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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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终成家属-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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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沙子觉得吧,十四五岁的少年差不多就是这样——至少沙子以前接触过的差不太多……
额,这里面的名字和个性有一部分借鉴沙子曾经接触过的;嘤嘤,希望他们别发现了~
附上小短文一则~
姐姐神马的最有爱了~
某日弟弟羞羞答答的对姐姐说:“怎么办?我好像看上了我们班一女生。。。。。”
姐大怒:“臭小鬼!现在这个社会多危险知不知道?多少人感情破裂,人格分裂,自杀知不知道?你有没有为自己,为姐姐,为父母想想?”
弟颤抖:“一女生他哥哥。。。”
姐:“。。。。。弟,勇敢的去爱吧!!!+v+”


、错过的假期

Z国一向是个人口大国,是以在Z国找人虽然比大海捞针要容易些,但是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尤其是临近年关,人口流动的数量骤然增大,自然是不方便个人的寻找。
于是,当年轻的总经理吩咐人去S大访查的时候,那个时候,盛夏已经经历了“残酷”的期末考试,收拾行装到了长途汽车站,准备回家了。

大学的假期一般来说比高中要更早一些。而对于像是盛天雨这样的初三党,当初一初二的学生们已经开始窝在温暖的被窝里睡觉享受寒假的时候,他们还得起早贪黑地爬起来去上课。
而在这个时候,平时看起来并不是很大的学校就会格外的空旷。当走在黄叶飘落的校园的时候,每个初三的男生女生内心唯一的想法,那就是——等到明年就有那些初二的人好受的了。
在初中的时候,教室卫生一般都是靠同学们来保持的,这一周恰好又轮到了盛天雨所在的小组打扫卫生。所以当其他的同学们都离开了之后,他们还要拿扫帚的拿扫帚,拿簸箕的拿簸箕。
冬天的天气也是需要拖地的,毕竟天气很是干燥。
每个教室里只配备了一把拖把,而且要等到大家都扫完了之后才能拖,所以分配到拖地的盛天雨开始“工作”的时候,教室里几乎都没有人了。
拖地其实很快,毕竟是教室的地板,不是家里的地板,并不用仔仔细细的拖得光亮如镜。盛天雨将拖把在厕所的池子里洗了洗之后挂到墙上的钉子上,背上书包准备小跑回去。
刚跑到楼下,就看见余昆等在一边:“盛天雨,等等!”
盛天雨不得不停下了步子——他就不明白了,自己也没表示什么吧,为什么这个余昆现在和自己要这么“哥俩好”的表现啊?
“天晚了,你怕是不好走吧?喏,我有辆自行车,借你骑回去。”余昆的语气十分的真诚。
“哦,我……”盛天雨自认为和余昆不怎么熟,而且他见过余昆的那辆自行车,绝对是上千的山地车……先不说他要是不小心弄坏了链条或者龙头什么的,就是放在哪里也是个问题啊。
要知道,从大马路上到自己家里还要翻过一道山梁呢。虽然山梁最高不过十多米,可是……要自己扛着个山地自行车什么的还是伤不起啊。
所以,盛天雨打算着怎么拒绝。
“小雨!小雨!这里这里!”盛天雨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这熟悉的声音让盛天雨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猛地转过头,有些惊喜的出声:“……姐姐?!”
对方正是盛夏,扎着马尾辫,颇为可爱的娃娃脸,穿着驼色的毛呢上衣、黑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黑色的马丁靴,此时正扬起手臂朝着盛天雨挥着。
快速地婉拒了余昆并且道了别,盛天雨三步并作两步地往盛夏那儿跑去:“姐姐你怎么来了……不对,你不是在C市读书吗?”
“当然是放假啦~嘿嘿,羡慕吧?”盛夏拍了拍盛天雨的肩部,“我刚才遇到祝涛(盛天雨的同学,住在邻村)了,他说你今天扫地,所以我就在这儿等着了。”
因为是两人结伴,所以盛天雨反而不用赶时间了。他一边和盛夏并排走着,一边说着话,只觉得内心无比的欢喜:“说起来,姐姐你十一那段时间回来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见成面啊。”
“那还不是因为你们学校放假太短了……你又知道我晕车,好不容易从C市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不让我休息一天缓气儿是不行的,回来还要和以前的同学见见面,所以‘下来’的时间就少了。”
“所以说啊,要不然你就考近点儿,要不然就干脆考出S省,这样也不用纠结像是十一、五一这样的假期了。”盛夏一边点头一边传授“经验之道”,“我觉得考到F省的X大就不错,毕竟我们以前小时候每年暑假都去那儿玩。而且临海,冬天也不用裹得像个球儿一样了。”
