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狼与白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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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与白鹿-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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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得彼洛维茨人一酋长之妻所爱,遂相私通,于床第间得知敌军欲于回师之际尽屠罗斯俘囚,遂趁隙谋诸于伊戈尔,劝其逃亡。
二人谋划良久,惟恨监视甚严,无隙脱身。数日后,伊戈尔见彼洛维茨人监守放松,遂遣一心腹马童往见千夫长,约于次日备马于河畔,待己脱身来寻。是夜,彼洛维茨人聚饮,公爵假寐,监管愈懈。马童来报,言马已备好,促公爵速行。伊戈尔遂手握十字架于胸前,祈祷曰:
“上帝实鉴我心。弟子负罪,愿主佑之!”
言讫,携十字架及圣像脱出,自狂饮将罪之彼洛维茨人之间穿过,幸喜无人发现。遂至河畔,涉水而过,遇千夫长。二人乘马穿敌营而走,沿途凡遇巡查,均有千夫长应付而过。及至远离,弃马步行十一日,抵达顿涅茨城下,扣关而入。复转回其领诺夫哥罗德。是为其当日出兵之起点也。百姓闻公爵脱险归来,无不欢欣。数日后,向基辅参谒堂兄斯维亚特斯拉夫三世请罪,大公赦之。
此番出兵,自南而北凡500俄里(约合550公里),计其行军、交战、获胜、被围、被俘、幽囚之全程,前后凡一月有余,6000大军尽没,复引彼洛维茨人进犯,其过不可谓不大矣。然彼能于幽囚之中,每日深自忏悔,言词肯切,锥心泣血,可裂金石。又,其战虽败,却为近年来罗斯民族所少有之主动出击,故而无论朝野,均谓之英雄也。其后数载之间,遂有记其命运之长诗《伊戈尔远征记》传于民间。
该诗共583行,以古俄语写成,语言丰富,记事详实,尽展古俄语之语音、句式、词汇以及形态变化之妙,实为学习俄罗斯历史和语言知识之必修课。其作行文流畅,遣词精准,情感饱满,激情洋溢,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尤以情感见长,众多段落之中颇有催人泪下之处,字里行间疾呼全罗斯团结一致,摒弃兄弟阋墙,同室操戈之愚行,共襄御侮攘敌、安邦定国之举,时为激励民心之爱国诗篇,因而一旦成文,遂于民间广为传唱。
其书之发现于纪元18世纪之末,为16世纪抄本。1800年刊行问世,同时有一手抄本献于女皇,即“女皇本”。其初始之手稿毁于1812年拿破仑焚烧莫斯科事件之中,惜哉。
其后,至19世纪60年代,俄罗斯作曲家亚历山大_波菲里耶维奇_鲍罗丁据此古诗创作了其不朽歌剧名作《伊戈尔王》,至作者1887年逝世时,仍未完成,由其友里姆斯基…柯萨科夫和格拉祖诺夫续成完璧,传诸后世。序 篇 传说开始的地方 序 篇 传说开始的地方
题记:我的征途是苍茫大地,我将在战场上寻求永恒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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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神奇的传说注定将要诞生在这里的时候,即使是苍天也不能阻止。
