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合租
天亮了,推窗远望处满天的朝霞,天际的红云,灿烂如霜叶。
这一夜,我彻夜未眠,脑海中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疲惫的紧。有种很想放弃一切重新来过的心情,而且随着一夜未眠,这种感觉愈发的强烈。
“真想一个人走?”勇刚看着我。
我点点头,道:“嗯,想了一整夜,总感觉太疲倦了,想自己一个人静静思考下未来,说逃避也罢,说旅行也好,或者一个人走走,会惬意一点吧!”
“真不要我陪你?”
我摇摇头,脸上嘿地一笑,道:“别搞得跟娘们似的。咱们是兄弟,二十年前是,二十年后也是,不会因时间或地域的距离而改变的,你当初去西藏,我不拦你。现在我想一个人走,你也不要废话!”
勇刚轻轻嗯了一声,微笑道:“我有说过要拦你吗?男儿志在四方,只有要梦想,你的人生你作主。”
“放心,我一定会活着回来见你的!到是你小子给我加油了,我可不想黑发人送黑发人。”我笑道。
勇刚哈哈一笑,道:“有你这么说的吗?”笑罢,勇刚的神色一下安静下来,轻轻道:“无论如何,自己小心。记得你刚才说过的话,一定要活着回来见我!”
我的眼眶忽然有些酸,这么久以来,我的心已经慢慢变得冷血,但在勇刚面前,我们都和当年的热血兄弟一样,一点没有改变过。我不想让勇刚看见我快夺眶的泪水,转过身去看着窗外,强笑道:“你自已照顾好自己再说吧,你未必比我好到哪里!我虽然也赞成你留下,但我可没说过蒙军是个好人。”
勇刚冷笑道:“我明白,做大佬的,能纯洁到那去!”
我的视线追逐着一只从窗外湖面上高速掠过的飞鸟,笑道:“他找你帮他,应该不会是要你去滥杀无辜的,他差不多已经是快洗白的正规生意人,打打杀杀的事未必会再愿意做,最多忍无可忍时才会还击的吧。我看他肯花这么大力气招揽你,更需要你的身手来保护他吧。像他这种项级的商人,自然需要最优秀的保镖。”
勇刚躺倒在床上,悠悠叹了口气,道:“蒙军当然不是什么好人,你比我更清楚得多,不过对你我来说,这一切早已经不重要了。我们都无法再回头了,一放弃就是死路一条。不过你放心,我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你比谁都明白我,该知道超出我道德底限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我一笑:“我还能不知道自己的兄弟。别忘记了师父当年怎么说我俩的,说你心比我净,骨子比我正。我人看着老实,却透着邪味!哈哈,现在我才知道师父一点没说错。”勇刚叹了口气,笑道:“这倒是实话,我这次见你,才知道你已经在混黑社会,我可一点没有感觉到意外,你小子从小就不是太老实。”
我呼了口长气,叹道:“像我们这种人,再坏也坏不到哪去吧,只不过人生无常,有些事不能是被自己掌控罢了。师父他老人家要是知道自己的两个关门弟子这么不争气,一定头发都气白了的!”
勇刚点点头,叹道:“我本善良,奈何做贼。我昨天也想了一夜,算是想通了。既然已经回不了头,那就无须再回,保持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其它的就随波逐流,走到那算哪吧!”
我心中一怔,勇刚的这句话,就是让我思考了大半年的问题。只不过,我现在真的想逃脱这种状态罢了。只是能不能做到,我一点把握也没有。
言谈间 ,麦克来叫我们了,说已经给我们安排好了车子,早上就离开。我们乘着车回到出租屋,把必要的行李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跟着麦克到了一个市区边缘的停车场,这里蒙军专门替勇刚准备好的出逃的车。从这时起,我和勇刚就要分手了。
蒙军替他安排的线路和我们原定的计划差不多,也是通过北方出境,并在路上留下踪迹,并设法制造他已经死亡的假像,最后在东欧再转道南美小国搞新的身份。这一切说来复杂,但以蒙军的能力而言,并不是太难的事。只不过兜了很大的一个圈罢了。
“为了保证你安全出D市,我们只能安排了这辆大型集装箱车,先委屈你一下,不过里面的通风设施不错的,就是热点,等到了安全地段,我们会安排人来接应换车的。”麦克对勇刚道。
勇刚转头看了我一眼,道了声再见!我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情谊在心,有些话彼此心照的,根本无须多说。
勇刚朝我挥了挥手,一下跃上车去。咣当一声,麦克已经推关上门。要走就走快,绝对不拖拉,这是蒙军的处事原则。
看着载着勇刚的集装箱车缓缓开出,我心中忽然有点怅然若失,和勇刚的这次重逢不过短短数日,但感觉却像过了经年一般。
勇刚走了一会,蒙军的车亦跟着来了。下车后,蒙军对我道:“去处理点事,耽搁了一下。一会我要回A市,绕过来看你们一下。你放心吧,最多短短几月,勇刚就应该能回来的。我回头就安排人帮勇刚制作一个全新的身份,他甚至连南美也不用去的,在东欧等消息就行。”
我说了声谢谢。蒙军微微一笑,道:“昨晚的事,考虑过了没?”
