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酒馆·判官 作者:白饭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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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号酒馆·判官 作者:白饭如霜-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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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耸耸肩:“你觉得,他接下来会干什么?”

我没好气:“鬼才知道!要是他一次接一次发神经,迟早老子要眼睁睁地看着他点火烧王羲之的真迹。”

摩根眼前一亮:“王羲之的真迹,帅啊!”

他跳起来,扳着手指算:“钢笔,拉菲,一千,一万。”他猛然间就闪现出高智商的宅男光辉,胸有成竹地看着我,“他的目的就在你,这是在设局,让你一步一步被卷进去,局里的诱饵肯定是逐步升级的,这就像做药物试验那样,先用老鼠,再用类人猿,最后才到临床人体试验。”

我大惊失色:“什么?他喜欢男人也应该去找约伯啊!”

摩根摇摇头:“NO,NO,NO,他仿佛是在试验你。”

“试验?试验什么?老子又不是类人猿。”

“很简单,是你判断事物价值的能力啊。”摩根拍拍我表示安慰,“冷静,他说不定是星探啊,代表某个拍卖行来的,把你挖去当艺术总监什么的。耶,以后你就有钱啦,记得给我点儿让我升级一下我的私人手术室。”

我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摩根进去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呢,一时半会出不来,你回去睡吧。”

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下次他再设局,逼他当场就升赌注。”

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多少?”

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去,听我的就行!”

六 最后的局

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连摩根一直扣在我皮带上的手都颤抖了,连他那双一边喝酒一边动手术的手都颤抖,这得是多大的震撼啊!

而我的眼珠子更没操守,奋勇地离家出走,想弹射到比较近的地方去见见大世面:“你骗鬼吧,这玩意儿拿来做泡菜差不多,加起来值七八个亿?”

“保守估计。”斯百德诚恳地看着我,“所以,沉住气,别冲动,猜猜最贵的是哪个。”

“否则呢?”

“否则,我会七个都摔掉。”

我顿时就蒙了。这丫完全是个疯子!百分之百是个疯子啊!

整个十号酒馆都凝固了,跟被塞进了水泥浇注机一样,被定得死死的。上次杀手来灭门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我直视着斯百德的眼睛,他唇边仍然带着刻意的微笑,眼睛里面却毫无感情,像一块冰凉的黑曜石,看不到纵深与反射。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相信,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撒丫子走人,不管他一会儿是摔掉四个亿还是四个一,都不关老子一毛钱的事。那些玩意儿前生后世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步都挪不开。

我就像一个警察,发现江洋大盗绑架了七个人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促使我低下头逐个扫视,目光沉重得能叫飞机坠毁。不管我猜还是不猜,猜对还是猜错,巨大的损失就在眼前。

我紧紧地闭住嘴,生怕无意间发出的声音会引来误会,而后立刻就导致乒乒乓乓连城珍奇碎一地的惨剧。

斯百德半点都没有逼迫我的意思,他只是好端端地坐着,静静地等待——也许是在等待我的崩溃。

这时候,鸦雀无声的人群里,忽然有人懒洋洋地说:“真好笑,什么时候奇武会的人变得这么婆婆妈妈?”

以凑热闹为人生己任的酒客们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然后约伯嘀咕了一句:“咪咪,你怎么来了?”

那位叫咪咪的,其咪咪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因为他是个男的。胡子拉碴的颓废男,衣服皱皱巴巴,也没见哪儿破了,但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从某个垃圾站被挖出来的。他挤出人群,摩根医生立刻迎上去,惊喜地说:“哟,你是躲追杀终于躲到这儿来了吗?那得是多大一个娄子啊!”

这两位是多年故旧,也不知道是哪家医学院当年这么背,同时收了他们俩当学生。摩根和咪咪伸出手,七扭八缠,共同做了一套印象中只有黑人兄弟才有的打招呼操,然后那位咪咪先生一把把我推下椅子,自己挪上去,敲敲桌面:“有事说事,我想喝酒了,别占着地方。”

斯百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心中似在嘀咕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咪咪节省了时间,他了然地点点头,伸手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丢到斯百德面前:“Check it out!”

大红色的,如同血一般鲜艳的手帕。

我眼尖,一下就看出来,这块手帕跟斯百德胸兜里的那块除了颜色深浅有别,其他都一模一样。

斯百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再度拍拍手。

罗汉姑娘们比机器人都更有效率,立刻反向操作那些罐子和箱子,没过两分钟就把东西搬得干干净净,而后斯百德站起身来,对咪咪点点头:“谢谢你。”

咪咪还是那副懒得想瘫软在地上的样子,好像十天都没睡觉似的,摆摆手:“不必谢,这位是我兄弟的兄弟,麻烦你对他客气一点。”

斯百德居然没笑,也没露出其他表情,很简单地说:“一定。”然后他搂住我的肩膀,亲切地说,“借一步说话。”

