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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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倾城录-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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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里升腾起温暖的沼气,鹅黄色的苔藓在黑暗中缓缓扩大湿润的根系,井外天昏地暗风雪交加,碧螺谷的第九夜里可曾有悄悄绽放的红梅花?发誓守在井边的李璧华是否仍在风雪中伫立?
妖虫们的大肚皮渐渐瘪下去,被吸干的七重蛊变成了轻飘飘的蛇蜕。
倾城心满意足舒展四肢,像刚刚出生的婴儿般睁开眼睛。
发现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静静坐在自己身边,赤裸的手臂和大腿在昏暗的井底摇曳着夜明珠般的光晕,鲜红的嘴唇小心翼翼的抿着,三分羞怯里半掩着七分的妖媚。
当他失声惊叹时,她微微抬起螓首,那芍药般艳丽的笑靥分明属于李璧华。
倾城慢吞吞的坐直身子,诧异的问:「你怎么下来了?不是说好了在外面等我吗?」
李璧华不回答,启唇微微一笑。
倾城又问:「你说要在井下待足十天才能大功告成,还提醒我最后一天要提前出井。因为不可以等到九重蛊出现,要是连九重蛊也吃了,我就会变成胭脂剑,你说你不想失去我,所以你不要胭脂剑。喂,你是不是怕我忘了,特地下来提醒我?你怎么不说话?」
李璧华又是一笑,娇憨的爬到他怀里,倾城觉得她居然一丝不挂的下井来,委实有点奇怪。
可这不能作为拒绝亲热的理由,于是任由李璧华爬到他怀里,任由她像小狗似的在他身上拱来拱去,笨拙的解开他的扣子脱下他的外衣。
倾城注意到周围过于安静。他在李璧华的呻吟声中侧耳倾听,却无法找到第三个呼吸。
八重蛊都被吃掉了,九重蛊在哪里?
他下意识的抱住李璧华,顺着光裸的脊背向下摸去,那纤细的腰肢让他担心自己稍微用力就会把她弄折,除了水蛇,倾城想不出还有哪种动物会有如此可怜的腰身。
再往下,他摸到了一个庞大的肚皮,方才光线黯淡没留意。
难道李璧华怀孕了?可是尾椎骨末端长长的细骨又是什么?为什么如此尖锐仿佛一根蜂尾针?
女人快乐的叫喊起来,摇晃着腰肢迎接高潮,就在这时,倾城嗅到了花蜜的香气。李璧华身上只有销魂香,从来不用花粉,这种气味到底来自哪里?
女人忽然停止了动作,嘤嘤嗡嗡的呻吟着,这不是人类的声音。
倾城在想象中勾勒着她的真身,不禁打了个冷颤,一股阳精也随着破体而来的眩晕射进了女体深处。
她抱住倾城的脖子索了热吻。从她的唇齿间,倾城首先品尝到了久寻的花蜜,接着是残留的血腥气。
那是倾城熟悉的气息,就在一个时辰前,那气息的主人们还在为率先进化成九重蛊自相残杀,现在,倾城终于知道她是谁了。
女人在黑暗里享受着性高潮的愉悦,一面在他耳畔说着混合了蜘蛛、蟾蜍、蝎子、蜈蚣……等等毒虫族语的甜言蜜语,一面悄悄把两把小臂增生出来的大刀悬在倾城脖子上,对有着螳螂血统的她来说,交欢后杀死配偶是天经地义,然而倾城却不喜欢这种暴行,于是他扭断了她的腰肢,这并没花费他多少力气。
这是发生在第十夜的故事。
倾城杀死了相貌酷似李璧华的九重蛊,感到非常难过,好像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情人。
接下来会怎样?
