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上面。
万澧拽了拽细丝,正待一跃而起。秦空已经抱上了他的大腿,四十五度仰角:“小澧澧,你们都这么酷炫拽狂霸,我的魂力进化才刚入门,你们不能扔下我这个小菜鸟啊。”
万澧的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最后还是二话不说,将秦空整个抗在肩膀上,拽着细丝爬了上去。幸好秦空刚刚已经将能吐的魂力都吐完了,不然现在被万澧宽阔的肩膀硌着胃,能吐他一身。
“这里怎么会有海盗船?”上了船,伊迪亚斯更加确定,这是一艘典型的欧洲十七世纪风格船舰。这非常不合理,这里是天朝的地狱,怎么会出现欧洲的海盗船?
乔启帆也道:“确实,据说到了第十层地狱才与西方地狱相连,十层以下的地狱是不可能与西方有交流的。”
也许是因为这艘船比较大,在上面感觉要比游艇上平稳许多,秦空总算感觉好一点了,他一直也觉得有点奇怪,在地狱里基本上没见过其他外国人。现在乔启帆这么一说,他倒是明白了。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伊迪亚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接收了秦空疑惑的视线,伊迪亚斯似乎明白了他的疑惑:“是不是奇怪为什么我会在天朝的地狱?我是死在天朝的,人死在哪就进哪的地狱,与信仰无关。你没看新闻吗?我想我的死应该挺轰动的,大概会上新闻吧。”
秦空回忆了一下,似乎确有其事,当时还上了报纸头条:“是这么回事啊。那……报纸上说你是自杀的,是真的吗?”
伊迪亚斯笑了笑:“你觉得呢?”
秦空摇了摇头,老实说他不相信,像伊迪亚斯这样笑容可掬又实力强劲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
“等一下,你们觉不觉得好像起雾了?”秦空话一出口,众人便发现四周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四周白茫茫的雾气开始凝聚,不到一分钟,竟然已经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乔启帆尝试高速旋转手中的巨刀,利用风扇的原理将雾气吹散。可惜这迷雾太浓,吹散一点马上又再凝聚起来,他这么做完全就是徒劳。
秦空下意识想要捉住身边的万澧,却扑了个空,对方早已不知去向。这太不对劲了,不但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附近的声音都仿佛被隔绝了一般,突然间死寂一片。
“小澧澧!影帝!乔哥……喂,有没人回我一声啊?”
回应他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秦空不敢移动,在视线一片模糊的时候行动不是明智的行为。他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雾气开始散去。
秦空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已经不在船上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四周的风景看起来陌生又熟悉,仔细一想,对了,这是七、八年前的家乡。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排排的小区商品房,早不是面前这一片荒芜的乡郊小道了。
秦空一阵恍惚,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站着干什么啊?走吧,要迟到了!”
秦空一回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死党—余杰。
“小杰?”
余杰身旁是他的另一个死党何宇豪,两人都骑着自行车。他们三人住得近,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都同班,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死党。
何宇豪一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还愣着干什么?上来啊,你今天怎么没骑车?”
秦空很自然地跳上了他的车后座,想了一下:“对啊,我今天为什么没骑自行车?”
何宇豪一巴掌呼在他脑袋上,笑道:“你个傻X!”
两辆自行车,载着三个少年,在颠簸的乡郊小道上留下欢快的嘻哈笑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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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迪亚斯很快便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雾绝对来得有问题,是黄泉三百里这里特有的现象吗?来之前他已经跟情报贩子打探过消息,情报里并没有提及这里会有产生迷雾的现象。那么是人为操纵的?是谁?
任务要求只是—到黄泉三百里寻找一本被封印的上古□□,没有提到过是否有什么魔物守护着这本书。也有可能是也接了这个任务的同行搞的鬼。无论如何,他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随时戒备着。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里?”语气带着点傲慢的稚嫩声音在前方响起。这个声音一直铭刻在他的脑海深处,从未遗忘过。
眼前的雾渐渐散去,他身处于一座美轮美奂的欧式建筑里,豪华的大宅,光前厅就有整个孤儿院那么大,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光可鉴人,正好映照出站在上面的自己是多么的邋遢、瘦弱、丑陋,与这里格格不入。
而站在他面前的男孩,看起来只有不到十岁,白皙的小脸、水蓝色的双眼、红润的嘴唇,鼻子上有一些雀斑,他梳着一个大背头,穿着绣工精细的白衬衫、浆得笔挺的吊带小短裤,领子上还打了个蝴蝶结,这就是典型的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在他的面前,伊迪亚斯自惭形秽,只能一直低着头。
美丽的贵妇人温柔地摸着小少爷的头发:“亚当,这是伊迪亚斯,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我不要弟弟!”小少爷立刻发火了,开始向妈妈撒娇抗议:“我不要弟弟!他那么丑!嘴巴跟兔子一样!”
