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骨 温如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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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骨 温如寄-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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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宣德十二年,也是大晁第二位新君即位的一年。
一切都尘埃落定。
钟檐跟小妍交代了几句,把杜荀正编纂的书重新交到他的女儿手里;忽然觉得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没有一个准;原本姑父的东西,终究还是回到他的女儿手上。
他也不再问小妍愿不愿意跟他走,小女孩长大了,终究有自己的心思,谁也不能代替她做决定,他知道,这一定是最后一次见她了,小妍忽然笑着抚过她层层叠叠的裙下的腹部,“哥哥,再见,我会告诉他,他有一个舅舅,代他的阿娘很好。”
钟檐迟疑着,明白了什么,点点头。
他从皇城那边走来,耳边是人潮的喧嚣声音,天又终于亮起来了,这些红尘闹市里的百姓,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是怎么样惊心动魄的一夜,可是,他却看到了。
钟檐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尽管因为各种事情在东阙耽搁了这么多天。现在终于可以出城了,他走过护城河上的那座桥,却在过了桥后,声音瞬间止息,街道两旁那么多的人,目送着缟素扶棺的队伍,却只有粘滞了的风声。
钟檐也在人群之中,和其他人一样注视着送棺队伍朝他而来,又慢慢走远,他刚才皇城那边过来,仅仅知道这仗势,死去的一定是朝廷里的大官儿,却不知道究竟是谁。
他听着身边的两个小哥低语着,从秘而不宣的缙王出城到眼前千里扶棺进京的将军,“什么将军?”钟檐心中沉重了几分,用手支了支身边的人,问道。
“是那个将军呢,带着我们的兵一直打到玉门关的那一位……”
“听说是被敌军逼死的,可惜了……前些日子才封的大将军呢,福都还没有享呢!”
钟檐听着只觉得耳中轰隆,僵硬的笑了一下,甚至刻意用了平日里戏谑的语气道,“可不是,打仗那么拼干嘛!是能多领一份军饷还是怎么的,多领一份军饷就能把自己喂成大胖子了?”
旁边的人笑道,“说不定他是想把老婆孩子喂成大胖子呢。”
钟檐低着头,半响没有响应,再抬头,眼眶有些红肿,不知道是不是昨天晚上没有睡的原因,“放……屁!”
两个小哥看着这个人可真是奇怪,人家挣钱养老婆碍着他什么事了,是抢了他的老婆还是怎么的。
钟檐却在人群中慢慢走出来,一瘸一拐的跟着队伍,他跟着队伍保持着一段距离,队伍停下了,他也停下了,队伍继续走,他也继续走,所以不仔细瞧还看不出他是跟着队伍的,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跟,跟着绕了大半个东阙城。
到了最后,那口棺材被抬进了青斋书院,也就是先帝赐的将军府,钟檐都始终没有,上前去看上一眼。
郭管家料理完了一些事情,送走了护送棺木回京的队伍,抬头看着偌大的宅院,仿佛还是昨天,他把将军迎进门,踌躇着要不要修葺一番,转眼已经都挂满了白幡,人也不在了。他叹气,以后这间宅子指不定会被指给哪一位官员做府邸,还会不会遇到向申屠将军这样好的主人呢。
他转身去关门,才发现门口跟石狮子比定力的红眼兔子。
“你怎么又回来了,你不是要去找你那个……”老人的脸上有些不自然。
钟檐笑笑,“是啊,我和他一起回来了。”说着,就自己进屋了。
郭管家不解,想了很久,看见钟檐脸上的兔子眼,忽然明白了。
他看着钟檐越发消瘦的脊背,轻轻叹息了一声,都是命啊。
钟檐实在太累了,之前经历了被撸,叛乱,国变,遇见亲人又是永诀,他觉得这样短短的一天把一辈子没有经历的都经历过了,现在精神处于虚脱的状态。
他实在需要好好的睡上一觉了。
于是钟红眼兔子没天没夜的睡了一天一夜,醒来,红眼变成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他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问郭管家早。
郭管家脸上黑了黑,都可以跟这个这个越发暗沉的天色媲美了。还早呢,都天黑了。
吃饭的时候,对了,是钟檐的早饭,其他人的晚饭,郭管家一直用余光瞟钟檐,瞧着他吃得挺欢实,完全没有昨天晚上的神情,心里就放心了一点。
但是仍然用目光不停的扫钟檐,并且非常不经意的提起,将军的灵堂已经设好了,要不要去看上一眼。
钟檐装作没听见,扒拉完了米饭,说着还要再来一碗,口里还嘟嚷着,“这个菜糊了吧唧的,这个汤没放盐,跟……”他顿了一下,声音却忽然低了下去,“那个谁比起来简直差远了。”
在一旁扒拉饭的郭管家孙子听了,好奇道,“还有人比我爷爷做饭更好吃吗?”
钟檐想了想,敲了敲小鬼头的头,“没见识,琼林御宴你吃过没有?没吃过就好好念书,将来吃一回去!”
小孩子更加好奇了,眼睛亮晶晶的,“都有什么呀?”
