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鹅喉羚,又名羚羊,黄羊,或长尾黄羊,是一种典型的荒漠、半荒漠动物。当地牧民又叫它“镜面羊”。
第一部 八十六 去和田采玉?
“鹅喉羚,生性胆小谨慎,喜群居,不与人类接触……”不知是谁喃喃地说着。
众人心里也都知道,但是却都没有说话,而是各个表情地痴呆地看着前方。
离众人四百米的距离,沙凌就下了羊背,在它耳边低低道:“我要走了,小黄,回去你的妻妾和兄弟那里吧。”
这段时间下来,被沙凌取名“小黄”的这只长尾黄羊,每天都能找到爱吃的红柳、梭梭、千芨草,又得沙凌真元涤洗经脉,很快就膘肥体壮,奔跑间敏捷又充满力度。
一人一骑,每日里共赏日升日落,听呼啸的风刮过戈壁,日子单纯又惬意。
像是明白沙凌的意思,小黄水水的大眼睛恋恋不舍地望着沙凌,舔舔嗅嗅沙凌的手,低鸣数声,扭头跑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李小彬是一家地理杂志的编辑,他心中一动,手上麻利地取出相机,就待拍照,长毛黄羊这种动物,以往只能用装着长焦距镜头的相机在离它们几百米远的地方拍摄,即便取景器里的影像并不是特别清晰,你依然能感受到它们的惊恐和警觉,哪里像此刻,不仅让一个人类驾御,并且离别时那种眷恋不舍,更让人啧啧称奇。
要是能将这温情脉脉的一幕拍下……
那个神奇的年轻人忽的转过头来,温和的脸庞上目光竟锐利之极,只淡淡一扫,李小彬就觉手中一抖,相机险些失手落了下来,那种感觉极度的危险,让他心底一阵阵地发寒,好可怕的男人!如果他当真拍下照片,也许会被这个男人……
目送小黄远去,沙凌转身,施施然地向众人走来,远远的就笑道:“嘿,帮帮忙,谁有多余的鞋子?”
等他走近,众人就见到他抬起只着了棉袜的脚,不禁都笑了起来。
看沙凌面目十分平常,属于看过就会忘掉的那种,但是他脸上的笑容,甚或走路的姿态,却又总觉得他身上有几分不同寻常。
再看他的穿着,只是单薄了些,但显然不是什么野人,和精灵德鲁伊也没啥关系。
“哈哈,你这是怎么了?”周清笑着走过去搀他。
沙凌郁闷地摊摊手:“别提了,登山的时候鞋子掉到冰湖里去了。”他一指遥遥的冰川雪山。
“然后你就赤脚一路走下来?”于振环惊道。天哪,这还是人类吗?他的脚没有冻掉?于振环个子不高,但显得颇为精悍。
“还有一双布鞋,被一群野驴追的时候搞丢了。”
“哦——你真倒霉!”沙凌的表情太无辜,让众人就算心有疑虑也说不出口,只能异口同声地道。
“我叫于振环,小队的暂时队长,你尺码多少,我们有备的专用登山鞋。”
“呵呵,多谢了。”沙凌穿上何晓乐的登山鞋,活动活动,觉得刚刚好。周清长得浓眉大眼,颇有几分英气,于振环是精悍能干的,而何晓乐面目斯文,书生气十足。
短短的时间,双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沙凌是个独行驴友,旅行经验丰富,善于与动物打交道,也许有那么点异能——这点是众人心里头一致认为的。
而这个十二人的团队,八男四女,不是同事就是同学或邻居,总之是七里八拐凑起来的旅行爱好者,租了三辆越野车,目的地是去和田采玉。
