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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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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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一支荣耀长存的家族,繁衍至今成了三支。近二十年前的一场惨剧,让三支变成两支,现在,两支也在向一支靠拢。我不经商,可商场上那家与赫家的明争暗斗还是多少耳闻了些。至于早已销声匿迹的叶家,所有的秘密早以随着二十年前的一场火深埋地下。
但,至少,让我查到一点,当年叶家,曾经有两个少爷。
秘密,很多的秘密。
冷战,持续地冷战。
我唯一能感觉到的,是风雨欲来时的平静。
然后,周游世界的花娘突然回来了。



、章回 二十一

花娘来了,不光来,还带来了一身的麻烦。
一场莫名其妙的暗杀,我奇怪的是自己居然还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听花娘讲事情的前因后果。她的理由很充分,也够完美,让我的心能轻松接受了她的道歉。
可是理智在说,同样完美到无懈可击的理由,往往都藏着猫腻。
事实证明,我没猜错。
借着外出买菜的机会跑到了后山的暗杀现场,找到遗落的弹壳的同时也一并把狙击手藏身的地方摸了个透彻。从那个位置看回去,只能瞧见家中的摆设跟偌大的沙发,独独不会瞧见当时我们三人的落座情况。
就像我说的,莫名其妙的暗杀,算计味道明显强过花娘所谓的警告性。
所以,当花娘提出要我独身南下帮她善后时,我毫不犹豫地点头应下来。就算感觉在隐约提醒着那会是一场阴谋的开端,我还是会去。
只要任何有可能威胁到五六安危的事存在,花非花会第一时间解决掉,在所不辞。
临走前,五六总算跟我冰释前嫌并且在床上滚了整夜。当他因着体力不支而沉沉睡去时,我能做的,只有贪婪地看着他的睡颜一直到出发的前一刻。
日后会生什么变故,我猜不到,但至少,眼下仅存的一点温存时光,我还能厚着脸皮收纳。
后来,我上路了。
感觉没有错。自踏上南下路的那一刻起,被监视着的感觉就开始如影随形。那双藏在暗处的眼,似是吐着信子在伺机而动。待到一路畅通地过了国境线潜入那所名不见经传的小庙宇中顺出花娘口中珍贵无比的佛像时,我想笑,到底没笑出来。
一尊铜铸的佛像,面子上连点装饰的心都懒得动,一点金漆还喷得不匀乎,纯粹粗制滥造的流水品。那一刻,我忽然就纳闷起来,花娘费尽心机把我支到南疆到底是唱得哪出?
我甚至忽地就确定了,家里上演的那一出莫名的暗杀,很大可能是花娘在自编自演。
我们两个,到底是谁在发神经?
想明白了,就愈发地不明白了。晚上躺在脏兮兮的小旅店里,强迫着自个儿闭了眼假寐顺便等待暗中监视我多日的某些人出现,结果等来的却是当地警方。
那些个说着鸟语破门而入的人半夜里出现在我面前时,说不惊讶是假的。等到在众目睽睽下看他们从砸烂的佛像中掏出成块的白粉后,我又乐了。
谁能告诉我,那唱得到底是哪出?
自然不会有人告诉我的。被推搡着押进警车时,我反倒平静下来。事已至此,就乖乖跟着蹲一次牢房得了,也算难得的经验。
既然有人大费苦心把我囚在这儿,时候到了,自然有人会主动跳出来解了我的惑。
之后的几天,我过得蛮滋润。牢房比想象中来得安逸些,进去后就没个闲杂人等来打扰,伙食也不错,至少不会难吃到晚上做噩梦。
上帝,我竟然还在牢房里睡了月余来最舒坦的一觉。
真是上帝啊上帝。
几天后,我被二度押出了牢房。重见天日后,没想到的是,居然就跟着重新见到了五六。换了一身军装在身的五六,真是好看到让人挪不开视线。虽然很想多看几眼,可惜了,一眼之后,我选择低下头去什么都不看。
陪五六一道来的,是那时的人。想想,也真该感谢自个儿多日前孜孜不倦地调查着那时周身,连带着将他的手下亲信都挨个查了遍。于是,一不小心也知道了,他的一众手下里,有两个狠角色。
一个,叫南青,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角,经历过真正的战争,忠诚与凶狠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这种人,其实威胁不大。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第二个。明里是赫家的养子,风光无限,暗里却也是那时的左膀右臂,甚至有着那时的诸多身影。
本来,刚搜集到这些个情报时也没往心里去。后来仔细一琢磨了,又觉哪里隐约不对。那时那种人,手下不会养废物。一个看起来跟纨绔子弟无二样的人,到底凭什么做得了那时的亲信?
也就是在跟五六冷战的那些个日子里,调查那时的同时顺便将那人当成了第二目标。亦是因着调查了,才惊觉自己遇上的到底是什么角。
赫初,六九。两个名字,两种身份,三张脸!
是的,没错,三张脸。一开始,我只当是两个人,直到某个深夜尾随着赫初进了那家大宅,然后眼瞅着他撕掉了脸上的面具变成了六九。赫家的少当家转瞬变成那家的属下,因着早就知晓那时的手腕,我也没多惊奇。
真正惊心起来的,却是当那六九在服侍得那时舒舒坦坦后,那时踩着他光裸的身子亲自撕下了他的第二张脸皮。
我躲在窗外的树桠间,借着黑暗掩去了自个的一身冷汗。
谁会想到,藏在两张脸皮后的那张脸,会神似到像是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五六的脸。如果不是因为确定五六正安安稳稳躺在家中舒适的床上睡得正酣,直觉里真会把那个匍匐在那时脚下的奴当成我的五六。
那一晚,我躲在外面,看那时用一把精致的匕首在那人的脸上冷冷划过。本就已经伤痕满布的脸,毁得彻彻底底支离破碎。
那时说,修礼,你怎么可以拥有修砚的脸呢。
那人却只是安静地趴在那时脚边,看着他时眼里有的是如痴如醉。
我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可是,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能明白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
我甚至不知道,戴在那个奴隶脸上的面皮,是不是跟花娘留在家里抽屉中落了一层灰的面皮同出一辙。
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我站在国境线前等待引渡回国时,陪着五六一道来的,是那个如同鬼魅样存在的人。
他顶着赫初的脸,带着赫初的危险信号。
五六不知道,他只知道把视线胶着在我身上,而不是抽出一点心思去看看身边藏着的猛兽毒物。
所以,当赫初面带着微微笑一掌拍上我肩头顺便把什么要命的东西注射进去时,我能做的,只有咬紧了牙关撑下去。
如果我倒了,五六就真的危险了。
我怎么可以让他有任何闪失?
------题外话------
第二十二节拍在了二十四之后…我的错,上传时扔进上部里。众亲家在看时记得先跑去二十四之后看完二十二再倒回来…



