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龙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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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龙逍遥-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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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皱了皱眉,我对他们的提议不置可否,却看向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道:“他们两人都想要我的剑,不知道你们两位又待如何?”

    蓝迪斯王子仔细思索了一番,苦笑道:“我原本也想得到这把剑,不过既然它是龙先生你的,那我再无非分之想,只希望龙先生能够让我一见此剑,开开眼界。”

    威尔逊侯爵却是波澜不惊,缓缓道:“老头子我是个魔法师,就算那剑再怎么威力巨大,对我也是无用。只是我既然掌管了帝国的武器调派,现在出了一把神器剑,据说还是从没有过的单手剑,老头子自然也就少不得要来见识见识。”

    我点了点头,道:“这把剑的材料,是我几经波折才能得到,况且,这是我为自己打造的长剑,想来也未必会适合他人使用。所以,想要我出售长剑的两位,可以不必再提了。至于王子和侯爵大人的要求,我倒是可以满足。我今日过来,正是送上魔核,还得等阿力克谢大师镶嵌上去以后,这把剑才算完成,只怕今天两位还是要失望了。”

    听我这么一说,四人不约而同的露出失望的神色,蓝迪斯王子道:“阿力克谢大师向有规定,在他武器完成之前不准旁人观看,看来今天我们确实是难以见到了。”

    剑士布郎倒也干脆,道:“如此说来,确实是我莽撞了,不过龙公子若是改变主意,还请务必考虑一下在下,到时候必不会让公子失望,告辞了!”不等我回答,竟是当先走了。

    我微微颔首,暗道:看这人倒是直爽,要是有机会,倒是可以交他这个朋友。不过,想要这把剑,他还是不要再想了。

    这个时候,阿力克谢大师终于走了出来,一出现,他对其他几人都是不闻不问,直接跑到我的面前,道:“龙公子,你来了最好,快跟我来!”说完,不等我回答,拉起我就走。看他头发散乱,双眼血红,显然已经有段时间没好好休息了。

    我微微苦笑,知道现在他的脑子里除了打造的剑以外大概别无其它,所以只得嘱咐菲丽雅母女安心等候,自己则跟着大师向着他来的方向走去。

    跟着他来到另外一个大房间,只见一个一丈高的熔炉燃烧着熊熊烈焰,旁边摆着铁砧,不同大小的铁锤,一些矿石和兵器的铸模凌乱的散在四周,角落里还堆着数个酒坛子。

    铁砧上面,正摆放着一把乌黑的长剑,两指宽,三尺长,薄如蝉翼,剑身上,一条隐约可见的神龙正在兴云吐雾,栩栩如生,剑柄之上,是片片鳞形,不知是什么材料制成,却是握手酥软,十分舒适。剑谔是为翼形,看起来优美而华丽,两侧的翅膀上,镶嵌着豆大的红宝石,中间却留着一个孔洞,想来是镶嵌魔核的位置了。整柄剑软如绵,韧如丝,竟是一把软剑。

    阿力克谢大师指着那剑,道:“龙公子,想不到那陨石之心这么神奇,打造成剑之后居然柔软至此,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在他看来,这么软的剑,只怕未必符合我的要求。不过这把剑的打造,实在可以算是他的颠峰之作,所以就算觉得不妥,他也不舍得就此将它毁掉。

    软剑的打造,难度更甚于其它,我自然是只有惊喜,佩服的道:“想不到大师的打造水准竟然如此高超,这把剑的优越,还远胜了我的想象,这实在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阿力克谢大师大喜,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马上开始镶嵌魔核,不知道你的圣兽魔核可曾带来?”

    我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风系魔核,递了过去。阿力克谢毫不犹豫,立刻开始了魔核镶嵌,虽然看起来只是简单的把魔核放到预先留下的孔洞内,但是其中的讲究,却是多不胜数。就算是经验十足的阿力克谢大师,也要十分的慎重。足足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总算把魔核镶嵌好。

正文 第七十二章 神器风波三

    “快点滴血认主,看看认主后的这把剑会是什么模样!”长吁了口气,大师急切的道。

    知道所有的神器都是需要滴血认主的,我反握长剑,将长剑横在胸前,微一运劲,手指上疾射出一道血柱,正巧打在剑身那条神龙的眼珠之上。顿时,一缕轻烟冒起,紧接着,本来乌黑的剑身开始发亮,光芒四射。原本就栩栩如生的神龙在光芒的照耀下更是神光四射,龙眼之上更是光彩熠熠,传神之至。当光芒敛去,整把剑都已经发出淡淡的青光,原本乌黑的剑身已经变成光亮的白色。

    阿力克谢大师痴迷地看着这把剑,见到这样一把神器的诞生,对于向来视打造武器为生命的矮人来说,是再开心不过的事情。“果然是绝世好剑,我从来没见过比这更有灵性的剑了,即使是神器寒冰神剑也远不如它。可是这么软的剑要怎么用呢?”