是的,伊迪亚斯也知道自己很丑,他有兔唇,虽然修女们没有提过,但敏感的他还是猜到了,这也许就是自己被父母抛弃的原因。他将自己的脸埋进衣领里,手也缩进袖子里,这一刻他多么想让自己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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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启帆大概是他们四人里最镇定的了,毕竟他生前是一名军人,十多年的戎马生涯,铸就了他的钢铁意志与稳重的性格。在一切未知的情况下,他不会贸贸然出手,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高警惕,敌我不动不动。
“小帆,你回来了?”苍老的声音,语气里带着欣喜。
“……”爷爷?这不可能!爷爷他早已经……不,也许有可能,如果他也已经去世了,他们就有可能在这里相见。
“小帆你怎么了?快进来啊,这次回来几天?”说着,他朝房里高喊道:“秀娟啊,小帆回来了。你快到地里摘些韭菜,小帆最喜欢吃韭菜豆腐了。”
从房里应声走出来一名二十多岁的娟秀女子,他见到乔启帆似乎也很惊喜:“你回来了?”
乔启帆疑惑了,爷爷也就算了,秀娟怎么也在这?不,不对,这里不是海盗船,而是他的家乡。作为一名意志力坚定的军人,他试图努力唤醒自己的意识。
“孩子他妈,还不快做饭,小刚都放学回来了。”爷爷催促秀娟。
秀娟无奈:“爷爷您又忘记了,他是您孙子启帆,我是秀娟,不是奶奶。”
爷爷年纪大了,患上了老年痴呆,病情时好时坏,一会糊涂一会清醒,这几年更加是糊涂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了。
爷爷想了一下:“啊?是吗?喔,孩子他妈,这男的是谁啊?”
乔启帆有点心酸,他从小父母离异,又各自再婚,是爷爷一手将他拉扯大的。小时候他总在想,再等几年自己就长大了,等长大了,他一定好好孝敬爷爷。没想到,他总算长大成人了,还没有来得及孝敬爷爷,他老人家却已经成这个样子。
秀娟好不容易将爷爷哄了回去。
“难为你了。”乔启帆对于自己的妻子总是带着愧疚。虽然夫妻三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过五次。他的部队在邻省,两地相隔甚远,探亲假也不多。与其说她是自己的妻子,不如说是爷爷的看护。
秀娟是隔壁村的农家女,他与乔启帆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她长得不算多漂亮,但胜在身材苗条、身体健康,为人也老实贤惠。作为农户的第六个女儿,她上面已经有五位姐姐了,在家里没什么有地位,又没有什么文化,找不到好工作,嫁给乔启帆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她二十岁就嫁给乔启帆,三年过去了,两人真称得上相敬如宾,见了面相互生分得如同客人一般。
三年前,乔启帆转业,他选择了回家乡一家电机厂上班,这份工作早出晚归不说,工资还不如当兵时发的补贴多。秀娟没有什么文化,而且爷爷也必须有人照顾,她就在家照顾一下老人,打理打理家务。一家三口的重担全压在乔启帆身上,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乔启帆还记得那是一个空中飘着绵绵细雨的夜晚,他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秀娟一直守在大门外,见他回来焦急地道:“爷爷不见了!我就出去摘了点菜,回来的时候就不见了!”