“去和田采玉?”沙凌好奇地问。虽然众人相处极短,但沙凌的彬彬有礼和无形的气质,很得众人好感,年轻人本就容易打成一团,不多会儿,众人已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是啊,只有七八月才适合采玉,晚了雪山就封了。”抢着答话的是个活泼的女孩子陆心怡,她和何晓乐、于振环是关系交好的同事。
“小怡,雪山不好登呢。”沙凌笑道,他跟着众人一起喊陆心怡的昵称。陆心怡披着一头直发,大眼睛,很爱笑,是受男孩子们欢迎的那种。沙凌目前就和他们挤一辆车子,越野车空间本身就大,后排上原本坐的两个纤瘦的女孩子,再加一个沙凌,还有些宽绰。
“切,我体力很好的。”陆心怡皱皱鼻子,装娇憨。
“沙凌,我开着空调,你要是觉得冷,就穿上我包里的外套吧。”何晓乐边开着车,边说道。
沙凌笑着看了一眼何晓乐,感激他的细心,道:“还好,不觉得冷,谢了。”
“不客气,晚上宿营的时候可要好好讲一讲你这段时间的历险啊。”何晓乐道,对于爱好旅行的人来说,一个体力强人,能够独自徒步上冰川下戈壁,这种水准,实在可以让他们顶礼膜拜了。
“是啊是啊,沙凌。”陆心怡和另一个女子都齐声附和,唯有副驾驶座上的李小彬一言不发,他对沙凌有深深的心忌,那瞬间可怕的眼神,一直烙印在他脑海中,可是,就算他说出来,估计别人也不会相信,就连自己都会怀疑是不是看花眼了,但是细想想,一个男人能够在外套丢了,鞋子没了的情况下安然地下了冰川,又在戈壁里悠哉地骑着黄羊,若说他没几分实力,李小彬还真就不相信了。
只要他没有恶意,再怎样厉害,也和我们没关系,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晚上,众人在戈壁上夜宿,他们食物饮水都准备得很周全,多沙凌一份,也没什么负担。
沙凌自己带有一个小帐篷,无需和他们凑热闹,四顶帐篷扎成一个圈,三辆车子挡在周围,挡挡夜间的寒风。
年轻人们挤在一起将就将就地吃完晚饭,就怂恿沙凌讲讲独自旅行的事情,沙凌也不推辞,缓缓道来,在他口中,众人见识到了雄奇的冰川,圣洁的雪莲花,美丽优雅的雪豹……
沙凌说话间自然而然有种引人入境的感觉,随着他的足迹,众人似乎也跟着走遍了西北荒漠,“我拐过石山,就看到一只受伤的鹅喉羚独自躺在那里,它的眼睛里是对生命的渴望……”沙凌的声音随风飘散,夜渐渐深了……
第一部 八十七 分别
三天后,众人来到和田市,在野外呆了有近三年时间,重新看到大都市,让沙凌有些浮生若梦的感慨。
重新买了冲锋衣裤和鞋子,还特意地买了双新的登山鞋还给何晓乐后,沙凌作东,请一众兄弟姐妹们大吃了一顿。
沙凌为报答他们这三日来的接纳,直接选了最贵的餐馆,上菜也让饭店安排,那种看也不看菜单和价位的豪气,让一众打工阶层的年轻人恍然意识到沙凌是多么的有钱,而当夜晚,沙凌替众人订了最贵的星级宾馆,这个念头就越发肯定了。
沙凌的身手超卓——沉重的登山包,他一只手就拎来拎来,沙凌的胆子很大,独自生活经验丰富——能够独上冰川,独下戈壁,几乎超越人类常识,沙凌还很有钱……
这样神秘的沙凌,惹得年轻人们在背后讨论不已。
沙凌是如此独特,但是与人相处却毫无架子,三日下来,一众年轻人无论男男女女都喜欢听沙凌说些游历途中的事,他行事言谈间,自有一分让人信赖的稳重从容。
第二天上,于振环就代表众人提出希望沙凌可以和他们继续行程,一同上雪山采玉。
