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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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 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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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发曾领导浙东洪门会党平阳党,
号称万人,故作者戏称他“出身绿林大学”。

  〔18〕“自求多福” 语见《诗经·大雅·文王》:“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意思是只要顺天命而行,则福禄自来。

  〔19〕“不为最先,不耻最后” 参看本卷第110页注〔29〕。

  〔20〕“不为戎首” 语出《礼记·檀弓》:“毋为戎首,不亦善乎?”据汉
代郑玄注:“为兵主来攻伐曰戎首”。
“不为祸始”、“不为福先”,语见《庄子
·刻意》:“不为福先,不为祸始;感而后应,迫而后动,不得已而后起。

  〔21〕“锲而不舍” 语见《荀子·劝学》:“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锲,
雕刻的意思。

  〔22〕宁馨儿 晋宋时代俗语。
《晋书·王衍传》:“何物老妪,生宁馨儿。

宁馨儿是“这样的孩子”的意思。
宁,这样;馨,语助词。




                       这回是“多数”的把戏〔1〕

  《现代评论》五五期《闲话》的末一段是根据了女大学生的宣言〔2〕,说女师
大学生只有二十个,别的都已进了女大,就深悔从前受了“某种报纸的催眠”。幸
而见了宣言,这才省悟过来了,于是发问道:“要是二百人(按据云这是未解散前
的数目)中有一百九十九人入了女大便怎样?要是二百人都入了女大便怎样?难道
女师大校务维持会招了几个新生也去恢复么?我们不免要奇怪那维持会维持的究竟
是谁呢?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3〕这当然要为夏间并不维持女师大而现在
则出而维持“公理”的陈源教授所不解的。我虽然是女师大维持会的一个委员,但
也知道别一种可解的办法——
  二十人都往多的一边跑,维持会早该趋奉章士钊!
  我也是“四五十岁的人爱说四五岁的孩子话”〔4〕,而且爱学奴才话的,所以
所说的也许是笑话。但是既经说开,索性再说几句罢:要是二百人中有二百另一人
入了女大便怎样?要是维持会员也都入了女大便怎样?要是一百九十九人入了女大,
而剩下的一个人偏不要维持便怎样?……
  我想这些妙问,大概是无人能答的。这实在问得太离奇,虽是四五岁的孩子也
不至于此,——我们不要小觑了孩子。
  人也许能受“某种报纸的催眠”,但也因人而异,“某君”只限于“某种”;
即如我,就决不受《现代评论》或“女大学生某次宣言”的催眠。假如,倘使我看
了《闲话》之后,便抚心自问:“要是二百人中有一百九十九人入了女大便怎样?

  ……维持会维持的究竟是谁呢?……”那可真要连自己也奇怪起来,立刻对章
士钊的木主〔5〕肃然起敬了。但幸而连陈源教授所据为典要的《女大学生二次宣言》
也还说有二十人,所以我也正不必有什么“杞天之虑”。
  记得“公理”时代(可惜这黄金时代竟消失得那么快),不是有人说解散女师
大的是章士钊,女大乃另外设立,所以石驸马大街的校址是不该归还的么?自然,
或者也可以这样说。但我却没有被其催眠,反觉得这道理比满洲人所说的“亡明者
闯贼也,我大清天下,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6〕的话还可笑。从表面上看
起来,满人的话,倒还算顺理成章,不过也只能骗顺民,不能骗遗民和逆民,因为
他们知道此中的底细。我不聪明,本也很可以相信的,然而竟不被骗者,因为幸而
目睹了十四年前的革命,自己又是中国人。
  然而“要是”女师大学生竟一百九十九人都入了女大,又怎样呢?其实,“要
是”章士钊再做半年总长,或者他的走狗们作起祟来,宗帽胡同的学生纵不至于
“都入了女大”,但可以被迫胁到只剩一个或不剩一个,也正是意中事。陈源教授
毕竟是“通品”〔7〕,虽是理想也未始没有实现的可能。那么,怎么办呢?我想,
维持。那么,“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就用一句《闲话》来答复:“代被群
众专制所压迫者说几句公平话”。
  可惜正如“公理”的忽隐忽现一样,“少数”的时价也四季不同的。杨荫榆时
候多数不该“压迫”少数,现在是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了。〔8〕你说多数是不错的么,
可是俄国的多数主义现在也还叫作过激党,为大英,大日本和咱们中华民国的绅士
们所“深恶而痛绝之”。这真要令我莫名其妙。或者“暴民”是虽然多数,也得算
作例外的罢。
  “要是”帝国主义者抢去了中国的大部分,只剩了一二省,我们便怎样?别的
都归了强国了,少数的土地,还要维持么?!
  明亡以后,一点土地也没有了,却还有窜身海外,志在恢复的人〔9〕。凡这些,
从现在的“通品”看来,大约都是谬种,应该派“在德国手格盗匪数人”〔10〕,
立功海外的英雄刘百昭去剿灭他们的罢。
  “要是”真如陈源教授所言,女师大学生只有二十了呢?
  但是究竟还有二十人。这足可使在章士钊门下暗作走狗而脸皮还不十分厚的教
授文人学者们愧死!
  十二月二十八日。

