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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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飞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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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无情,荒寒、冷酷、酷寒、酷热,可是这一片无情的大地,也有它的可爱之处,就像是人生一样。
人生中虽然有许许多多不如意的事,许许多多不能解释的问题。
但是人生毕竟还是可爱的。
小方和卜鹰并肩站在帐篷前,眺望着阳光照耀的大地。
卜鹰忽然问:“你有没有特别的地方要去?”
“没有。”小方回答:“什么地方我都可以不去,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去。“
“你有没有去朝拜过藏人的圣地?”
“没有。”
“你想不想去?”
小方的回答使卜鹰的锐眼中又有了笑意。
“我想去的地方也可以不去。”小方说:“我不想去的地方也可以去。”
卜鹰又问:“如果我要你去,你去不去?”
“我去。”

队伍又开始前行,能在片刻制服战士的人,又变成了平凡的商旅。
双峰骆驼的驼峰间,摆着个小牛皮的鞍椅,卜鹰坐在骑上,看着另一匹骆驼上的小方。
“再走一个时辰,我们就可以到那个地方了。”
“什么地方?”
“死颈。”

群山环插,壁立千仞,青天如一线,道路如羊肠。
一线青天在危岩灰石的狼牙般锐角间,羊肠曲路也崎岖险恶如狼牙。
他们已到了死颈。
队伍走得很慢,无法不慢下来,插天而立的山岩危石,也像是群狼在等着择人而噬。
无论谁走到这里,都难免会惊心动魄,心跳加快。
小方的心跳得也仿佛比平常快了很多。
卜鹰仿佛已听见他的心跳声。
“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做得那么绝了。”卜鹰道:“如果我不留下他们一只手,如果他们又回到这里来等着我,这条路就是我们的死路,这地方就是我们的死地!”
死颈,死路,死地!
小方忽然觉得手心冒出了冷汗:“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别的人埋伏在这里?”
卜鹰道:“他们不可能还有别的人手,在沙漠调集人手并不容易。班察巴那已经将他们人马调动的情况查得很清楚,何况……”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他的掌心忽然也冒出了冷汗。
因为他已发觉这个死颈,这条死路,这块死地上有人埋伏。
不可能的事,有时也可能会发生的。

心中有死颈,人伤心。
人在死颈中,就不会伤心了。伤心的人有时会想死,可是人死了就不会再伤心,只有死人才不会伤心。




  ◆ 《大地飞鹰》 第二十三回 蓝色的阳光 ◆

如果这里有人埋伏,他们这队伍就像是一个人的颈子已被一条打了死结的绳索套住。只要埋伏的人一出击,他们就要被吊起。
颈断、气绝、人死。死颈。
死颈中绝对有人埋伏,他们无疑已走上死路,走入死地。
卜鹰相信自己绝不会听错。
班察巴那也同样听见了他所听见的声音。
——人的呼吸声、心跳声、喘息声、马的呼吸声、心跳声、轻嘶声。
声音还在远处。
别人还听不见,可是他们听得见。
因为他们已在这一片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水,没有生命,却随时可以夺去一切生命的大沙漠上为了自己的生存奋斗了二十年。
如果他们也听不见别人无法听见的声音,他们最少已死了二十次。
没有人能死二十次,绝对没有。
一个人连一次都不能死。
如果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那么他说的就算是句名言,也不是真理。
因为爱情是会变质的,变为友情,变为亲情,变为依赖,甚至会变为仇恨。
会变的,就会忘记。
等到一次爱情变质淡忘后,往往就会有第二次,第二次往往也会变得和第一次同样真,同样深,同样甜蜜,同样痛苦。
可是死只有一次,绝不会有第二次。
人生中所有的事,只有死,才是真正绝对不会有第二次的。

人、马、骆驼,本来都是成单线行走的。一个接着一个,蜿蜒如长蛇。
班察巴那在这个队伍中行走的位置,就正如在一条蛇的七寸上。
卜鹰与小方殿后。
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马疾蹄轻,他英俊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慌之色。
“有人。”他压低了声音:“前面的出口,两边山岩上都有人。”
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一击就可让他致命。
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所以班察巴那又问:“我们是退走?还是冲过去?”