这片土地就是北亚草原,地球上最为雄浑苍凉之地。山、河、湖泊、荒漠、森林,更重要的是草原构成了这里独特而复杂的地形。
自东而西,那一连串峭拔雄壮、重峦叠嶂的插天群峰,分别名为兴安岭、雅布洛诺夫山脉、杭爱山、东萨彦岭、阿尔泰山、天山——因它们的存在,几乎是将整个草原强行从西伯利亚泰加森林的冰雪怀抱之中劫夺出来一般,辟出这一片不可思议的土地。在这些高山上,密布着寒带特有的针叶林,当接近海拔两千米的至高处时,最为奈寒的针叶松林出现了,这样的树林自山顶铺排开来,布满了山的北坡,勇敢地迎向一切寒风的母巢——东西伯利亚,而较温暖的南坡上,则是白桦、杨树和红松的混杂组合。南坡一路向下沿伸,趋缓处遍布着英挺飘逸的柳树,掩映着那些温润潮湿的丘壑和深邃悠远的溪谷,一如待嫁的娴静处子,妩媚动人。
源自高山融雪的河流从深谷中奔流而出,回声如雷,绵绵不绝。它的两岸,挺拔的杨树和轻盈的柳树占据了主角,它们如同多情的少女般依依不舍得为河水送行,目送其不舍昼夜,一路远去,直至消失于浩瀚辽阔的草原深处。
山麓起伏叠荡的曲线在草原的边缘最终归于平缓,滔滔之河至此也就放慢了脚步,沿途留下大大小小、星罗棋布的湖泊。朝阳晚晖之下,灿然生光,一如颗颗明珠,散落于草原——这只巨大的碧玉盘中。
草原北面的植被几乎是清一色的狗根草,它是生息在此的所有牲畜最喜欢吃的食物。但是,越靠近南面,由于土质受到西部与南部沙漠风色的影响,原本单纯的植被中渐渐混入了耐旱的百合科灌木和艾蒿,戈壁的身影亦隅露峥嵘。而当你看到一种被称为狼毒草的植物时,那便预示着草原的终结和沙漠的来临。
每当春天到来的时候,远接天涯的草原牧场宛若无边的绿色绒毯,而点缀其间的那些无名花色,又为这绒毯加饰上诸多精美的花边图案,引得无数游人墨客驻足留连,不忍猝去。生发出多少华章美词,传扬四方;转瞬间已是春去夏来,草原之景达于极盛,繁花似锦,斗艳争奇,于是绒毯就化做了一匹巨大的丝绸,华贵而绚丽。这种盛景将从六月持续至七月;一过七月中旬,来自西南方向的沙漠热风立时掠过草原,将美景良辰一扫而空。近40℃的高温如火炭般炽烈,灼焦每一根草,摇落每一朵花,将草原的朱颜绮貌埋葬于一片死寂的枯黄之下;及至十月初,西南的热风被西伯利亚飞来的暴风雪所驱退,漫长的冬天降临在草原上,冷利苍白的雪彻底遮蔽了春夏的欢歌笑语,气温骤然下降至…40℃。大地无声,万物潜踪,草木不发,河流冰结,一切的一切都没入天降的白被之内沉沉睡去,静待来年四月的复苏……
该怎样形容这片土地呢?除了暴虐、苛烈之外,再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了。即使是温和的春夏季节,这里的昼夜温差也大得惊人,上下波动在40~50℃之间实属家常便饭。隆冬冰雪铺天盖地,盛夏暴雨倾盆而泄;白日里骄阳似火,酷暑难当;深夜中寒风乍起,刺骨穿心;风起处,见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乱飞走,长沙蟒蟒黄入天,口鼻耳目尽朦胧,狂飚陡然从天落,人于鞍桥难稳坐。突发的雷阵雨好似天神那愤怒的巨手,被不幸选中的民居牲畜便会永远消失于地平面,甚至于连一丝痕迹都难以留下。
可以说,将这里的环境放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进行权衡比较,也可以得出最不适宜人居的结论,言之以“极限”二字亦毫不为过。如果不是出现了那一个民族的话,这里充其量也不过是西伯利亚的一部分而已。然则,后世地理学家却因此民族而赋予这里一个独立的名字——蒙古草原。
