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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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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谝淮鶰acintosh图形用户界面的视觉风格就这样被确定了下来。在乔布斯心里,电脑的界面就要像一份吸引人的菜单那样,既好看,又好用。

终其一生,能让乔布斯真正佩服的人十分有限。发明宝丽来相机的埃德温·兰德和福特汽车的创始人亨利·福特(Henry Ford)都有幸成为了这一小批牛人中的一员。宝丽来相机是当年操作最容易,使用最方便的相机;而福特汽车则是用技术实现汽车平民化的经典。虽然乔布斯追求产品的品位和形象上的完美,但在用户交互上,乔布斯始终强调,电脑产品都要像宝丽来相机和福特汽车那样简单、易用。

乔布斯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自己对产品设计的基本想法:“设计是个有趣的领域。有些人认为,设计就是产品的外观看上去什么样。但其实,如果细想一下,你会发现设计其实是有关产品如何工作的学问。Mac电脑的设计不仅仅包含电脑看上去什么样,更主要的还是设计电脑如何工作。”

乔布斯认为,人的手是上帝最完美的创造。在苹果工作过的一位设计师回忆说,乔布斯经常盯着自己的一双手发呆。乔布斯说:“手是你身上最常使用的部位,而且,手能够直接听命于大脑。”只要解决好手和电脑相互交互的问题,产品就自然具备了“用户友好”的特点。很多苹果的产品,比如从只有一个按键的鼠标到iPhone和iPad支持多点触摸的玻璃显示屏,再到最新的Mac电脑使用的多点触摸板等,都是对手和电脑关系认真思考的产物。

乔布斯说:“创造力(Creattivity)只不过是连接某些东西的能力。如果你问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他们如何‘创造’某个东西,他们会觉得有点儿委屈,因为他们真的不是在‘创造’东西,他们只是看到了某种东西。因为,他们能够把曾经见过的不同体验连接在一起,然后综合成某种新东西。”

那么,用户在考虑一件产品是否满足需求,是否“用户友好”的时候,通常又是从哪些角度来思考的呢?乔布斯对记者举了他自己的家庭选购洗衣机的例子。乔布斯说:

“设计不仅仅是设计好玩的小玩意儿。我的家庭刚刚经历了一次买洗衣烘干机的大讨论。我们发现,美国制造的洗衣烘干机都有问题,欧洲制造要好一些。欧洲洗衣机洗完的衣服留存的洗涤剂更少。最重要的是,欧洲的洗衣机不伤衣服,洗得更干净,使用更少的洗涤剂和更少的水,耗水量只有美国洗衣机的四分之一。但是,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欧洲洗衣机洗同样数量的衣服要花更长的时间。我的家庭为此争论了两周,这是一个两难的取舍。是花一个小时就洗完衣服,还是花一个半小时洗得更干净且不伤衣服还更省水呢?最终,我们选择了来自德国的美诺(Miele)洗衣机。这种洗衣机在美国非常贵,因为这里很少有人买。我们在买洗衣机时考虑的问题,其实就是设计师要考虑的问题。”

苹果电脑的用户——注意,我说的明显不是那些在中关村买了苹果电脑却直接装上Windows操作系统的“伪用户”——都知道,MacOS操作系统每个窗口的左上角都有红色、黄色、绿色三个按钮,分别对应于“关闭窗口”、“收缩至托盘”、“放大窗口”三个不同的功能。每个看到这三个彩色按钮的人都会联想到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

可是,在Macintosh设计初期,这三个按钮的颜色都是灰色的。有一次开会的时候,乔布斯仔细地观察这三个小按钮的设计,一边看一边摇头。

乔布斯说:“不行,不行,这三个按钮一点儿也不友好。一眼看过去,不知道每个按钮是做什么用的。”

负责用户界面的设计师柯戴尔·瑞茨拉夫(Cordell Ratzlaff)想了想说:“把他们设计成灰色的,是为了不分散用户的注意力。如果要更明确地区分它们的功能,能不能这样设计,当鼠标移动到某个按钮上时,就显示一个小动画,来提示用户这个按钮是做什么的?”

乔布斯使劲地摇头:“不好,不好,这太复杂了,一点儿都不友好。”

突然,乔布斯灵机一动,对大家说:“你们知道交通信号灯吗?红色、黄色、绿色,三种在人们的直觉里最有表意功能的颜色。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这三个按钮分别涂上红色、黄色和绿色呢?”