    我微微一笑,真气灌入剑身,顿时,原本柔柔垂下的软剑直力而起,我一挥剑,旁边的铁砧无声无息的分为两瓣。阿力克谢大师立刻张大了嘴合不拢来,他知道自己的铁砧是由坚硬的玄铁打造而成,向来坚固耐用,不想在这把软剑下却是犹如泥土一般。

    “大师,多谢你帮我打造如此神器,还请大师赐名!”我尊敬的道,这把剑,实在给了我太多的惊喜。

    沉吟许久,阿力克谢大师才道:“我只是一个铁匠,哪里想的到什么好名字,不如让尊夫人来取,想来会比我取要好的多。”又拿出个剑鞘,道:“这是用你留下的魔蛇皮制作而成的,看看合不合用。”

    我一试,那剑鞘正好将软剑的剑身完全容纳,装好以后,软剑似乎变成了一条腰带,一条金线正位于腰带的中间,要是不知道,任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居然藏了兵器。再三向大师致谢以后,知道大师的决定不会改变,我只得和他出了房间,向外走去。

    路上,我把剑鞘收了起来,就那么提着软剑出去,而且默运真气,将它挺的笔直。阿力克谢大师明白我的用意,也是微笑不语。

    来到内堂,等了一上午的菲丽雅母女早已经等的十分心焦,意外的是那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竟然也没走,依然等在那里,威尔逊侯爵正静坐冥想,蓝迪斯王子却缠着菲丽雅夸夸而谈,不过菲丽雅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只是偶尔敷衍几句。爱丽丝却自顾和小羽打闹,对于两人的话题毫无兴趣。

    看到我们终于出来,几人立刻停止了聊天,菲丽雅迎了上来,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我手中的剑,惊喜的道:“好漂亮的剑啊!”爱丽丝也是欢喜不已,直嚷着要给她玩玩,却被菲丽雅拦了下来。

    我苦笑无言,确实,作为我的兵器,这把剑实在是太漂亮了一点。可惜,这是把软剑,不是现在的爱丽丝能够使用的,要不然,我都要考虑把它送给爱丽丝了。

    蓝迪斯王子也是双眼放光,仔细的打量着我手中的剑,强烈的欲望一闪而逝,赞叹道:“好剑!看此剑剑身洁白,却又隐冒青光,而且光可照人,只是这份工艺,就远胜那把旋风神枪了。”

    我傲然一笑,道:“都是阿力克谢大师打造工夫登峰造极,才有这把神剑的出现。”大师却是连道过奖,欣喜之色却是溢于言表。

    威尔逊侯爵却是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指着剑柄上的魔核,道:“这魔核大如拳头,又青光闪耀,莫非竟然是风系圣兽的魔核?”

    看我点头称是,威尔逊侯爵苦笑道:“想不到龙小哥年纪轻轻,居然能够获得风系圣核,想我几十年来孜孜以求,却是依然难以获得,现在更是失之交臂,实在是可悲可叹。早知道你有这么一颗,我早已经拿其它属性的圣兽魔核与你交换了。”风系圣兽的魔核,对他这个风系魔法师来说,确实有着极大的诱惑。不过风系魔兽,都是速度极快,比同极的其它魔兽更难捕获,更何况是风系圣兽。

    我平静的道:“那真是可惜了!”

    蓝迪斯王子一直都痴迷的看着我手中长剑,赞叹道:“真是把绝世好剑!只是不知,此剑何名?”

    我双眼深注菲丽雅,道:“我本想请大师为此剑赐名,大师却要你来取名,所以,现在这剑还没有名字!”

    爱丽丝雀跃道:“我也要给它起名字!”我却是摇头不许,让她撅着嘴到一边生闷气去了。

    菲丽雅沉吟许久,道:“既然如此,那就叫它龙缘剑好了!”说着,望着我的双眼之中,放射出无限柔情,龙是我,缘是缘分,果然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名字。旁边的蓝迪斯王子却是脸色一变,连忙低下头,掩饰眼中失望的光芒。

    “好!从此以后,你就叫龙缘!”我轻柔的抚摩着手中的剑,仰天长笑道。

    “不知道这上面所画的是何魔兽?”阿力克谢大师问道。那神龙的式样其实是我雕刻在原本的木剑之上,而他在帮我打造软剑的时候,也顺带的把这条神龙雕了上去,这大陆上从没出现过神龙,他自然也就不会认得。

    深深的注视着剑身上的神龙,我骄傲的道:“此为神龙,性喜吞云吐雾,实力还在圣兽之上!”