我低下头,沉吟了几秒,还是毅然抬头道:“对不起……”
我话尚未说完,蒙军已抬手止住我,笑道:“不用说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我,我清楚你现在的心情,何况肖万全是个大人物,要对付他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我有的是足够的耐心。沉不住气,能成什么气候。”
蒙军拍拍我肩膀,道:“走吧,既然决定要走,就尽快。我也随时被警察盯着的,不便久留。你到了那边,有什么需要的尽管随时跟我联系,虽然不是我的地头,不能这么事事如意,不过要钱要物都不是问题。”说着从包里拿出张卡来,道:“你张卡你拿着,尽管刷!”
我愣了一下,心中还真有些感激,赶紧推辞道:“真的不用了,蒙总你帮我们这么多,我已经很感谢了,怎么能再用你的钱。”
蒙军笑道:“真的不用?会很辛苦哦!”我耸耸肩,笑道:“我是一大男人,还怕饿着不成!何况你上次给我的钱我还没怎么动过的。”事实上那笔钱我已经全部交给了勇刚,叫他到了安全的地方,分别寄给父母、马列和志伟他们。也随便露一下自己的踪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彻底的放弃,想一切重新来过,再用蒙军的钱,感觉总不是很对劲。
蒙军赞道:“好,我就欣赏你这点,不过有需要时尽管开口,你要知道,我蒙军绝对不是随便施舍的人,这是你应得的。我向来只尊重有能力的人,何况你确实帮过我,回报是应该的。”
我点点头,道:“真的不用了,我要是连自己都无法养活,又怎么值得蒙总你赏识呢!”
蒙军见我执意不收,也不再坚持,道:“那好,我现在就送你走,直接说吧,我会把你安排到肖万全所在的城市,你先在那边安定下来,熟悉一下环境,就如同你昨天说的,如果有一天你忽然想再帮我,就给我电话,我会等你的消息,希望你不要让我等待太久!”
我心下微叹,暗想以我现在这种状态,只怕要很久才能振作吧。
蒙军手一展,微笑道:“去吧,就当放个大假,调整一下。我很自信你不久就会给我惊喜的。知道我为什么很重视你吗?不是因为你打架够狠,又救了阿勇,而是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觉得你不是个寻常人,对眼光我向来很自负的,我是个很信直觉的人,直觉告诉我,你将来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我轻轻摇摇头,暗想自己何德何能,当得起蒙军这句话。
蒙军爽朗地一笑,道:“我有空闲的时候,很喜欢去古玩市场淘宝,以后有机会让你看看我亲手淘的古玩。看你见识一下我的眼光。”
正在我们聊天时,蒙军挥了挥手,示意麦克过来,问道:“车来了没有?”麦克点头道:“刚打了电话,应该马上到了。”话说间,一辆白色的救护车开进了停车场。麦克道:“就是这辆了!”
我嘿地一下笑了,没想到蒙军替我准备的竟是这样一辆车。只见车头一个大大的红十字,车身上还标有D市XX医院的文字标识。真搞不懂蒙军何以能够调到这样一辆车帮我逃跑。
蒙军道:“这辆车你们可以放开速度跑,绝对没人拦你的!”麦克也道:“开车的是我们自己人,你如果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们在车上帮你准备了一套医生服装,所以车才来晚了一点。”
我以感激的眼色看了蒙军一眼,看来他确实没有食言,已经是相当尽心地帮助我们逃跑了。蒙军拍拍我,道:“去吧!现在天色还早一点,出城路不算堵,早点离开这里,更安全一些。我接着也要回A市,咱们路不相同,只能送到这了。”
嗯!这一瞬间,我真的有点为蒙军感动了。“谢了蒙总!”我深吸一口气,跳上了这辆特地为我准备的救护车。车启动了,我从窗外看去,蒙军正在对我微笑着轻轻挥手。
车子一下融入了滚滚的车流之中,开车的司机是个留着一嘴小胡子的年轻人。转头望了我一眼,笑了笑。伸出入不,递给我一副黑色平光眼镜,道:“你坐到后排去,椅子上有白大褂,打扮成个医生,一定不会有人注意到。对了,你叫我小刘就行。”
我依言爬到后座,戴上眼镜换上衣服。小刘用后视镜中瞟了我一眼,嘿嘿一笑,道:“不错,跟刚才完全不是一个人了!”我看着镜中的自己,笑道:“确实不错!”想不到自己竟然还有穿到这种职业装的一天。不过更离奇的事自己也遇到了,这算什么。
“那好,我们走,城外还有重病的病人需要我们赶紧去拉,可能是难产的产妇,也可能是被蛇咬的旅者。”小刘一本正经地说着,倒像真有其事一般。嘟达嘟达的声音响起,小刘已经打开了警灯和报警器,很嚣张地在闹市中呼啸而过,直向城外冲去。
一路上,自然没有任何人阻挡,我和小刘轮着驾驶,不分昼夜地连开了两天,当第三天的晨辉洒在我脸上的时候,我们已经到了E市。这是沿海的一座大城市,在国内不论经济实力和人口数都排在前例,以其时尚浪漫享誉国内,在世界亦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小刘和我一路上慢慢聊天,也隐然有了些友情。这时终于送我到站,陪我吃完早餐后,说道:“好了,我的任务算是严满完成了,你看看需要我送你到哪?”
