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抱起她,让她沉浸在温暖的美梦中。
心潮起伏,可是,他克制着,压下那微涌的冲动。
一夜无眠。
在他三十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心潮澎湃,让他感兴趣,让他赞赏惊叹,让他的情绪大起大落,让他想要去征服、拥有她的全部。
她,是第一个。
因为,他憎恨女人,痛恨到了极致;他始终认为,不值得为了一个女人而耽误部落的任何事情,更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子。
杨深雪,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女人,就像一匹极品的烈马,需要调教、驯服,才能臣服于自己。虽然她已经答应他的条件,但是他总觉得她不会心甘情愿地留下来。
她跑不掉。
如果她敢逃跑,无论跑到哪里,他也一定会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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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他一巴掌
半个月后。
“既然你已知道我不是你们要找的深雪公主,伤好以后,你们不要跟着我了。”
声音轻柔,语气却强硬。
杨娃娃坐在床沿,已经换下牛仔和衬衫,女扮男装,柔顺长发往上绾起,束成一个简单的男子发髻。
阔天躺在简陋的床上,脸色苍白,双眼无神。
半个月的调养,他的伤口慢慢愈合,再过两日就可以下床走动。
他看着她,坚定道:“不,你就是深雪公主。”
“为什么?”她不解道。
“公主无需明白。”
“我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她怒瞪他,“你们四个不要再跟着我。”
“公主无需多言,属下四人至死跟随公主。”阔天坚持道。
“你……”多说无益,她忽而笑了笑,站起身,背对着他,“你好好休息。”
从毡帐中走出来,扑面而来的是明媚、温暖的午后阳光。
杨娃娃似乎闻到了阳光特有的那种焦香,抬头仰望,天很蓝,蓝得很深很深,漂浮着奇形怪状的白云,缓慢地飘移着。
天色还早,到处走走吧。
这是楼烦与燕国边境上一处偏远的草场,他们在此停留已经十三天。
禺疆答应过,阔天和夜天明复原得差不多再上路。
半个月来,一行人朝夕相处,她的四个护卫和他的六个部属相处得不错,虽然语言不通,不过,男子汉大丈夫,豪爽率直,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彼此的意思大都能明白,实在不明白的,比划比划也就明白了。
至于禺疆,这家伙从来不与属下混在一起,总是独自沉思,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或是望着远处,一副深沉的样子,搞得跟思想家一样。
那个早上,醒来的时候,杨娃娃再次发现自己被他抱在怀里,怒从心起,差点儿狠狠地抽他一巴掌。
他的部属见怪不怪地忙碌着,她压下怒气,冷静地站起来,羞红着脸,整理好衣服,接着察看四个护卫的伤势。四个护卫还在睡梦中,睡得很沉——连续几日的逃亡,他们紧绷如弦,未曾好好休息,昨夜全副身心地松懈下来,竟睡得又香又沉。
自从树林里的那个早上之后,他们很少说话,很少正面接触。
她很奇怪,禺疆是怎么救治他们的?胡人有草药?有人懂得医术?
但是,据她了解,胡人的医疗条件很差的,生病了让巫医治疗,谁知道巫医真的会医病救人,还是坑蒙拐骗的巫术伎俩?而且,胡人鲜少中草药,除非与中原汉人交换物品,或者,通过野蛮、血腥的劫掠获取汉人财产和物资。
她问过禺疆,可是他不说,只是笑笑。她也问过阔天和夜天明,但是,当时他们陷入昏迷,不省人事,更加不知道了。洛桑和林咏的回答是这样的:喝过他们的奶酒,两人就晕乎乎地躺倒,直到次日醒来。
问不出什么,她也懒得问了。
☆、激起他的征服欲
如果禺疆想要害人,根本不需要这么费劲,拉弓,搭箭,他们几个就利箭穿胸,魂归西天。
这半个月,她能感觉得出来,禺疆刻意避开、疏远她。
她不知道为什么。
这倒好,他没有骚扰她,她轻松许多,天晓得,对付他,好比一场惨烈的厮杀,全身戒备,如临大敌一般,稍有松懈,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因为,他睿智精明,犀利的目光仿佛能够洞穿她的所思所想。
杨娃娃躺在草地上,闭上眼睛,感受明媚阳光的抚慰,感受和煦暖风的抚摸,很惬意。
四野幽静,大自然的天籁之音渐渐飘远,整个天地只有阳光和暖风……
阳光下,忽然出现一道高大的人影,这人轻手轻脚地走近闭目休憩的女子。
她肤色白皙,精致的五官组合成一张美丽的脸,清纯而又妩媚,美得令人怦然心动。
禺疆觉得很奇妙,她可以无邪得像个小女孩,也可以美艳得让人血脉贲张。
他清楚地知道,他想要她,很想很想;可是还不能,因为他还不能确定她是谁,她是什么人,为什么她和梦中的背影女子长得那么像……更重要的是,她不是一般的女子,假若他逼得她太紧,她的反抗就越激烈。
她是一个懂得反抗、更知道如何反抗的女子,而他就是要她放弃对他的反抗,完全臣服于他。这个过程,应该很有趣。
他的脸上,写着两个字:征服。
她已经激起他的征服欲。
一片寂静中,杨娃娃有所警觉,感觉有人靠近,感觉到轻微的鼻息,心剧烈地跳动着。
她猛地睁眼,看见一个脸膛刚毅的长发男子。
四目对视,好像是一场无声无尽的交流,有猜测,也有玩味,更试探。
相遇以来,她第一次近距离地正面“目测”他的容貌。
黝黑的肤色,飞扬的剑眉,黑亮的眼睛,挺拔的鼻梁,略厚的嘴唇,棱角分明的脸孔。比起中原男子的容貌,他的五官较为深邃立体,他的容貌较为粗犷野性,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也算是一个俊朗的男子。
今天一大早,他不是和两个部属骑马出去了吗?怎么这么早回来?