“那可多了,先上的是绣花高饤八果垒,然后是十盒缕金香药,十味脯腊,还有下酒十五盏……
小孩听得哈喇子都要落了地,忽然很是敬佩起钟檐起来,觉得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之后的几天也是这样,钟檐正常的吃饭睡觉,兴致来了还会教小孩儿写字,可是他却没有去灵堂看一眼,甚至到了灵堂他也会绕道走。
甚至连郭管家也觉得觉得那一天他看见的站在门口的表少爷只是错觉,钟檐看起来丝毫不伤心,甚至连陌生人,住了他的府邸,也应该去看望一眼的。
可是钟檐并没有。
尽管如此,郭管家还是觉得他是伤心的,能哭出来的,那都不是伤心,真正的伤心,是哭不出来的伤心。
已经过了七月,天气开始炎热起来,人们开始着夏衫,摇蒲扇,游走在东阙的大街小巷。街道茶肆的热闹,就如同这一个热烈的季节。
那些日子里小孩儿喜欢到巷口桥市上买一种叫做的凉糕的吃食,糯米粉做的,包裹在荷叶上,晶莹剔透,同时有着糯米和荷叶的甘甜。小孩总是把食物留一些给钟檐,以期待他给他讲新的故事,有时候,他也把他在街角巷口听到的传闻告诉他。
老皇帝发丧,新皇帝登基,整个京都都处于忙碌的阶段,小孩儿将场面形容得绘声绘色,使他忍不住发笑。
从小孩的嘴中,他也隐隐的听说了原太子奉仪被封了贵妃,不过,这也是皇权官宦里的故事了,和他这样的小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关系,倒是郭管家,知道了小姐没有死,很是高兴了一阵。
所有的时间都在一刻不停的往前走,没有谁会在原地,也没有人来得及顾及一个死在边疆的将军。
七月以后,棺椁里的尸体开始腐烂发臭,郭管家觉得不能再等圣旨了,就自己决定给他下葬。
他想了一会儿,决定把申屠衍葬在书楼的后面,杜太傅的旁边,那书楼后面已经了大大小小几座坟了,这宅子的第一个主人,第二个主人,都葬在这里,到了那一天,他这个老头子也会埋在这里。
他甚至事先掘好了几座坟,等到时候到了,往里面一躺,也倒省事。
他记得将申屠衍下葬的那一日,天气有些闷,除此之外,是顶普通的一天,他甚至没有选过黄道吉日。
他拜过杜太傅,告诉他又有一个人要和他作陪,那是一个作风很正派的将军,希望他不要生气,说完这些,才慢慢将骨灰坛子放到棺材里。
他慢慢的合上盖子,却听见急促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去,钟檐站在那个地方,粗粗的喘气——他终于肯过来,愿意来看他一眼。
他看见钟檐缓缓朝棺木走过来,他以为他是来祭拜将军的,只见他缓缓蹲下,却一把将那个骨灰盒子抱在怀里。
“表少爷,你这是……”郭管家面色大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钟檐却把骨灰盒子抱得死紧,生怕别人抢去似的。
许久才抬头,他咬了咬嘴唇,郑重的说,“郭伯,我想带他回家去。”
郭管家眼中酸涩,点了点头,说,“好,你们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还甜不起来,可能还要等几章

、第九支伞骨·起(下)

钟檐果真带了申屠衍的骨灰回了云宣。
七月是旱月;除了几次来去匆匆的雷阵雨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雨水,日头每一日都大喇喇的挂着,明晃晃的碍眼。
生活终究没有什么改变,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又不是改朝换代,只不过怀昭帝与武肃帝不同,手段更加柔和,这样的政策在乱世固然不能够维持大局,可是却有利于休养生息。
乱世生意不好做;钟檐的铺子也是门可罗雀;只每一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与人喝茶胡侃;东家西家;没个边际。
听着朱寡妇说,便是她那圆滚滚的表妹也在上一月终于出阁,嫁的是张屠夫家那痨病秧子的小儿子,虽然是皮球配瘦干子,很不好看,可把他们家的人欢喜了个好歹,成日里挂在嘴边,仿佛他们家女儿嫁的是皇帝老子。
“钟师傅啊,可幸亏当初你看不上,这不,缘分到了,挡都挡不住。”
钟檐听的无趣,撇撇嘴,“着实是好大一场缘分,对了,他们家的大门听说前几天给挪宽了三寸,就是为了迎接这一份缘分,一点不落的吸进去吧。”
这云宣城里谁不知道那门的改造,是因为又一次新媳妇进门给卡住了,朱寡妇脸一黑,眉头一扬,“不说这个了,你不是去接新媳妇回来吗,怎么不见人?”
钟檐不说话,怔怔的出神,好久,才望了一眼朱寡妇,朱寡妇被他这一眼看得慌了,马上说,“那啥,好像要下雨呢,我回家收衣服。”
钟檐笑了笑,日子还是这么过,京中局势怎么变,边塞又会有什么故事,都不是他的故事了,即使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归宿,他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在这水软山温的徽州一隅,做回一个老实本分的工匠。
只是做不会那一个坐在窗边温书的钟家少爷。
至少,这里足够安全。
七月中旬的时候,钟檐接了崔家的一笔活计,不是什么繁杂的款式,可是在这样的乱世里,能够接到这样一笔生意,他还是很高兴的,忙活了小半个月,才算交了货,回头遇上了小算盘,他遇上了小算盘,问了他们家五爷这几日怎么不见人。
“哟,钟师傅,你还不知道吧,五爷她上闽南了。”
“哦?是谈生意去了?”钟檐略微诧异。
“什么呀?”小算盘语气低了低,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表面上是这样,可是暗地里,谁不知道,她是去找那个人去了……偏偏那人是狐狸的面貌,倔牛的性子。”
“哦。”钟檐应了一声,却也没有继续问,倒是小算盘说个不停。“你说,五爷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吊死在一根歪脖树上了呢?”
崔熙来不管面上多么强,总归是个女子,总归有自己纠结的地方,钟檐这样想,安慰小算盘,“她总归会回来的吧,不管怎么样,回来继续做崔五爷,还是怎么样,这么大的人了,总归会想清楚的。”
他说完,便慢慢走出崔家宅子,日光一瞬间直射过来,刺伤了他的眼睛,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将这个小姑娘领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日头。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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