瑞茨拉夫事后感慨道:“刚听到这个疯狂的建议,我们都觉得,将交通信号灯和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联系在一起,实在太怪异了。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发现,乔布斯是对的。不同颜色的按钮直观地暗示了三种不同的功能,又不像大图标或动画那样打扰用户。特别是,我们用暗示‘危险’的红色按钮来指代‘关闭窗口’,这样,用户就不容易误点这个按钮了。”

斯卡利说:“乔布斯总是从用户体验到底会怎么样这个角度去看待每一件产品。”

用户体验优先,今天几乎每个设计师都信奉这一标准。但在实际产品设计中,能做到用户体验优先的寥寥无几。笔者曾经和几位专业设计师探讨过一个简单的问题,2007年苹果发布的iPhone在用户体验方面卓尔不群,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直到5年以后,即便是第一版iPhone的用户体验还是明显领先于市场上绝大多数智能手机?既然所有设计师都知道,用户体验优先是乔布斯和苹果做得最好的地方,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人连跟在后面学也学不像呢?

是啊,大多数人即便懂得这个浅显的道理,也只能跟在苹果卓越设计的背后望尘莫及。“用户友好”这四个字可不是一种随便就能学到的方法,那是一种根植于乔布斯大脑深处的创新理念。

第二十四章 完美主义

曾在苹果公司任资深经理的迈克尔·罗普(Michael Lopp)在回答苹果为什么能设计出那么多酷毙了的产品时,为我们介绍了苹果产品设计流程中的两个关键点:

完美原型:苹果要求,即便是产品的设计原型,也要实现得完美无缺。拿软件的用户界面设计来说,原型界面的每个像素都必须经过周密的考虑,达到完美的外观效果。显然,这需要在设计阶段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这也很好地避免了决策时的歧义和不确定性,减少了后续的反复。

10→3→1:在开始阶段,苹果的设计师通常会着手设计10个左右的不同方案,然后从其中找出3个明显较好的方案。虽然目标是找到3个候选方案,但从10个方案开始的做法,可以赋予设计师更大的灵活性,不至于在开始阶段束缚设计师的手脚。随后,设计师通常会花上更长的时间,围绕那3个候选方案展开讨论并最终选出最好的一个。

正如罗普所说,苹果是在设计的最初环节,就要求设计师做到极致。“追求完美”是苹果的设计师们一进入公司,就挂在嘴边的信条。

当然,这句话的分量对不同人也不完全一样。对普通设计师而言,完美主义也许只是个理想化的目标,可以追求但不必强求。但对帮主乔布斯来说,完美主义其实就是他的生命,如果某件事做不到完美,那简直比杀了他还痛苦。

早年开发Macintosh时,乔布斯就不断地否定既有的设计方案,不断改进产品,以至于整个项目的进度被屡屡拖延。在改进Macintosh的过程中,乔布斯用近乎偏执狂的架势,要求工程师们把用户根本看不见的主板电路做得漂亮、养眼,要求设计师仔细调整键盘上每个标点符号的外观,反复比较主机机箱的不同候选颜色……

在研发iPhone的时候,设计团队尝试过数百种不同的手机外壳,有的方案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有的方案之间明显不同,还有一些方案选择的是完全不同的材质。最终,由乔布斯拍板,选定了其中一款设计。但就在离手机正式发布还有几个月的时候,一天,乔布斯突然被自己的潜意识惊醒,他发现,自己对此前选定的外壳方案又不满意了。他驱车赶到iPhone设计团队。那些已经连轴工作了很长时间的设计师们对乔布斯的出尔反尔敢怒而不敢言。

“乔布斯就是创造产品的米开朗琪罗。”杰伊·艾略特评价说,“他会不停地在画布上涂涂改改,直到他肯定自己已经得到了满意的方案为止。”

在苹果,人们把乔布斯这种临发布前的出尔反尔称做“重启”。一旦乔布斯对此前选定的设计方案不满意,他就会像重启一台电脑那样,“重启”整个设计流程,废掉此前辛辛苦苦得到的一切,从一个他认为合适的环节重新开始。这对设计师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压力,但对产品而言,这是通向完美的必经之路。

乔布斯经常告诫员工,一定不要因为想当然的困难而放弃对完美的追求。乔布斯总是给员工讲这样一种糟糕的过程:“当设计师把一个出色的创意拿给工程师看的时候,工程师总是说:‘这不可能,我们做不出来这个,根本没有可能。’于是,设计师只好屈服于工程师,让工程师在‘可能’的情况下完成产品设计。最终,当他们把设计图纸拿给制造部门的时候,制造部门的人就会说:‘我们造不出来这个。’就这样,每个环节的人们都占足了口舌上的便宜,却丢弃了完美的产品。”

1997年刚回归苹果的乔布斯和艾维一起完成iMac的彩色透明设计后,他们在工程部门就碰到了这样的麻烦。当乔布斯和艾维把设计原型拿给工程师看的时候,工程师们竟然找出了38个理由来说明这个创意为什么无法实现。

乔布斯说:“不,不。我们就要做这个。”

工程师们说:“好吧。但,为什么呢?”

