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还有你家老太君,我们三人都喝了茶,怎么你们都没事?那刺客未喝一口茶,你那珍贵的茶露岂不是只用于我一人身上了?”孟瑄头一次坐在女子的妆台前梳头,觉得倍感新奇,于是伸手将台上的妆匣拉过来翻看。
“非也,茶露最妙的一点就是不止喝了管用,连用鼻子嗅到也能起一些作用,只不过发作的慢而已。至于老太君为何没事是因为——若单独用安息草,那么只对武功高手管用;若单独用茶露,那么对任何人都管用;可若是先吸了安息草,再去饮茶露,普通人会二者中和,因此安然无恙,就像老太君那样;而像你这种身怀内力的人喝了茶,却会催化开安息草的药性,立时变得不能走路甚至不能动弹。”
何当归自己给自己梳头的手艺不佳,但给别人梳头还勉强过关,不一会儿就给孟瑄梳好了一个发髻,然后打算将他扯到桌边坐下,给他倒一杯茶扮成来串门儿的客人,可是这厮对她的妆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妆台之前坐得稳如泰山,像千斤大佛一样怎么拽都拽不动。
苦拽无果,何当归只好嘱咐他说:“只要一来人了,你就撑着妆台站起来,背着手装作欣赏我家房间布置的样子,你若是听话,等我有了空就用银针帮你活一活血,助你尽快排出药性。”
孟瑄挑眉看她一眼:“昨天你不是说没办法帮我解去药性,只能等它自己褪散,还让我将就着对付两三天?”
“昨天我困了,不耐烦应付你,”何当归先含混了一句,顿了片刻又解释说,“再说我的针灸手法乃世所罕见,只有我的贴身丫鬟才见过,我跟你又不熟,恐你是别有居心的坏人,自然不敢在你面前展露绝技。“”如今你教我内功法门,又跟我做了朋友,我对你自然不同一些,盼你谨守我会针灸的秘密,莫要将此事泄露给旁人才好。”
孟瑄笑道:“好啊,反正我也要央求你为我中‘合禾七日清’的事保密,话说回来,真不知道你的小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竟比我们这些(大)人懂得的东西都多,真想打开来看看。”忽然他将一个香匣打开,凑在鼻端闻了两下,低呼道,“没错,就是这个味道!紫霄的那个味道!”
何当归正在弯腰叠被子,转头看了一眼,说:“那个就是用情花种子配出来的香料,除了情花之外,另添加了火烈花、丁香花、茉莉草等馨香植物,我给它取名叫做‘无忧香’。”
“无忧香?”孟瑄诧异,“难不成这个香也是你自创的,外面都买不到的那种?”
何当归一边整理床铺一边摇头道:“这香是我娘亲研配出来的,而我只是往里面添了少许火烈花,并给它起了‘无忧’这个名字,因为我每次闻到这个味道就会驱散忧愁……”何当归抓起枕头拍一拍,又道,“外面买?胭脂铺里你只能买到丁香,药铺里你只能买到情花,余的就难寻了,你这么喜欢这盒香吗?那送给你好了,我有空再新做,哦,你用那根绿玉簪给我挑出来一些放到别的匣子里,我这几天要用。”
“喔,那谢谢你了。”孟瑄依言给她留下了一些,将剩余的一匣子香粉收进他的袖里,又问一遍,“外面真的买不到吗?”
“不知道,你去找找看啊。”何当归整理好了床铺,又挂好了床帐,转身倒了半碗桂花露递给孟瑄,忽而问他,“紫霄是什么?一种花吗?”
孟瑄摆弄着一把珠花,摇摇头说:“不,紫霄是一个人。”我的救命恩人和我的妾。
“哦,那你快喝吧,”何当归转身去开门,不忘交代他,“一会儿蝉衣她们来了,你就装成跟我不熟的很客气的样子,就说你迷了路,不小心走到这里来了,所以进来随便坐坐,还有,把你弄乱的那些东西给我摆好。”
何当归开门端了外面地上的洗脸水,洗了脸之后正要出去泼水,突然惊见一直“行动不便、半身瘫痪”的孟瑄猛然站起来,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就着她手里的水洗了两把脸,又用她的毛巾擦干了脸,一推窗户就跳出屋去了。
他在窗外回身,看到她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一般,就好心解释道:“昨晚我真的不能走路了,在你这里运功化了一夜才好了一些,虽然走路没问题,可是两条腿都是没有知觉的,不信晚上让你摸摸看——我今晚三更再来,给我弄点儿夜宵,我不吃甜食和面线。”说完,他冲她挥挥手飞走了。
何当归端着脸盆愣了半晌,然后走到窗边将手中水泼出去,嗬!她向来都是忽悠别人的人,冷不丁让别人摆了自己一道,这可真是终年打大雁,一朝不慎被雁啄了眼。
“小姐,你起来了!”蝉衣端着晶亮的鸡蛋面线走进来,笑道,“呀,你还自己叠好床了,真稀奇啊,我跟你住了这么长时间,你从来都不叠被子!”
