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一声怪叫传来,阿里和天明同时去捂肚子,三人一愣,会意地笑了起来。天亮魔法般从怀里拿出一个牛角面包,对二人说:“这是阿里买的,我原想给哥当晚饭,正好喂你们的肚子。”他把面包掰成两半,分给二人。
阿里和天明又同时掰下一小块,递还给天亮,三人捧着面包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忽然有了一种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豪情。
第五章 什么叫兄弟
“大叔,你这可丽果怎么卖啊?”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站在水果摊前东挑西拣。
“三个银币一个,买十个还送一个。”
“这个太小,这个又太青,这个烂了,这个……”
“你别瞎翻啊,这都是早上刚摘的新鲜果子。”老板一脸心疼地阻止。
“真的烂了,你看,你看这里。”男孩指着一个红斑点。
老板连忙凑过来看:“哪儿?这是筐子挤的,没事,大不了这个便宜你一银币。”
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老板身后走过,走了几步,又回头冲男孩咧嘴一笑,交换了一下目光。
那男孩故意皱起眉头,摇着手:“你的可丽果肯定是昨天的,你看叶子都蔫了,欺负我年纪小吗?哼,不买了。”
“别别,全都卖两个银币,你别走啊!”
男孩不理老板的吆喝,快速走进人群里,在下一个街口和刚才的那个瘦子碰头。
“怎么样,二哥,到手了吗?”男孩急切地问。
“放心吧,有我鬼手天亮出马,又有你小三子做掩护,有什么活干不了?今天就到这了,你先回家,我去千里香买只大烧鹅回来。”
“耶!太好了。”
这个瘦子就是天亮,三年来他没长高多少,倒是更黑更结实了,手上功夫炉火纯青,自封了个“鬼手”的名号。他嘴里的小三子,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阿里了,他自从三年前和天明、天亮两兄弟不偷不相识后,就结为了兄弟,排行老三,这才成了小三子。
三年时间过得真快,阿里的个头拔高了一截,皮肤也显得黝黑,他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从误入歧途的过客变成了主人。现在的他,熟悉青铜城的每一条巷子,每一个店铺,至于青水城、帝都,似乎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们三兄弟现在有着明确地分工,老大天明在一家武馆里当杂役,当然了,运气好时可以偷学到一两招。天亮和阿里就在街上“碰运气”,一个掩护,一个下手,成功率大大上升。
关于这段历史,后世史学家有着很大的分歧,有的说这是英雄王一生中唯一的污点,还有些英雄王的狂热追随者根本就不承认这段经历。自由帝国首席历史评论家阿里 〃自由在《英雄传奇》中写道:“在这期间,伟大的英雄王深入体察民情,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这也是他日后拥有强大号召力的原因,因为他在幼年时就与平民同甘共苦。”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重要的,就要数天明被一个黄金骑士夸有天份;天亮在一次失手中被事主打断了一条腿,躺了两个月;阿里开始学魔法了。
学魔法不是件简单的事,像他们这样的平民更本就没有机会,连天明也苦口婆心地劝阿里不要做梦了,可他一门心思扑在上面。没办法,身为二哥的天亮绞尽脑汁,终于在副城主的家里偷出来一本《魔法基础》。三年来,阿里就靠着这本只有薄薄十五页的魔法书,发出了第一颗水球。
水球是阿里接触的第一个完整魔法,从那时起,他就迷上了魔法,何况还有玫的约定。仅仅靠着书想成为魔法师,无疑是天方夜谭,如果真这么简单,大陆上的魔法师早就遍地开花了。可阿里不知道这一点,他以为每个魔法师都是这样学的,一有时间就钻研书上的东西。
第一步:冥想。这是每一个魔法师的基本功课,冥想的时候是魔法师的精神力离神最近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魔法元素的流动,从而和它们进行沟通,让那些小颗粒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魔力。魔法颗粒进入身体之后,就储存在魔法师的精神领域里,储存的越多,魔力越高,魔法也就越厉害。所以一个人的精神领域是决定性的,一般看一个人是否具有魔法天赋,都是看他的精神领域有多大。阿里的精神领域并不突出,这玫的爷爷早就知道了,因此他在刚开始冥想时怎么也进入不了状态,好不容易收服一小群魔法元素,转眼就跑个一干二净。但他没有放弃,仍然坚持每天晚上冥想,虽无大益,总算小有进步。
