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死那时,害我守活寡,你真不得好死。
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自己都觉着够丢脸。头疼,也涨,还有间歇的耳鸣,约莫是被南青那一枪托砸得有点脑震荡。后来居然也能迷迷糊糊地眯了会,朦胧里觉得身边围了很多的人,吵吵嚷嚷的,不让人清静。
然后,就醒了。
哪里有人呵,到死也就我一个,蜷缩在沙发上,对着烂掉的电视跟满地狼藉,各种无聊又无奈。
应该做点什么才是。
这么想着,我爬起身来出了门。眼下,我需要一把枪。子弹不用太多,两颗就好。一颗留给叶修礼,一颗给南青,或者,给自己。唱戏嘛,总该有个落幕的时候,否则留在台上吱呀久了,只能遭人诟病。
我去找了那个曾大言不惭说着站在我这边的,七爷。
没多少交情的老头子,对于我贸然登门好像也没多惊讶。当我提出需要一把枪时,他甚至很和蔼可亲地建议我可以多带几个弹夹在身上。我很感谢他的好心,所以决定对他多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我说,七爷,那时已经死了,南青背叛我们俩投奔了叶修礼。我骗他说没有债券这种事,其实是为了给自己留后路。明天我就去找叶修礼了断。如果没能回来,你记得一定要我的尸体弄回来。实在不行,把我这带着戒指的指头剁下来。在我从前住过的半山公寓里,有保险箱,里面就藏着花非花从日本带回来的债券。只有我的指纹才能开箱。日后,这个家,整个族群,就拜托您了。
七爷很大度地拍着我的肩膀,拇指上的祖母绿扳指莫名抢了第一印象。
他说,阿砚哪,你要放宽心。就算没有那些债券,你也是名副其实地叶家当家。你爷爷既然能算到这一步,自然也能算出来他的孙子不是虫。
我一下就没了话说,只能规规矩矩地鞠了一躬,然后带着枪出了门。
回家。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座不知名的天桥。行人只有三两,我就矫情了,弃车上桥,到中央后停下,背靠着围栏向后倒,世界都跟着转了一圈。什么都是反的,反的世界反的嘴脸,还有铺天盖地的眩晕与失重感。
天桥不高,不过摔下去也会死。我不想死,至少,不想死在当下。只是,心里也没有多舒服。不算难过,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点点的悲凉。
我用了二十三年的时间冲破了牢笼挣扎着侥幸着活着到了这个世上,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跟我爱着的男人长相厮守。我只想要他。
老天却妒忌我到发狂。
叶修砚,知道为什么我穷其一生也想要压制着你不让你出现吗?因为你太可怜。
耳语样的声音在耳边响,我立起身来四下里寻找着,却找不到一个近在咫尺的人。愣了愣,忽地就反应过来,那个声音,是五六。
五六在脑子里,跟我说话。
五六说,你太自私太残忍太极端,你想要的只有那时,放在这个世上却等于全世界。你该知道的,现实怎么可能让你如愿。叶修砚,你要记住,二十三年前你本就该被抹杀,所以,在你毁掉一切前,把身体还给我。
我乐了,我说,五六,你有什么资格评论我。你霸占了这身子二十三年,你以为自己做成了什么。你害死了花娘,抛弃了那时,甚至还像个男妓样趴在别人身下婉转承欢,你算个什么东西。
五六叫嚣着,至少我还算是个人,叶修砚,我比你这个疯子强太多。
我说,五六,属于你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你已经死了,没资格再滚回来评论我的人生。死了,就是死了,乖乖地死着,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后来,五六的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我以为他终于彻底放弃时,他跳出来给我最后一句遗言。
他说,叶修砚,你记住,这具皮囊一毁,死的就不仅是我。
他说,叶修砚,当你死掉时,我们就全完了。
然后,五六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扭头去看天空,夕阳坠到了边。
、二十七
南青回来时,是在半夜。
虽然没有料到他会回来,只是对他的回来也没多意外。应该有留心处理过身上的伤,至少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不像是曾经游走在生死边缘样。
当他回来时,我正因为腿麻而打算换个姿势继续蜷缩在沙发上。
他见了我也没多说话,只是沉默地打开随身带着的包,沉默地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摆上桌。一把枪,一盒甘草糖,以及,看起来似乎应该属于花非花的一截手指。
南青说,爷,叶修礼说,糖是你爱吃的,他请客。枪,是为了明天的对决,没有子弹。花非花的手指,是你的邀请函。
我说,谢谢。
南青看了我一眼,最后沉默地站起身来。他走到门边,低声对我说,您好好休息,我明天来接您过去。
我说,南青,你觉得我好看吗?
他没有回头,沉默了小会后低声说,好看。
我把手捂在左眼上,说,那这样,你还觉得好看吗?