杨娃娃见他坐在身旁,慌忙起身,脸红道:“有事吗?”
“我教你骑马。”冷淡的语气,禺疆是在告诉她,而不是征求她的意见。
她拍掉粘在衣袍上的草屑,看了一眼不远处低头嚼着嫩草的白马,斜睨着他,“我为什么要学骑马?”
禺疆锁紧眉头,不容反抗地说道:“你必须学。”
“你叫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吗?”杨娃娃美眸微眨,不屑地瞟了他一眼。她最讨厌别人命令、强迫自己,阿城就从来没有“请”她做过任何她不想做的事。即使她想学,也要表现出不想学的样子,因为,若想逃跑,不会骑马,还怎么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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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你的奴隶
“你是我的人,当然要听我的。”禺疆的嗓音隐含怒意。
杨娃娃毫不畏惧,讥诮道:“是,我是你的人,但是,我不是你的奴隶。”
禺疆一愣,“有什么不一样吗?”
她决定给这个胡人洗洗脑子,不管结果如何,“奴隶做牛做马,任劳任怨,没有说话的权利,有嘴巴相当于没有嘴巴,不会反抗奴役他们的主人。你自己也说,我是你的人,而不是你的奴隶。人嘛,会说话,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与见解,会判断是非对错,有自己的意愿,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别人的命令或请求,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总之,作为一个人,拥有独立的思想和行动能力,别人不能干涉。虽然我是你的人,但是,你不能干涉我的思想和意愿,不能命令我、强迫我、”
她义正辞严地看着他,声音娇柔,却铿锵有力。
这席话,让他瞠目结舌,震撼得无以复加。
禺疆明白她的意思,诧异于她独特的说辞,震惊于她怪异的见解。他记住了她说的话,但不苟同她的说法。
他道:“你是我的人,你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是我的,没有什么干涉不干涉的问题。我可以命令你,即使你不愿,也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
杨娃娃被他打败了,真是对牛弹琴。
反正学会了骑马,也差不多要跟他说拜拜了,何必浪费口舌?
她走向俊美的白马,“好,教我骑马吧。”
禺疆一愣,惊讶于她突然的转变。
转瞬之间,她就变成一只温顺的小猫咪,是不是有古怪?
然而,当她掠过身旁时绽放的甜美微笑,摧毁了他的全部疑虑。
“骑马有什么诀窍吗?”她温柔地抚摸着骏马的腹部,让马儿熟悉自己的味道和触感。
他走过来,站在白马的另一边,促狭道:“诀窍?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被马摔下来吗?”
杨娃娃窘迫道:“知道的话,就不会被马摔下来了,快说。”
禺疆欣赏着她微红的脸腮,“想让马停下来,就要松了缰绳,双腿松开马肚,马就会听话地停下来。”
“我怕撞上你们,想让马停下来,可是,那家伙突然发起疯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的双腿紧紧地夹着马肚,缰绳拉得太紧,马当然不会听你的话。”他走过来,忽然将她抱上马背。
她刚刚坐稳,猛地一晃,他已稳稳当当地坐在身后,真不是盖的。
他手执缰绳,前胸贴着她的后背,那种烫人的热度令她全身一震,身子僵直,心跳剧烈,脸颊有如火烧。
这般强烈、霸道、粗野的男性气息,完全不同于阿城。
她真实地感受到北方男人的强悍与厚实,感觉自己如遭电击一般,不敢动弹。
禺疆俯在她耳边,灼热的鼻息喷洒在她的脸颊上,“放松。”
**这次教学,会擦出什么火花呢?
☆、筹谋逃跑
他是故意的。
杨娃干咳了两声,尽量忽略因为身体接触而产生的异样感觉,“你坐后面一点儿。”
“你怕我?”
