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满皱褶的老脸很快涨到通红,气到极致:“睁大你的狗眼,本老爷的靠山是当朝蔡丞相,身后的全是蔡丞相麾下的精兵良将,本来还想留你一命做个男宠,现在,不折磨死你,本老爷就跟你姓,来人!将这两人给本官拿下!”
正所谓寡不敌众,言水仙眼见那些人一个个真刀真枪的,来真的!赶紧抽出风云,放到唇边,嘹亮清新的笛鸣声响起。
那些大部队果然禁不住,一个个头痛欲裂,抱着头无法前进。
言水仙见状,一把拖着春花加足马力飞奔而逃,“春花,跟着我跑!”
穿过拥护的人群,跌跌撞撞,惊险灵巧地避过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各路有钱人的法拉利(马车)、捧着鲜花叫卖的贫穷女孩……
“小……小……小姐,我,我不行了,真跑不动了……”春花跌倒在地有气出无气入,“你别管我了,自己跑吧,我不要紧的”。
“呼!呼!呼……”言水仙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抱着客一条大柱子,大口大口的吸入更多的氧气,真想念宫房里的摇摇椅,如果这时能躺在摇摇椅上睡大觉,十两银子一天她也愿意支付。
“快追!他们就在那儿!”
身后的声音宛如追魂咒,言水仙一惊,没有回头就拉过春花的手马力全开。
☆、第四十二章 夏侍郎,拉错了
不知跑过多少条巷子,越过多少辆二轮货车,最后她决定往深山密林中去。今日的她,遇到太多事情,此时完全丧失思考能力,只顾着逃,根本没有想过用福顺郡主的身份压下。
走进一个半人高的山洞,她对春花道:“快帮我把石头搬到洞口!”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一点一点地挪动着大石头,好不容易堵住洞口。
言水仙拍干净手掌,劫后余生的欢愉涌进胸臆:“春花,你行呀!方才跑得像个八十岁的老婆婆,想不到你这么有力气,还蛮有潜力的!”
“何为潜力?”
脑袋轰的一声雷响,脑中空白一片。
怎,怎么回答她的是一个成熟魅惑的男声,应该是幻觉,一定是跑得太快太累了。没错,她掐一把自己的大腿,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慢慢转过头,心跳葛地停了一拍,瞳孔皱缩:“夏狐狸?春花呢?你把她怎么样了?”
夏敬玉,坤都四公子之一,有龙阳之好,也是她有史以来见过最妩媚耐看的男人,就算韩星李俊基也要靠边站。
只见他优哉游哉的背靠着大石,吊二郎当地道:“我不知道你说的春花是谁,只不过,我刚一走出客栈,你就抓紧我的手像疯子一样的把我拉到这里来,这还不算,你还把我像只小狗一样拖进这个阴深的山洞里。”
“哈?你是故意的!”她还没有忘记,那天他知道自己是女儿身后的嫌恶相。她挠挠后脑勺,脑袋顿时变成一团浆糊,当时春花明明就在她身旁,她怎么会拉错手呢?一定是他的报复!
“你就是,我还真没有看见过像你这样露骨的人,见着美男子一点儿也不含蓄,那么大胆的拖着一个大男人跟你满街跑,我还真是第一次见着,哼,要不是我为人温柔体贴,你脑袋早就搬家了。”他满脸责怪她的神色,一手妩媚动人地钳着身前的一撮长发,另一只手伸出食指指着她嚷嚷,得理不挠人,连声接着炮轰道。
“我……我……夏侍郎,实在抱歉,当时我的朋友就在身旁,真的不知道是你呀,而且,我拉你的时候你怎么不早说呢?现在也不知道春花怎么样了,会不会被那些人给抓住?”被他说的话噎住,心中闷了一下,随即转念想到未知情况的春花,又担心起来。
狐狸精蹲坐在地,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你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外面可是有很多人等着你呢。”
他这么一说,言水仙马上意识到外面人声吵杂,粗声呼喊的人实在不少。
“识相点就自己走出来,臭小子!”
“快出来,再不出来,我们就撬石头,到时候有你好果子吃!”
“兄弟们,搬石头!快!”
言水仙欲哭无奈,不得不眯着一只眼,透过缝隙看外面,那里果真有一帮小兵们在吵闹,个个真刀真枪,摸拳擦掌,几个人就要搬开“石门”。
“不可能,这里这么隐蔽,他们怎么能这么快就找来。”一般情况下,这么大块的石头挡着,以及周遭草木丛生,他们根本就不能察觉到有这么个地方。
“这还是多亏了你。”夏狐狸精伸直一条修长的大腿,几只光溜溜的脚趾呈现在面前。
言水仙懵了:“夏侍郎,说话请说全套。”
“你是知道的,刚才我本来不想钻进这个山洞,男子汉大丈夫躲躲藏藏的算什么呀!就是因为你拖得太用劲,才害我丢掉一只靴子在洞口外,我的靴子那么红火鲜艳,还是真正的鹿皮独家制作的,我花了一千两才买到的……”夏狐狸精叽叽喳喳的,像极了一只鹦鹉一样。
“你的意思就是因为你的靴子刚好掉在洞口,而你的靴子又那么鲜红,才让外头的人注意到我们的藏身之所。”
言水仙一手叉着腰,一手顺着自个说的话挥来挥去,狐狸精还深表赞同地连连点头。天啊!能不能不要太滑稽了。
言水仙无奈地叹了口气,急急脚地走来走去,喃喃念道:“怎么办?有什么办法逃出去?”