倾城自言自语:「我错杀了九重蛊,接下来……我真的会变成胭脂剑?」他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发现九重蛊的下半身仍在蠕动,这使他感到一丝忧虑,假如她还活着,倾城不确信自己仍有勇气再一次把她杀死。
幸好,九重蛊并没复活,她蠕动的下半身仅仅是在履行一个准母亲的义务──产卵。
当一条透明的丝带从她下体排除后,死而不僵的现象就消失了。
倾城拾起那条丝带,滑润的触感使他心醉,就在恍恍惚惚的时候,丝带割破了手指,血渍洇成了一抹胭脂。
「原来是口软剑……」倾城自言自语。
第十个大雪纷飞的深夜,在李璧华的记忆中,同样留有深刻的印象。
与倾城相比,她所忍受的痛苦更多是来自内心。
在九天九夜的等待后,李璧华终于听见井中传来可怕的声音,仿佛婴儿夜啼,异常凄厉。
李璧华心惊肉跳,一旦倾城有闪失,毒母化身就前功尽弃,她也活不成了。
她决定打开井盖,虽然半途而废同样会要了她的命,可至少还有机会救出倾城。
李璧华捧着烛台走进院子,鬼魂般游荡在花园中。
早已枯萎的花丛盛着纷纷落雪,发出蚕吃桑叶似的沙沙声,她深一脚浅一脚的摸索到毒井前,听到最后一声嚎叫在深夜中拔地而起,重达千斤的井盖龟裂开来,裂痕构成了神秘的五芒星。
雪更大了,冻得瑟瑟发抖的李璧华在幽深的夜色中靠近井栏,铺天盖地的大雪把一切漂得苍白,同样铺天盖地的夜色随即又把一切都淹没了。
烛台在黑与白、夜与雪的战斗中夭折了,火光被掐死在风里,李璧华站在井旁,伸手不见五指,心也被冻僵了。
她在雪夜中伫立良久,终于被不祥的预感捕获,渐渐失去了解开井盖的勇气。她在雪夜中忍受着肉体与心灵的双重寒冷,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她回到了十四岁那个噩梦般的正午。
二十六岁的李璧华回忆十四岁的李璧华挖坑时的情景,她回忆起自己在杨树下挖了一个很深很深的坑,那坑渐渐没过了她的腿、腰和肩膀,随着坑的加深,方向感从十四岁的李璧华眼中抽离,眼中所见,只有黄色的坑壁。
二十六岁的李璧华在回忆的同时抱住了井盖,无意识的推动,仿佛冥冥中有一只大手控制着她完成了解开井盖的工作,她沉迷在回忆之中,想象着十四岁的李璧华如何一锹锹挖掘深坑,直到把自己淹没。
井盖开了,一道金光喷涌而出,李璧华被金色的神风吹得睁不开眼睛了,那一瞬她突然明白了十四岁的李璧华的心情。
在跨越了十二年的漫长岁月之后,李璧华终于明白,那一天自己其实不是在挖存钱罐。
十四岁的李璧华想挖的是坟墓,她想把自己埋葬……
想通这点,李璧华就超越了回忆,她终于明白,自己的一切痛苦,都源自她把自己的心锁在十二年前的坟墓里。
最后一个回忆残片中,李璧华看到十四岁的自己高举双手,仰望坑外蓝得刺眼的天空,用舒缓而绝望的语气对自己说:「我上不去了……」
十四岁的李璧华在坑里高举手臂的时候,二十六岁的李璧华趴在井沿向下望去,她在一片金光的海洋中看到了抱膝而坐的倾城。
她看见倾城抬头望着她,嘴角挂着一抹胭脂也似的绯红,他微笑着说:「我又重新出生了……」

第六章 五毒仙师

从倾城离开忉利城算起,短短两个多月,碧螺谷外的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立春这天,独眼龙黑星回来了。至此,红巾团终于被卷入玄武两大势力的争霸战争了。
就在黑星回来的当天晚上,倾城使用玄武之假面化妆成李璧华的贴身侍女,从黑星与李璧华等红巾团主要将领的谈话中,偷听到了很多珍贵的情报。
夫瑞人早在楠·帝释天夺权篡位之初,就感受到了危机。
