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为花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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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为花妖-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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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在一间简陋的木屋见到了长老。长老是个很瘦很高的老头,头发全白了,不过满脸络腮胡须却全是黑色的,眼睛半眯着,偶尔却闪过睿智的光。跟着阿布行了个礼后,长老叫阿布退了出去。

“小哥是哪的人啊”长老在阿布退出去以后好半晌才忽然发问。

“我是锦国望城人”蓝雨从阿布的口中只得知这两个名字,希望能搪塞过去。

“怎么会到这深山野林里来的?”

“采药材的的时候迷了路,误闯进来的。”

“小哥看起来挺瘦弱的,想不到竟然能打死老虎,想必身怀绝技吧?”

“不,不是,我只是凑巧,捅了老虎一下”蓝雨说起谎来还是有几分慌乱的,尤其是打死老虎的事情实在太离谱了。好在长老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没在继续追问,便让守在外面的阿布带她出去了。

由于寨子里来了客人,还是阿布的救命恩人,按习俗是要把寨子里最好的酒肉拿出来招待客人。还要举行篝火晚会彻夜狂欢。

蓝雨看着周围忙着生火,杀鸡宰羊,不由得一阵苦恼,她不能吃东西。

夜幕降临的时候,寨子前的空地上果然烧起了一堆大大的篝火,旁边还分了几堆小篝火上面烘烤大块的鹿肉,或者整只的野兔等小点的猎物。

寨子里的男男女女全都围坐在一旁,载歌载舞,歌声粗犷,却使人感觉到由衷的喜悦和轻声,舞姿热情奔放,蓝雨彻底被他们的快乐感染了,生活在深山老林中的人们,没有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生活随清苦些,却也活得比较轻松。

在饮宴的时候不断的有人来敬她酒,甚至有姑娘拉着她一起跳舞,蓝雨都微笑着拒绝了,趁着天黑看不清楚在衣袖中暗藏个皮袋,悄悄把酒倒进皮袋,自以为没有被人看出破绽,却没想到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暗中观察她。

深夜,狂欢结束,回到给她安排的木屋,蓝雨发现,金貂不知道上哪去了。这小东西整天呆不住,一定偷溜出去玩了,大半夜的也不好出去找它,希望别出什么事。一天没修炼了,加上维持人形消耗功力,蓝雨觉得挺累的,趁没人赶紧修炼一会好恢复元气。

这时候蓝雨白天见过的长老房里多了两个男子,一胖一瘦。

其中一个矮胖男子正焦急的道:“长老,那白虎脖子上的伤口分明是野兽所咬,那什么意外杀死的老虎,一定是在说谎,跟着阿布回来说不定回对我们不利,我们应该早做打算。”

“那人不是养有宠物么?也许是他驯养的什么东西咬的,不方便告诉我们而已,未必就是有什么阴谋。”一个稍微高个年长的男子犹豫了。

长老沉吟了一会道:“那人身上的衣服乍看半新不旧,可仔细看该磨损的地方并没有一点磨损,听阿布说他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的,衣服居然没被荆棘划破的痕迹,喝了不少酒,身上却一点酒气都没有,而且也没见吃什么东西。”

长老此言一出,屋里的几个人脸色全变了。

“难道,难道他会是什么山精树怪不成,妖怪都是要吃人的,怎么办?”矮胖男子显得非常惊荒,眼珠子一转,紧接着又道:“他住的屋子里在最北边,紧挨着山壁,旁边没有相邻的屋子,现在又吹北风,不如我们在屋子周围放点干柴放把火把他烧死”。

“要真是妖怪,岂能轻易被烧死?凭一件衣裳,和不喝酒也不一定就能认定人家是妖怪,也许是深藏不露的高人,激怒了反而不好。而且他是阿布的救命恩人,万一没有恶意,我们恩将仇报是要遭天谴的,再看看吧。你们先找几个强壮的年轻人守在周围,警觉点。”长老皱着眉头吩咐两人。

这时候的蓝雨正在打坐,也许担心金貂闯祸,也许今天总算到了有人烟的地方,有点兴奋,总是难以进入忘我的修炼状态。

好容易等到金貂回来了,刚想训斥一翻,金貂带来的消息却让蓝雨觉得晴天霹雳,原来山林里的人虽然淳朴却也不是傻的,并不相信自己错漏百出的谎话,她的言行更是让人怀疑。

“小蓝,他们想要烧死我们,不如我先出去把他们都咬死”金貂非常气愤,一切想伤害小蓝的东西都该死。

没等蓝雨回过神,金貂说的话又让她吃了一惊。忙安抚道:“他们也只是害怕,没想伤害我们的,我们赶紧走就没事了,以后要在人类的时间生活就要守他们的规矩,不能随意杀人。”

听着屋外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再看了看窗外皎洁的月光,蓝雨觉得屋外一定有人监视他们,现在走出去容易被发现。况且她在林子里根本辩不清方向,容易在深山老林里迷路,还是等天亮问明方向在出去。只要她一早就走,他们就没理由对自己不利。

