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我怎么样?
【楔子】
百司镇的百司山上,有一眼温泉,名丹泉,常年热气氤氲。因地势险峻,人烟罕至,花雁随每年都得来丹泉泡上好几次。
这一天。
夏尽,秋初,花发如锦。
花雁随骨头都泡酥了,才慵懒地起身,湿漉漉的头发直往下滴水。他步出了丹泉,赤足走到描金的衣架前,却不见了衣裳。
四下安静得不像话,花雁随疑惑地走了几步,还不见动静,遂叉着腰大声地喊:“赵甲、李乙、孙丙、钱丁……”
影卫们一个也不见蹦跶出来。
反了天了,花雁随怒!
铁定一个一个是打纸牌打上瘾了,说不定还糊了一脸纸片,早知道就不带四个出门!以后就带三个……好吧,三个也能打牌!两个……两个也能斗蛐蛐!一个,以后本君就带一个出门……一个,一个看他还能玩个鸟!
花雁随愤愤地还要喊。
听见弱弱地回答:“花君,我们在这里!”
花雁随闻声扭头看去,惊讶地发现威风凛凛的影卫们如今一个一个捆成了粽子,或趴着或仰躺在地上,满脸是花泥,十分狼狈。
又顺着影卫们惊慌的眼神往后一看,一根青竹子的竹梢弯得几乎到了地上,青竹上坐着一名男子,二十三四岁,少侠模样,朴素的淡蓝衣裳,脸庞棱角分明,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飞刀?暗器?总之是一击毙命的凶器。
是该喊“救命”,还是该喊“少侠饶命”?
花雁随直愣愣地看着男子,眨了眨眼,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少侠居高临下,问道:“你是花君花雁随?”
花君是别人封的,名字是父母给的,有意见……可以商量。
“你的护卫们,被我打趴了。”
看到了。
“我只用了一只手,他们就成这样了。”
本君都看到了,打牌斗气一个比一个彪悍,现在全蔫成这幅样子,趴着不嫌丢人。如果腿还能挪得动的话, 本君愿意再踹上几脚。
〃你的护卫,很没用。〃
知道。
“……你想过换没?”
想。如果昨天能想到,本君愿意用千金、万金、万万金来换这个“早知道”!
“你觉得我怎么样?”
什么?花雁随目瞪口呆,僵在原地。
男子长袖一拂,一个飞身跳到了花雁随跟前,无比飘逸,无比瞎眼,青竹竹竿哗的一声弹了上去,竹叶哗啦哗啦抖了半晌:“花君,怎么一句话都不说,觉得我比不上你的护卫?”
花雁随的腿终于停止了颤抖,动了一动,清了清嗓子,憋出一句:“这位少侠,能否把本君的衣裳,还给本君?”
……
、与少侠同居的日子
【一】
晨雾,晓云。
花雁随舒展了一下胳膊腿,咯嘣咯嘣的响,歪了歪脖子,而后,脖子僵住了:“黎少侠,早。”
“花君早。”
不错,眼前的少侠就是温泉池边的那位,姓黎名韶,是一名游侠,居无定所,不偷不抢,但似乎也不劫富济贫,没钱的时候,给人当当护卫而已。花雁随不幸被看上了。
不情不愿又不得已,把黎韶带回花府已三天。
往事不堪回首。初到花府第一天,众目睽睽之下,黎韶就把花府最厉害的影卫撂翻在地,勇猛无人能及,把花雁随“不合格,婉拒”的侥幸打得粉碎。连影卫的头领都抓着头发说:“花君,看来,打是打不出去了。要不,留下来看个门?”
看门?你敢说你说去。
唯一庆幸的是,黎韶似乎算是很正义的少侠,与人无害。
花雁随挺了挺胸,再次说:“黎少侠,你要是手头紧,本君可送黄金一万两,助你云游天下都没问题,完全不需在花府屈才了。”走吧,快走吧,武艺这么高强,去哪都行,就别在本君眼前晃荡。
黎韶断然摇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黎韶不是那种贪婪之辈,取护卫的工钱即可。”
这般对话,已经第三次。
事不过三,对这个黏牙糖,花雁随也无奈了。
“花君今天要去哪里?黎韶必定护卫周全,花君无需挂虑。”
花雁随望望天际,万里无云,十分清爽,慨叹地抚摩了一下手腕上的珠宝,坦诚地说:“多谢黎少侠想得周全,本君除非万不得已,都不出花府的门的。”
黎韶困惑:“虽说花府很大很好,也不至于如此。”
至于,至于,很至于。
花家的布匹绸缎虽然遍布天下,但花雁随自小就不太出门,即使偶尔出门也就在百司镇溜达一圈,连百司镇的路都没认全过。就有那么一次去了京城,那也是带了数千护卫和影卫的,劳神劳力,也没什么看头,还不如在自家花府走走来得舒服。
花府,真堪称天下第一府,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奢丽华景,延绵百里,见者无不惊艳。花家百年来的基业,本就丰厚,在花雁随手里又滚了千百倍,还不得弄得富丽堂皇。
花雁随抬脚,往林栖楼走去,黎韶紧随其后亦步亦趋。
“这是花府,黎少侠无需这般谨慎。”
“拿人钱财□,这是黎韶的本份。”黎韶振振有词。
不需要这么尽责,一个月一百两银子,真不必这么卖命!这么客客气气的说话非把人憋死,花雁随直接说:“如果你非要跟,本君也不拦着。但本君不喜欢看到刀啊枪啊人啊在眼前晃荡,就喜欢安静点儿,看本府都是影卫,见不到人影的。需要你时,本君喊一句,你出来就是了。”
“……花君见过快刀没?”黎韶手指一朵盛放的牡丹花。
“什么?”