、章回  二十三

那是我的梦。
梦里,在那幢幽深的宅邸中,能看到的,是满眼的红。红彤彤的灯笼,红彤彤的画幅,还有来来往往的,红彤彤的华服在身的奴仆。隆冬月里,耀眼的白与极致的红,刻骨样。
我知道自己在做梦,可追究起来,其实更像是在看藏在脑海深处的儿时记忆的回放。想通了,释然了,便开始等待。
等待真相。
一直有很多的人,来回穿梭于层层回廊下。看起来,是在准备着一场华丽的盛宴,因为每个穿梭的人脸上都带着一致的笑,浓稠到化不开。
然后,我看到了九头身的五六,从回廊尽头蹦蹦跳跳地走来,穿着同样红彤的小唐装,手里举着大只的棉花糖,笑得比糖还要甜。有下人从旁经过时,会恭敬地闪到一边,然后低垂着头堆满笑意地说,小少爷,生日快乐。
九头身的五六,歪着脑袋说谢谢。
我看着他兴高采烈地跑过回廊,小小身影很快消失不见。然后,下一刻,冲天的焰火升上天,伴随而来的是刺耳爆炸声。
我不是傻子。
所以,即便是在梦中,也能确定了,隐藏在那焰火爆竹声中的,是密集的枪声。
有人在尖叫。
声音,是从后院方向传来的。
我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循着声音去后院一探究竟才对。可是,我动不了,不,该说是场景没法变换。我只能站在原处,听着枪声与惨叫声,然后看着一成不变的红与白。
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会演变成这种局面了。因为,这个场景,的确是我的记忆一隅。
因为,我看到了同样九头身的自己,从回廊的尽头匆匆跑了出来。同样的华服在身,同样的,稚气。
我跑到回廊中间时,有人从房檐上跳了下来。
来的,是花娘。
花娘对着小时候的我,努力地摆出一副慈眉善目样。
她说,你姓叶?
我茫然地点头。
她说,今天是为了你庆生而设宴的?
我犹豫了一下,继续点了点头。
于是,她把我抓进怀中后纵身跃上了房檐。我在她怀中挣扎,却到底没有挣脱。也随着她的动作,我终于能看到后院的情形。
灯火通明里,后院躺了一地的尸首。叶景墨挡在五六身前,然后被人轰烂了半边脸。
我看到那人举了枪,最后对准了五六,九头身的五六。
然后,梦结束了。
我没有醒,意识却早一步回来。并且,终于被我补上了缺失的也是最主要的一环,这一切纷争的开始。
原来,当年那幢宅子里,曾经存在三个孩子。叶修砚,叶修礼,还有被叶家收养明为义子实则是少主护卫的,叶仲文。
叶仲文只比叶修砚大五天,所以,叶家在为小少爷庆生时,会习惯性地连同叶仲文一道过个生日。
我,是叶仲文。
而当年,因为我似是而非地冒充,让花娘救错了人。
所以,当我因看着小修砚被枪指着脑袋而大受刺激一病不起后,醒来时会失去从前的记忆。
所以,花娘为了提醒自己的失误,给了我花非花这个讽刺味十足的名字。
我甚至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第一次见到五六时就莫名地喜爱他以至于多年后迷恋到无以自拔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从小就爱慕着自己的主子,当时的叶修砚,后来的五六。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成年后乍遇那时就无端生了厌恶。因为,那时在五六还是叶修砚时,就已经夺走了本该属于我一人的至爱。
更甚于,我终究明白,五六心到底藏到了什么地方。
因为,在二十年前,他就已经给了我答案。
二十年前,他举着那时送来的棉花糖,眉眼弯弯地笑着对我说,小文哥,以后,我要做哥哥的新娘。
哈,兜兜转转二十年,命运跟我开了天大的玩笑。
梦该醒了。
这种时候,我却无端生了恨。如果就此死过去,就算不能一辈子拴着五六,至少,也能在那时与他之间插上一足之地,让他们过不得美满一生。
