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事。“这东西能救命!”混沌的意识第一次打出了火花,拼命似的,他们追逐那火焰,将他叼到主人唇边。郑彦微启双眼,看着他们,却不能动,他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了。花翎挠开他的嘴,不等啸天将火焰放进去,他就闭上了眼睛。长啸,三种悲鸣齐发……
“如果早一刻把火焰喂给主人,主人就不会死了。”啸天直到今天仍然对此耿耿于怀。
“这就是命吧。”红绢说,“那个谷莫非是焚香谷。”
“这一千年,你学的东西还真不少。”追风说。
焚香谷,太上老君倒香炉灰的地方。每隔七七四十九天,是天上的时间,地上就是四十九年了,太上老君就会将炼丹炉清扫一遍,仙丹收起,炉灰就不要了,固定地倒入焚香谷。据传吃了仙炉灰可以治百病,延年益寿。中国近百年来以佛前香灰治病之法大约缘于此。
“我现在知道了,异类吃了焚香谷的炉灰会变成妖怪。你们的运气还真好。”
“我们那时还有别的选择吗?”花翎冷冷地说。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找到卧虎,却再也靠近它不得。”追风追忆着当时的情景,“我们只好将它就地埋了,然后驮着主人的尸体回去。但是等我们带郑家的人回到焚香谷,却再也找不见它了。”
“后来你们就分头去找卧虎了?”
追风摇摇头,“本来我们想终老在郑家,但是后来在我们身上发生了很多不可理解的怪事,使这个梦想化为泡影。”
“什么怪事?”
“一条狗活了五十年还不死,难道不算怪事。”啸天自嘲道。
“花翎是最先飞走的。”追风说。
“然后我也忍不住走了。”啸天说。
“我最惨。最后被郑家的人带到野外。那人说,‘你走吧。镇上的人都怕死了,觉得所有的灾难都是你带来的。’”
“太过分了。”红绢打抱不平。
“无所谓,我不怪他们。我也该走了,主人的孙子那时已经年满七岁,可是一点儿乃祖的风范都没有。所以我认为,主人并没有转世到郑家。”
红绢闻言笑道:“你们知道吗?左传雄的老家就在焚香谷。”
三个妖怪,六目相交,“找了一千年,却原来主人的魂魄是附在卧虎上的,早知如此守在原地就好,白走了十万八千里了。”
“总觉得有地方不对头。人类做事都有目的,他们为什么杀郑彦?郑彦随身带有很多钱?”
“主人家经营钱庄,在各地都有分庄,所以主人很少带钱。”啸天说。
“难道是勒索?”
“主人家没有接到勒索信。”花翎说。
“郑彦有仇家吗?”
“主人待人宽厚,从不与人结怨。”追风说。
“凶手真的是人类吗?你们没有看错?”
“我会看错吗?”花翎生气了,“你身为人类,只会替凶手说话。”
“凶手早就被你们杀了,我分析一下原因都不行?”
三只妖怪重归平静,红绢说的不错,成妖三年后,他们就寻访到所有参与杀害主人的凶手,将他们尽数杀死,斩草除根。
“你们想一想,在飞速下坠中,周围抛来的石块竟然可以横向击中你们,这种力量,人类是无法具有的。”
“你怀疑——妖!”三个妖怪齐声说。
“好像没有别的解释了。”
“人和妖怪合作,太可笑了。”花翎说。
追风和啸天则半信半疑。
“只怕比这还复杂,晴空万里突然变得遮天蔽日,恐怕也不是偶然的。妖怪再强大,也不能控制气候吧。”
“你…你还怀疑……”没人敢说出那个字,包括红绢,那个字如此庄重威严,一旦招惹到那个字代表的东西,一切都会变得难以掌握。
静寂,只有心跳声,天在这时候亮了。
“他快醒了,你回去吧。”追风说。
红绢凝望天空第一缕曙光,幽幽地说:“你们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终会苏醒,他醒来后发现你们都变成了妖怪,他会怎么做?”
三个妖怪浑身一颤。
“既然是他养的,要杀要剐自然随他。”啸天说。
追风点头表示认同,花翎的目光却犹疑不定。
“做了妖怪这么久,也有几个妖怪朋友吧?”
