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种田]巫医奋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穿越种田]巫医奋起-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啊?我其实还不……”
“咕噜噜……”突兀响起的腹鸣让恭将话吞了回去,那张还有着少许青稚的面孔上也浮现出少许红晕——这、这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正好我也饿了,猴子也饿了吧?你就和恭在远点儿找个地方然后捡些柴火回来。”毕竟这是动物舔舐食盐的地方,要是遇上什么虎熊就不好了,所以还是远点儿好。
“嗯……嗯,我会等你回来的。”恭很认真的点头。
猴子(偷瞄):我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 
作者有话要说:过路黄这种东西在沙子小时候真的是很“流行”的,沙子也那那个卖了钱的,只是已经记不得多少钱一斤了……
只是不知道原始社会时候有木有过路黄这种东西……大家就当有这种东西吧【摸鼻子……
嗷嗷嗷桑感啊!天气热的时候偏偏今天“好朋友”来了!这让我天天要吃冰的人如何生存啊啊啊!救命嘤嘤嘤嘤嘤……
看着沙子这么苦逼的份儿上,就多给沙子留留言说说话吧QAQ……木有留言还要忍痛好桑感【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苦逼的想死的沙子留QAQ


、怪蜀黍**少年了

说真的,邬迪虽然说要去捕猎,到还没想过要到多远的地儿去。一来是对这个到处都是参天古木的森林完全不熟悉,而来也担心恭和猴子两个人要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不能及时赶回去。
好在森林里这个世界的猎物比较多,邬迪并没有走多远就发现了一只野鸡。
或许说是鸵鸟更为合适。
因为它的脖子实在是太长了,脖子和头顶上的毛比起身上来说少得可怜,再加上个头比邬迪认知中的野鸡……哪怕是天鹅都要大那么一些,让他有些怀疑这是不是史前鸵鸟。
不过,鸵鸟不应该生活在森林里吧?这个时期有鸵鸟吗?而且它明明长着鸡冠,尾巴也是鸡尾巴……
这几个问题只在邬迪脑海中一闪而过,一点儿痕迹都没留——毕竟,比起填饱肚子来说,一切都是浮云。
所以邬迪眼睛一眯——就决定是你了!大野鸡。
只是让邬迪没想到的是,这只野鸡的爪子倒是十分锋利,若不是他跑得快的话,因为被剑齿虎弄破而后被自己那个蹩脚手艺马马虎虎缝起来的背包就又会开裂了。
于是,邬迪也放下了那点轻视之心,拿起之前从恭那儿带走的石矛,改变方案。
和之前猛烈的攻击不同,邬迪弓着腰,以这只野鸡为中心慢慢绕着圈。绕了几圈之后,大概是心理压力越来越大,那只野鸡拍打着翅膀飞起来准备用那坚硬的喙啄邬迪。
等的就是这个时机!
因为林子里本来就树木众多,树枝交错之间很容易形成天然的大网。邬迪刚刚就注意到他这片儿正好是这种会限制这只翅膀展开后很宽的野鸡的活动的环境。
眼看着野鸡气势汹汹地扑过来,感受到大翅膀扑扇起来的风,邬迪当机立断地弯腰躲过对方铁钩般的爪子,就是一滚,滚到野鸡后方,手握锋利的石矛转身当机立断地刺了过去——正好刺中野鸡的背部,钉在地上——主要是林子里地本来就软。
趁着这个当口儿,邬迪拔出锋利的军刀,一道白光在那只野鸡光秃秃的脖子处闪过,随即野鸡头身分离,血溅当场。
卧槽太卑鄙了!不带使用高科技(?)作弊的——如果野鸡会说话的话,估计会这么嚎一嗓子吧?
邬迪看着死的不能再死的野鸡,一方面为了中午吃的东西有了着落而高兴,一方面觉得自己实在是应该多学习一下狩猎的技能了——要知道,这几次捕猎,更多的是靠着运气和自己手里“先进”的武器。
他不能总依靠这两种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果然还是应该先吃饱再想吧?
******
等邬迪扛着断头野鸡回来的时候,猴子和恭已经搭好了一个火堆,恭身边有几个放在碧绿叶子上的紫果子,而猴子则是在往嘴里大口大口塞这种果子。
见到邬迪,猴子先是跳起来了:“邬迪大哥你回来啦!哇!你好厉害居然捉到了一只大野鸡!对了对了,恭找到了这种紫色的果子,很好吃欸!不过这么大一只鸡,我们该怎么吃啊……呜,我们没有火真是有点儿糟糕……”
因为他们部落里有火,而且平时打猎都是带回部落里吃的关系,大家已经渐渐习惯了吃熟食。可是他们这次出来得匆忙,又没有向族长申请,结果他们身上都没有带火种,这可该怎么办?