这件事,本来无可无不可,自结丹后,沙凌感觉到了心态的变化,对世间的一切,有了一种更加宽容和大度的心态来对待来了解,也不再一味地想要躲避引人注目的麻烦,所以他才会搭这帮年轻人的越野车。
不过,这些年轻人的行程安排得太紧,与沙凌闲适的心态配不起来,如果不是坐在他们的车上,沙凌应当会在盐湖边散步,会在红柳树林中徘徊,会亲手挖掘管花肉苁蓉,会兴致勃勃地寻找野骆驼……总之,没有两三个月,他是不可能到和田的。
和田产美玉,一般采玉人,能采到一两块,便算有所收获,但是如果是沙凌去,那几乎是实打实的没问题的。
无论是从旅途的悠闲自在上看,还是从采玉的手段上看,沙凌都最好不要和这些年轻人同行,于是沙凌笑笑,温和但坚决地拒绝了于振环的提议。
“沙大哥,那以后我们出来旅行,可不可以喊你一起啊?”这么问的,是陆心怡,看围着的一圈年轻人期待的神色,就知道她只是代表。
沙凌摸摸鼻子,有些无奈和心虚地笑着:“有缘自会相会。”这其中拒绝的味道,不言而喻。
陆心怡满脸失望,忍不住再问:“沙大哥,可不可以留个手机号给我们啊?”
沙凌拍拍口袋:“你们见着我用手机了?我不用手机的。咳,你们打算何时上山?”沙凌不忍见众人尴尬,明知故问道。
“嗯,我们今天就动身了,先到喀什塔什乡,再换租驴子上雪山。我们假期有限,时间安排得比较紧。”于振环说道。
到了离别的时刻,众人都有点莫名的凄然的味道,周清更是道:“沙大哥,我们会想你的。”周清性性子开朗外向,极易与人打交道,但是他从来没想过会对一个大男人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但偏偏的,在这样的场合,他的说的很自然,一点儿也没觉得丢脸。
这话说得……周清没脸红,沙凌听得差点脸红了,可是其他年轻人不仅没觉得不对,反倒一起点头,何晓乐亦闷闷地道:“沙大哥不在,没人给我们讲故事了。”
沙凌有些头痛地望着这些大孩子,他年龄比他们略长几岁,但心态上却不可同日而语,相处时总是下意识地把他们当作晚辈般,有意无意地照顾着,加上他结丹后自然而然散发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对植物和动物有效,对人类影响也不小,尤其是这些经历社会的磨砺还不是很多的年轻人,他们的心中有着青春和柔软的地方,很容易地就将沙凌放在类似兄长般的可以依赖的位置。
这般儿女情长,发乎他们内心,让沙凌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
磨蹭了半晌,十二名年轻人才收拾行装告别沙凌。
沙凌轻轻地吁了口气,劝说他们赶快上路,简直比写上一天次天符还累。
换了身衣物,沙凌下楼去餐厅吃早饭,离开人类世界数年,沙凌有点怀念正常的一日三餐了。
吃了碗面条,沙凌就回了自己的套房,套房的卫浴设施相当奢侈,圆形的大浴缸,有可以比拟小型游泳池的大小,沙凌注满了水,看看酒柜,拿了几瓶香槟和一个高脚酒杯,推到浴室里。
温暖的水流洗涤着他的肌肤,水里虽然没灵气,但是温和的温度,以及水流冲刷肌肤的感觉,还是令沙凌相当舒适,半眯着眼,品着香槟,沙凌心神很放松地拿起电话。
许久没有与家人联系,在重回人类世界的刹那,自有一股思念之情从心头泛起,“喂,小陆啊。”接电话的是陆锐,沙凌笑了起来。
“师傅!师傅,你终于打电话过来了!”陆锐激动得哽咽了。
沙凌心头一阵暖意,和声道:“家里怎么样?”