“是的,我怕你,麻烦你坐后面一点儿。”她直接了当地承认。
“哈哈哈……”禺疆纵声狂笑。
“你再笑,我就不学了。”杨娃娃翻了翻白眼。
“驾……”他一拉缰绳,白马得令似地撒开四蹄,驰骋在广阔的草场上。
“想让马跑得稳当、跑得无快,要拉好缰绳,双腿夹紧马肚,配合马的步伐,轻轻地晃动身体,对,就是这样。”
————
学会了骑马,杨娃娃开始策划逃跑。
不过,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独自离开,还是带上四个护卫?
不带上他们,担心禺疆为难他们;带上他们,目标太大,成功逃跑的机率大大降低。
这天下午,杨娃娃仍然拿不定主意,看见麦圣带回来一大袋巴豆,计上心来。
她对禺疆说:“有伤在身的人不能吃巴豆,伤口会恶化。不过,我想吃巴豆,煮巴豆吃好不好?巴豆炖牛肉或者羊肉可好吃了,要不要尝一尝我的手艺?”
禺疆看着她俏皮的表情,心驰神荡,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饭后一个时辰,吃过巴豆的人,开始往外面跑,解决肠胃里的存货,第一个产生反应的是麦圣,因为他吃得最多。接下来,一个个地外出解决,接连不断,禺疆也跑了好几趟,捂着肚子,步履虚浮。
杨娃娃只吃了几颗巴豆,并没有腹泻,不过,为了不让禺疆,她第三个跑出毡帐。
这次严重的腹泻,除了阔天和夜天明,无一幸免。
因为,她知道巴豆有一种特别的功效:排泄寒积便秘,药性很猛。
这个晚上,每个人平均拉了五次。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他们虚弱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彪悍的北方男子,被整得身子虚弱、手脚无力、唉声叹气,她在心中偷笑。
不过,他们并没有说半句不敬的话,因为,她是单于的人。
禺疆恨恨地瞪着哭丧着脸的她,一脸无奈。
她连声道歉,无辜道:“也许是牛肉没洗干净,也许是巴豆有问题,我也不知道会这样……”
他咬牙切齿地瞪她,似乎要在她的脑门上瞪出一个窟窿。
接着,她给腹泻的人准备奶酒,让他们暖暖肠胃。
当然,她早在奶酒中偷偷地添加了一种特别的药:安眠药。
在陕西视察的时候,白天忙于工作,晚上困扰于阿城和阿美的事情,想着想着,天就亮了。
于是,她买了一些安眠药,想不到,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了。
他们的耳朵非常灵敏,半夜里稍有动静,他们必定惊醒,安眠药对他们作用不大。凑巧的是,麦圣带了一些巴豆回来,安眠药加巴豆,完美的逃跑计划就浮出水面了。
夜色深沉。
月牙儿孤单地飘浮在夜空,洒下清冷的淡辉,为浓浓的黑夜披上一袭薄纱。
四周静谧,偶尔从远处传来野兽的叫声。
夜幕之下的几个毡帐没有什么动静,里面的人已经睡沉了吧。
忽然,一个娇小的人影从一顶毡帐中闪出来,只见她背着一个包包,蹑手蹑脚地往马厩走。
不是别人,正是杨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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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魔爪
这会儿他们睡得正沉,起码到明天上午才会醒来,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其实,她可以大摇大摆地牵马走人,不过,以防万一嘛,禺疆那家伙太精明,动静太大,危险就增加一分。
她在马腹上亲昵地拍了两下,接着牵出白马,打算先走一段,再骑马狂奔,离开那个让她讨厌的霸道胡人。
来到草场,她正要翻身上马,却有四个高大的男子突然现身。
杨娃娃惊呼:“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阔天,洛桑,夜天明,林咏,一字排开,严肃冷沉,煞有阵势。
她奇怪,他们怎么会猜到自己逃跑?
洛桑和林咏虽然没有喝奶酒,不过也拉得够惨的,不会是装的吧。
“公主在哪里,属下四人就在哪里。”阔天语气坚定。
“你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是不要再跟着我。”她不耐烦道。
“公主为救属下四人,迫不得已答应那个胡人的无理要求,大恩大德,永不敢忘,唯有誓死追随公主,请公主不要嫌弃属下愚笨。”夜天明道。
“属下认为,我们应该往西北方向走比较妥当。再不走,万一他们醒来,很快就会追赶上来。”阔天道。
杨娃娃点点头,禺疆那家伙肯定以为她会往南走,那么,她就偏偏往北走,去看看草原,看看草原上的湛蓝天空,还有那璀璨的星星。不过,这四个护卫,还真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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