    “哦?”虽然惊讶于竟然有超越圣兽的存在,但阿力克谢大师并没有深究,沉吟道:“龙缘,龙缘,好名字啊!有生之年,能够在我手下打造出如此神器,实在是大快我心!”说着,哈哈大笑。

    告别了阿力克谢大师,我们一起出了矮人铁匠铺。铁匠铺的门口,虽然依旧有很多人在看着,但是有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在,却没什么人再敢拦在我们前面。而我也已经将龙缘软剑放进了空间戒指,蓝迪斯王子虽然想要感受下龙缘剑的威力,却被我以神器认主为由拒绝了。

    出了铁匠铺,威尔逊侯爵很快就告辞离去,蓝迪斯王子却道:“龙先生可是要回莱雅学院,小王也是学院的学生,一起回去如何?”话虽然是对我说的,眼光却是一直投在菲丽雅的身上,目的自然是一目了然。

    我摇头道:“内子和小女一直待在学院,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出来,今天正好带她们到处看看,就不与王子同行了。”

    蓝迪斯王子虽然不愿,却也找不到理由留下,只能不舍而去。他才刚刚走,爱丽丝就愤愤的道:“这人可真讨厌,老是色咪咪的看着妈妈,以后都不要再看见他了。”一上午的时间,爱丽丝都在菲丽雅身边,对蓝迪斯王子的表现自然是看的清清楚楚。

    我调笑道:“菲丽雅那么漂亮,自然会有人色咪咪的看了。哥哥也是这样子看的,那你说,哥哥是不是也很讨厌?”

    爱丽丝不依的扭着身子,道:“他怎么能和哥哥比!”菲丽雅却是狠狠的白了我一眼,责怪我居然拿她来和爱丽丝开玩笑。

    十多天没有出来,今天的菲丽雅和爱丽丝可是兴致极好,一条条大街逛过去,就连午饭也只是随便找了家酒店,凑合着吃了点。小羽是最开心的,只要看到小吃,她们就会买一些回来,让它吃个过瘾。这些小吃虽然在味道上不能和我做的菜肴相比,但毕竟各有风味,一时间,它吃的是脑满肠肥,看它摇摇晃晃的样子,似乎连飞都飞不起来了。我是最清闲的,现在她们买的东西都收在了菲丽雅的空间戒指里面,我连拿包的工夫都省了下来,只是悠闲的跟在后面。

    说起来,最辛苦的莫过于那些跟在我们身后的人了,早在离开学院的时候,我就已经察觉有人跟着我们,而离开矮人铁匠铺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人就更多了。我甚至在其中发现了切威德剑圣,不过想来他也应该是顾忌这是奥斯帝国的都城,所以并没有轻举妄动。菲丽雅也已经察觉,不过她却故意带着爱丽丝时快时慢的逛着,不时的惊起后面一阵的混乱。而这个时候,她就会和爱丽丝一起偷偷的笑,倒是让我惊讶不已,她居然也有这样调皮捣蛋的时候。

    当然,一下午的时间,我也不是没有收获,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发现了葡萄,或者说,是类似于葡萄的水果。在地球的时候,葡萄酒一直是我最喜欢的酒,为此,我甚至专门投资了一家葡萄酒厂,所以,对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也算是有所了解。这个大陆上的酒,虽然也不错,但是却没有我喝惯的葡萄酒那么好的口感,所以,我一直都在考虑自己酿造葡萄酒。想不到,以前一直没找到的葡萄,今天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也许一段时间以后,我就可以再次喝到久违的葡萄酒了。

    美美的想着,我不顾菲丽雅和爱丽丝惊讶的目光,当场就把所有的葡萄全都买了下来,还和店家约定,明天还会再次去买。不过,光是我当场买下的葡萄,就已经不下上千斤了,想来,酿造成葡萄酒以后,也已经够我喝很长时间的了。

正文 第七十三章 酿造葡萄酒

    回学院的路上,菲丽雅看着兴致勃勃的我,好奇的问道:“为什么要买那么多葡萄,就算喜欢吃,也不用买那么多吧?”确实,要是拿来吃的话,这些葡萄大概够我吃个几年了。

    我神秘一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买到葡萄以后,我就已经开始寻找坛子了,好在这里陶土并不少见,要找坛子并不难,我也是一口气买了上百口。要不是我的空间戒指容量巨大,想要拿回去那么多东西,还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看着我们进了学院,跟在后面的人们也就一个个散了。勇敢者佣兵团的团长切威德剑圣原本想要查探清楚我的住所,晚上再来找我的麻烦。却想不到我居然是住在莱雅学院,他可没勇气到学院里面来惹事情,只能死死的盯着我们三人的身影,暗道:小子,你最好能在学院里面待一辈子,要不然,山水有相逢,终有算今天这笔帐的时候。到时候,你的神器剑,还有手上这个大容量的空间戒指,都是我的!想到神器和空间戒指,他眼里的贪婪再也掩藏不住。却不知道,要是他晚上真的来惹我,只怕就是他的死期到了。

    奥斯帝国王宫,罗卡拉国王正在听一名黑衣人的报告。

    “什么!你说,他在矮人铁匠铺打造的是件神器?而且,威力甚至还超过了阿力克谢大师二十年前打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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