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着呢,别浪费。”平素清冷的男音带着一些笑意和戏谑,扑在沈慕白的耳畔。他本能的一抖,夹着袁不破手指的穴1眼又紧了几分。
袁不破眼神一黯,又压了上去……
此时,距离天明,还有些时间,他们还可以来上一回。气温已经逐渐上升,沈慕白的汗水将床铺染上些许的痕迹。他不适的扭了扭腰身。
袁不破一声轻笑,低声说道“怕什么,一会儿,恐怕会更湿。”
沈慕白想要质问一下他家男神的节操,可是很快,就被拉入另一场情事之中,完全无心再去思考。
作者有话要说:
、第73章 男神并不是不可战胜的
沈慕白从沉重的黑夜里醒来;只觉得眉眼饴涩。眼皮上搭着一点冰凉袁不破的手指按在他的眼眶上,轻轻按揉。
随着修为的增长,沈慕白的头发已经长及脚踝。不是没有想过一剪了之;却被袁不破制止。沈慕白还是宅男的时候;是一头利索的短发;所以冷不防对上这一头长发的时候,还真是有些束手无策。
在流云峰的时候还好;自有成群的婢女为之打理。自从他被袁不破“拐带”出走之后,这一头长发便交给袁不破全权负责。
修长有力的手指划过沈慕白的眼眶;顺着他光滑饱满的额头;没入他浓密的墨色长发之中。沈慕白的发质出奇的好,水润柔顺。袁不破只需要稍稍梳理,就能够将沈慕白的一头墨发梳理整齐。
“好了。”袁不破托着沈慕白的后劲,手臂微微用力,沈慕白就顺着他的力道坐了起来。一夜纠缠,沈慕白周身却是清爽。显然,他家男神已经为他清理过了。一层薄被滑落,沈慕白的身上并没有赤1裸,而是被细心的套上了柔软吸汗的细棉亵衣。这是生长于沙漠莎棉,夏天穿在身上,比丝绸更为凉爽。
这些莎棉并不是生长在沙漠中的绿洲上,而是生长在漫漫黄沙之中。沙漠中植物生长不易,袁不破费了大力气才搜罗了这么一点,巧手的织女将之织成了两套亵衣,袁不破通通交给了沈慕白,连一套也没有留给自己。
沈慕白只觉得腰部有一些轻微的不适,这样激烈的运动过后,他的腰部却只有一些酸软,越发强悍的体质也让袁不破越发无所顾忌。
与床上的强悍不同,袁不破在床下的时候异常的体贴。细心将沈慕白周身打理好,袁不破转身出门。他们暂居的竹屋虽小,但是生活用具一应俱全。袁不破在竹屋外的不远处煮了一锅粥,没有用烟火渲染,而是纯粹的用灵力温养。
将粥盛入白瓷的莲花敞口小碗里,袁不破托着一个乌木的大盘子,另一只手挑开竹帘,走进屋中。
沈慕白已经在小桌子旁边坐好,看见袁不破进来,他的眼神蓦然迸发出一丝光彩。袁不破几乎要嗤笑了。抿住扬起的嘴角,袁不破将乌木盘子放在桌上,端起那碗粥,用勺舀起来一口,凑到沈慕白嘴边。
“……”
沈慕白稍稍o(╯□╰)o囧了一下,就……毫无心理障碍的张口喝下。绵软的米粒中夹杂着一些脆嫩,带着一丝丝竹子的清香。沈慕白仔细的嚼了嚼,才发现,煮碎的米粒中,掺上了一些切碎的竹笋,丰富了口感的同时,有带上了一些鲜甜。
沈慕白心满意足的喝完了一碗粥,眼神亮晶晶的写完了“我还要~”
袁不破失笑了一下,有些无奈的对他说“没有了,就这些。”好东西不能一次给完,这是袁不破摸索出来的一点儿和爱有关的小技巧。
在这个世上,心机对拥有绝对力量的袁不破来说,是最没有用的东西,偏偏,沈慕白的存在,本身就让他费尽心机。
就像,他爱沈慕白爱到要命,可是,他在沈慕白面前就要表现出“我也不是那么在意的”的样子。
沈慕白闻言抿了抿嘴,也没有再纠缠下去。毕竟,他不是枕黑,也是没有枕黑那么任性的。
两个人缓缓走出竹林。林间七日,对于两个人来说是寻常的温馨。可是这之后,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沈慕白说,更重要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敏锐的发现,他家男神对映梳和步风尘的这件事情,仿佛分外上心。
如果之前袁不破对待步风尘的事情。只是因为义务二在敷衍,那么如今在幻灵草的事情上,袁不破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上心了。
沈慕白感觉得到,袁不破一向漫不经心的态度徒然一变。他近乎与天地同寿,自然也知道一些常人不知道的事情。譬如幻灵草展现在世人面前,供世人争夺的,只是自己本尊很小的一部分,功效自然微乎其微。而要寻找到幻灵草本尊,需要仰仗一种以花蜜为食的蝙蝠。这蝙蝠属于异兽的范畴,可大可小,捕捉起来比寻找幻灵草本身更难。
而这种蝙蝠却有一个降服它的办法。
《河山本纪》中曾经有记载,“东有灵蝠,忽大焉,忽小焉,见山人,难则争斗,好女则降。山人好女,生带异香,人莫能闻,唯异兽可嗅也。”