心里有事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蓝雨在焦虑不安中等到了天亮。阿布很关心自己的救命恩人,一早就来找她了,蓝雨告诉他,自己离家已经多时了,恐怕家中父母已经非常着急了。请阿布指明一下出山林的路,自己想早点走。

阿布想不到蓝雨这么快走,极力挽留。但在蓝雨的坚持下也没办法,在跟长老辞行的时候,蓝雨明显感觉到长老松了一口气。

拒绝了阿布相送之后,蓝雨就沿着长老指明的方向缓步而去。走了很久再回头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山寨了。想到差点被火烧,蓝雨感到一阵后怕,又感到悲哀,她时候才真正觉得自己已经再是人了,曾经的同类是视她为过街老鼠一经发现就要除掉的。就算这样蓝雨还是希望能在人类的世界生存,一定要再作为人重新生活一次。

第八章 古代的村镇 (求收藏)

走了三天,蓝雨终于走出了这片浓密的森林,不过附近依旧是山岭连绵,山体庞大,骨岭相间。隐约可以看见一些小村落散布在群山之间。

又走了半天才走到一坐小山村旁边,这次她没敢贸然进入。只在远处观察村里人的衣食住行,村庄大概有几十户人家,平日里成年男女都要下田干活,老人和小孩则在家里做饭,喂鸡鸭,都只在村子周围活动,这个现在正是收割的季节,家家户户都在田里忙活,没有闲逛的。

蓝雨观察了快一个月了也没见外村人上门,村里人也不常出去,因此她也不敢贸然进去。

前世她生长在钢筋水泥的大都市,从没到农村玩过,没见过真正的稻田,也没见识过农家生活,此时倒觉得有趣,很用心的记下村民干活的手法和步骤,偶尔村人收工回家有些忘在田里的工具,她就趁着月色拿着像模像样的操作一下,割几把稻子,或者锄几下地。

学的最好的是编织箩筐等物件,这是农妇趁休息时在树阴下做的,开始蓝雨只敢远远看着,后来胆子大了就干脆变成藤蔓躲在树上看得仔细点,过后马上自己动手,还有一些巧手农妇用草编织的蚱蜢等小玩物她也觉得有趣,可惜那个太小,编织又复杂,农妇的手又很快,看不清楚学不会。

这样平淡的日子蓝雨倒觉得很有意思,觉得如果能作为人这样过一辈子这样过是幸福的吧。

金貂开始的时候还很好奇的跟在蓝雨身边好奇的看着人类的活动,过不久就不耐烦起来,就到经常在附近游玩,经常逗弄附近的野兔野狗,不过听从蓝雨的话不进村里打搅戏弄村子里的人或动物,村外的蓝雨就没管那么多。

经过风寨的事情后蓝雨认为一个跟外界联系稀少的地方,如果有外人进去就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进而容易对其来历产生怀疑。若是人来人往的大城镇,每天都有很多陌生人进出反而不容易引人注目。所谓大隐隐于市就是这个道理,她打定主意以后要到大城市去生活。

终于又过了半个月,村里的的粮食收割完毕,村人开始大包小包,或背或扛,也有赶着牛马的,成群结队往外走,一般是天刚朦朦亮就出发天黑了以后又空着手或者提一小袋东西回来,应该是要把粮食拿到集市上去去卖了换回来的。

蓝雨观察了两天以后决定跟在村人后面后面去市集看一看。开始的时候只敢远远跟着,不让人发现,后来走上了大路,周围的行人多了起来,她就大着胆子,直接跟混在了到行人中间去了。

路上的人都急着赶路,形色匆匆,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么一个瘦弱身着粗布的少年。蓝雨顺利的跟着人们走到了一个小镇里,小镇不是很大,餐馆饭铺却不少,应该是商贸繁荣之地,要不然哪有那么本地人到整天到外面吃东西。

蓝雨小心翼翼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以后,就开始东摸摸西看看,不过她兜里没钱,也不敢变出来惹人怀疑,要知道凡是银钱类的东西,防伪度极高,古今皆如此,以她的功力变些粗陋的衣服竹篮之类的骗骗过别人的眼睛还可以,金银钱财类细看细摸的就办不到了。

不知不觉得蓝雨走到了一条看起来比较高档的大街上,着条街上的行人明显比前面少,路面也很干净,看着街上琳琅满目的店铺,蓝雨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衣服,还是不要进去招人白眼了。于是退了出来,又在几个打扮朴素的大婶后面转到了另一条街上。

这条街很热闹,各种叫卖吆喝声此起彼伏,各种杂乱的商品就摆在地上任人随意挑拣。既有针头线脑之类的小商品,也有瓦缸瓷器之类的大件商品,还有不少东西蓝雨根本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光看不买终究还是不能尽兴,囊中羞涩的蓝雨自然就想要赚点钱,怎么赚呢?找工作,自己能做什么?自己在古代没有一技之长,技术活肯定不行,力气活搬搬扛扛的赚钱少,耗费功力。