三个妖怪终于变色,郑彦杀妖的手段,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了。
红绢起身,“故事先讲到这里。晚上继续。”
不等其他人表示意见,她已经走出包间。
“若郑彦未死,见到伙伴们成妖后,他会怎么做?”红绢心里想。
2003年7月16日星期三
正传 第五章 七世01
第一世 父亲的家书(公元995~1115年)
“你们了解被食母妖怪饲养的感觉吗?”齐红绢以这句话开始了她的故事。
公元九百九十五年北宋第二个皇帝赵光义年间,齐红绢出生在巴蜀,今日成都。当时巴蜀以蜀锦闻名于世,由于战马大多来自西北、西南蛮夷地区,要得到战马朝廷必须拿上等的锦缎布匹去交换,因此蜀地备受朝廷关注,家家织锦,是全国的经济贸易中心。红绢的父亲经营一家布庄,颇有家财,只此一女,对女儿的管教和宠爱自是不一般,红绢八岁时已熟读四书,并能帮父亲清算账目。
蜀地人杰地灵,更多妖魅,红绢的母亲王氏深信鬼神之道,从释加到灶王爷无有不信,每逢宗教节日便携女儿至寺庙上香。齐父久劝无益,只好听之任之。
农历七月十三,大势至菩萨圣诞。王氏准备了一些香烛金钱带了女儿去了城外著名的寺院。这天红绢刚刚大病初愈,完全可以不去,但她在家养病闷了半月有余,常思出门玩,怎奈父亲不许,所以这次上香她显得格外积极,并使母亲劝说父亲促成此行。她不知道,这个决定引起的后果将纠缠她一千年,让她生生死死轮回七世不得安宁。如果往事可以重来,她宁愿在那日之前病死。
那是个很美的秋天,树木郁郁葱葱,花儿还未凋谢,颜色犹存,尚可摘来佩戴。同行的有一个仆人,一个奶妈,一个丫鬟,仆人驾车行至山脚下,因车上不了山路,停住,并请女眷下车步行,仆人留下守着车辆。
山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红绢本来就是来玩儿的,留连在小商贩间东游西逛,因此王氏等进寺院时,已过了正午。王氏焚香毕,又舍了些许银两。将出院门,忽见一红衣妇人倚门而立。王氏以为她身体不适,好心上前询问。妇人回首,艳丽无双,身材也极之妖娆,王氏等惊为天人,巴蜀自古多美女,但如此绝色的亦不多见。王氏细想片刻,从未听说谁家有如此美妇。因而问道:“夫人不是本地人吧?”
红衣妇人笑道:“妾生于巴蜀,只是不惯与人交往,所以夫人不知。”
王氏与她互通名姓,红衣妇人自称唐百华,蜀锦官家买办小妾。王氏闻言大喜,求她代为说些好话,多一条官家生意。唐百华满口答应,两人欢欢喜喜一起下山。
将至山脚,唐百华说:“姐姐不如叫奶妈及丫鬟先下去布置车辆,也好即时起程回家。”
王氏即遣二人先行。
两位夫人又于原地叙谈一番,听到山下仆人唤主归,方才复行。奇怪的事自此而来。王氏明明看到车辆和仆人在山脚下,明明听到他们的声声呼唤,但是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到近前。而听仆人、丫鬟、奶妈的声音越来越急切,仿佛看不到她们。红绢在身边喊脚疼,王氏心急如焚,双腿也累得如灌铅般沉重。看唐百华,依然气定神闲,步履轻盈。
“唐家妹子,这路怎么没有头的?”
“姐姐说什么胡话,我们才走了一会儿而已。”
红绢听了气道:“婶婶才说胡话,明明都走了一个时辰了。”
唐百华柳眉倒竖,“没规矩的丫头,要你教训我!”
红绢只觉阴风扑面,吓得藏于母亲身后。
王氏心中不乐:“唐家妹子,不怪小女责问,咱们确实走了很久了。”
“是吗?”唐百华微微一笑,笑容中透出一丝诡异。“既然姐姐也这么说,不如我们坐下歇歇,看看这条路有什么古怪,再走不迟。”
王氏默许。红绢却不愿歇,扯着母亲的衣袖,“娘,我们快走,我怕。”
唐百华看了她一眼,“姐姐,你这个女儿很敏感,比你强。”
王氏正不知如何应对。红绢突然哭道:“娘,天快黑了。下不了山,我们回寺院吧。”
唐百华的眉毛拧了起来。
王氏没了主意,征求唐百华的意见。唐百华冷冷地说:“回不去了。”再看身后,灰色的浓雾封住了回寺院的山路。
暮色渐浓。王氏和红绢累得再也走不动,山下的呼唤声也没了。王氏抱红绢于怀中,心想挨过一夜,明天天亮雾散后再作打算。
唐百华与王氏母女共坐一巨石上,凝望天空中的明月,静若处子,月光洒在她身上,在细嫩的肌肤上形成一层光晕,她脸上的神情似乎十分愉悦。这场景如在庭院之中必可做一幅美人图,但在荒郊野外就显得太不协调了。
忽然,她胸前的衣服蠕动起来,一个火红色,毛茸茸的脑袋钻出来,红绢吓得大叫一声,在母亲怀中颤抖如风中的树叶。
王氏亦惊骇,连呼:“妹子,这是何物?”
“这是我的女儿。她平时都很乖,就是不能等我练完功再喂食。”
王氏闻言一愣,那时不比现在,没人把宠物当亲人,更没有拿狐狸当宠物的。再看唐百华目光迷离,耳朵和鼻子尖尖的,牙齿也很细小而锋利。她更伸出细窄的红舌舔拭幼仔,王氏母女骇然。
“你……不要害我们!”