所谓山人,因为追捕异兽,有伤天和,多年自然已经被天罚泯灭殆尽。所以,这种灵蝠被俘获的条件就更显得苛刻。然而,映梳,却正是山人保存下来的血脉,青云宗浩气长存,山人屠杀异兽的时候,映梳又并没有出生,所以才保佑映梳平安长大。
纵然沈慕白不愿意阴谋论他家男神,此刻却也不得不怀疑,袁不破另有所图。他开始重新审视《仙弦》里的这个高人。其实沈慕白早就将所谓高人和袁不破割裂开来。他的男人冷漠而强大,却,绝无可能无私。
而今,现在另一个视角,重新审视这个故事,沈慕白就很轻易的找到了一些作者没有表达出来的部分。
譬如,为什么袁不破会愿意帮助主角去寻找幻灵草,甚至愿意耗费自身的灵力帮助映梳用幻灵草塑造灵根。
即使时至今日,沈慕白对袁不破的力量有更深刻的认识,也知道那些所谓“耗尽灵力”所消耗的灵力,对于袁不破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已,然而,袁不破愿意如此大度无私的帮助他人,仍旧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沈慕白比任何人都清楚的知道,袁不破不是救世主,也没有圣母情怀。他不可能去做一件没有好处的事情。
如果,他家男神是想要通过这件事情而达到什么目的,那么,沈慕白就只有倒吸一口凉气的份了。一旦认定这个前提,将袁不破之前做过的事情綴连起来看,袁不破从收步风尘为徒起,就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自己的计划。
甚至,从很多年前,流云峰的老嬷嬷收养映梳起,袁不破的计划,就已经开始了。这是真正的运筹帷幄,这是真正的心机深沉,这也是真正的,伏脉千里。
沈慕白没有害怕袁不破深沉的心机,甚至,他萌生出的,是一种分外自豪的情绪。
荣与俱焉。男儿当如此。
沈慕白从来没有那样清晰的感觉到,与袁不破为敌是一件悲哀的事情。事实上,他想不出有谁可以真正有资格和袁不破为敌。
沈慕白也从来没有那样清晰的自豪过。这个男人不可战胜,这个男人当世无匹。然而,这个男人,是他的,是他一个人的。
嘴角悄悄勾起一个弧度,沈慕白展现出难得的笑意。袁不破自己都得承认,他有无数种方法可以让沈慕白哭,可是,他却没有一种固定的方法,可以让沈慕白笑。人心不可掌控,纵然袁不破可以掌握沈慕白全部的悲喜,然而,他却不能替沈慕白决定,是要悲,还是要喜。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魅力大抵正是如此。
“小傻子一样。”袁不破伸出手揉了揉沈慕白的头。恰到好处的力道,既没有弄痛沈慕白,也没有把他的发型弄乱。袁不破的语气里带上了一点嫌弃和戏谑,可是嘴角勾起的弧度,却并不比沈慕白小。
他一直在等沈慕白的询问,或者是,质问。纵然袁不破有意识的,将自己和沈慕白看到的小说里的“高人”形象割裂开来,他也依旧有些惴惴不安。他不确定沈慕白洞息一切之后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害怕?
想到沈慕白或许会因为害怕他,而对他有所躲避,袁不破的眼里霎时染上了一抹猩红。世人皆需惧他,敬他,甚至是怨他,憎他。唯有一个人不许如此,那个人,便是沈慕白。袁不破的一番苦心孤诣,为的,自然是沈慕白。
袁不破是不甘心的。
得到总会助长一些贪婪。袁不破寻到了他不得不送去异世的半身,最初的时候,他是欢喜的。那个时候,他想的是,他什么都不求了,只要他的小金蛋回到他身边就好。可是,年岁日久,袁不破越发觉得不满足。
他相信沈慕白爱他。爱他的俊逸,爱他的强大,爱他的全部性格,并且,包括阴暗的部分。可是,袁不破不满足的是,沈慕白前尘皆忘,他不记得他们天然的羁绊,更不记得他们在混沌之海相互依偎着走过的泱泱时光。
所以,沈慕白才不会爱他本来的灵魂。就如同,袁不破正在爱着的一样。
沈慕白什么都忘记了,可是袁不破却记得。他清楚的记得,他的小金蛋进入异世的前一刻,喊着对他说“阿破,如果我有什么忘记了,你要记得提醒我。”
幻灵草的叶脉可以塑造灵根,而根茎,却是一味丹药,名曰“醒世”的主要原料。袁不破知道,沈慕白不是失去了他们曾经共处过的记忆,而仅仅是,这段记忆被埋藏了。就如同长梦一场,袁不破要做的,是将沈慕白唤醒。
对于步风尘,如果仅仅因为他是故人血脉,袁不破并不会高看一眼。也并不是因为什么资质。而是,步风尘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运,依靠这些气运,他们寻找幻灵草,才十拿九稳。所以,袁不破才对步风尘上了点心。
袁不破和沈慕白两个人走出了竹林,默契的一个纵身,消失在原地。灵蝠已经现世,幻灵草出世的时机将近。
作者有话要说:
、第74章 番外唯有小姑娘不可辜负
七十四。番外。唯有小姑娘不可辜负。