话音未落,那朵价值连城的“御衣黄”啪嗒一声,断了。
连一丝闪光都没有。
黎韶徐徐地说:“这就是快刀,划在身上,血流尽都不会疼。花君,还是让黎韶跟在你身边吧。”
……
花雁随扶住花椅,打开了账本,算盘珠子打得啪啪作响,一边偷看黎韶倚着门扇瞌睡。
真不知道他这么折腾为哪般。
花雁随以为黎韶要劫财,谁知他对金银珠宝一概拒之;又以为他要窥探花家生意,谁知他一眼不瞧还倦意四起;花府的诸多貌美侍女,也不见他去勾搭上谁。
花雁随头疼了,对于无欲无求的人谁都没招。
黎韶耐性不一般的好,先是倚靠门扉,后是金鸡独立闭目养神,一副耗死人不偿命的架势。
一耗就半天。
天黑了。
吃饭时花雁随瞟了一眼站一旁的黎韶:“坐吧。”
黎韶果真坐下,飞快地吃了起来。
将这几天细细地回想了一下,花雁随还真看不出黎韶的企图,莫非,他真是一个正直到迂腐的侠客,所以老老实实挣工钱来的?算了,半天算盘打得手头都不灵活了,花雁随舒展了一下腰,乘着月色,进了浴香阁,顾名思义,就是洗澡的地方。
刚将第一个衣扣解开,花雁随猛然回头:“黎少侠,本君洗澡,你也要看着吗?”
在一刹那,黎韶窘住了,默默地退了出去,将门关上。
不再是淡定,竟然还带着一丝不好意思。
灵光乍现,花雁随一拍脑袋,莫非,他贪图本君的美色?!
站在比人还高的仙鹤葡萄兽青铜镜子前,花雁随左右端详,越看越满意,越看越自得,心想亏得是自己不太出门,要不,掷过来的果子,还不得把花车都砸断了?
这么一想,豁然开朗,难怪黎韶要时时跟在自己身边。
花雁随微微仰头,倨傲地笑了。
细细地把衣裳挑了又挑,选了一件最是华丽的宝蓝绣金丝的长袍,又拣些琳琅满目的珠宝戴在脖子上、腰上、手腕上。
要说花雁随的喜好,他自认为十分简单:一则将花家的生意遍布天下,二则是扩充花府领地,修建阁楼亭台,三则购买珠宝,然后像现在这样将珠宝缠得满身都是,看着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均知花君花雁随喜欢珠宝,想巴结的人自然就送过来了。
真是看不尽的奢丽。
对镜看了半天,脖子上挂了三条名贵珠玉;两只手腕各挂了五个生等镯子;腰上缠了三个佩玉;脚腕上也戴了;头上的玉簪珠串更是缠得把头发都覆满了,只剩下发梢的卷发还能看见一些。只一走动,那珠宝的光闪得璨眼睛。
饶是如此,还觉得不够,他微皱眉头。
一旁服饰的侍女小心地问:“花君,要不要手指也戴上?”
挑了紫罗兰翡翠戒环、满色翡翠冰环、红玛瑙戒环等将十个指头全戴上了,又挑了一对白玉松花绿卷云纹玉镯戴入手腕。
花雁随端看了一下,这才满意。趾高气扬,出了浴香阁。
黎韶闻声抬起头,眼神立刻呆滞了。
“本君这样,可还好?”
黎韶艰难地别开眼神,不置一词。
、最近那次,输了
【二】
花雁随笑。
黎韶啊黎韶你想靠近本君,也犯不着用这么惊悚的手段,但凡说一声好听的,本君也不至于猜疑这么好几天么!
心中所有的不爽瞬间消失殆尽。
一旦放下戒心,花雁随细细观察起来,发现黎韶其实挺有趣的:他不太爱说话——除了花雁随之外,没见他和谁说过话。对自己也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偏偏总爱跟着自己,走哪跟哪。好几次花雁随醒来,发现黎韶竟然就自己旁边,闭目养神的模样,煞是好玩。
于是偷空了,花雁随也爱问上两句:“黎韶你最擅长的是什么?来百司镇之前都做些什么?”
“飞刀。四处走走,找厉害的人比试。”
“都能赢?”
“开始常输,后来常赢。”停了一停,黎韶坦言,“最近那次,输了。”
“输了?谁这么厉害都能把你打败?”花雁随惊奇,“他在哪里,本君一定要见识见识。”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现在还不是最厉害的。”
“你四海为家吗?不回家吗?”