“我也不想害你们,只是我们这一族类专门以人为食,你们就认命吧。你们人类说的好,‘早死早好’。况且你们可以轮回转世,何必舍不得今世这一副皮囊,不如舍与我们果腹吧。”
王氏听罢,抱起红绢发足狂奔。唐百华不慌不忙尾随之。王氏茫然不辨方向,径往山之深处奔去。跑了约二里地,面前突现一条小路,王氏沿路而行。红绢从母亲肩头往后看,不见唐百华的踪影,心里觉得奇怪,忽然猛醒,“娘,不要走这条路。这是她变出来诱惑我们的。”
王氏始觉,弃路又奔。身后小路消失,一片茅草上方空中昂然站立着唐百华,而不远处有一洞穴。“又被那丫头看穿了。”她恨恨地说。
小狐狸发出咕噜声,在她怀中不安分起来,爪子抓破了她胸前的衣服。
“够了,我的孩子饿了。”话毕,她伸出手,手已化为利爪,指甲红光闪闪,骤然长至丈许,蓄力向王氏抓去。惨叫声不绝于耳,利爪刺穿了王氏的身体,红绢因被抱着,毫发无损,但见母亲扑地而绝,骇然哭晕。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仿佛在家中,母亲陪在身边,用温软的丝巾擦拭自己的脸庞,这是一场梦吧,她想。猛醒,见一红色的舌头在自己脸上舔来舔去,大惊,却是小狐狸。红绢反应迅速,一掌挥去,小狐狸卒不及防,被击中,身子晃了晃。它大怒,扑上来对红绢一通撕咬,红绢举臂隔挡,它的力气比红绢大,推不开,片刻,红绢的衣服已被撕碎,皮开肉绽。
一只长爪子把小狐狸揪走,“宝贝,现在不能咬死她,她是我们下个月的粮食。”这是唐百华的声音,她现在已变回原形,一只两米长的火狐狸。
小狐狸冲红绢呲牙狂叫一番,但听从母亲的话,不再袭击她。
红绢举目四顾,这个山洞十分宽敞,洞口正对月亮,因此洞内虽无火光也很明亮,两壁旁遍陈白骨,洞中央有一个吃得只剩半截的女尸,红绢瞥见女尸所穿的裙子,“娘——”又晕死过去。
再次醒来,母亲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小狐狸还在舔着地上的血迹。
唐百华扔给一条裙子,“你娘的裙子给你做被子吧,千万别太快被冻死。”
人若悲痛到了极点,即忘了恐惧,红绢厉声骂道:“妖孽,你不得好死,我死后化成厉鬼绝不饶你。”
唐百华哈哈大笑,“你死到临头还嘴硬,厉鬼怎么样,我们妖怪岂会怕鬼。”
红绢冷笑,“你不怕鬼,我便再世为人,学习道术,追杀你们母女,我要剥你的皮,抽你的筋,我要把你女儿活活勒死,用强酸浸泡,烧得它片骨不存,叫你这亲娘都认不出来,然后把它搓骨扬灰。你们妖怪没有轮回转世的机会吧?这副皮囊一定很金贵吧?哈哈哈……”她的声音凄厉,这番话更不像一个八岁的孩子说出来的,小狐狸听得毛发直竖,钻进母亲怀里。
“住嘴!”唐百华被激怒了,她一把将红绢提起来,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红绢不惧,闭上眼睛,只求速死。僵持半晌,唐百华把她掷回地上,“我不会让你这么便宜就死。轮回转世,你以为那么简单?你以为你可以不喝孟婆汤?”
红绢默然无语。
“我会好好饲养你,等你长胖点儿再吃。你将成为我女儿第一个猎物。”
红绢不解其意。从此唐百华常常弄来些瓜果菜蔬给她。初时她不肯吃,然而年纪太小,耐不住饥饿,又希冀有人来救,只好勉强食之。
唐百华与她无话,整日忙于训练小狐狸的捕猎技巧。红绢从旁看了,渐渐明白猎物的含意,不由胆寒,因无武器,偷偷藏一根两尺长的人骨在身上。
一个月之期,既慢且速。农历八月十三,上午,阳光明媚之时,唐百华将她带至洞外。红绢沐浴在久违的阳光中,恍若隔世。
“跑吧,尽你的全力跑,你跑得出这座大山就可以赢得生的机会,反之就做我女儿的午餐吧。”
红绢不知自己是怎么跑起来的,她从来没有跑得如此快过。她没有心情考虑,唐百华是否在骗她,生的希望哪怕只有一线也不能放过。
风声从耳后响声,小狐狸也在奔跑,这是它第一次捕食,母亲在关切的注视它,它爱母亲,它要让母亲以它为骄傲。它追上了那个小女孩儿,她怎么可能比它跑得快,它有四条腿,而且比她强壮很多,它咬住了她的腿,这个位置不正确,应该咬咽喉的,它太着急了,等不到与她并行的那一刻。
虽然如此,看上去红绢已经无力挣脱了,唐百华松了一口气,接着她看到红绢从身上掏出一根人骨,向她的孩子迎头打下去,她惊呼一声,她的孩子受痛松了口。红绢脱身又跑,小狐狸被打得眼前金星乱冒,休息片刻才追上去。也好,唐百华想,第一次捕猎遇上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