         ※        ※         ※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民新报副刊》。
  〔2〕女大学生的宣言 即下文的《女大学生二次宣言》,载于一九二五年十二
月二十四日《晨报》。其中说:“女师大学生,原来不满二百人,而转入女大者,
有一百八十人……女师大之在宗帽胡同者,其数不过二十人。”
  〔3〕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五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的《闲话》里说:“我们还是受了某种报纸(按指《京报》)的催眠,以为女大的
学生大半是招来的新生,女师大的学生转入女大的很少。今天看到女大学生第二次
宣言,她们说女师大的旧学生不满二百人,却有一百八十人转入女大,让几位外界
名流维持的‘不过二十人’……如此说来,女大和女师大之争,还是这一百八十人
和二十人之争。”接着就是引在这里的“发问”的话。
  〔4〕这句话见《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四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陈
西滢所作《闲话》:“四五十岁的人爱说四五岁的孩子话,那自然是各人的自由。”

  〔5〕木主 也叫神主,写有死者姓名当作供奉神位的木牌。因为那时章士钊已
卸去教育总长职,所以这里用这个词。
  〔6〕这是清初摄政王多尔袞致明臣史可法信中的话,原作:“国家(按指清朝)
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
  〔7〕“通品” 这是章士钊称赞陈西滢的话。参看本卷第5页注〔4〕。
  〔8〕陈西滢在《闲话》里谈到多数与少数的问题时,常表示反对多数的意见。
如《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二十九期(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五卅惨案的
《闲话》说:“我向来就不信多数人的意思总是对的。我可以说多数人的意思是常
常错的。”在同卷第四十期(一九二五年九月十二日)的《闲话》里,他又把“多
数”说成是“群众专制”。但当女子大学学生不愿退出女师大原址而发生纷争时,
他却又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了。
  〔9〕指明亡以后坚持抗清的郑成功(1624—1662)、张煌言(1620—1664)、
朱之瑜(1600—1682)等人。
  〔10〕“在德国手格盗匪数人” 一九二五年八月十九日,刘百昭至女师大校
址筹设女子大学,与女师大学生发生冲突,他在当日给章士钊的呈文中诬蔑学生说:
“有三四暴生。迁怒百昭为解散女师大之主使者。即实行哄拉百昭出校。当谓男女
授受不亲。诸生不得如此无礼。而诸生不顾。仍哄拉如故。……同时有男子二十余
人前来。……
  当持各校沪案后援会名片。请百昭往会客厅谈话。……有数男子拍案叫骂。势
将动武。百昭正色。告以……本人稍娴武术。在德时曾徒手格退盗贼多人。诸君若
以武力相加。则本人势必自卫。该男女等恃其人众。仍欲合围丛击。”