佛勘心情很好。每一个和喜欢的人相伴的男人,心情都会这样好。好吧;必须得承认;不是他喜欢的人;而是,他喜欢的喵~
玄天和玄月是成人之美,这一点;佛勘是知道的,不然;纵使他天赋异禀;也是无法以元婴期的修为战胜两个渡神期的老祖的。
是的,半年游历,玄天和玄月的修为已经突破元婴,正式踏入渡神了。情关得渡;则心魔可破,心魔一破,则得道指日可待。
枕黑小姑娘整天吃吃喝喝,偶尔撒个小娇,全然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佛勘把她捧在手心上,轻声叹了一口气,只觉得,能够这样相处,就已经是福祉,原本就应该新生感激,而不该再去奢求。
爱而不得,是你不求。求也不得,是你妄求。
佛勘本就是佛修,纵然没有遁入空门,心性也和佛门弟子相差无几。对于情爱上的得失,他已经学会了不去苛求。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是用最坦荡的方式爱着他的小姑娘。不觉得委屈,也没有失望。因为从从一开始,他对枕黑的期许就只有那么多。
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他的姑娘可以平安长大,喜乐安康。
前者他并没有太多的担心,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以小姑娘的父亲自居的沈慕白,一定会护她平安。而后者,佛勘对自己说,只要自己足够忍耐,永远不让小姑娘知道自己的心思,永远不让小姑娘知道情为何物,大概,她就能一辈子懵懂无知,于是也就能,一辈子,安康喜乐。
不知道佛勘复杂的心路历程,枕黑只是蜷在佛勘的掌心,睡出一个小鼻涕泡。佛勘听着那小猫球的细小的鼾声,忽然坏心的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戳破了那个泡泡。只觉得鼻尖一痒,小姑娘打了一个喷嚏。因为这个喷嚏,她周身都是一抖,可是,纵使如此,枕黑依旧没有睁开眼睛。
不满的伸出小肉掌,在佛勘的手心挠了挠,这一次,小姑娘却并没有伸指甲。
#鱼唇的人类,修为那么差,本喵伸指甲你肯定会受伤的~←_←#
#我们家蠢萌说过,留头发的和尚最闷骚了,哼~╭(╯^╰)╮#
#看在小鱼干的份上,不嫌弃你了@( ̄ ̄)@#
枕黑不是单纯的噬恶猫,她身上更有冥豹的血统。佛勘元婴修为,周身刀枪不入,可是,却抵不过冥豹的一抓的。冥豹的血统在枕黑的外形上只是显露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在她的爪子上却并没有打折扣,甚至,更为强悍了一些。
换言之,比起被枕黑抓上一下,很多人还是宁可被游臧拍上一爪子的。
沈慕白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平常被小姑娘抠抓挖挠习惯了,还要费心让皮肤上展现出一点白印子,防止伤害了他家小姑娘的自尊心。他哪里知道,祖龙的皮肤强悍即使是雷劫也丝毫不惧,何况只是一只喵星人的小爪子。
或许,沈慕白不是不知道自家闺女的厉害,可是,私心里,每一个被娇纵着长大的闺女,都是粑粑心里的宝贝,哪怕她们已经成长到可以独当一面了,在粑粑心里,她们依旧是柔软可欺的小小少女,需要自己随时细心呵护,妥帖收藏,不然指不定哪一天,就被谁家野小子拐跑了。
好吧,蠢萌心里的想法,前半段不予置评,可是后半段……蠢萌你造么?你家小姑娘,已经被野小子拐跑了啊喂!!!
只是,沈慕白不知道的事情,佛勘却是知道的。第一次小姑娘伸爪子挠他的时候,他不闪不躲的任由小姑娘下了爪子,他还清楚的记得,小姑娘看见他流血了的时候,葡萄大的碧绿色的眼睛里,盛满的那种惶恐。
那个时候,佛勘微笑着,看着小姑娘伸出粉嫩的小舌头,一点一点舔干净佛勘受伤的手上的残血,从那以后,小姑娘傲娇的时候,仍旧会对他伸爪子,可是,每一次都是用爪子上肉乎乎粉嫩嫩的肉垫蹭过他的手掌,再也没有一次伸出过指甲。
那是第一次,佛勘知道了所谓发自内心的笑,是一个什么滋味。
佛勘经常笑。悲天悯人的,慈悲的,谦逊的笑。当他游历千山,救苦救难的时候,他的嘴角,就时常噙着一抹这样的笑意。这样的笑意并不是没有渗入眼底,甚至更多时候,这种笑意简直是刻入骨髓。
这是他的修行,属于曾经的隐世谷大弟子,后来的隐世谷的掌门的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佛勘每一丝肌肉的牵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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