慢慢地,阿里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每当他的疼痛症发作过后,他的魔法吸收就明显增加,难道这个怪病还可以提高精神力?他的疼痛症越来越严重,疼起来哪都不能碰,就像有几百条虫子从头啃到脚,妈妈配置的药丸已经没有了,最近两次他是咬牙硬抗的,每次都是死里逃生,可吸收魔法元素的速度也更快了。
就这样一点一点积累,他终于储够了魔法元素,试着发出这辈子第一个魔法——水球术。成功的那一刻,他激动地抱着俩兄弟又喊又叫。兄弟三个都是魔法外行,谁也不知道水系魔法师的第一个魔法应该是水滴,就像当初的玫,只有对水有一定的理解,又能熟练控制魔法元素,才能发出水球来。第一次就发出水球,鬼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玫的爷爷如果看见,恐怕会为痛失好徒弟而扼腕吧。
魔法学习进行得相当顺利,可阿里的老毛病却是颗炸弹,在平静四个月后,轰地炸开了,差点把他炸得粉身碎骨。
这一次的发作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猛烈,阿里不止头疼、胸口疼、肚子疼,手和脚都疼,浑身上下像被人用钉子在扎,钻心地疼痛。他起初还能忍下来,不到半刻已是冷汗淋漓,嘴唇发白。天明兄弟见过阿里病发,又听他说可以增强精神力,以为他这次也能熬下来,可当看到阿里疼得全身痉挛时,他们知道阿里麻烦了。
短短半个时辰,阿里的嗓子喊哑了,指甲缝里都是自己的血肉,汗水顺着发梢往下淌。他的眼眶深深地凹了下去,眼睛里找不到一丝神采,天亮刚一扶他,就发出一声低沉地呻吟。
“这样下去不行,小三会死的。”天亮着急地说。
“他的药呢,药呢?”天明去阿里身上找,又触痛了他,忙把手缩回来。
“药早没了。不知道小三能不能扛过去,真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怪病,早晚得……前两次都没事,应该不会……”
天明急得团团转,一拳打在门上,把原就不怎么结实的木门砸了个四分五裂。
“听小三说他的病只有六叶华莲可以治,他的药也是那个配的,就是不知道去哪里弄六叶华莲,那玩意儿贼贵。”天亮拧眉深思。
“六叶华莲上哪找去,我连秃叶华莲都没见过,只怕城主家里才有这样的东西。”
“对啊大哥,这次你可提醒我了,城主府里一定有,小三有救了!”天亮两眼放光,就像第一次在青铜城门口看见阿里的样子。
“别傻了,亮子,那可是城主府。”天明一脸担忧,“你以为是寻常人家吗,能让你把东西偷走?”
“副城主家的书我都能偷,城主怎么了?”天亮已经下定决心,谁也拦不住他。他换上夜行衣,潜入风中。
此时的阿里在剧痛中昏迷过去,眼前一片黑暗,只有无数个光点飞来飞去,调皮得很。他觉得自己就成了光点中的一员,想要跟上大家,却怎么赶也赶不上,他想大喊,可张开嘴发不出声音。光点们越飞越远,眼看就要消失了,阿里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忽然,一股清流进了阿里的嘴巴,直到肚子里,他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激活起来,一下子有了力量。他终于追上了光点大军,和他们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阿里在梦中度过漫漫长夜,天明却是在忐忑中度过的。直到太阳升起,天亮才回家,他看上去有些颓废,还受了伤,好在六叶华莲是偷回来了,虽然只有半株。顾不得解释什么,天亮先把六叶华莲的花瓣捣碎,给阿里喝下去,终于在关键时刻拉了他一把。阿里梦中的清流即来源于此。
阿里的呼吸渐渐平稳,脸上也开始恢复血色。突然他的身上发出一道道光芒,无数光点向他身体涌去,越来越亮,晃得兄弟俩睁不开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
“不,不知道啊,没听说吃六叶华莲会发生这种现象。”
“小三会不会死啊?”
“当然不会!”
在两人的一惊一乍中,阿里总算睁开眼睛,他看到两个哥哥满眼血丝,一脸愁容,心里一阵感动。正想问问他们自己昏迷以后的事,门外传来整齐的马蹄声。
天亮脸色骤变。
门已被天明打碎,可以清晰地看到门外来了一群铁甲卫士,拿着铮亮的刺枪,将他们家重重围住。领头的是个高级银甲骑士,长驱直入。
“终于抓到你了,鬼手天亮,胆子不小啊,城主的东西也敢偷!找你小子很久了,看你今天往哪跑。拿下!”他一挥手,四个铁卫大步走进。
天亮这时反倒镇定下来了:“我跟你们走,天大的罪我一人接着,你放过我两个兄弟,他们什么也不知道。”
“闭嘴!你现在被捕了,盗窃城主、祸害城民,剥夺你一切权利,判为奴隶,即刻生效。”
“不管什么惩罚,我都和他一起受!”天明斩钉截铁地往前走了一步,洪亮的声音不容质疑。
“我也是。”虽然很微弱,但同样坚定。
“你们两个傻瓜!”