 。。

                              不是信〔1〕

  一个朋友忽然寄给我一张《晨报副刊》,我就觉得有些特别,因为他是知道我
懒得看这种东西的。但既然特别寄来了,姑且看题目罢:《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
者们》。署名是:志摩。哈哈,这是寄来和我开玩笑的,我想;赶紧翻转,便是几
封信,这寄那,那寄这,看了几行,才知道似乎还是什么“闲话……闲话”问题
〔2〕。这问题我仅知道一点儿,就是曾在新潮社〔3〕看见陈源教授即西滢先生的
信〔4〕,说及我“捏造的事实,传布的‘流言’,本来已经说不胜说”。不禁好笑;
人就苦于不能将自己的灵魂砍成酱,因此能有记忆,也因此而有感慨或滑稽。记得
首先根据了“流言”,来判决杨荫榆事件即女师大风潮的,正是这位西滢先生,那
大文便登在去年五月三十日发行的《现代评论》上。我不该生长“某籍”又在“某
系”教书,所以也被归入“暗中挑剔风潮”〔5〕者之列,虽然他说还不相信,不过
觉得可惜。在这里声明一句罢,以免读者的误解:“某系”云者,大约是指国文系,
不是说研究系。
  那时我见了“流言”字样,曾经很愤然,立刻加以驳正,虽然也很自愧没有
“十年读书十年养气的工夫”〔6〕。不料过了半年,这些“流言”却变成由我传布
的了,自造自己的“流言”,这真是自己掘坑埋自己,不必说聪明人,便是傻子也
想不通。倘说这回的所谓“流言”,并非关于“某籍某系”的,乃是关于不信“流
言”的陈源教授的了,则我实在不知道陈教授有怎样的被捏造的事实和流言在社会
上传布。说起来惭愧煞人,我不赴宴会,很少往来,也不奔走,也不结什么文艺学
术的社团,实在最不合式于做捏造事实和传布流言的枢纽。只是弄弄笔墨是在所不
免的,但也不肯以流言为根据,故意给它传布开来,虽然偶有些“耳食之言”〔7〕,
又大抵是无关大体的事;要是错了,即使月久年深,也决不惜追加订正,例如对于
汪原放先生“已作古人”一案〔8〕,其间竟隔了几乎有两年。——但这自然是只对
于看过《热风》的读者说的。
  这几天,我的“捏……言”罪案,仿佛只等于昙花一现了,《一束通信》的主
要部分中,似乎也承情没有将我“流”进去,不过在后屁股的《西滢致志摩》是附
带的对我的专论,虽然并非一案,却因为亲属关系而灭族,或文字狱的株连一般。
灭族呀,株连呀,又有点“刑名师爷”〔9〕口吻了,其实这是事实,法家不过给他
起了一个名,所谓“正人君子”是不肯说的,虽然不妨这样做。此外如甲对乙先用
流言,后来却说乙制造流言这一类事,“刑名师爷”的笔下就简括到只有两个字:
“反噬”。呜呼,这实在形容得痛快淋漓。然而古语说,“察见渊鱼者不祥”〔10〕,
所以“刑名师爷”总没有好结果,这是我早经知道的。
  我猜想那位寄给我《晨报副刊》的朋友的意思了:来刺激我,讥讽我,通知我
的,还是要我也说几句话呢?终于不得而知。好,好在现在正须还笔债,就用这一
点事来搪塞一通罢,说话最方便的题目是《鲁迅致bb》,既非根据学理和事实〔11〕
的论文,也不是“笑吟吟”的天才的讽刺〔12〕,不过是私人通信而已,自己何尝
愿意发表;无论怎么说,粪坑也好,毛厕〔13〕也好,决定与“人气”〔14〕无关。
即不然,也是因为生气发热〔15〕,被别人逼成的,正如别的副刊将被《晨报副刊》
“逼死”〔16〕一样。我的镜子真可恨,照出来的总是要使陈源教授呕吐的东西,
但若以赵子昂〔17〕——“是不是他?”——画马为例,自然恐怕正是我自己。自
己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不过总得替bb想一想。现在不是要谈到《西滢致志摩》么,
那可是极其危险的事,一不小心就要跌入“泥潭中”,遇到“悻悻的狗”〔18〕,
暂时再也看不见“笑吟吟”。至少,一关涉陈源两个字,你总不免要被公理家认为
“某籍”,“某系”,“某党”,“喽罗”,“重女轻男”〔19〕……等;而且还
得小心记住,倘有人说过他是文士,是法兰斯,你便万不可再用“文士”或“法兰
斯”〔20〕字样,否则,——自然,当然又有“某籍”……等等的嫌疑了,我何必
如此陷害无辜,《鲁迅致bb》决计不用,所以一直写到这里,还没有题目,且待写
下去看罢。





  我先前不是刚说我没有“捏造事实”么?那封信里举的却有。说是我说他“同
杨荫榆女士有亲戚朋友的关系,并且吃了她许多的酒饭”了,其实都不对。杨荫榆
女士的善于请酒,我说过的,或者别人也说过,并且偶见于新闻上。现在的有些公
论家,自以为中立,其实却偏,或者和事主倒有亲戚,朋友,同学,同乡,……等
等关系,甚至于叨光了酒饭,我也说过的。这不是明明白白的么,报社收津贴,连
同业中也互讦过,但大家仍都自称为公论。至于陈教授和杨女士是亲戚而且吃了酒
饭,那是陈教授自己连结起来的,我没有说曾经吃酒饭,也不能保证未曾吃酒饭,
没有说他们是亲戚,也不能保证他们不是亲戚,大概不过是同乡罢,但只要不是
“某籍”,同乡有什么要紧呢。绍兴有“刑名师爷”,绍兴人便都是“刑名师爷”
的例,是只适用于绍兴的人们的。
  我有时泛论一般现状,而无意中触着了别人的伤疤,实在是非常抱歉的事。但
这也是没法补救,除非我真去读书养气,一共廿年,被人们骗得老死牖下;或者自
己甘心倒掉;或者遭了阴谋。即如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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