或与之不符者;是要依律治罪的。〃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和出门的合理证明。

在丞相府里用各地印信盖出来的官凭路引当然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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