五六,不是叶修砚,更不是那时的叶修砚。
他本该只属于我,只做我的五六。
可是,我还是醒了,醒得异常痛苦又不甘。也得益于昏睡中理清了一切,醒来后,居然就觉得轻松了不少。也不知叶修礼在我昏睡时是怎么与五六周旋的,至少,在我看来,五六只当他是乐善好施的正人君子,叶修礼也回以痞气十足的伪善笑。
我只是看,不揭穿不点破。
从前被埋在鼓里,所以始终处于下风被牵着鼻子走。如今,我什么都知道了,就有了反败为胜的机会。即便不能再占有五六,至少,能将我二十年前注定的命运继续保持下去。
护他周全,然后用力爱,会是我余生里仅剩的目的。
而这些,是不能说给五六听的。仅有的一次,试探着掀了梦的一角说起那幢幽深的庭院,五六的眼底有些微妙的闪烁一番后含糊着带过不肯多言,我也就明白了,这些年他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他的懒不是因为本性,仅仅是为了让自己不疯狂不崩溃而刻意的强迫着自己不触碰。
明白了,我更难过。从前总怨恨着自己不能触碰他的心,也怨恨着他不肯对我敞开心。如今,倒是痛恨着自己怎么就能狠下心来去揭开他的伤处,痛恨着,他怎么就不能忘。
我更痛恨的是,那时怎么能忍心逼着他去回忆!
当我从沉睡中醒来时,就知道,那时来了。因为,能压住叶修礼的,只有那时。有那么一会,我甚至敢肯定,那时之所以放纵我在五六身边多年并且霸占他,仅仅是因为他确定,我会把五六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而如今,他来了,无形里等同于在告诉我,我可以滚开了。
事实也证明,我猜得没错。六九很快就没了踪影,想必是被那时遣回了四九城。五六暂时没有走,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条件,可眼中能看到的,是他唇上的伤口,格外的刺眼。
我心疼,疼得心肝俱焚样。我的宝贝呵,自己都从来舍不得伤到分毫的,不过几个钟头的光景,就被那人侵犯成那样,后来连腿上都带了伤。
不是说爱得深吗?
他怎么能忍心!
五六却第一次主动抱紧了我,一遍遍地伏在我耳边说着不离不弃。我信他,发自骨底信着他的话。可是我不信那时。
我知道,那时不会放手。



、章回 二十四

我们一直留在深山里,五六也被迫慢慢变成个护工并且愈发熟练起来。闲下来时,他会小心翼翼地跟我解释着留在山中过活将会是多么率性又舒坦。
他不知道的是,只要能与他在一起,纵是炼狱我也甘之如饴。
而我知道的是,如今,与他在一起每多一日都像是偷来的幸福。因着那倒计时一般的幸福而惶恐着的我,不言不语中被他误认为无处宣泄的愤恨,于是愈发小心翼翼地待我。
他也不知道,二十多年里第一次被他如此珍视着,我是有多么地开心幸福。而为了多求一点,哪怕心里已经幸福到无法无天,面上也强装着悲伤。
我知道自己卑鄙,更知道,我还能更加卑鄙。
平安夜,他一人跑去了山外为我找些补养品,一走,却没了踪影。两天三夜,我不吃不喝不言不语,保持着看着门外的姿势一动不动,陪在身边的是叶修礼留下的狼。
应该设想他是遇到什么意外回不来,却连那点去设想的欲望都没有。有什么可设想的呢?深处在这禁闭的深山中,虽然离四九城十万八千里,可那时既然敢放心留他在这儿,就说明这里安全到连只兽都不敢伤了五六分毫。
他不回来,无非是被那时领回了家,而已。
不过是两天三夜,却像一个世纪样。我以为自己能忍受得了,却发现,以为终究只是以为。剥皮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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