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穷追不舍》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穷追不舍-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自己真真正正的亲生母亲,也早已不在人间。

还有,要赶在季末后妈和亲生父亲来京城之前让他离开一段时间!这是季沫能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了。

林惊宇继续做任务,季沫穿着拖鞋去房间里的浴室洗澡。门缝不断透出淅淅沥沥的水声,林惊宇坐在电脑前面hold不住了,脑袋里一会儿闪过长相狰狞的魔兽,一会飘过季沫一大片线条优美的肩膀……

鼻腔突然一热,似乎有什么东西想从里面飞溅出来,林惊宇暗道不妙,连忙仰头四处找纸巾。

“你怎么了?”

季沫的声音伴随着一阵扑面而来的蒸汽拂来,林惊宇眼角余光瞟到季沫浴袍掩盖不住的地方,顿时觉得鼻血汹涌澎湃。

“呃!天气很干燥!上火流鼻血了!你快帮我找找纸巾在哪里!”林惊宇慌乱地扯着理由,季沫不疑有他,从床头抽出两张纸递给林惊宇。

堵住奔流不息的鼻血后,对着春光无限的季沫,林惊宇整个人都不自在起来。

林惊宇:“那、那什么?我去洗澡了!”

说完夺路而逃。

“喂……”

季沫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新浴巾:“你还没有拿毛巾。”

林惊宇用爪子捂着红彤彤的脸把浴巾夺去,今天丢脸丢大发了!

在浴室里磨叽了半个小时才出来,林惊宇伸头一看:好家伙,季沫已经睡着了!

季沫平躺在床上,呼吸平稳,恬静的睡颜比他平时漠然的样子要可爱许多,似乎粉嫩粉嫩的嘴唇勾画出诱惑的弧度,林惊宇“咕咚”咽下口水,想起他喝醉酒后萌傻萌傻的样子,坏心地考虑以后要不要找个机会把他再灌晕一次。

冷冰冰什么的,最讨厌了!季沫就应该是呆萌萌的样子才可爱!

做贼似的跳到季沫床边,林惊宇犯难了。床上只有一条被子,搁在以前自己肯定会毫不介意地掀开睡进去,搁在现在……啧,两个人睡一张床上怎么有种奇怪的感觉?

谋谋在窗边的架子上拼命折腾:“冲啊!推倒季沫,你就是小攻!”

林惊宇没听明白,摇摇头把那种奇怪的感觉按下去,胳膊一抬,直接掀被子睡在季沫旁边。

求长评qaq!不给我、我我我我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季季一家亲

大年三十儿这天,季家上下都忙活了起来,那些女人空有一副好皮囊,连做饭也不会。

厨房里的两个大厨师忙的晕头转向,又是炸鱼又是炸菜,季老爷子和季江琛位高权重,晚上要去现场看春节联欢晚会,所以中午这顿饭就显得重要起来。

作为一个“外来人”,林惊宇在季家做客显得格外拘谨,一言一行都要考虑以后在做出来。

晚饭后大人坐在客厅看电视打麻将,许多小屁孩毫不顾忌寒冷,组队去外面放烟花爆竹。没有季老爷子在场,气氛随便许多。

“这就是林伯的孙子?”季家剩下的四个老头围成一圈,吓的圈中央的林惊宇冷汗“唰唰”往外冒。

季三爷豪气地拍拍林惊宇肩膀:“不错不错!是个结实的汉子!”

林惊宇囧了。坐在一边的季沫脸上掩饰不住的笑意,两个小梨窝若隐若现。

“林惊宇是吧?以后在b市可要多多照顾我的小孙子,要是他犯了什么错,尽管揍!爷爷批准!”季三爷再一巴掌拍下去,林惊宇差点被他那铁砂掌给拍吐血。

一屋子人其乐融融在守岁,季沫坐了一会,掏出手机看到上面已经十点了,没想到时间过的这么快。

可能是这样温馨的气氛影响到自己了吧?季沫收起手机,趁所有人不注意换鞋出门了。

所有人……不包括谋谋这只奇葩的鸟!

仗着有利的体型,谋谋一路跟到季家车库,看着季沫坐上一辆车,季沫一关上车门谋谋就再也没法跟过去了。

“主银~~你不要谋谋了吗~”谋谋停在车头上,一双绿豆小眼在黑夜里格外精明。

透过玻璃看到还有这么一个麻烦,季沫无奈地把车门打开,谋谋欢欣地飞进车里,观察季沫的一举一动。

“主银~你要去哪里呢?”谋谋歪头看季沫,它的记忆里明明没有主银学开车这一段,为什么主银突然会开车了?难道是在自己不在的那几个月学会的?主银好厉害~

季沫耐心解释:“去见一个人。”

顺利地把车开出季家,季沫轻车熟路地绕了大半个京城,来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区门口。

门口保安问了一下就放季沫进去了。

来到一个单元楼下,季沫紧了紧外套,带着谋谋上楼。途中并没有停顿,一直去了楼顶。

楼顶上的铁门虚掩着,季沫推开时连一点声音也没发出,靠近栏杆的地方坐着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季末。

季沫不用看都知道。

“你怎么会来?”