什么叫兄弟,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离不弃。
今夜谁与我一起流血;他就是我的兄弟!
第六章 奴隶生活
奴隶是神龙大陆最底层的存在,他们永远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下井掏矿,奴隶去;饲养魔兽,奴隶去;战争塞子,奴隶去。总之,奴隶干着一切不是人干的事情,还处处被人侮辱、歧视。
是的,他们算不上人,因为他们没有人的权利。在奴隶里,不只没有姓,连名也没有,有的只是冰冷的数字。阿里三人很“幸运”地成了东方奴隶军第九团七组的1、2、3号,延续着他们大哥、老二、小三子的称呼,这大概是他们到达奴隶营后唯一值得庆幸的。
1971、1972、1973,这就是他们现在的名字,深深地烙在左臂上。这是惯例,奴隶都要把编号烙在手臂上,便于分辨,而且彻底烙上他们的身份证明。不过这不代表他们永远叫这个,因为他们一旦死去,就会被新的奴隶顶上,就像他们从前一任那儿接过来。奴隶死去一批,又进来一批,真是铁打的营房,流水的奴隶,这水流地比呼兰巴托河还快。
“三子,你跟大哥不应该跟我来这,这是当奴隶,你以为去喝喜酒啊?凑什么热闹。”天亮一边砸着石料,一边抱怨。
“呵呵,奴隶就奴隶,我们三个在一起,还可以互相帮忙呢,要不你非得累死在这石场上。”天明习惯性地抓抓头。
“二哥,你是为了给我偷药才被抓的,我怎么能扔下你不管?要是我连这点胆量都没有,我也没脸叫你二哥了。”阿里搬起三块石头,步履艰难。
“好兄弟!哎,那天一进去我就知道栽了,城主府守得跟铁桶似的,熊包地乌 〃达克这么怕死。不过去都去了,怎么也得把六叶华莲偷到手,要不怎么叫鬼手呢,城主怕什么,照样偷!”
天亮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阿里知道那晚一定惊心动魄。天亮没有武技,每次偷东西都是依靠手快、眼明、耳尖,从不跟人正面接触。可这一次他受了伤,那半株六叶华莲也明显是夺碎的,有这样的兄弟,夫复何求!
“其实你不必为我冒险,就算挺过了这一次,下一次呢?”阿里抬头,觉得自己的明天就像天那么远。
“呸!只要你当我一天兄弟,我就管!”
“1972,吵什么呢?别人搬三块石头,你怎么才两块,不想吃饭了?”监工破锣似的骂声响起。
“我替他搬。”天明忙在自己的三块石头上又叠了一块。
奴隶干着最累的活,却吃着最粗糙的食物,常常半夜把人给饿醒。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迟;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猪差。阿里三人虽然还是半大孩子,但帝国规定十岁以上的奴隶就要参加劳动。忙了一天又累又困,大家都是倒头就睡,可阿里还是坚持每天冥想。他的精神领域在上次病发后又扩大了一倍,可以储存更多魔法元素。另外,他在昏迷中吸收的光点很奇怪,它们不像魔法元素一样待在精神领域里,反而在血液中顺着血管到处流动。光点的事天亮问过他,可他也说不清楚,因为光点又亮又透明,他干脆叫它们小亮,引来天亮多次抗议。
如果说阿里的第一个魔法让人吃惊,那么他预备的第二个魔法则令所有人震惊。因为他正琢磨着怎么把水球变成冰球,这至少是魔导士才有资格研究的,不过他目前还没有成功。
“第七组注意,第七组注意。”侦察员乘着雷鸟升空,雷鸟发出阵阵厉鸣,“西北方向有魔兽出没,级别不明,全力围剿。”
级别不明,就敢派人全力围剿,也只有奴隶团里才有这么大手笔,如果来一只高级魔兽,那么第七组只怕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魔兽可以分为低级(1—3)、中级(4—6)、高级(7—9)和10级圣兽,10级以上的就是神兽了,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第七组一百八十五人浩浩荡荡走进了琼斯森林,琼斯森林是独孤山脉的外延,含有大量魔晶矿,平时没有什么魔兽,不过有时山上的魔兽也会下来打牙祭。
组长1970是个络腮胡子,孔武有力,肌肉一块块向外突起,粗壮的双臂令人望而生畏。
“十人一小队,首号为队长,分角度向森林纵深挺进,发现魔兽不要攻击,回来报告。”他又转身嘱咐组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你们跟在我后面,不要轻举妄动。”
1970的命令简捷明了,看得出来他很有军事头脑。十几队人马开始对琼斯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森林太大了,一时间还没有发现魔兽的踪迹。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