她双手捂住整个脸,哭喊道:“难道真要被抓住?”
“不行,不行,我要想办法,我一定要冲出去!”不一会,言水仙噌地起身。
夏敬玉挑着指甲,“真不明白你逃什么,你是郡主啊,咱们旭国独一无二的郡主啊!”
榆木脑中猛然一敲,言水仙满头黑线。对啊!她逃什么!她是旭国唯一一个郡主!
哈哈哈!死人渣,你死定了!
言水仙叉着腰喊道:“你们都别吵了,我是福顺郡主,快给本郡主让开。”
“哼,你以为郡主满街跑,我国的郡主好好的呆在宫里。”、
“你们听着!本郡主就是福顺郡主!”言水仙气极了。
“你说是就是了?证据呢?”外头的声音粗气道。都懒得跟她费话,直接叫多两个人一同撬开石头。
言水仙来回踱着步子,天杀的,她出门没有带身份证!郡主的身份证明是一块玉牌,她没有带,就算口水说干了,也不会得到承认的吧。她抓着头发,这年头怎么烦心事那么多,皇姑母的毒解不了,侯哥也见不了,啊!啊!啊!
拿出风云,想起刚才那些人也只是因此滞了一会儿,还不是追上了他们。早知道她就勤力些学笛攻,呜呜,笛她不是不会用,但是她把握不了这个度,要是有琴在就好驾驭了,她毕竟是圣手琴仙的弟子啊,而不是圣手笛仙的。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言水仙目光灼灼地瞪着妖媚狐狸精,一把抓住他的肩头,咦,想不到这个骚狐狸的火红衣服料子竟是顶级的上等货色,抓在手里柔滑如丝,细看线路还很严实,呵呵,真不易抓破,想到这里,言水仙毫不犹豫地挑着一块锋利的石头,照着狐狸精砸下去。
☆、第四十三章 人质
这可唬坏夏敬玉,只见他忍不住全身打颤,双手紧紧地抓住前襟,情不自禁地步步后退,狭长眼眸一闪一闪,满怀防备地问道:“你,你要干什么?郡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言水仙心中暗笑少许,想不到这只夏狐狸竟是这么胆小单纯,也就不再吓他,“你不用害怕,我只是要砸破你的衣服。”
眼看夏狐狸就要发狠。
言水仙忙赔笑着摆摆手:“夏侍郎别误会我的意思,我有一个办法让我们俩人都安全无恙的走出去。”
夏敬玉轻挑柳眉询问。
“待会儿出去的时候我就扮演采花大盗,你暂时充当我的人质,所以我要割破你的衣服,把你装扮成受害者的模样,请你帮忙配合好吗?”
“我不干。”夏敬玉不屑地哼声,早就知道这奇怪的女人信不过。
言水仙耸耸肩,不甚在乎地挑挑指甲,故作轻松地道:“这也可以,只是待会儿我会对冲进来的人说我们是一伙的,你看上了胭香楼的娟娟,指使我破坏娟娟接客的好事,而你在客栈是为了接应我,因为做贼心虚才跟着我跑。”
“你!”夏狐狸气得食指抖了三抖,终是甩下手,歪着头哼气。
片刻。
石头被搬开。
“都不许动!”言水仙厉声喝道,手中抓着化笛为刀的风云往他脖子上一搁,而他上好的红色衣衫被撕扯得破烂不堪,坦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胸肌,正一副泫然欲泣相,屈服在她的武力之下,似刚被人施以强暴的小受,可怜兮兮的模样,让身为男士的众士兵也禁不住露出怜悯愤怒之色。
夏狐狸的演技真不是盖的,眼中泪珠欲滴未滴,欲哭不哭:“官爷救命啊!快救我啊!这个该死的色魔,见我英俊不凡,貌美如花,就色胆包天,把我掳到这个破洞里,要是你们迟来一步,我早就被他先奸后杀了,你们快点把这个色魔给抓住,救我出来呀!哎哟!我快死啰!”
言水仙用力拧着皱头,使劲瞪着凶狠的眼睛,一板一眼地警告道:“你们要想救他就给我乖乖的让开,要不然,我就让他血溅当场!”
“你们不是一伙的吗?”带队的领头皱着粗眉,将信将疑地怒问。
“哎哟,官爷,我怎么会跟他是一伙的呀,我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就被他从大街上劫持到这里。官爷,我就快没命了,你还不救我,快呀!快呀!”
