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救了我——今晚,你一直在楼下守着我,是不是?”
“是。”
她苦笑了一声:“怪不得,今晚‘魔女’不在线。”
“回答我的问题!”
“当我全部回忆起来——才发现,对我来说——十八岁,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秋收轻抚她的头发,仍是十年前习惯性的动作。
“我也是,十八岁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幽灵。”
“秋收,就算你是个幽灵,就算你真的已经死了,我也不会再把你放走了!”
他却皱起双眉摇头,踌躇许久才说:“可是,我恨你。”
这句话让小麦心底一凉,他还在怨恨什么?恨她没有和他一起逃走?恨她没有对学校对父亲抗拒到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为什么?很我还要救我?”
“我,我不知道。”
两个人沉默片刻,田小麦这才想起来:“你的肩膀还疼吗?”
“没事,这样的外伤,我受过好几次了。”
“不行,让我看看!”
她强行剥下他的外套,又脱掉他的毛衣,还有里面的衬衫与内衣。每脱下一件衣服,他都想要反抗,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最终却是露出整个上半身。小麦打开空调,抚摸他肩上的伤口,鲜血早已凝固结疤,仍需清洁和包扎处理。这个房间就像个大仓库,几乎什么都可以找到,她很快翻出药水和绷带,仔细地处理伤口,小心翼翼的包扎起来。
这个男人成熟的身体,再也不是当初青春期的少年模样。胸口和臂膀上健硕的肌肉,线条分明的腰腹部,粗糙的皮肤和老茧,说明他从事过艰苦的体力劳动,从2000年到2010年,多么漫长的十年,作为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又究竟受过怎样的磨难呢?无法想象他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但现在田小麦只想知道一件事。
“秋收,这么多年来,你一定有过别的女人吧?”
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让他愣了一下,又不太自然的摇了摇头:“谁会看上我呢?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连身份和户口都是假的。”
小麦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在说谎。
不过,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若说他在十年的飘零中,没有过别的女人,那才是不正常呢。
看来秋收想要转移话题,指着她手上的钻戒说:“你要嫁给那个人了?”
她无语,低头用右手盖住左手,不再让这枚戒指刺激他。
“没关系。”他淡淡一笑,“小麦,你找对老公了!他是个非常好的结婚对象,你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祝你们幸福!”
越是说得这么大方,就越让她心底疼痛难忍,她不禁瞪大眼睛问:“那么,我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吗?”
“当然,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而且——到死都不会改变。”
秋收说的并没有错,他永远是一个乡下孩子,即使扎根在这座城市,也还披着一件农民工的外衣。
他与她,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我们可以改变的!”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看着他颤抖的嘴唇,小麦若有所思的点头:“我也这么想过。”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他的这句话说的悲伤至极,小麦用手指封住了他的嘴:“什么都别说了!”
“只是……只是……有时候……我还会想起你……”
“因为这个吗?”
她再次深深的抱紧他,无所顾忌的亲吻他的嘴唇,她也毫不理会自己光滑的脸颊,被男人坚硬的胡子火辣辣的扎痛。
秋收开始有些惊讶,很快就以更猛烈的吻来回应她。
在这寒冷干燥的冬夜,孤独简陋的破房子里,她吻到了一团火焰,黑暗地底燃烧的火焰,同时烧着了自己的身体,与这个男人一起化为灰烬……
第二章
凌晨,四点。
老丁已经开了一夜的车,疲倦的眼睛又红又肿,总算回到了自家楼下。
有人在街边伸手拦车,他要下车窗大喊道:“下班了!”
未曾想那人竟拉开车门,把一张鬼魂似的脸探下来。
“有毛病啊?”
老丁有着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有的火爆脾气,那人却得寸进尺的坐进副驾驶位置,着急地说:“师傅,我有个朋友要自杀了,我必须去救他!”
“打110!”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救不了他!”那人逃出了一大沓钞票,“你把我送到那里,我给你两千块!”
两千块!开一天都挣不了那么多,老丁开始动心了:“真的?”
“你看我钱都放在这里了!”
他直接把钱放到排挡的位置,老丁用手摸了摸,不是假钞,心一横,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拼着老命走一趟吧。
“去那里?”
“先往莘庄方向开!”
老丁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提神,咬着牙踩下油门。
凌晨终于畅通无阻,车子以八十公里的时速飞驰在高架,不消半个钟头就到了莘庄立交。神秘乘客让老丁走地面国道,不久穿进一条寂静的马路,两边都是新造的楼盘与别墅。
“先生,你到底要我去哪里啊?”
老丁有些害怕,那些半夜接车的强盗们,通常会选择到这种地方作案。要不是看在那沓钞票的面子上,他也不会让一个男人坐到副驾驶座上。
“前方路口左转!”
他只能按照乘客的意思,将车子转进那个路口,在巨型的广告牌底下,远光灯照出一个路牌——南明路。
老丁吓得魂飞魄散,踩下急刹车:“对不起,我不能再往里开了!”
“为什么?”
“对不起,请你现在就下来吧,我不要你的钱了。”
神秘乘客却发火了:“不行,你必须开进去!”