何当归翻了个白眼,问:“你昨天半夜找我什么事?”老太太那边来人找了?
“哦,”蝉衣放下了碗,低头扭着衣角说,“风言哥哥和风语哥哥让我来问问你,你能不能不跟凌小姐说他们在咱们府里住过,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那位凌小姐是谁,不过看他们求的挺可怜的,小姐要不你就答应他们吧。”
“风言风语?”何当归微微皱眉,“以后你不许跟他们讲话!”
“嗯?为什么啊?”蝉衣诧异地松开衣角,劝道,“小姐你别看他们油嘴滑舌,其实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上次摘小白花的时候,有个小孩儿吃的粽子糖人儿掉到地上了直哭,他们就买了两个糖人儿哄那小孩儿笑呢……而且他们昨晚就已经离开罗府了,我就是想跟他们讲话也找不着人了啊。”
“他们离开罗府了?你是说……他们四个人全都走了?!”何当归睁大眼睛直盯着蝉衣,见后者不知所措地点点头,她又问,“摘什么小白花的时候,你跟那两个人走得很近吗?”
蝉衣连忙摆手道:“没有,我跟他们就见过三次面,一次是昨晚,一次是上回在鸟鸟丁凉亭,还有一次是你在街上差点儿让马踩到那回,你不是让我和槐花去摘小白花吗?风言哥哥和风语哥哥也是去摘花的,还说那是他们宁公子预定要采的花。”
“……火烈花?”
“是啊!”
何当归忽而觉得身体有些冷,坐下抱着那一碗面线取暖,不会有错了,如今她已经完全可以确定,那宁渊就是朱权。
关于火烈花的那一段记载文字,她是从王府中朱权的小书房里看来的,那里面的书都是他搜罗来的绝版古籍和孤本珍册,别的地方绝不会有。她记得清楚分明,那一年的一个雨夜,他和她一起在小书房中围炉品茗,他手里一本《太上众经目》,她手里一本《异草经》。
她读到火烈花的时候,看到了两行墨迹陈旧的批注,注中赞火烈花为“万药之盐”,其字体与他的仅有六成相似,她问后才知,那是他少年时期写上去的批注,只因后来改练了柳体书法,因此字体跟从前大有区别。而后她微笑提笔,在书页空白处添了一句“永乐五年十一月八日夜,清逸阅览,开卷有益,然也。”他也笑着接过笔,在后面加了一句“此书主人权同阅,红袖添香夜读书,人生第一乐事,然也。”
何当归拿起筷子开始吃面,咬牙暗恨道,没想到那人溜得这样快,昨天在花园里她已经想好,虽然暂时不想去杀这个少年时期的朱权,毕竟他还没有害过她,但是她已经想好了一个可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办法。
她只需写一封匿名信,投入扬州知府衙门外的铜亀,信上说宁王朱权私自拜了圣上一心招揽的道圣柏炀柏为师,学得一手精妙的易容之术,经常擅离封地从事各种地下活动,如今易容后化名为“宁渊”藏身于罗府听竹院。扬州知府韩扉收到这样一封信,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是率兵二次包围罗府捉拿宁渊一探究竟,第二是派人去探宁王其人是否身在大宁,第三是上书给皇帝并附上这封匿名信。
不论他选择其中哪一种办法,当然,最好是三管齐下的雷霆而行,此事的后果都够朱权好好喝一壶的。毕竟他的一切权势啊,地位啊,钱财啊,说到底都是他老子朱元璋给他的,一旦朱元璋不信任他了,那他的逍遥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可恨,他竟然跑得这样及时,若是能迟上一两天……罢了,这一世她只愿跟他做毫不相干的路人,跑了就跑了吧,但愿苍天见怜,让这个人从此在她的视野和她的生命中永永远远地退出。
“呸!”
何当归快速地将口中的面线吐进漱口的盖碗中,大惊失色道:“蝉衣,你在面里加了什么?白糖?”好甜好腻,难吃得惊人的一碗面!何当归的心中一时冒起了一团邪火,这小妮子走火入魔了不成,端来的菊花茶浓得像糖浆,自己也硬着头皮喝了,怎么一碗浇着辣椒酱的咸面线,她还是要放糖?!
蝉衣吃惊地掩口,圆溜溜的眼睛睁得更圆了,因为她还从未见过小姐发脾气的样子,更何况是对她。
“又放糖,甜死了,不吃了,睡觉去!”