言水仙暗中用力叉他的皮肉,想不到还结实嫩滑得很,把他叉得声泪倶下,最后一句还特别凄厉地呼喊出来!演技的逼真程度绝对可以角逐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人渣的贴身仆人此时走出来,对领头说道:“刘二爷,我在胭香楼倒是没有看见他,当时只有有一个仆女和另外一个穿白衣服的公子哥儿。”
领头的游疑了一下,上下打量着似在惦念着他们几斤几两。
言水仙挨着夏狐狸的耳朵,用只有他们俩才听到的声音说:“不好意思,夏侍郎,得让你牺牲一滴血,回头赔偿你医药费。”说完,极小心地在他的颈侧划了一道口子,狐狸呼天抢地的哭声震天。
领头一急之下,果然信以为真,怒道:“放下他,我让你走!”
“队长,县长那里不好交待呀?”其中一个小兵劝道。
领头轻蔑地瞥了下嘴角,随即喝道:“我说放人就放人,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
言水仙满意地点点头:“你们每人各自退后五十步,等我觉得安全了,自然就会放了他。”
领头厉目瞪了她一会儿,无奈地举高手,下令道:“每人各退后五十军步!”
看着他们整齐划一的步伐,真不敢相信那个人渣能训练出这种好的兵团来,也对,要不是有这些走狗为他卖命,他也不至于如此放肆。
随着他们后退,言水仙架着夏狐狸同时往相反的方向倒退着走。
半晌,待到他们看不见的山脚。
“好了,好了,他们都看不见了,你还不快点放开刀子?”夏敬玉急急道,天杀的,他今日出门不利,每次见到她都没有好事。
“兄台,真对不起,我也是迫不得已,还有谢谢你的合作!”我松开手,拍拍他的肩头,以示友好。
他摸摸脖子,看着食指上的胭红,两眼一翻,向后倒去。
“夏侍郎!夏侍郎!你怎么啦?”眼看他就要倒地,忙过去搂过他的身子。
“喂!”言水仙拍拍他的脸,使劲掐他的人中。
“哎呀!痛!”夏敬玉马上从眩晕中醒过来,这女人还让不让人活啊!虽然他喜欢玩人没错,但是这次他丢大了。但是,她早晚有一天要付出千倍的代价的,他眼里闪过嗜血的锋芒。
“你不会晕血吧?”言水仙轻扬眉稍问。
“我就是晕血!看你好好的一个姑娘家,出手这么狠毒。”夏狐狸不满地哼叽。
“对不起!”言水仙躬身道歉,又急忙道:“这样吧,当我言水仙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你可以请我帮你一个忙。”
“切,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话好听的骗子可多得去了。”夏狐狸边说边撕下身上的布条包扎颈子上的小伤口。
“回家涂些狮子油就好了,没有那么严重吧?”看着他颈上的红布条,实在很夸张。
夏狐狸转身生闷气,不大愿意理会她,“罪魁获首是你,还好意思说。”
言水仙扁扁嘴,终究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掏出五两银子塞到他怀里:“这是赔给你的医药费。”顿了顿道:“时候不早,他们待会儿就要追来,我得走了,拜拜!”留下一个在灌丛林中飞快躲闪的灵活影子。
当人渐渐走远,红色的身影转过来,敛艳眼眸泛着不易察觉的阴深笑意,轻声自语呢喃:“不错,挺好玩的一个人。”说罢,伸出舌头,轻舔食指上的血迹,“血红,血红,唯一一个使我见血的人吗?哼,还真让人有些期待呢。”赫连续卿,这就是你爱的姑娘吗?明明没有脑子,夏侍郎,官兵岂会不识?难道就因为我是男儿身,所以不行吗?
☆、第四十四章 无端墨兰
一路走来,跌跌撞撞,还是先去了盛来客栈的分店。
“公子!”
一个黑影撞进怀里,侧头,见到春花哭丧着的脸。
“春花?你怎么就到这里了?”之前还想着把她弄丢了,到哪里找的事儿。
“呜呜……吓死奴婢了,春花本想回宫搬救兵,但是又怕来不及,听郡主说有个武功不错的侯哥,春花就跑过来了。吓死春花了!”
可不是吗?丢了郡主,不但脑袋搬家,留条全尸都是个问题。谁不知道赫连王爷是个护短的主儿!郡主是王爷的未婚妻啊!
“好了,我这不就回来了嘛。”
言水仙无奈,感觉自己比较像丫鬟,处处都顾着她们的感受。
“小姐!你怎么这个时候才来,我们等你很久了!”六婶就着围裙擦着手,面上都是惊喜,“听到春花说你的事,我们都急得半死,你就不好好呆在家,去妓院那种不干净的地方干什么,那可不是好女孩该去的地方,不行,我得去跟少爷说一下……”
“六婶……”看着六婶中途转道的背影,言水仙泄气地摇摇头,在胸前环着手臂,突然想到:是不是中老年的女人都这么爱唠叨?
但六婶还没有走几步,侯玉枫就冲了出来。
人影一闪,叩!
“瞧瞧,瞧瞧,穿成这样子出门,怎么能不惹事生非?”侯玉枫摸着下巴故意揶揄着,但眼眸里的笑意怎么都掩藏不住。
“侯哥!再打我这里,我就跟你翻脸!”言水仙恨恨地咬着牙,捂着额头,侯哥当了这么久的当家,怎么还像个淘气的男孩,仍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