季末看到来人后脸上的惊愕连夜色也掩饰不住。

季沫:“我来看你。”

我有什么好看的,季末习惯性地皱皱眉,起身靠在栏杆上,说:“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季沫也趴上去,谋谋自己飞到一边玩去了,楼顶上是绝对的凉快,站在这里你时时都能感到一阵又一阵刺骨的寒风吹过来。

“不知道你在哪里,我还过来干什么。”季沫低声说着,似是叙述,又似是叹息。

每年都一个人过,每年都如此寂寞。难道名字是“寂寞”的谐音,就注定要一世寂寞吗?

“那你找我又有什么事?”面对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少年,季末莫名其妙的放松,好像他们本来就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而且比方湛还要老的朋友。不得不说,季沫给季末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即使他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星期。

按下去问季末“为什么没句话都是疑问句”的冲动,季沫苦巴巴地笑,原来面对着“自己”是这样一个感觉,好微妙。

“能有什么目的呢?贪财?不可能,贪色……”季沫低声咳嗽,自己还没有自恋到这种程度呢!

“咳,贪色是不可能的!我来找你是为了陪你过年。”

季末迷惘道:“过年……?”

“每年都是一个人……”

季沫把手里提着的,刚才绕了大半个京城才买到的驴打滚放在栏杆上:“我买了你最爱吃的驴打滚,一起吃吧!还有其他的东西,今年过年我陪你,以后也会陪你的!”

上一世没有人陪自己过过年,小时候一家三口的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季沫深深地清楚着,季末现在心里肯定感动地堵成一堆,激动的难受。

季末露出苦涩的笑:“你又是怎么知道我爱吃驴打滚的?连方湛都不知道……”

“切,你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没有比我更清楚的人了,快吃快吃。这么晚还买小吃的地方还真不好找,一会儿就要凉了。”季沫故意轻松的说,拿起一块驴打滚塞到季末嘴边,戏谑地说:“怎么着?难道还想我喂你?大、叔、叔!”

被人喊了叔叔,还是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少年,季末脸上立刻浮出温暖的笑容,学着季沫的口气:“我才二十六,小、弟、弟!”

看到季末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了,季沫在心底为自己掬一把辛酸泪。哄小孩不容易,哄“自己”更不容易啊!

两人在楼顶闹作一团,开心地吃着季沫带来的东西。全都是两人喜欢的食物很快被解决干净,季沫靠着季末的背,觉得连吹在脸上的风都柔和许多。

季末:“虽然我们才见过两次,不过你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很放松的感觉,很温暖的感觉。”

那当然,咱们俩可是一个灵魂!季沫也从没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能亲自靠在“自己”的背上,一起在楼顶吹风说话。

更没想象过,只有两个人一起过年的情景。

那边的季末还在说着,从自母亲去世父亲娶了后妈后就再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开心过年过,到长大后也是独自一人过日子,从没遇到一个能过一辈子的人……

这些季沫都知道,都知道。季末没有说出的,说出来的,他全部都清楚。

父亲娶的后妈,简直比灰姑娘的后妈还要恶毒,十二三岁的季末常常只有一小碗饭,过年过节连屋门都不许出。更遑论一起过年什么的了。父亲爱赌,后妈更爱赌,后妈带来的大女儿也娇纵无比,一家人简直不把季末当亲人看。

后来已经在上高中的季末无缘无故地挨了一次毒打,后妈冤枉他拿了家里的钱,连季父也在一旁帮腔,季末一怒之下彻底和这个家断绝关系,自己勤工俭学读完高中,考上大学。

这样让人心酸的历史,季末根本不会向别人提起,既然是历史,就让它过去吧。何必要纠结在再也回不去的记忆上呢?

楼顶的风很凉,吹多了会感冒,于是季沫开口:“我们回家煮饺子吃吧!快十二点了。”

他用的是“我们回家”而不是“去你家”。虽然季末不敢肯定季沫知道不知道自己家住在哪里。

季沫站起来拉都不拉季末,反正他知道如果伸手去拉季末,会被他一巴掌拍开,还不如不这么麻烦呢。

下了楼,季末更确定季沫知道自己家在哪里了。

因为这个小区是母亲住过的地方,所以季末心情不好的时候总爱来这里楼顶吹吹风,自己早就搬到离公司不远的公寓楼里去了。

“家里没饺子是吧?我们先找一家超市买点饺子。”季沫正儿八经地开着车,坐在副驾的季末惊讶,但更多的是怀疑。

“你调查我?”