卜鹰额角上忽然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的跳动。
每到真正紧张时,他这根筋才会跳。
他还没有下决定,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穿着的衣服,比蓝天更蓝,比海水更蓝。
她燕子般跃起,站在危石上,站在阳光下,向他们挥手:“卜鹰,我想你,班察巴那,我想你,宋老头,我也想你。”
她的声音明朗愉快,她高呼:“我好想你们。”
看见她,卜鹰的眼仿佛也有了阳光。
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
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
小方忍不住问:“她是谁?”
卜鹰微笑,班察巴那也在笑,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
“她姓蓝。”卜鹰说:“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

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平原,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
队伍已停下来,扎起了营帐。
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他们都称她为:“蓝色的阳光。”

她是来接应他们的。
“可是我又想吓唬吓唬你们。”她的笑声也如阳光般明朗:“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
她抱住了卜鹰:
“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
小方微笑。
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

她并不能算是完全无瑕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
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
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这一点小小的缺陷,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
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
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
“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的,为什么又跑出来了?”
阳光轻巧的避开了这问题。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鼻子?”她反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得像你一样?”
小方笑了。
阳光回过头,瞪了他一眼。
“他是谁?”
“他叫小方。”卜鹰说:“要命的小方。”
“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
“因为有时候他跟你一样要命,有时候要把人气死,有时候想把人吓死。”卜鹰眼中充满笑意:“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
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
“我喜欢不要命的男人。”她又开始笑:“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
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她说:“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
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
她抱住他时,就像是阳光普照大地一样,明朗而自然。
小方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
“我也喜欢你。”他说:“真的很喜欢。”

天色已暗了。
营地中又开始了欢饮高歌,歌声比往昔更欢愉嘹亮。
因为其中又增加了十多个少女清亮的歌声。
她们都是阳光带来的,都是像阳光一样明朗活泼的女孩子。
她们也像她们的兄弟情人一样,骑劣马,喝烈酒,用快刀。
喝醉了、喝累了,她们就跟她们的情人兄弟躺在一起,数天上的星星。
对一个心中本无邪念的人来说,世上有什么邪恶的事?

平常很少喝酒的班察巴那,今天也喝得不少。
他配合着卜鹰,拍手低唱。
——儿须成名,
酒须醉
醉后畅谈
是心言。
他们的歌声中,竟似带着一种淡淡的悲伤,淡淡的离愁。
班察巴那忽然推杯而起:“你已经快到家了。”他说:“我也该走了。”
卜鹰慢慢的点了点头。
“我知道。”他的神色黯然:“我回去,你走。”
班察巴那什么都没有再说,只用力握他的手,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帐外已备好两匹马,一匹是他的马,另一匹马上已装配好他所需要的一切。
他一跃上马,打马而去。
他一直没有再回头。

天还没有亮,只露出了一点曙光。
大地依然寒冷寂寞。
他迎风走向远方那无边无际的无情大地,那里仍然有无垠无止的寒冷寂寞苦难在等着他。
小方忽然觉得胸中也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萧索凄凉,忍不住问:
“他为什么不跟你回去?为什么要一个人走?”
过了很久卜鹰才回答:“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天生就喜欢孤独。”卜鹰慢慢的说:“他这一生中,大部分岁月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
“你知道他要到哪里去?”
“不知道。”卜鹰回答:“没有人知道。”

这时天终于亮了,旭日终于升起。
第一线阳光正照在蓝色的阳光身上。
“我不喜欢孤独。”她拉紧卜鹰的手:“我们回家去。”




  ◆ 《大地飞鹰》 第二十四回 圣   地 ◆

小方从未想到卜鹰也有家。
卜鹰有家。

卜鹰的家就在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他的家也是他的伙伴子弟心目中的圣地。
他不但有家,而且远比大多数的家都宽大幽美华丽。
过了达赖活佛的布达拉宫,有一座青色山岗,一片绿色湖泊。
他的家就在山脚下,青山环抱,绿水拥怀,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晴空如洗,万里无云,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到了夕阳西下时,又变得灿烂如黄金。
小方也从未想到,在塞外的边陲之地,竟有如此美妙的地方,美得辉煌而神秘,美得令人心迷惑,美得令人都醉了。