一开始,他们没把这个女可汗放在眼里,苍天积弱已久,夫瑞人不相信她能改变现状,为了刺探新政府的实力,夫瑞人花费大量金钱唆使苍天境内大大小小的马贼团伙兴风作浪。
忉利城很快做出了反应,女帝政府金元与大棒并用,一方面给予接受招安者优渥的待遇,一方面也继承了雷神时代的暴力手段,把不肯听话的马贼驱赶到草原上,像狩猎野兔似的围起来,一一射杀或者放火烧死。
被吓破胆的马贼团伙一一接受了招安,用这种手段,楠·帝释天以惊人的速度扩充着汗国军团,原本因胜邪、破军的背叛而损失惨重的南、北天骑士团,不但得到了及时补充,经过一番整饬、训练,战力已经远超出摩兰时代。
内政方面,楠极力抚安百姓,结纳四方王公,政绩有口皆碑。
夫瑞人意识到楠·帝释天的存在,已经对本国构成了重大危机,假如苍天汗国强大起来,他们的末日也就不远了。
正是处于危机心理,当摩兰、绯云一行抵达金帐城后,受到了苦于找不到理由发动战争的图特大汗君臣的热烈欢迎,以协助摩兰复国的名义,对新政权宣战。
「丰收行动」中无功而返的夫瑞大将猛军口出狂言,声称:「冬天结束以前,我军将在神话之都的皇宫中举行凯旋仪式」。
可惜冬天走得太匆忙,牧马河两岸的积雪已经融成了涓涓小溪,从冬末到开春,两方在牧马河展开了旷日持久的鏖战。
夫瑞人投入了大量兵力,至今仍未突破苍天军的防线,雷帝陛下亲自督军,前线战士士气如虹,天气一天暖似一天,冰层融化之前不能取得决定性的战果,夫瑞人就只能望河兴叹了。
随着前方局势越发紧迫,增兵也就刻不容缓。图特大汗认为既然已经派出狂风骑士团参战,就不能把另一支王牌军暴雨骑士团派上前线,否则就算打赢了这场战争也扫尽了颜面。
与其牺牲嫡系部队,图特大汗更喜欢花钱叫雇佣兵替自己卖命。
支持夫瑞人的雇佣军中,最有实力的就是黑星和李璧华的红巾团。
黑星坚定不移的站在了夫瑞人一方。
从金帐城回来后,他立刻召集了全团人马,准备开赴战场。
他的计画很简单也很实用:配合狂风骑士团,从背后偷袭苍天军阵营,内外夹击,一举击溃楠的部队。
李璧华也很同意他的看法。她并非想恢复什么旧秩序,她敌视苍天汗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楠是她的情敌。
可是,她也很清楚,假如与苍天汗国为敌,倾城说不定会再次弃她而去,那才得不偿失呢。
倾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矛盾心理,更清晰的理解到,红巾团的参战,必定给苍天军带来莫大的压力,想要把这支潜伏的敌人扼杀在摇篮之中,就必须从李璧华身上着手……
初春的一个早晨,阳光从窗棂上落下来,半融的冰雪闪烁着粉红的光泽,仔细一看,原来是反射了墙上魔剑的锋芒。
三寸剑锋弹出剑鞘,仿佛邪神的眼睛,在暧昧的光线里熠熠闪光,李璧华害怕了,她抱着倾城的手臂问他为什么不把剑放好,倾城没有回道,嘴角泛起了奇怪的微笑。
「阿修罗在报警。」
李璧华不高兴的说:「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碧螺谷里还有人跟我们为敌?」
她气乎乎的摘下魔剑,把那半截剑锋按进鞘内。
魔剑突然颤抖起来,血淋淋的红光从她指缝间泄了出来。
「哎呀!」李璧华吓得丢下魔剑,躲进倾城怀里。
倾城盯着魔剑,脸上现出兴奋之色。他抱着李璧华丰腴的肉体,低声说:「你看,它不高兴了。」
李璧华战战兢兢的回过头去,发现魔剑再次弹出了三寸剑锋,红光倾泻在床铺上,把小小的卧室变成了血的汪洋。
李璧华惊骇极了。她问倾城,「这剑想杀了我!」