对于你我何必去调查,季沫回答:“根本没有调查你的必要,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对于季沫的解释,季末深疑不信:“那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哪里,你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会去那个小区,你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季沫没法和他解释,车里一片沉默。

这时,被遗忘的谋谋气愤地在后面扑腾:“主银~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人!刚才差点把我忘在那个楼顶!”

听到还有第三“人”,季末转头就看到一只五彩金刚鹦鹉蹲在车座上,瞪着小眼看自己。因为过年头上还被强制性地戴了顶傻里傻气的小圆帽,配着它那以红色居多的羽毛,看上去极为喜庆。

季沫开车之余,狠厉地扫了谋谋一眼:“忘恩负义不是这样用的!”

季末问:“这只鹦鹉是?”

“它叫谋谋,一只脑残的鸟。”

谋谋不依:“主银~你变坏了变坏了!嘤嘤嘤嘤!”

季末深深看了谋谋一眼,评价:“的确……脑残。”

嘤嘤嘤嘤!你们都是坏人!谋谋捧着受伤的小心肝,独自在后面自怨自艾。

吃过饺子,已经快到十二点了,不用打开电视,外面越来越远盛的烟花就足以证明一个旧的昨日将要过去,一个新的明天将要到来。

季末开一瓶红酒,端到季沫面前:“介意喝一杯吗?”

“当然不介意。”季沫从没这样开心的过年过,季家的温馨还不及季末一根手指头。虽然自己和“自己”过年的情景的确诡异了一些。

两人碰杯,季末和季沫不约而同皱皱眉,看到对方相同的动作后不约而同地笑了:“红酒喝着味道奇奇怪怪的,不如去喝白酒?”

两人同时说出这句话,季末一怔,随即开玩笑道:“要不是你是高中生的样子比我小不了多少,还真以为你是我儿子呢……”

季沫忍不住笑骂:“谁是你儿子!乖,快把你私藏的茅台拿出来。”

价值不菲的红酒被随意地扔进垃圾桶,往杯子里倒满满一杯白酒,两人盘膝坐在阳台的地上。

碰杯。

喝酒。

开怀大笑。

季末笑地眼角溢出泪水,有些哽咽的说:“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开心的过过年……谢谢你,季沫。”

季沫也从没有这样过年过,拍拍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季末,笑道:“谢什么?如果你想,我陪你过一辈子的年……只要你不嫌弃。”

重生过来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查清自己为什么会重生,到底季末出了什么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自己”会不会遇到一个合适的,然后就那么结婚生子呢?如果遇不到,那自己陪着他,就这么像朋友一样过一辈子……也,行吧?

季末带着温和的笑:“可能这一辈子你都要陪我了……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找到另一半……”

我也不确定。季沫犹豫再三,吞吐地说出:“那我陪你,咱俩一起。”

“好。”季末亲切地揽住季沫的肩膀:“我们的名字只差三点水,你说,这是不是所谓的缘分?”

“可能是吧!或许,前世我们就是一个人,只不过老天爷花了眼,把我们给拆开了。”

“……”

正文   第四十二章 JQ进行时

已经是大年初一,季沫昨天晚上留了个去找朋友,不用等我的短信就真的木有再回来!是的!木有再回来!

季家人见怪不怪,反倒是季三爷反应有点激烈了,又是找司机问话又是找警卫问话,还打了电话给保镖。

谁知道季沫开车买零食绕了大半个京城的同时,顺便也把季家的眼线给甩开了。于是乎,季三爷坚定的认为:季沫这小子肯定是去泡妞了!看他回来我不抽翻他!

话说季沫……

——季末家——

“叮咚”

“叮咚”

方湛耐心的按了两下门铃,今年一大早摆脱家里人就提着东西来看季末了,按理说季末很少熬夜的,为什么还不快来开门?

又按了两下,总算有人来开门了,方湛扬起真挚的笑容:“季末,我来拜年了!红包准备好了没!”

季末脸上还是一成不变的冷淡,还真的从茶几下抽出准备好的红包:“给你,红包。”

方湛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捏着季末给的红包大声说:“哇!还真的准备了啊!”

“嘘,小声一点。”季末倒给方湛一杯茶,脸上不易觉察地闪过一丝温柔。

温柔?!方湛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季末这个万年大冰山的字典里有“温柔”这两个字,保准明天太阳打西边出来!还有……他让自己小声一点是怎么一回事?

方湛带着种种疑云拆开手里的红包:“里面怎么会是空的?!”

“唔,末末,你昨天把红包拿到这里来了……”季沫揉着太阳穴从季末房间出来,手里举着红艳艳的大红包。

季末连忙走上前拿过他手里的红包,揉揉这个不肯叫自己哥哥的小孩的柔软头发,责备道:“你怎么就这样出来了?快去穿好衣服,万一感冒怎么办。”

季沫低头一看:自己果然还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