乔启帆赶紧进屋,找了一遍无果,又冒着雨挨家挨户满村子寻找。他还发动了村子里的青壮年,找遍了山村里的每个角落,一个星期过去了,爷爷杳无音讯。
他知道,爷爷那天一定是清醒的,秀娟在大门外摘菜,如果爷爷要出去一定会经过大门,他是故意从窗户爬出去的……
乔启帆恨自己没用,如果他再有能耐一点,能让爷爷过上无忧的生活,爷爷也不会为了让自己减轻负担,而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离开自己。
但他没有放弃,至此之后,工作之余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寻找爷爷,到各个县市去张贴寻人启示。
隔了几个月,他再次回到家,屋里已经黑灯瞎火。他打开灯,屋内突然响起了手忙脚乱什么东西掉落床下的声音。待他反应过来,那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男人,以及床上被子掩盖的另一个人。
他什么都明白了,他默默关上灯,合上门。
作者有话要说:师徒四人遇到西天取经的第一难了,可喜可贺
谁都有一些不想提及,但终生难以磨灭的记忆。他们的死因也在这个幻境里会有解答。
今日暴字数,更新慢了一点,总算在吃饭前赶上了
、万澧
四人之中只有万澧主动出击,他不喜欢等待,他也不是那种能够等待的人。
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茫茫白雾之中行走,但走了十多分钟仍然没有到尽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他走的是直线,而不是在绕圈。
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后,他的长剑碰到了什么东西。原本厚重的迷雾,此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消散。原来他碰到的是他家的墙壁。
万澧发现他手里的长剑不见了,骨节分明的手掌也缩小了一半,肉乎乎的。
房门被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名年轻女子。她穿着那个年代来说,非常时髦的红色长裙,以及高筒牛皮靴子,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她表现得惊慌失措,有点狼狈。接着,后面跟出来一名高大的男子,他的手里举着一把菜刀,双眼通红,怒不可遏。
“爸爸。。。。。。”万澧不禁喊了一声,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他的父亲早就死了。
“啊!来人啊,救命啊!万成辉你发什么疯?!你给我住手!”女子虚张声势喝止男人,但那颤抖的嘴唇已经出卖了她内心的惶恐。
“你还好意思喊人来?好啊,你喊啊,让人过来瞧瞧你这个抛夫弃子,勾三搭四不要脸的贱|人!”男人挥舞着手里的菜刀,显然情绪已经在失控的边缘。
“我不要脸?是啊,你要脸,每个月就赚那么一点,养不活老婆孩子,还打肿脸充胖子,借钱给别人!你有种就劈过来,你劈啊!”
“你以为我不敢?你。。。。。。”眼看一出家庭惨剧就要发生,然而此时,男人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外的儿子,高举的手臂缓缓放下。
女人也回头看去,见到站在一旁的万澧,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从此以后万澧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人。
万澧的父亲在小县城的中学当老师,是个本本分分的教书匠,每个月只有那么一点微博的收入。他的母亲是县里文工团的舞蹈演员,虽然两人的工资都不高,但她总能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也确实有那个本钱,就算已经是个年近三十、生过孩子的女人,只要她在大街上晃一圈,依然有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
她本来就不是个本分的女人,一次省里来了领导,在演出后,她找到了飞黄腾达的道路。于是她狠下心抛下丈夫和儿子,离开了。
那一年万澧只有六岁,老实说,他对母亲的印象并不深刻。提到“母亲”这个词,他想到的只是红色的裙子与高筒靴子。
两年后,父亲再娶,对方是父亲的同事,一个三十出头仍然没有结婚的女人。说闲话的人多了去了,都说这女的是因为年纪太大嫁不出去,这才嫁给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小孩的没用男人。但幼小的万澧对这些流言蜚语都不清楚,也没空理会。他每天的生活都被上学和训练填满了,从五岁开始,他就被送去父亲的好友学校教体育的齐老师那学武术。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吃过饭写完作业就睡觉,作息非常规律,他与父亲、后母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印象中,那是一个说话轻声细气,看起来有点文静瘦弱的女人。与自己说话的时候永远都陪着小心,似乎语气里总带着点讨好。
万澧十二岁那一年,父亲得了尿毒症,病来得又急又快,措不及防中就离开了人世。父亲去世后,无论是父亲那边的亲戚还是母亲那边的亲戚,都没人愿意领养万澧,不过幸好,后母没有将他扫地出门的意思,待他也跟从前没有什么不同,依然负责一日三餐,承担起他的生活、学习一应费用。与万澧说话,也依然是那么小心翼翼。
晚饭的时候,后面看了他好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饭后才终于对万澧道:“小澧,今天你们齐老师来找我,下个月的省级比赛你没有报名是吗?”
万澧没有吭声,算是默认。
“齐老师感到很可惜,你今年有夺冠的希望。阿姨也觉得很可惜。。。。。。是因为交通和住宿费吗?”
万澧还是不吭声。
后母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倔强又沉默寡言,很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与他沟通,但他确实是个令人心疼的好孩子。
第二天,万澧打开书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放了两百块钱。他将这两张钞票紧紧攥在手里,整堂课都低着头。他知道后母挤出这两百元有多不容易。2000年后,物价开始飞涨,那个时候,一个小县城的老师,每月的工资也就六、七百,丈夫死后,一切的家庭费用都由她一人承担,还要带着一个拖油瓶,两个人的生活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虽然年纪小,也知道后母有多不容易,父亲死后,他就从未见过她买过一件新衣服,倒是自己进入了青春期,身体开始发育,个头猛窜,半年就得给自己添置几件新衣服;饭菜也不算多丰富,都是些当季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