“姐姐,我距离考大学还有三年呢。”盛天雨对于盛夏的担忧只觉得“过虑”了。
“哎呀哎呀,要有长远的人生目标嘛……”两姐弟越走越远,声音渐渐听不清了,还留在原地的余昆才撇了撇嘴,按下手机接听键:“……喂……”
“喂个毛线啊!这个时候你都放学了怎么不早点接电话?”年轻男人的声音从扬声器中传出来,让余昆不优雅地翻了个白眼:“哥哥,你什么时候成老妈子了,不就是接晚了点儿吗?”
“……”敢情我的担心还不对了?!“对了,你们学校什么时候放假,我好让人去订机票。到时候我去接你,顺便一起飞回去。”
“是不是两个人订机票会有优惠?”余昆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反问道。
“你怎么知……咳咳,阿昆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呢?我可是温柔体贴的好哥哥来着!”对方的声音一点儿也不尴尬,尤其是后面那句话,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要不然你肯定直接丢给我一笔钱让我直接去买机票,然后你先飞回去吧?余昆懒得和对方“扯皮”,一边往住的地方走一边道,“学校大概是一月十七号的样子,我不准备留下来看成绩,所以你可以定十八号的票。”
从龙门乡到可以坐飞机的地方,最快也要两三个小时的车程,为了防止对方从C市开车后出现疲劳驾驶的情况,还是慢慢来的好。反正他们家里也只有他们兄弟俩了,在哪儿不是过年呢?
“哦,好的……”对方声音停顿了一下,余昆只听见那边响起了几下敲击键盘的轻微响动,“阿昆啊,你有没有在那边交到朋友啊?不能在你身边陪你,哥哥大人很桑心的说~”
“语气太夸张,情感太水,”余昆面无表情的对前来迎接自己的保姆点点头,然后脱下鞋子,“如果你真的闲的‘桑心’的话,我会给臣哥说,让他帮忙让你不再空虚寂寞冷的。”
“别别别!阿昆你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弟弟,千万别找那个吸血鬼,你哥哥被派到C市新开的分公司坐镇已经忙得团团转了……”
“好吧,一个条件。”
“吓?!”身为兄弟,对方当然知道余昆所说的条件是有多么的稀奇古怪——好吧,至少让他这个哥哥打扮成古板的青年白领去女生店里买粉红色超大HELLO KITY这种事情就浮云吧浮云~
“难道要两个?”余昆眉头一挑,看着原木桌子上的红烧鱼、糖醋排骨、酸萝卜老鸭汤和一盘素炒白菜,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手。
“好好好!一个就一个!不许反悔哈!”他容易嘛他,工作上被那个吸血鬼压榨,还要兼职寻人侦探;生活上还“兄纲不振”被自家弟弟威胁……
不过,年轻的男人松了一口气——听阿昆的语气和保姆传回来的情况,似乎阿昆在那个小地方也适应的不错——这样就好了,只要等到把这件事情解决了,他就可以把阿昆接回来了。
就龙门乡那个教学条件,要得到好的教学条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自己反正有那个能力,还是要让阿昆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才行——毕竟,这是他曾经在父母面前发过的誓言。
唔,眼下最烦恼的可能就像那个“寻人事件”了,早知道当初自己就不该颠颠儿的把那照片给他看——唉……那个可爱的小家伙,到底在哪儿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考了财会CPA,死得梆硬梆硬的QAQ……
小攻暂定了嗷嗷嗷~
如果大大们木有反对意见沙子就开始走感情戏了咩哈哈哈哈~
***我爱小剧场,小剧场爱我***
我还记得那天。。。 
是一个炎热的午后。。。 
今天小考,所以比较早回家。。。 
回到家时,哥已经回来了。。。 
好像若有所思,在那发呆 (可能肚子饿吧)。。。 
哥,你肚子饿了吧?我去弄饭,等等就可以吃了。。。 
(哥没回我话) 
我就往厨房去准备做菜。。。 
过了一会。。。 
背后好像有人,回头一看,哥冷不防出现在我后面。。。 
呼!哥,你下次出声好不好,吓死我了。。。 
(奇怪!哥的眼睛红红的) 
这时哥突然抓住我的手,我吓一跳。。。 
哥他这时缓缓的把那个拿出来。。。 
我一看,就知道要发生什麼事了。。。 
我一直挣扎。。。 
哥,不行的,我们是兄弟!被爸妈知道的话。。。 
但是哥一点也没听进去。。。 
一直苦苦的哀求我,我的头好昏。。。 
似乎已经失去了判断的能力。。。 
竟然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犯了严重的错误。。。 
事后我好后悔。。。 
但是我也不敢跟爸妈说。。。 
于是我只能对哥说: 
。 
。 
。 
。 
。 
。 
哥,你下次再逼我在你不及格的考卷上签名,我就跟爸妈说喔!