他很快地扭头看了我一眼,接着别开脸,还是低声说,好看。
我放心了。
我说,那就好。你知道的,那时最喜欢的就是捧着我的脸笑,然后带着十二分的喜欢小心翼翼地亲我的右眼。既然你一个外人都觉我只剩一只眼也不难看的话,他应该也不会嫌弃我变成独眼龙。
南青猛地转回头来,甚至还在最短时间内冲我扑了来。不过,他再快也快不过我。所以,当他扑上来抓住我的手时,我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抠出自己的眼珠来。
脸上有点湿热,掌心里的珠子上也粘了不少白花花的东西。那玩意,应该叫神经组织什么的。触感不太好,看着也有点反胃。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不觉痛。
南青半跪在我跟前,像是看到鬼样。
我笑,把眼珠子举到了他脸前。
我说,南青,你知道吗,其实叶家人能坐稳当家百年,不是靠天性里的警觉亦或者那点小算计,更不是靠莫须有的债券。每个宗家里出生的子嗣,天生就是重瞳。藏在右眼里的第二个瞳孔,看穿了世间一切丑恶事,所以才能独活。那不是礼物,是诅咒,诅咒着叶家的子子孙孙,令叶家人在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同时人丁凋零。世代单传的一脉,毁灭只是朝夕间呢。结果,当上一任当家出世时,出世的,是双生儿。你有没有听说过被诅咒的双子?
南青僵硬着唇角,什么话都没说。
我只能厚着脸皮把看相不算太好的眼珠子强硬着塞进他手里。
我说,你把我的回礼还给你的主子。你告诉他们,明天我一定会准时赴约。也一定请你告诉他们,二十多年前就该落幕的戏,是时候画个句号了。
然后,南青走了,带着我的眼珠子,脸色铁青地走了。他走了,我起身去浴室收拾狼藉。其实刚开始用一只眼睛看东西时,不适感还是明显得很,至少去浴室的短短一截路让我跌跌撞撞了好几步。等到进了浴室对上镜子时,看着里面血淋淋的半张脸,眩晕感无形里重了几倍。
也不过维持了小会。
实际上,几分钟后,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仅存的那只眼中,瞳孔开始扩大,分裂。不得不说,人体真的是一种很诡异的存在。就像这藏在最深处的瞳孔。
就像,被五六强行掩埋了二十三年的叶修砚。
我笑,叶修砚笑。
我说,那时,别以为你帮我安排了后路我就不恨你。等我解决掉手边的恩怨,马上就找你算账。
、二十八
隔天一早,南青准时出现在我面前。
大约对我半个脑袋上缠绷带的新形象有些适应不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后就坚定地扭了头去看别处,到底没肯再正眼看我一下。
我表示没关系,不介意。
然后,出发。
一路上都很安静。也是第一次坐上副驾驶的位置,感觉有点奇怪。中间在等红绿灯时,看着那路口有点眼熟,仔细回想,才隐约记起来,好像是去往五六曾经拥有的半山公寓的必经路。也是这么一想才发觉,不过一晚的功夫,脑子就像被人切掉一半样,居然莫名其妙里就丢了大半的记忆。
我甚至发觉已经彻底溃烂的指节再掐下去时居然完全没了感觉。
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车子最后停下时,是在荒郊野外。空旷的原野,有废弃的厂房孤零零地耸立,跟我很久前的梦该死的相像。下车前,南青突然递来一张照片。下意识接来看,竟然是张全家福。
年轻英俊的叶景墨,端端正正坐在藤椅中,唇角挂着经年不变的痞笑,怀里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九头身的叶修砚站在一旁,笑得眉眼都皱成一团。叶修砚的身后,是他的二小叔,左手搭在叶修砚的脑袋上,右手扶着叶景墨的肩。他的指间,有一点暗绿隐隐约约。
没有当家主母,也没有婴儿的母亲存在。可是,那就是一张名副其实地全家福,并且看起来异常的合适。
我有些意外。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张照片存在过,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南青给了我解释。
他说,这是那爷曾经时刻带在身侧的照片。去日本前,他给了我。他交待,如果某天他不在了,这张照片就还给你。那爷说,当年拍这张照片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有一日,要堂堂正正地站在你身边,而不是透过镜头看着你。
我说,谢谢。不过,照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保存。如果哪天我也不在了,希望你帮忙塞进我口袋里一起随着尸体烧掉。
南青迟疑了一下,还是把照片收了回去。
他说,好。
然后,我只身一人进了厂房。
叶修礼在等我。
同样空旷的厂房,他坐在正中央一把孤零零的椅子上,脚边趴着死活不知的花非花。我走过去,在距离十步之遥时停下,不远不近的,刚好能瞧清他眼底的黑影与手间把玩着的枪。
奇怪的是,我居然还看到了一种叫孤单的悲凉感在他脸上弥漫。
他说,哥。
我点头,笑着回应,小礼。