生吃什么的,他已经有点儿不习惯了……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猴子果然是闲不住的,一个话题接着一个话题。
“不用担心,过来,我教你一招,叫做‘钻木取火’!”邬迪在说着这话的时候看着恭,发现自己在说前半截的时候,恭的眉毛有些微微皱了起来,而当自己说完的时候,他的眉毛又放松了。
怎么,难道是担心自己将打火石大大咧咧地展示出来?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邬迪内心有点儿小荡漾地想着,乖巧的弟弟什么的,果然是和萌物啊萌物。
******
钻木取火的方法很简单,找到一块树皮,一团被撕扯地碎碎的草团和一根被削得笔直尖锐的树枝,然后在树皮上用石器戳个洞,就可以双手戳着木条开工了。
因为邬迪以前专门学习过如何钻木取火——毕竟打火石用得虽然顺手,但是也最多只能用几千次。而且这几千次中,不是每次都可以打着火的——所以很快,那块树皮上就冒出了轻烟,间或还有几点红色的火星随着摩擦迸溅出来。
见状,邬迪赶紧将绒草团放到树皮上,然后拿起来凑到嘴边轻轻吹气——不一会儿,只见里面红色的火光一闪,整个草团就燃烧起来了。
邬迪将点好的火放进柴堆里,然后慢慢夹上容易燃烧的树叶,等火再大些了,再放上木块:“好了,这样就……嘿,猴子你凑这么近干什么?”
邬迪自认为自己还是挺喜欢小孩子的,但是现在看到猴子那两只闪闪发亮的眼睛,只觉得心里毛得慌——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从这孩子的眼神让他感觉自己已经脱离了人类范畴了?
“邬迪大哥、你不是人……不,你就是神……神使!神使大哥!你太厉害了!”
猴子听老一辈说过,他们部落的天火是一次晚上天神发怒,将一颗巨大的树木劈死,并且燃烧了那一片树林,等到第二天早上,巫医发现那棵大树上居然还有火在燃烧,然后叫族长他们将那个天火给保存下来的。
事实上,在没有得到天火之前,他们也只是偶尔才能吃到被天上的天蛇烧死的野兽肉吃——当然,因为那个时候猴子还太小,所以这些都是他从部落里的长辈那儿听到的。
只是,天火是得到了,但是部落里却必须保持天或不能熄灭——毕竟他们谁都无法创造出来天火——所以,这次在看到邬迪居然靠着树皮、草团和木棍居然创造出了天火,猴子就像是看到了神迹降临一般。
“……”除了六个黑点点,邬迪无话可说,尤其是他在看到恭也眼睛亮亮地看着自己的时候。
“那个,等吃饱了我教你们……”邬迪生硬地转移话题,“现在,先去挖点新鲜泥土过来。”
因为是原始社会,所以邬迪完全不用担心土壤污染什么的。在咸得发苦的小溪流附近挖出一些略带咸味的湿泥,邬迪将其均匀地抹在野鸡上面。
之所以要选择这么做,是因为如果烤制的话,这儿根本没有热水供他拔毛,到时候鸡毛一旦点着,那就会焦黑成一团黏在鸡肉上,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而且还会造成受热不均匀。
但如果这样做,等到鸡肉被烤熟之后,只需要剥掉泥壳,那么鸡毛就会连着外面沾着泥巴的鸡皮一起被撕落——干净又方便。
最重要的是泥巴有咸味儿,那么做出来的肉也会有味道。
等将糊了泥巴的鸡放进火堆,并用烧的通红的木炭掩盖住,邬迪转头,就看见恭和猴子眼含期待地看着自己——好吧,邬迪走到恭身边蹲下:“我们先将木棍……”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猴子和恭从小都是干着活,手上有一层茧子,所以搓木棍的时候完全不痛的原因,反正他们两个很快就先后摩擦出了火花(……),并且燃起了两团火。
“哇,邬迪大哥!你看!是天火!我也可以将天火‘做’出来了!”猴子一见那上蹿的火苗,立马高兴的嚷起来。
“嗯,不错,再接再厉。”打发了沉浸在惊喜之中的邬迪,看着神色激动,但却只是默默地看一眼火苗又看一眼自己的恭,忍不住捏了捏对方的兽耳:“恭好厉害,我第一次的时候就没有点燃!”
“都是你教得好。”说实话,恭心里不激动是不可能的,但是因为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让他的情绪并没有那么容易大起大落。不过这个时候听到邬迪的夸奖,恭还是忍不住小小地笑了一下,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至于头顶上耳朵上那被捏的感觉?
耳根子红了的恭表示,这个一定是错觉,错觉。
******
邬迪本以为,这么大的一只野鸡足够他们三个人吃还绰绰有余的。但是最后看到地上只剩下一堆带泥壳的鸡毛鸡皮,以及几根实在咬不动的鸡骨头的时候,邬迪只好再次六个黑点点……
最后,猴子鼓着肚子躺在地上:“好饱,好撑,啊,我感觉我肚子都要破了……我终于知道盐有多重要了……”加了盐的肉果然好好吃!
恭也吃了不少,那瘦瘦的小肚子也有点儿微凸——其实大部分都是邬迪喂食的太多,而恭不好意思拒绝,结果就……
所以,“罪魁祸首”邬迪就直接伸手给对方按摩去了——咳咳,这绝对不是吃豆腐来着! 