我没有答应他借一步说话。

没那么简单。

七 天然的感应

在十号酒馆门外,无声无息地停着一辆车,很大,很威风——蓝色的宾利,国王顶级版,车内的每一寸皮饰估计都比我将来结婚要穿的礼服还干净。

我一看到那辆车,整个人就往酒馆里面蹿,但一步都还没有蹿出去,斯百德便牢牢地抓住了我,如同千斤压顶那么牢固。

我跟他说,不管要干吗,我都强烈要求约伯或者摩根同去,万一出点什么事,至少他们能听见我的遗言。

但斯百德很固执,认为没摩根他们什么事儿,而且我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看他的样子,如果其他人非要跟上我们的队伍不可,宾利的后备厢说不定就会跳出一队手执冲锋枪的杀手,把这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在真正的威武面前,从来就没有节操可言,多年街头混迹教会我一个浅显的道理:识时务者通常都会活得比较久。

所以我这一让就让了差不多七十公里,从烟墩路一路狂飙到了城外。

斯百德跟我一起坐在后座,他不跟我说话,自始至终都在兴致勃勃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司机也自始至终屁都没放过一个。大概一小时的车程里,我一度出现了幻觉,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不需要呼吸,赶紧咳嗽了两声才把自己从《活死人黎明》的恐怖中拉了回来。

一小时后,车子驶进东城郊的一处别墅区,在3235号独栋别墅前停下。我下车看了看,尽管是深夜,这小区里的灯却经过巧妙的掩映和反射,照耀出了一种黄昏将近的感觉,恬静而闲散,令人心旷神怡,而植物与园林的设计更是入了化境。

我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如果把我的眼睛蒙上带我进来,解开后对我说,欢迎来到国家超一级风景区,我绝对相信,一个字都不会质疑。

这些判断流过我的思绪,跟我在园林设计的专业上好像有什么深厚造诣似的那么自然而然,对真正的好东西,我似乎的确有一种天然的感应。这种感觉从来没有那么清晰地涌入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想,斯百德来找我,也许真的不是误会或巧合。

但他要我做什么呢?真的是去拍卖行吗?

我问他:“这是哪儿啊?”

斯百德漫不经心地去开门,说:“我们的小产业,全世界有一千七百多处,这个算不怎么漂亮的。”

一千七百这个数字把我给征服了,我本能地估量了一下面前这栋房子的价钱以及斯百德所谓的漂亮地方该是什么模样,然后正式进入了“富贵随便淫”的状态。

跟随着斯百德进了别墅的外门,穿过一条圆形石子铺成的小道,我四处看看,庭院很大,一眼甚至看不到里面的墙壁在哪儿,但其中寸草不生,地面光秃秃的,露出深褐色的泥土,几棵小树东一棵西一棵杂乱地立在角落,基本死得透透的。这种荒凉令人触目惊心,尤其和大门外的旖旎幽静相比,全然是两个世界。我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惯了的嘴脸本能地露出来,一边走一边跟斯百德套近乎:“嘿,这房子挺好,就是绿化不行,请我来整治一下嘛,我有上岗证的!”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脚下加快了速度,我猜测那是赤裸裸的回绝,遗憾地跟了上去。

小道的另一头是门廊,三级木台阶上去,推开门,扑面而来一片深得诡异的黑暗。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斯百德对我咧嘴一笑,微微弓腰:“欢迎光临寒舍!”说完便一马当先地走进去,迅速在屋子里消失,过了一小会儿,一道雪亮的白色光环忽然在我的视线深处出现,我定睛一看,那儿开了另一道门。

我嘀咕了一声“疯子”,缩了一下头,闭着眼睛也冲了进去,但其实里面毫无凶险之处,空荡荡的走廊连接着那一道白色的圆门,门的后面是灯光,而不是地狱或天堂。

雪白的一间房,毫无装饰,四壁乍看是墙,但其实都是超大的内嵌显示屏,显示屏下贴墙架着狭长楼梯状的陈设架,上面放着精致小巧的主机,完全没有印象那是什么品牌或型号,都在幽幽地闪着蓝光。房子的正中间有一圈黑色的皮质沙发,可以坐三四个人。

我就在那儿坐下。斯百德围着房子走了一圈,说:“这个地方弄好很久了,各种设备都很过时。”然后走到我面前,叉着腰叹了口气,“不过,将就用用吧。”

我顿时毛骨悚然,脱口而出:“用?用什么?”

他不答话,只是久久地看着我。

那不是人看人的样子,也不是人看狗的样子,如果非要比喻,我觉得很像盗墓贼看秦始皇陵的样子,也不知道搞不搞得定,但就是想一铲子把门打开,瞧瞧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得我都有点手痒想揍他了,斯百德转身从身后的陈列架上拿了一个遥控器,对着空中一按,所有的显示屏突然同时闪亮,形成巨大的光阵,几乎叫我瞬间失明。

随即闪光退去,一张照片出现在显示屏上。

从正面拍的,整体特写,中年人,但必定保养有道,身形一点儿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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