「别怕,华姐姐,魔剑只是在报警。三寸剑锋出鞘,血光大放,这是在预示着凶兆啊。」
李璧华脸色一黯,自言自语的说:「明天就要出征了……难道,我们当真不该帮夫瑞人打仗?」
倾城叹了口气,说道:「华姐姐,有些话不知当不当说。」
李璧华心中好笑,故意说:「我这个人最公平,从不勉强别人。你觉得当说就说,不想说,我也没办法呀!」
倾城笑道:「狡猾!你应该问我想说什么嘛。」
李璧华翻了个身,揪着他的耳朵笑嘻嘻的说:「坏小子听着,你华姐姐不是傻子,难道还真要跟黑星一起攻打你的老情人?我呀,倒是真巴不得楠·帝释天不得好死!」乜了倾城一眼,酸溜溜的说,「可是……我又不愿意看到某人伤心……」
「华姐姐,别吃醋,等我说完,你就明白我是真心为了你好,真心替你打算了。」
「嘻嘻,瞧你这张嘴,真比蜜糖还甜!说吧说吧,好郎君,姐姐洗耳恭听,谁叫你是我的命中魔星呢。」
「华姐姐,红巾团生死存亡全在你一念之间。」
「不是那么严重吧?你又唬我!」李璧华半信半疑。
「怎么不严重?依你看,夫瑞和苍天哪方更强?」
李璧华笑道:「夫瑞兵多将广,土地亦多,国力更胜一筹。我说的可对?」
倾城笑着摇头:「对了一半,但也错了一半。」
李璧华奇道:「怎会对一半错一半?」
「兵多将广、幅员辽阔,的确是夫瑞游牧联盟的优势,姐姐这一半说得很对,而且一般的人,比如独眼龙,也都是据此断定夫瑞必胜。可是你们都忽视了一点,古来征战,兵不贵多而贵精,将不在广而在勇,土地多,战线必然拉得很长,补给起来就困难,这都是夫瑞游牧联盟的隐患。
「苍天汗国就不同了。不但兵精将良,自女帝而下更是身先士卒,智勇双全,即便战局不利,前有牧马河天堑可守,后有狼山可为屏障,而敌阵地皆处平原地带,一旦战局不利,进不可攻,退无可守,更兼夫瑞人实行募兵制,士卒缺少训练,只有狂风骑士团战力较强,又与马贼、雇佣军混编,疏于训练、配合,一旦战败便作鸟兽散,再无东山再起之余力,而苍天军却可趁此良机顺势而下,一鼓作气攻陷金帐城,到了那时,红巾团将如何自处呢?」
李璧华半真半假的嗔道:「你口若悬河说了这么一大篇道理,还不是为了楠·帝释天。」
倾城正色的说:「我对阿楠好,还是对你更好,你是有良心的,难道看不出来?我至今还留在碧螺谷,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你会不知道?」
这话说得模棱两可,到底对楠好些,还是对李璧华更好,根本就没说清楚。李璧华听了,却开心得不得了,对楠的嫉妒也淡了很多。
倾城见她心动,趁热打铁道:「更何况,正因为夫瑞兵多将广,更加不会看重红巾团,你们巴巴的跑去帮人家卖命,最后又能得到什么?战败了,你们是落水狗,战胜了,人家还不是给点残羹剩饭就把你们打发了,解甲归来,还不是得做没本的买卖糊口,这又何苦来哉。
「假如红巾团转而帮助苍天汗国,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来红巾团总部设在苍天境内,人不亲土还亲呢,阿楠终归要高看咱们一眼,再者说,苍天现在是相对势弱的一方,我们的加入,对他们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生力军,肯定非常重视,将来凯旋,少说也要封侯拜将。
「那时候,红巾团的兄弟就可以堂堂正正做人了,倘若能当官,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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