诚然,生活在这里的民族被称为蒙古,他们却并非此地的原住民。较之先前曾经在这里繁衍、生息,走向辉煌又趋于没落最终迁离此地的诸多前辈民族而言,他们是后来者,却以顽强的毅力扎下了坚实的根,最终生长为一棵蔚然参天的生命之树。
在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之前,原是森林中的狩猎民族。至于他们是如何迁移至此并改变生活方式,转而成为游牧民族,就必须要追溯到那个流传已久的神奇传说:
据说,在北方,有一座林木茂密的名叫额儿古涅昆的高山,山上有一个山洞。内中居住着一只强壮雄健的苍狼,更确切地说是一只青色的狼(孛儿帖赤那)。苍狼虽然神勇无匹,却因孤独而郁郁寡欢。每夜只能以对月长嚎来抒发内心的郁闷。大约在许久以后的某一夜,这只狼在月光下碰到了一只美丽温顺的白鹿(豁埃马兰勒),双方几乎是一见钟情。生长于草原上的白鹿因何会跑来山上,其中的缘故无人可知。或许只能归功于伟大的长生天(Mongk_Tenggri)的神奇安排吧。得到伴侣的苍狼顺从了妻子的习惯,与之双双跑下山,一路向南,来到了这片草原之上。它们共同渡过了腾汲思海(贝加尔湖)的冰冷水流,因上天之引导,来到斡难河之源——不儿罕山(即今之肯特山脉),在光秃秃的花冈岩石和片麻岩石之间定居下来,相亲相爱,并生下一个名叫巴塔赤罕在男孩——这个男孩就是全体蒙古民族的祖先。从此,这座高达二千八百公尺的不儿罕山也就化身为蒙古民族心中的圣山,至高无上的神——长生天就居于其上。
在这之后,又过了不知多少年,草原美好的春夏依旧短暂,苛烈的秋冬照样漫长,但巴塔赤罕的子孙们却凭借着倔强坚韧在性情在这里牢牢得扎下了根,历史记录下了这些逆境勇者的名字:巴塔赤罕生塔马察;塔马察的儿子是霍里察儿涅儿干;霍里察儿涅儿干的儿子是阿兀沾孛罗温勒;阿兀沾孛罗温勒的儿子是撒里合察兀;撒里合察兀的儿子是也客你敦;也容你敦的儿子是撏琐赤;撏琐赤的儿子是合儿出;合儿出的儿子是孛儿只吉歹蔑儿干娶了美貌的妻子忙豁罗真豁阿生下儿子脱罗豁洛真伯颜;脱罗豁洛真发家致富后得了个富人的绰号,也娶了一位漂亮姑娘孛罗黑臣豁真,生下了独目千里眼都蛙锁豁儿和善射者朵奔蔑儿干;后来,在兄长千里眼都蛙的帮助下,蔑儿干以抢亲的方式迎娶了著名的神圣女子阿兰豁阿,生下了别勒古呐台和不古呐台,在蔑儿干死后,阿兰豁阿感天上圣光受孕,继续生下了不忽合塔吉、不合秃撒勒只和著名的尼伦氏族的伟大先祖孛瑞察儿蒙合里……;历史也同时记录下了他们并不英俊的外貌:低低的鼻梁,高高的颧骨,肤色深棕,目光犀利,胸廓坚实,虎背熊腰,关节粗大,双腿罗圈(因常年骑马所致);他们放牧的马匹既无大宛马的神骏飘逸,也无阿拉伯马的高大雄壮,更不及英格兰马的雍荣贵气。与这些远亲近临们相比,蒙古人的马几乎可以用丑陋二字来形容。它们低矮肮脏,鬃毛蓬乱,却如同它们的饲主一般粗犷暴烈,吃苦耐劳。
此等之人,如苍狼般凌励勇猛;此等之马,若白鹿般迅捷灵巧。寒霜冷雪的袭击,热风烈沙的拍打,铸就了他们的钢铁体魄和磐石意志,注定了他们将东临苍海明月;西跨关山万里;北登林海雪原;南越瀚海弋壁……铁蹄轰鸣,令世界颤抖!第一篇 黑暗的日子 第一章 也速该与诃额伦(修)
第一章也速该与诃额伦
星天旋转,诸国争战。
连上床铺睡觉的工夫也没有。
互相抢夺,掳掠。
世界翻转,诸国攻伐。
连进被窝睡觉的工夫也没有。
互相争夺,杀伐。
没有思考余暇,只有尽力行事。
没有逃避地方,只有冲锋打仗。
说到的地方就到,去把坚石粉碎;
说攻的地方就攻,去把硬岩捣毁;
把高山劈开,把深水断涸,这样勇敢地杀敌。①