、杀猪⊙﹏⊙

盛夏其实并不是很习惯在农村居住——虽然在小学四年级之前,她都是由爷爷奶奶带着的。
盛夏并不认为这是忘恩负义这种严重的情况——只是,在过过更加方便和较为优渥的环境之后,再到农村生活就是要感觉别扭一些。
或许这颇有些“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意思?
话虽这样,盛夏却并不排斥回到农村。即使是十一假期,去掉来来回回的两天,只有五天的时间,她也要回来陪着爷爷奶奶还有外公外婆他们过两天。
这次之所以这么早就回到梓树村了,就是因为盛爷爷和盛奶奶打算这天杀猪。
在农村,每年每家每户在临近年关的时候都要杀一头自己养的猪,然后在这一天用新鲜的猪肉煮一顿饭,称之为“刨汤”。意味着一年的丰收和对来年的期盼。
一般来说,在梓树村里,一家人杀猪的话,肯定有两三家的人都要来帮忙。和以往一样,盛今兵家和刘小幺一家都是来帮忙的。在梓树村,盛今兵杀猪可是一把好手。
肥肥的大白猪被绑上四肢之后,被盛爷爷和刘小幺他们用棍子和网子固定住,然后盛今兵拿着二三十厘米长的,磨得光亮锋利的杀猪刀,摆好架势。
只听得“噗嗤”一声,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大肥猪的嚎叫声戛然而止。这个时候,盛奶奶则是麻利儿地将洗干净的,酱红色的大脚盆接到肥猪的脖子下方。
等到盛今兵的刀子一拔完,热气腾腾的红色的鲜血就“咕嘟咕嘟”地冒出来了,瞬间便填满了脚盆,然后渐渐地升高。
在大人们看来,这种场景并不算血腥——在农村人眼中,这不过是一头猪。但是为了防止猪血溅到身上不好洗,盛夏、盛天雨还有周超是严禁考太近的——不过盛夏他们也不想靠太近,毕竟在猪没有被杀死的时候,那个撕心裂肺的嚎叫还是很伤耳朵的。
杀好的猪并不会马上开膛破肚,这个时候,有力气的大人们则是顺着那个网子和木棒把死猪抬起来,然后“嘿哟嘿哟”地抬到不远处的大锅上。
大国是临时垒起来的,将一个很厚的大土梗掏出一个大洞,旁边放上青砖或者平整的硬石头,然后就将一个直径接近一米的大铁锅放到上面,里面加上满满一大锅水,下面就开始加上玉米梗或者木头块或者剥光了玉米粒的玉米轴烧火。
之所以叫做吃“刨汤”,就是因为接下来的步骤——等用瓢舀起滚烫的热水后,一瓢一瓢地往死猪身上浇。浇个两三次之后,就可以用似刀似铁片的男人巴掌大的“刨刀”,顺着猪毛长的方向开始“刨”,当然,也可以叫做褪毛。
这项活儿并不轻松,先不说肥猪的体积,就是半蹲在热气腾腾的铁锅边刨猪毛都是极考验人的耐力的。
至少连盛今兵这样的“能手”在收拾完一头猪身上的猪毛的时候都是被熏得汗水直往熏红的脸膛上流。
烫过猪毛的汤是非常非常脏的,还带着一股浓浓的猪身上特有的排泄物的味道(农村的猪可不想养殖场的那种环境干净),自然是不可能是吃这个“刨汤”的。
这个时候,女人们都去收拾猪毛——这个不能扔的,还可以卖钱或者自留用;而男人们则是又抬着已经光溜溜粉嫩嫩的猪往地坝上已经驾好的板子上去。
盛家的板子是一个已经废弃的门板。
而这个时候,盛今兵吸一支烟,喝一杯水,还要继续来讲猪解开成为猪肉——这是个辛苦活儿,不过作为主刀人,盛今兵毕竟可以被主人家招待吃一顿“刨汤”,还有手工费和十斤猪肉相送。
即使是在冬天,肉也是禁不住放的。所以除了当他中午要用来做“刨汤”的猪肉、猪肝、猪血等等,其他多余的猪肉还有猪尾巴、猪头、猪心猪腰子等等都要及时地用盐腌起来。
中午的时候是由盛奶奶,盛琴还有盛夏的妈妈苏秀下厨的。爆炒猪腰花、猪肝平菇汤、回锅肉、酱菜肉、土豆肉丝、鱼香肉丝、青椒炒肉、毛血旺、生爆盐煎肉。
味道倒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新鲜——毕竟从一头活生生的猪变成一顿丰盛的“刨汤”也不过不到半天的时间而已。
盛天雨比较悲催,不像盛夏他们可以慢慢吃,边吃边聊。虽然这是周日,但是他下午还是要去上课的。
也因此,当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之后,紧赶慢赶地到了教室,正好赶上上课铃。
“你怎么了?这么喘?”盛天雨所在的班级每周都要调换位置,调换几次之后,盛天雨就恰好和余昆成了同桌。
“没事,只是中午吃‘刨汤’,不能缺席,所以今天晚了。”平时的时候盛天雨也是回家吃的,偶尔也在学校食堂填填肚子,不过像是今天这么晚倒是少见。
“……呃,那个‘刨汤’?”余昆有些适应不良地重复了盛天雨说的话,他果然已经脱离S省太久了吗?所以连一点儿方言都听不懂?
想到刚来那段时间他自己把骂人的“瓜娃子”以为是某个人的名字,余昆就无尽的黑线——还好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自己在这方面的“总结”。
“唔,就是家里杀猪了……”这节课是英语课,英语老师布置了做英语测验报的A版的阅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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