他微微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下,也跟着笑了笑,然后当着我的面把手伸到了耳朵后。随着一声轻微嘶响,他撕下了脸上的皮。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他的脸。支离破碎的脸,狰狞到极点。可是,透过那些个的伤痕累累,我仅存的眼睛自动捕捉了影像汇集成脉冲信号传递到大脑,中枢神经做出反应后又传输信号到眼前,一瞬间里,我眼前就有了一张清晰的轮廓。
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在十步之遥处,对着我笑。
所以说,这个世上奇怪的,其实还有血缘这种东西。
他说,南青告诉我,海哥哥已经死了。
我点头,嗯,死在了日本,没留下全尸。
他垂下眼,指尖神经质样摸索着枪口。
他说,哥,我爱他,你知道的。可是,他也爱我呢,你知道吗。
我说,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会问问他有没有爱过你。
他就抬起头来,笑得异常干净。
那感觉其实也很诡异。一张怎么看都狰狞的脸,笑起来本该让狰狞加倍才对。偏偏放在这里就变成干净,干净到我都想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说,从小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他教我生存法则布局走棋七情六欲。他像父亲像情人,可有时候更像仇人。我一边爱着他一边又恨着他,甚至在十六岁前最大的梦想是杀掉他好挣脱他加在我身上的桎梏。直到十六岁成人礼,他用最残暴的方法占了我的身子,然后在我脸上划下了第一刀。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能把人逼疯了,我流了很多血,不管是脸上,还是身下。本来以为自己要死掉,迷迷糊糊里,听到他在喊我的名字。我趴在自己的血里,勉强睁开一只眼看他。那是他第一次喝醉,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他醉得很厉害,却也是第一次把我收进怀里。他亲着我的额头一遍遍地说,你是叶修礼,不是叶修砚,不是。他不知道我已经恢复了意识,也不知道,我如果在那会要杀他,易如反掌。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动手。
他就笑,笑得愈发地浓。
他说,因为在那一刻,我原谅他了。我爱他,其实一直都爱着,哪怕是恨,也是分了一半的爱转成恨。他用各种方法折磨我,不惜把我的脸完全毁掉。他有多爱你,就有多恨我。可是,他那个傻瓜,到死都没敢承认,如果没有爱,哪里会有恨?他恨我,只是恨着因为我夺走了在他看来本该只能属于你的爱,他恨的,是他自己。
在说这些话时,他始终在笑,眼里有浓情。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总觉那些可能会让我怒发冲冠亦或者隔靴痛痒的话所起的唯一作用似乎仅仅是侧面想象一段扭曲情爱。
然后,他的笑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说,哥,其实我要的,从来不是什么当家地位,我只要他。留在他身边,爱他,陪着他,跟他终老。二十多年里,陪在他身边的一直是我,最终却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我的心好像碎成了渣子,疼得喘不过气来。你疼吗?
我说我不知道。
他又浅浅笑了一下。
他说,你是个疯子,疯子是不会知道什么叫痛的。其实我很同情你,这一辈子三分之二的时间被人压制,终于有机会做主了,也不过只能留在他身边一年。在他生命里最辉煌最无助最需要爱的时候,是我给了他一切。哥,我比你幸福呢。
我说,或许。
他把枪举了起来。
他说,花非花没死,被我打了麻醉剂睡得蛮舒坦。你的枪里没有子弹,我的枪里有一发。所以,你们俩有一个能活。你是想让他活着走出去,还是自己活?
我说,你完全可以杀了我们两个的,不用这么大发慈悲。
他摇摇头。
他说,我只要海哥哥。他死了,我也没什么去争去抢了。不过,你知道吗,就算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人,还有工作要做。他不死,海哥哥不会瞑目。所以,哥,我们做个约定行不行?不管是谁走出这扇门,杀了他。
我说,你知道?
他说,哥,你不是我,你也不是海哥哥,所以这辈子你不会懂他为了让你活命牺牲了多少,你也不会明白,我跟海哥哥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好了,举枪吧,我们两个先做了结。
我说,小礼,二十四年前,我最期盼的事,是等着你出生。
他说,哥,再见。
我举枪,扣下了扳机。
、二十九
一发子弹,一声枪响。
两个人活。
死的,是叶修礼。
我的子弹正中了他的眉心。他垂下头,唇角还噙着一点若有似无地笑。如果不是额上还有一个流血的洞,他看起来只是睡着了。
这是我能给他的,唯一一点温柔。
你在奇怪为什么死掉的是他,对吗?
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