==========================================   
作者有话要说:大量流血中,没有精力说话……
等过几天沙子恢复了活蹦乱跳再来调戏各位吧QAQ……
PS:明天JQ进一步升级,剧透——有嘴唇、有肌肤相亲、有流血什么的【遁走……


、意料外的……

虽然恭瘦是瘦,但是他身上可是很有肌肉的。
也是,不仅是恭,应该说部落里无论男女老少都是在大自然里讨生活的。所以,恭自然是从小就在野外跑着的。
虽然有时候肉吃少了点儿,但是该有的运动量是一点儿也没落下。
看起来比部落里的同龄人要瘦弱些,但身体反而健健康康的。而且除去了曾经那瞬间加龄的大胡子以后,长得也很是不错——毕竟遗传在那儿摆着呢,能够当上族长的集找到的女人自然长得不会差到哪儿去——整个一纯天然“野生”少年嘛。
摸摸这皮肤,虽然不是很细腻,但是男人嘛,这个并不重要。而且年轻人的皮肤很有弹性,而且紧致……唔……
所以,邬迪原本想要给对方消食揉肚子——这厮用非常严肃的神棍脸忽悠的——的动作,不知不觉就贴着对方的腹部开始打圈圈、打圈圈了。
恭本来就被邬迪的用意弄得有点儿小感动——虽然他们是原始社会,搂搂抱抱什么的顾忌少,但是恭从小到达可都没有体验过这种人与人之间这么“亲密”的接触,所以一时不察,邬迪的手掌就要见贴着他的肚肚了。
但是当邬迪真的摸上来了,在一开始因为感受到另一个人温度上而有点儿无措的恭很快就被邬迪那带着薄茧的手掌给摸……笑了:“哈、哈哈、哈哈哈……邬迪快放手……好痒……”
邬迪对上恭笑出眼泪的眼睛,愣了愣,有些尴尬地咳了一下,收回手,转头拿起一个紫色的果子:“这个葡萄,你们是在哪里找到的?”
猴子:喂喂喂,话题转得太生硬啦!
******
邬迪之所以确定那是葡萄,是因为那个紫色的果子虽然个头小了点儿,而且颜色也有些发青,但是刚刚尝了一口,正是纯正的葡萄味儿。
邬迪有个女同事每年都要去批发好几箱葡萄回去做葡萄酒,自家酿的葡萄酒虽然没有外面卖的那种干红味道浓醇,但是也别有一番风味。那个时候办公室喝了女同事带的酒后,有好几个人都问制作方法,顺带地,邬迪也记下了这个葡萄酒的酿制方法——因为实在是非常简单。
来到这个原始社会,邬迪并不知道有没有酒,不过想起自己曾经在科教频道看过的一部写原始人的记录片——那里面讲的貌似是因为古代的人发现谷子(还是米饭来着?)熟了之后放太久,才偶然发现了酒。那么,现在以肉食为主,基本上没看到小麦谷子踪影的这个时期,大概是没有酒的吧?
至少游河部落应该是没有的。
但是,作为一个虽不好酒,但是闲暇时喜欢小酌一杯的邬迪来说,酒是很有必要的——酒可不仅仅是用来喝的。
“这是恭发现的。”因为吃得太撑,现在猴子完全不想也不能动弹,所以只是转动了一下眼珠子,说了一句。
“恭你真厉害,这个很有用。”邬迪往自己嘴里塞了一颗,然后剥了皮给恭喂了一颗。想必是恭平时总是要找其他的果子果腹,所以才发现的吧——听猴子那个语气,他们完全就没有吃过这个果子。
“……”都凑到嘴边了,恭也不好意思不吃。只是让他觉得惊讶的是,明明以前自己吃的时候都觉得有点儿酸酸的,为什么就这颗这么甜呢?
******
吃完了饭也休息够了,三人就沿着小溪流往上走,大约走了弯弯绕绕近两个小时。但是当拨开树叶遮挡,犹如蓝色水晶一般的湖泊印入眼帘的时候,三人心里都只有两个字——值了。
盐湖的旁边是一定有盐的结晶的,虽然不可避免地会混有泥土和石粒在里面,但是比起之前的白色大石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装了满满的一兽皮,邬迪将兽皮包得严严实实的,然后随手搓了两根藤蔓当绳子,交叉捆在自己背上:“好了,我们可以回去了。”
按着原路返回,恭用不知名的大树叶子摘了一捧的葡萄,邬迪和猴子则是将原本挂在树枝上,有些被风吹蔫的过路黄一人抱了几捆——尤其是猴子,几乎整个人都被淹没在过路黄绿色的叶子和黄色的小花之中了,除了那双露出来的滴溜溜眼睛,整个一移动的巨型花。
因为三个人都是手里不得空的,再加上可能收获“巨大”,心情一放松,所以警惕性就没有那么高了。
等到恭那双隐藏在蓬蓬头发下的兽耳突然动了动,喊了一声“小心”的时候,他已经连人带葡萄地将猴子撞飞了。
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邬迪第一反应并不是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