“求求你了,我不能进去。”
老丁心底后悔莫及,真想一拳把那家伙打下去!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开进去。”
此话让老丁猛颤了一下:“你……你……什么意思?”
“你应该不会忘记,”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目露凶光,“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第三章
清晨,七点。
田小麦睁开眼睛,看着开裂发霉的天花板,墙角还有一大滩渗水的印子。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枕边,却是空空的一片,就连残留的体温也消失了。
“秋收!”
紧张的呼唤着他的名字,才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一人,孤独地躺在这张钢丝床上,仿佛子夜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冬天的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招进来——比起外面堆满了纸箱和垃圾的客厅,这间卧室还稍微像个人住的样子,床边有个简陋的电脑桌,一边是个塑料布做的衣橱,另一边却是个写字台加书柜,但总共也没放几本书,更多的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除了铺在身下的床单以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旧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陈腐味。真不敢想象他就住在这种地方!
至少,他还活着。
他才是“魔女区”的店主,真正的“魔女”。
小麦把衣服穿戴整齐,打开卫生间一看,勉强还能使用,一看就是生活糟糕的单身汉居住的,看不到任何女人的痕迹,这个发现倒给了她一些安慰,毕竟那么多年过去,她也谈过几次恋爱,如今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必定也拥有或者曾经有有过其他女子吧。
客厅乱得几乎没有下脚处,墙壁粉刷脱落大半,温暖的角落还有蟑螂爬过,这都几月份了啊?窗外装着密密麻麻的防盗栏,更像布满铁窗的监狱,一看就是七十年代的老工房——二十年前,小麦和父母就在这种房子里住过。
天晓得他去了哪里。不会是给她买早饭吧?小麦却不奢望,能与他重逢并且相拥,已是老天恩赐的最大礼物,至于普通男女间的幸福,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她痴痴的找了个角落坐下,看见一个破纸箱里的东西,居然是几件漂亮的女装,在看另一个破纸箱竟是典藏版的变形金刚,这两种东西也差的太远了吧?
不过,这就是“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等到八点多钟,看来他暂时回不来了,才想起今天还要上班,走到窗口往下看了看,是几排差不多的六层楼房,每个窗户都安装了防盗栏,看上去破破烂烂,一看就是城市平民与蓝领阶层的社区,这样的小区在中环与内环之间还有许多。
虽不知在哪个区,但从昨晚的方向来看,距离上班的陆家嘴应该很远。小麦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早点出门别迟到,下班以后还可以来找他。
找到纸笔写下一行话——
秋收:
请你别走!等我回来!
爱你的 小麦
她将纸放在铺好的床上,再用笔压在上面,确保秋收回来可以看到。
小麦锁好房门,没忘记看清楚门牌号码,楼道里果然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苍蝇似的无数小广告。对面的房门打开,走出来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扇门敞开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看了一眼,屋里还有好几个年轻男生,也就看到房东隔出来的几道小门——明显就是群租房,怪不得环境那么糟糕。
两个小伙子走过她的身边,向她投来暧昧的目光,显然这道门是从没来过女生,早上突然出现一个漂亮女子,自然会令他们浮想联翩,她尴尬的把头低下,先让这两个人走下去,看着他们穿着廉价外套的背景,还有乱糟糟的头发,大概就是所谓的“蚁族”吧。
来到破烂不堪的楼下,却不见那辆黑色轻摩,秋收肯定已骑着它远去了,看来还是不要死等得好。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断有年轻人走出楼道,既有刚才那样的小伙子,也有不少相貌平凡的女生,有的看上去就像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的却好像步入社会已久。只是大多数人的脸上,看不到从容和快乐,全是匆匆忙忙忧心忡忡,肩负着眼前和未来的重担。
走出破旧的小区大门,是条杂乱无章的马路,许多小贩摆着早点摊位,许多年轻人就在这里解决早餐。小麦肚子也饿了,找了家鸡蛋饼的摊位,排在好几个年轻女孩身后。她们的衣着打扮都很简单,看是姿色出众恐怕也不会住这里。总算排队等到一张鸡蛋饼,就连卖饼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像是刚大学毕业。小麦好几年没吃过鸡蛋饼,没想到只要两块钱,也不管有没有地沟油,拿起来就赶紧吃了。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城管来了!”
所有小贩都像快进画面里那样,收拾各自的东西,向着四面八方逃去。
小麦快速离开这条小路,身后突然袭击的城管已抓到两个不幸的小贩。
她清楚地记下路线,确保回来不会迷路,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往陆家嘴去上班。
出租车刚开出没多远,小麦就想起另一个男人——盛赞,这个可怜的为人子者,他的爸爸找到了吗?
于是, 她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令人遗憾,盛赞和他的妈妈依然在度假村,警方继续在度山湖组织打捞,但没发现盛先生的任何踪迹,电话里他说着说着竟哭起来,她只能温言劝慰,却想起数小时前的秋收——自己该如何面对“未婚夫”?
挂断电话,她闭上眼睛,靠在车窗边,看着天边阴冷的云,摘下手指间闪耀的钻戒。
第四章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时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电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却刮得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在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时,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混合着香液的气味,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娇小而清秀,她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的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他们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传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乡音浓重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大多也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档,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较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