何当归拿桂花露漱一漱口,撅着嘴“咚”地跳到床上,先是面朝里躺着,然后又扯过被子,藏进里面生闷气。
房间里悄然无声地安静了半晌,何当归的心中开始打滴漏。滴答,滴答,滴答滴。过度的寂静,让她的心中浮现了些许罪恶感和自省——其实说穿了,她气的只是自己没能早点认出那个恶魔的真面目,气的是自己曾经对着他语笑晏晏,甚至把他当成了半个朋友,气的是自己想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依然会有心痛的感觉。这样的感觉让她自怨自苦,却又如同呼吸和心跳一样,不能中断,不能和自己的身体分离。
而这些根本不关蝉衣的事,她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能做出多好吃的东西呢?自己实不该为了一碗面就对着她大声嚷嚷,细想起来,自己上一世极为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有银子从道观带走蝉衣,如今能得偿所愿的跟好友天长地久的在一起,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人果然都是得寸进尺的动物么,得到了又想要更多……
道歉的话语含在舌间,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这时,她感觉自己的背隔着被子被戳了一下,然后蝉衣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来,是她的招牌碎碎念:“小姐你不喜欢吃糖的话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不喜欢吃糖呢?虽然你突然把筷子一扔跑到床上来,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到底喜不喜欢吃糖的!你真的不喜欢吃糖吗?那大不了我以后不放糖就是了,咦,小姐你莫不是在假装发脾气,其实是为了偷懒睡觉?起来起来,你不能再睡了!你再睡就变猪了!”
、第145章 长发随风而散
更新时间:20130905
何当归无奈地从被子里爬出来,继续回桌边喝桂花露,然后又把面线里的鸡蛋拣出来吃了,问蝉衣:“你干嘛那么喜欢糖?”
“小姐你真懒,你又不叠被子,不叠被子就不要随便乱扯被子嘛!”蝉衣边叠被子边答道,“我也不知道啊,反正小时候我就觉得糖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可是家里穷吃不起糖。“”我奶奶知道我喜欢吃糖,于是拿她的私房钱买了一罐儿放在床底下,每天开饭的时候就往我的碗里抓一把,后来奶奶得病死了,便没人给我加糖了。过了几个月,有一回吃饭前我自己去床底下找那个糖罐儿,却发现已经被老鼠偷吃光了。”
何当归沉默一刻,突然道歉道:“蝉衣,对不起,刚刚对你发脾气。”
是呀,小时候的记忆和喜好往往是最难改变的。蝉衣小时候吃不上的是糖,而自己小时候吃不上的却是盐。
寄住在农庄上的时候,她所在的钱老五家是庄上数一数二穷的人家,终年到头的伙食都是稀多干少,而且几乎不往稀饭里加盐。在那儿住了一年之后,有天中午吃饭时破天荒地吃了菜粥就咸菜,那大概是她有生之年第一次吃到那么咸的东西,顿时觉得很好吃,问了瘸腿钱老五的婆娘,她才知道那种咸咸的东西叫“盐”。
钱氏把一个破陶罐抱给她看,指着里面白花花的东西说,这是咱们农庄的东家,扬州城的罗府发给的,每家都有四斤呢!以后咱家也能吃一年的有咸盐的稀饭了!吃了这个,干起活计来就多一把子力气!
半夜里,五岁的她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跑去厨房找到那个陶罐,抓了一把“好吃”的盐好奇地研究着,这就是她家里送来的礼物吗?研究完了之后,就一把塞进嘴里……之后她的嘴巴被那把盐烧破了,肿了半个月,尽管这样,伤好之后的她还是最喜欢吃咸的东西。
“只要你喜欢,以后你就在你的碗里随便加糖吧,”何当归闷闷地说,“吃完糖记得用青盐水漱口,再喝两杯清茶解腻,毕竟糖吃多了也于身体无益的。”
“原来小姐你不喜欢吃糖吗?”蝉衣遗憾地说,“彭二公子给你送来了好多糖呢,不过都掉地上了!”
“掉地上了?弄脏了就扔了别吃了,”何当归看向蝉衣,补充道,“对了,蝉衣你记好,以后彭渐那小子来了别招待得太热乎,让他自感没趣然后自己离开,多这样几次他就不乐意来了。还有,从现在开始,他拿来的东西咱们都不能要,原样给他退回去。”彭渐那小子不大机灵,又天性热情如火,尽管他大概是来到一个新地方喜交几个新朋友,可万一他的这些举动被老太太汤嬷嬷她们看在眼里,硬把他和自己凑成一对,就算最终被彭渐的父母驳回,中间只怕也要几多曲折,还不如趁早将之扼杀在摇篮里。
蝉衣闻言冲过来,焦急地分辩道:“不能扔啊小姐,那几盘子粽子糖和芝麻糖都是装在提盒里的,彭二少爷晕倒之后就整个儿掉在地上了,里面的盘子虽然碎了两个,但是糖没弄脏啊!我已经尝过了,每一种都好吃得不得了,为什么要扔呢?!”
听完之后,何当归的眼角不禁抽了抽,原来,竟然是为了糖,还以为她突然冲上来是要为彭渐辩解呢……“咦,彭渐晕倒了?他病了?”
“不知道啊,早晨的时候,他正笑眯眯地拎着提盒往咱们院子里走,彭大少爷突然从后面窜出来,一记手刀砍到他的后颈上——”说着,蝉衣举手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脸上做出一个凶狠的表情,立刻刺激何当归想到了彭时那一张阴沉的脸,“——然后只听‘砰、咣叽’的两声,那提盒就掉到地上了,真是可惜!里面那几个盘子一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