做点小生意也许行,蓝雨还有张白老虎皮换钱,匆忙出风寨的时候没想要了,是阿布硬塞过来,单纯的少年还为不能报答蓝雨的救命之恩而懊恼不已,从那天把老虎带回风寨众人的表现看,这种老虎应该是很罕见的,物以希为贵,老虎皮自然应该值不少钱。

在几个卖兽皮的的摊子前观察了一下,这里卖的东西价钱都很低,一只野兔卖二十文,一张好的狐狸皮才一百文,一文钱一可以换一个肉包或是两个大馒头。而且购买这类东西的人也不是很多。

蹲在街角听了一会那些卖猎物人闲聊,蓝雨才知道皮毛类的一般人舍不得买来用的,只有城里的大户人家喜欢用皮毛做的袍子或者饰物。所以这些东西也只有拿到城里才有大价钱,不过去城里的路太远,又不好走,中途还容易被人打劫,所以他们是不去的。

逛了一整天,蓝雨才出了镇,找了个僻静的小山林修炼,并把困在背篓里一整天的金貂放出来活动。变成人形活动了一天,她累得很,也没精神管金貂一溜烟的跑去玩了,很快进入忘我的修炼状态。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蓝雨发现周围有异常响动,睁开眼睛看,只见一团黑影从眼前闪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金貂立即扑了上去,一扑正着。蓝雨就着皎洁的月光看去,原来是只兔子。

这只倒霉的兔子被比它小一倍的金貂压在爪下,正死命挣扎,就被一口咬断了喉咙。

也许是今天一整天都在考虑钱的问题,蓝雨看这兔子的尸体第一个念头就是太可惜了要活的可值二十文钱呢,死的放三天到赶集的时候早臭了。

这样一想倒让蓝雨想起了一个赚钱的办法,不过要自己亲自抓的话,恐怕消耗的法力少。金貂去抓的话倒是不用法力,只不过金貂赚钱自己花的话,好像有剥削童工的感觉。

蓝雨还是忍不是问:“小金,你抓动物会觉得辛苦么”

“不会啊,很好玩的,可惜以前我们住的地方这些动物太少,都不够玩的。”金貂摇头晃脑的回答。

“那你能帮我多抓点么?”蓝雨扭捏的道。

“好啊,我马上就去抓”难得蓝雨主动吩咐它做事情,金貂像一个急于在大人面前表现的小孩一样兴奋。

第九章 猎人生活

小镇上的集市是三天一次的,刚想说不用急的时候,金貂已经快速度的钻进草丛去了。第二天,蓝雨刚结束清晨的修炼就看见金貂拖了好几只肥大的兔子到她跟前,全是活蹦乱跳的。

本来金貂还要继续去抓的,蓝雨阻止了它,太多也不容易卖出去。

一共五只兔子,蓝雨先用柳条编了个简易的大笼子,把兔子装起来,放在一丛青草旁养着边。余下的时间继续修炼,为了走出森林林,她消耗的功力不少,虽然中途也有在修炼,可还是没有消耗的多。用前世的话来说就是入不敷出,收支达不到平衡。长久下去容易破产。

作为妖精,过分使用功力,导致修为可就意味着死亡,血桃老头说过多数妖精到了红尘以后就容易被那花花世界迷住了,导致无心修炼,最后耗尽功力而亡。

三天后的清晨,蓝雨又用用柳条编了个小点的笼子把兔子装了进去,用一跟扁担挑着快步往镇上赶,其实她并不是很着急,只不过上次看到清晨赶集的人全都及匆匆的,也就有样学样了。

到了镇上,经过一家名叫鸿运来的酒楼门口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小哥,那边挑兔子的小哥请等一下”

开始蓝雨没在意,等那人叫了第二次,她才意识到是在叫她,停下来回头看,只见一名矮胖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像她招手。

出了风寨以后蓝雨就再也没跟人说过话了,忽然被人叫住一时之间不知道作何反应,只呆站在哪里。

“小哥,这兔子卖么?”那名男子快步走过来指着蓝雨背后的兔子问道。

她忙点点头;“卖的”

“多少钱一只”

“二十文钱一只”,

“我全买了,挑到后院去吧”中年男子很爽快的道。

蓝雨拿着一百文钱很高兴的出了酒楼,一下子就把兔子全卖完了,还省了摆摊的时间,又可以到处逛逛了。

逛到一个卖刺绣的摊子前面的时候她停了下来,那些刺品都很精致,上面绣的花鸟全部活灵活现,作为为女孩子很难抵抗这类东西的吸引力,卖刺品的老婆婆很殷勤的招呼:“小哥,给你媳妇卖点什么么?”

蓝雨意识到现在自己是男子打扮,买绣品有点奇怪,幸好老婆婆误会了,不用解释一个男人买类东西做什么,一问价,一条绣鸳鸯的小手绢要五十文钱。就急忙走开了,太贵,何况买了也用不上。

又走到一家卖成衣的铺子前,蓝雨看着身上用法术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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