“我是孤儿,哪都一样。”
“噢,本君也是……”好吧,本君是是继承万贯家产的孤儿,看似风光,其实凄凉。所以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
“为什么跟得我这么近?不是说少侠眼睛都利、夜行八百里不在话下吗?”
“哼,你在哪里我都能看见,就你穿的……戴的……那一身。”
“咳,黎韶,你别老坐在树上,本君仰头说话难受。”花雁随揉了揉脖子,恨恨地想,为什么花府的参天大树这么多?
黎韶唰的一声跳下来,十分俊逸。
“花府真无聊。”黎韶开口。
“……”
“你更无聊。”
“什么?”花雁随差点跳了起来。
“一天三餐,一餐三碗,吃完早饭,去账房,先查账,后听底下人汇报生意,然后吩咐一堆事。人都走完了,吃中午饭。午饭过后,你还是睡觉,睡醒之后,开始琢磨上一个半时辰。吃晚上,洗澡,睡觉。”
花雁随反唇相讥:“那你呢?你不也一样?每天跟着我,更没意思。”
黎韶脸色一变: “ 谁愿意跟着你,还不是、还不是……”
“ 是什么?不是什么?不愿意跟着你还跟着,什么原因,你说呀。 ” 花雁随叉着腰凑上前做凶巴巴的样子,浑身的珠玉叮当作响,“哼!肯定是因为??????”
被他这一激,黎韶气得够呛,后退了一步,手指一拽拽住了花雁随胸口的玉珠串子,把他一下子拽得踉跄了一下。
花雁随差点跌倒在地。
吓了一大跳。
黎韶没有用劲,也没有松手,鄙夷地一勾嘴角,慢悠悠:“因为我要挣工钱。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哼,别以为本君不知道。
花雁随拍了拍他的手:“松开松开,瑶海的胭脂贝蕴出的冰夜明珠。”
黎韶不放,反而更拽到跟前,勾嘴一笑。
黎韶不拘小节,衣着随意,风一吹,将他本就系得松松的袍子瞬时吹开,露出肌肉匀称的胸膛。花雁随眼睛一转,伸手就摸了一把黎韶的肌肉——柔韧有弹性,手感不错。
啪!
黎韶无语:“你……”
花雁随摸着手背笑嘻嘻地说:“不错,很结实,练武的就不一样。”
黎韶把衣裳随意一系:“那是。”
“有人夸过?”花雁随追上前好奇地问。
“当然。”
“有人摸过没?”
“有,很多。”望着花雁随八卦到猥|琐的表情,黎韶嘴角一抽:“下至八岁上至八十,但没有一个摸得像你这么猥琐的。
黎韶是游侠——待商榷——难免有点侠气,言行都随性。两天之后终于呆不住了:“花君,你为什么不出门走走呢,憋在花府不郁闷吗?”
怎么会郁闷,泱泱花府百余里,吃喝玩乐应有尽有。
黎韶一笑:“连喝花酒的地方都没有。”
“要什么酒,让侍女给你拿就是。”花雁随很大方地说,在他看来,谁蔑视花府,谁就是蔑视他,岂能让区区一个游侠小瞧了?
“花酒,不在酒,在花。”
“花?你要什么花?花府的南苑有一处专门种各种花,随意采就是。”
“你没喝过花酒?”黎韶脸色古怪。
将花酒的意思一说。
花雁随瞬时茫然,支手凝眉深思片刻,而后正色说:“你说得对,花府还欠一个青|楼。”
黎韶一口血差点喷出。
“你别急,我让管家即可去找些人来,不出一天给你弄出喝花酒的地方,保管京城的青楼也比不上的奢豪。”花雁随信心满满,他是没进过京城的花街柳巷,但凭他对京城的印象,无非如此。
“我就是憋得慌!”看来婉言没用。
憋得慌?花雁随的目光不怀好意地停在黎韶那个地方:“连一天都忍不住了?”
“得得,别瞎想,我就是想出去走走。”
“你随意走嘛。”花雁随大方地说,心想最好朝前走,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出花府走出百司镇走出大夷州从此青山绿水江湖不见!
黎韶摆摆手:“我是你的贴身护卫,怎么能随便走。”
不,你真的不需要这么贴身这么忠诚。花雁随摇了摇头,打死不出门。黎韶见劝不动,坐一边发呆去了。
秋日生意极好,布匹是,矿石更是。花雁随不出门,只在勤俭楼处理专门事务,所以每天来向他求指示的属下络绎不绝。听完了要询,询完了要决定,决定完了还要处理些琐事,十分忙碌。
待日落时分,走出楼里,只见黎韶又挂在树上了。大约无聊得睡着了吧,花雁随没惊扰他,自行走过去了,出了院门没两步,后头,黎韶已经跟上了,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你若想出去,百司镇也有许多有趣的地方。”
黎韶摇了摇头。
花雁随一直不习惯别人带刀带枪的在自己跟前晃悠,也不习惯与人靠得太近。自打黎韶贴上来之后,天天大眼瞪小眼,就这么熟悉了。人一熟悉心就发软:“我陪你去花府最高的地方,看看百司镇的全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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