“嗯,家里很好,师兄去了国安训练,现在已经正式出任务了,一有时间他就回来看我们。干妈干爸,师傅来电话了!”陆锐大喊。
他和赵望都认沙父沙母做了干爸妈。
很快,电话那头就换了人:“沙子……你在外面怎么样?”沙母只喊了一声,就觉喉中堵堵的,说不出话来。
“我在外面很好,很快就会回来。”
“那就好,那就好,呵呵,对了,你老爸迷上了海钓,家里可是备了不少海货了,回来老妈烧给你吃。”丁如芬的情绪缓过来,殷殷地道。
“哦?老爸很会玩嘛,那等我回来吧。”
一通电话足足聊了一个小时,沙父沙母才心满意足地放过沙凌。挂了电话,看着镜中自己不加伪饰的容貌,沙凌啜一口酒,坏坏地想,这副模样,够把家里人吓一跳了吧?
第一部 八十八 采玉冰川下
天有些阴沉,但是秀丽的高山牧场上,依然山青云苍,高峰林立,云雾缭绕,一派世外风光。
两只黑驴驮着旅人得得地行走在高远寒冷的昆仑山雪峰——慕士山里。慕士山里海拔六千六百三十八米,它发源而出的冰河里,出产天下闻名的和田美玉,可以说这里是真正的古老玉矿。
高山牧场位于海拔三四千米的地方,只有在夏秋季节才有牧羊人,草场间散布着几座牧羊人的窝棚,棚子半埋地下,用竹片架起棚顶。
沙凌骑着一只黑驴子,这只驴子脾性温顺,走路不急不慢的,很对沙凌的胃口,慢腾腾地走着,正好让沙凌饱览牧场风光。前面骑驴的老者是当地的维族向导,卷发深眼,瘦削面容,乱蓬蓬的花白胡须,汉语说得颇溜。
一日走了十个小时,夜渐渐深了,山路也逐渐消失模糊,向导的驴子早已疲惫不堪,但回头看看,沙凌骑的驴子却还颇有精神,让他诧异不已。
空中淅沥沥地下起雨,沙凌翻出件雨衣穿在身上,老汉回头作个手势,表示他带的路只能到这里,剩下的路要沙凌自己走了,沙凌很无所谓地点了点头,还客气地祝他好运。
他翻身下驴,那轻松的姿态又让老汉暗道古怪,骑驴并不是件容易的活儿,驴背上硬梆梆的,没有脚蹬子,没有经验的人,两条腿悬在驴身两侧晃来晃去,不时擦在地上,到下了驴子时,往往腿胯酸痛得站不住,老汉作向导很多次了,还没见过这么轻松骑驴的呢。
他哪里知道沙凌还骑过更难骑的长尾黄羊呢,比起来,驴背可是稳当多了。
沙凌拍拍驮着他走了一天路的黑驴,附在它耳边低低道:“小黑,辛苦你了。”
黑驴子“嗷呜嗷呜”叫两声,似乎在说它并不累,那是当然的,沙凌也就意思意思坐在它身上,根本就没压什么重量上去。
向导牵着两头驴子离开,等他的身影一消失,沙凌伸食指在身上掸掸,立时将外衣上水份都抽了出来,凝成两个水球扔掉。
又在空中划了个圈,固定住一个圆球形的雨水空间,伸手在这个空间中点点划划,划了一个由雨水和少量水灵气形成的次天符“护”,随手一弹,这个闪耀着蓝色灵光的水球化作薄薄透明的水膜附在沙凌体表几厘米处,天空落下的雨,到了水膜面前,就像落入湖水中一般,漾起一圈一圈细细荡漾的圆圈。无数的雨滴形成无数的圆圈,而这些圆圈在漾开时,又都发出微微的淡蓝毫光,一时间,沙凌像是将一个梦幻水世界披在身上,远看上去,星星点点地闪动着柔和光芒,当真美丽之极。
天色漆黑,沙凌没有赶路,而是像旅者一般安营扎寨。似乎有意无意的,沙凌的节奏放得更慢了,如果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行走甚或骑驴之类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