我摇摇头,道:“我就在这下吧,一路上谢谢你了!”小刘跳上车时,道:“那好,我们就在这分手吧。”说着似忽然想起什么,赶紧伸手入怀,掏出一张身份证递给我,道:“差点忘记了拿这个给你了,来的时候我们叫人连夜赶的伪证,做得匆忙了一些,不过做工还不错,也许对你有帮助,回头你自己再找人多做点其它的。”
谢谢了!我真诚地道。小刘挥挥手,笑道:“有什么好谢的,都是为蒙总做事的,自家兄弟!以后回D市,记得来找我!”
挥手中,小刘的救护车呼啸而去,而我,已经一个人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和每天无数涌入这座大都市来淘金和寻找梦想的那些外来打工者没有任何区别,身上只有简单的行李,不多的钱。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杀人在逃的逃犯。
漫步在E市的街头,看着尘嚣而上的栋栋入天高楼和巨幅的广告喷绘画,看着身边匆匆而过的行人,我心中却忽然有种莫名的轻松,我不知道,这种自我放逐,对自己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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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找个落脚地吧,我这样想着,伸手摸出钱包,不自禁笑了,里面不过有寥寥两千余块而已,一切和我初到A市时别无二致,时光仿似轮回,我又回到了背着行囊流浪的数年前,然而那时,我身边还有马列他们这群铁友,现在却只有孤身一个人。
买了份地图和当天的日报,打开广告版满世界寻找着适宜的出租房间信息,也懒得坐车,就一个人慢慢地在大街上倘佯着,用脚丈量着E市的土地。
青云路二百四十号,就是这吧?
眼睛望处,街背面的一个院子中,是一幢有些残破的老楼,青砖石建筑,只从外观上就知道年代久远,背光墙面的砖石隙缝间都长出了野草。一路走来,附近都在拆迁,这怕是这儿为数不多的旧数了。
我再次从已经很模糊的门牌上确定了这就是我要找的房子,拎起包向二楼走去。脚踩在陈旧的木地板上,有种中空的感觉。
走上楼道,左右看了下,环境还不错,只有一面有房间,另一面由木围栏围着。算是公众阳台,晾晒衣服应该也很方便。“有人在吗?”我叫道。
“你是不是来看房子的呀!”旁边一间屋的串珠帘一响,脚步声响起,一个中年女人揣着个碗一边吃一边走出来。我心中不由猛然一笑,这女人除了胸脯小一点,像极了李春春,一样喜欢穿鲜艳的花衬衣,一样喜欢把头发烫卷成无数小髻,宛若民国时期的时尚女性。
我点点头,道:“对,你是丽姐吧,早上我跟你打过电话了,你还记得不,我现在过来看一下房子!”
哦,你是早上打电话给我的小胡吧,丽姐笑道。
第一次有人叫我小胡,还真不习惯,小刘早上递给我的那个身份证上,是一个叫胡丙龙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编得这名字,听上去好别扭,感觉是根据“胡乱弄”的意思起的。
“对,我就是小胡,你叫我阿龙就行!”我心中不停地提醒自己,以后我就是这个人了,一定要对别人叫小胡或者阿龙的时候有反应才行。
自己看吧,那间!门没锁的。
丽姐说着带我走到另一间房门口,我推开门扫了一眼,只见是个一室一厅一卫的小套间,也就不过三十平方米左右,不由惊道:“就这么大点也要一千?”
丽姐不屑地道:“你也不看看我这地段,房子是小了点,不过这可离闹市区不远,我曾小丽敢拍着胸脯跟你保证,你要能在这附近租到比我这便宜的房子,我一头撞死在你面前。
晕死,真当我傻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