货物需要清点,盈利必须算清,尽快分给每一个应得的人,让他们去享受应得的欢乐。
所以卜鹰将小方交给了阳光。
他们都年轻,他们彼此相悦,卜鹰希望阳光能够照亮小方心里的阴影。
波娃的阴影。
日出时候,他们漫步在山岗上,卜鹰的宅第园林湖泊在他们脚下,远处的宫殿仿佛近在眼前。
阳光问小方:“你喜不喜欢这地方?”
小方点头,他只能点头,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
阳光又问:“你以前来过这地方没有?”
小方摇头。他以前没有来过,如果来过,很可能就不会走了。
阳光拉起小方的手,就好像她拉着卜鹰的手时一样。
“我带你出去玩。”她说:“他们在做生意,我们去玩。”
“到哪里去玩?”
“我们先到布达拉宫去。”

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之间,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
通过圆形的拱门,气势逼人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右方。
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蜿蜒的雉堞,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碣、楼阁、算不清的窗牖帷帘,看来瑰丽而调和,就像是梦境,不像是神话。
小方仿佛已看得痴了。
——波娃呢?
——如果他身边的人是波娃?
为什么一个人在被“美”所感动时,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
为什么人们还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
太阳照在他身上,阳光在看着他,阳光美丽而明朗。
——波娃呢?
——波娃并不像雪,波娃就像是雨,绵绵的夏雨,剪不断的离愁,剪不断的雨丝。
小方忽然说:“我们到大昭寺去。”
他知道大昭寺外,围绕着寺院的八角街,是这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所有最大的富家行号,都在那条街上。
卜鹰的“鹰记”商号也在那条街上。
小方希望“热闹”能够让他“忘记”,哪怕只不过是暂时忘记也好。

大昭寺是唐代文成公主所建。在那个时代,西藏还是“吐蕃”,拉萨还是“暹娑城”。


大唐贞观十四年,吐蕃的宰相“东赞”,带着珍宝无数,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把天可汗的侄女,“面貌慧秀,妙相具足,端庄美丽,体净无瑕,口吐‘哈里旃檀香粒’,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暹娑城,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赞普”,雄姿英发,惊才绝艳的“弃宗弄赞”。
为了她的虔诚,为了她的美丽,他为她建造了这座雄伟宏丽的寺院。

但是寺院外的街市,却是这城市的另一面。
城市亦如皮革,有光滑美丽的一面,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
有些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穿着破旧褴褛的衣服,剃光头,打赤足,匍匐在尘土中,嘴里喃喃不停的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
在沙漠中,在那场大风暴里,小方失去了他的食水和粮食,却没有失去他的银钱。
他将他身上所有的全都施舍给他们,不仅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还像是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催使感召。
“我不想到大昭寺去了。”小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变化:“我们能不能到你们的商号去看看?”
“你能去。”阳光说:“你是大哥的朋友,你想到哪里去,我都带你去。”
她脸上又露出阳光般美丽的明朗的笑:“到了那里,我还要带你去见一个人,你一定也会把他当作朋友的。”

她说的这个人叫朱云。

朱云就是“鹰记”的大掌柜,大掌柜的意思,就是总管。
朱云今年二十八岁,三年前卜鹰就已将“鹰记”的商务交给了他。
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就能升到如此高位,并不是容易事,也并非侥幸。
他年轻、诚实,生活简朴,做人本分,说话中肯扼要,虽然至今仍是独身,却从来不近酒色。
卜鹰信任他,他的伙计尊重他,他也从未让别人失望过。
他也没有让小方失望。
他用诚恳的态度和滚烫的酥油茶招待小方,他经营的商号简朴规矩干净大方。
他告诉小方:
“我就住在后面,只要你没事,随时都可以来找我。”朱云说:“我每天都在,日夜都在。”
阳光拉着他的手,就好像她拉着卜鹰小方的手时一样。
“他平时不喝酒,可是,如果你一定要他喝,他也不会比你先醉。”她的笑容如阳光,“只不过,你要找女人,他就没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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