乔布斯对他们说:“因为我是CEO,而且我认为,这东西能够实现。”

工程师们很不情愿地服从了乔布斯的命令。但最终,iMac的市场表现证明,乔帮主的坚持是对的。

其实,乔布斯在完美上的追求也并不只限于苹果的产品。有一位曾在加州帕萨迪纳(Pasadena)苹果专卖店工作的销售,名叫伊恩·麦多克斯(Ian Maddox)。他刚刚到苹果专卖店工作不久,那家专卖店就开始重新装修地板。每天晚上等最后一名顾客离店之后,施工队就开始把一块块地砖掀起来,换上新的地砖。新的地砖是从意大利进口的深灰色花岗岩,是乔布斯亲自挑选的样式。“那地砖铺在专卖店里非常漂亮。”麦多克斯回忆说。

新地砖铺好后不久,一天清早,专卖店还没开门,麦多克斯发现所有经理都神情紧张地在店里集合,甚至还包括极少露面的区域经理。原来,乔布斯这天早上带了四五个人,亲自来到这家专卖店,检查新地砖的效果。

麦多克斯发现,乔布斯对新的地砖并不满意。新地砖刚铺上时非常漂亮,但因为使用的接缝剂不够好,顾客一踩就会留下难看的污迹。地砖才铺好几天,整个大厅的地板就显得污秽、脏乱。

看到乔布斯很不满意,麦多克斯和专卖店经理们都很紧张。他们战战兢兢地看着乔布斯。这一次,乔布斯不仅仅是不满意,而是大发雷霆、火冒三丈。乔布斯命令专卖店经理,地砖必须被全部换掉。结果,施工队又被叫了回来,认真清洗了每一块地砖,使用新的接缝剂重新铺设了整个地板。

乔布斯曾不无自嘲地对记者说,自己追求完美可能也是一个弱点,“有时,‘做到最好’是‘做得很好’的敌人。”

的确,乔布斯对完美的追求已经深入到了苹果的每一项工作中。这种追求如果把握不好,片面追求形式上的所谓“完美”,有时也会事与愿违。例如,苹果公司在乔布斯回归前,销售不断下滑,占有率急剧下降,但即便是在这样的悲观氛围里,苹果的领导者和工程师们仍坚持认为,苹果电脑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产品,市场上的颓势只不过是机遇不好罢了。

亲身经历了那一段艰辛历程的李开复评论说:“现在看来,正是这种片面追求完美的思维方式害了苹果。道理其实很简单,从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到苹果公司的设计师们,只知道一心沉醉在对完美产品的追求中,却因此丧失了市场的先机。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却欠缺从竞争对手那里虚心学习的自省。他们对用户有高度的同理心,但却不知道用积极的态度降低用户的使用成本。的确,苹果电脑看上去很酷,跑起来很快,用起来也十分得心应手,但它在硬件和软件上都无法与其他公司的产品兼容,价格又居高不下。最终,苹果公司只能像他的创始人那样,品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李开复为我们廓清了一个明确的界限——要玩完美主义,就要像回归后的乔帮主那样,在洞悉未来、知己知彼的情况下追求完美,如果像当年研发Macintosh时那样,置用户对价格、兼容性等问题的关注于不顾,片面追求所谓的“完美”,就必然败得很惨。从这个意义上讲,乔布斯的完美主义,在帮主回归前和回归后,也有着不一样的内涵。

乔布斯骨子里是一个简约主义者。这个天性在很早就暴露无遗了。斯卡利就曾说过:“乔布斯的方法论区别于其他所有人的地方在于,他总是相信你所作的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去做什么,而是你不去做什么。他是一个简约主义者。”

微软创始人保罗·艾伦(Paul Allen)在2011年出版的披露微软早年历史的《谋士》(Idea Man)一书中,提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微软帮苹果开发Macintosh版本的Excel软件时,艾伦到硅谷拜访乔布斯,了解Macintosh电脑和图形用户界面技术。乔布斯当场为艾伦展示了Macintosh原型机和由鼠标控制的图形用户界面。

当艾伦看到乔布斯演示用的鼠标只有一个按键时,他好奇地问乔布斯:“鼠标上如果有两个按键,是不是会更好些?”

乔布斯回答说:“你知道的,保罗,这完全是简约和复杂之间的取舍关系。没有人会在使用鼠标时需要两个或更多的按键。”

“不过,史蒂夫,”艾伦说,“人们既然有多于一根的手指,他们也许还想要一个单击右边按键的功能呢。”

乔布斯摇着脑袋,对艾伦的建议不以为然。为鼠标配备多个按键的建议虽然合情合理,但这与乔布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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