※※※※※※※※※
“勇士们,准备突击。”
蒙古族乞牙惕部落首领也速该巴阿秃儿(baghatour,意为勇士、武士)骑乘着通体皮毛乌黑闪亮在骏驹,立在队伍的最前,目光凝视着远处那一片白色幕舍的影子。他两个兄弟——兄捏坤台石和弟答里台紧紧跟随在他的身后,警惕的眼光时刻防备着来自任何人从任何方向以任何方式对兄长的侵害,而他们的身后,是一整队弓上弦,刀出鞘的战士。
“塔塔尔人没有发现我们。”捏坤将战马向前略进一步到差弟弟一个马头的地方,轻声说着。和高大魁梧的也速该相比,他略显白晰而文弱,但无论是他头脑中的智慧还是手中传自忽图剌汗(三兄弟的叔父,据说是一位手如熊爪,能空手将活人折为两段的勇士)的宝刀,都足以使之成为也速该的得力膀臂。
也速该向兄长点了点头,却不禁想起昨天半夜从远在数百里之外的自家营地传来的口信——妻子诃额仑产下了一个男童。
“这是长生天在显示吉照啊。”
他在心中发出默默祷告,然后将有力的臂膀一挥,腰间战刀龙呤,夺鞘而出,寒光烁烁的刀身在半空划出一道绚丽的弧形闪电。这刀光起处,所有战士的眼光也同时集合在他的身上,紧张而又期待着那道杀伐之令。
“我们的世仇塔塔尔人就在前方,尊奉长生天的旨意,为了蒙古的荣誉与仇恨,让我们把死亡与毁灭降临到他们的头上吧。”
“哦呼呼呼……”
应和着也速该的话语,战士们发出悠长而尖锐的呼啸,同时摇动手中的战旗与兵器。也速该本人则在这呼啸方起的瞬间,便一马当先直冲敌营,其他人紧跟其后,整支队伍如同一支离弦的复仇之箭,带着棱棱杀气和腾腾战意飞向敌营……
※※※※※※※※※
这个营地在草原上繁星般众多的游牧部落中,并不是最大的,但此时却绝对是最热闹的。虽然壮年男子们都随族长出兵去了,但留下来的老幼妇孺们,却都在兴奋得讲说着族长也速该的妻子诃额伦喜得贵子的消息。在这个战乱频仍的时代,生命的萌芽是安慰人心的一剂良药,使人们暂时忘记了忧愁、凄苦与恐惧,忘记了当正在发生的战事结束后,又会有哪些亲友爱人将与自己永别,回归于长生天的怀抱。
毡帐外的喧嚣,隐隐传进来,但新生儿的母亲——年轻的诃额伦夫人却全然不曾入耳,即使是身旁来回奔忙不息的女仆豁阿黑臣的脚步声,她也同样是充耳不闻。自从将使者打发走后,她就始沉浸于一种浓稠得近乎无法流动的烦恼中。
烦恼的源泉来自对面刚从自己腹中出生的婴儿。这婴儿早已停止了初生时的啼哭,安详得躺在褴褛的布片与烂旧的皮毛临时搭建的小被窝里,酣然入梦。浑不知自己的母亲正在为自己的未来而忧心忡忡。
其实,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衡量,这都是一个健壮可爱的婴儿。唯一的美中不足,偏偏那只右手的五指却自降生以来便紧紧攥起来,握成一个比髀子石略大的小拳头。
怎么会这样呢?当诃额伦脱离阵痛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检验一下这孩子是否四肢健全,她很想用自己的手去掰开那紧握的拳头。但是,产后虚弱的身体却不容她这样做。
“黑臣,替我把他的手掰开!”
听到指令的女仆微微一怔。当她随即明了女主人辞意所指时,立刻发出了惊呼。
“不可以啊!对新生儿怎么能够如此随便呢。”
“可是,他的手……”
诃额伦觉得黑臣无论哪里都好,就是有些喜欢大惊小怪。
“夫人啊,虽然我没生过孩子,但是我听妈妈说过,婴儿的骨头比细瓷器还要脆弱,千万不能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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