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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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 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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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丝》撰稿者所“矜持着的是闲暇,闲暇,第三个闲暇”等语后说,“我们知道,在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有闲阶级,就是有钱阶级。”〔3〕指同期《语丝》所载宏芬《我也来谈谈复旦大学》一文。

  该文赞同冯珧对复旦大学黑暗腐败现象的揭露,并对不问教务的校长表示了不满。

  〔4〕指冯珧《谈谈复旦大学》一文。
  备考:鲁迅先生的笑话(Z。M。)

  读了许多名人学者给我们开的必读书目,引起不少的感想;但最打动我的是鲁迅先生的两句附注,他说:少看中国书,其结果不过不能作文而已。但现在的青年最要紧的是“行”不是“言”。只要是活人,不能作文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呢。

  因这几句话,又想起鲁迅先生所讲的一段笑话,他似乎是这样说:

  讲话和写文章,似乎都是失败者的征象。正在和命运恶战的人,顾不到这些,真有实力的胜利者也多不做声。譬如鹰攫兔子,喊叫的是兔子不是鹰;猫捕老鼠,啼呼的是老鼠不是猫;鹞子捉家雀,啾啾的是家雀不是鹞子。又好像楚霸王救赵破汉,追奔逐北的时候,他并不说什么;等到摆出诗人面孔,饮酒唱歌,那已经是兵败势穷,死日临头了。最近像吴佩孚名士的“登彼西山,赋彼其诗”,齐燮元先生的“放下枪竿,拿起笔干”,更是明显的例了。

  他这一段话,曾引起我们许多人发笑,我把它记在这儿。

  因为没有请说的人校正,错误的地方就由记的人负责罢。EE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三月八日《京报副刊》,在Z。M。文后,原无标题。

  〔2〕参看《华盖集。后记》,按Z。M。系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原名未详。
  备考:某报剪注(瘦莲)

  漆南薰的女弟子大讲公妻初在瞰江馆犹抱琵琶半遮面现住小较场则是莺花啼又笑

  革新通信社消息:顷有署名笑男女士者投来一稿,标题云,“漆树芬尚有弟子传芬芳”。原文云:前《新蜀报》主笔,向师政治部主任漆树芬者,字南薰,虽死于“三三一”案;但其人究竟是否共产党徒,迄今尚其说不一,不过前次南京政府通缉共产党,曾有漆名,且其前在《新蜀报》立言,亦颇含有“共味”,则其十分之八九,确为共产分子无疑。漆当今春时,原为某师政治训练处主任,男女学生,均并蓄兼收。有陈某者,亦所谓“密司”也,在该处肄业有日,于某师离渝时,遂请假未去,乃不知以何故,竟尔沦入平康,初尚与魏某旅长,讲所谓恋爱,于瞰江楼上,过其神女生涯。近日则公然在小较场小建香巢,高张艳帜,门前一树马樱花,沉醉着浪蝶狂蜂不少也。据余(该投稿人自称)男友某谈及,彼初在瞰江楼见面时,虽已非书生面目,但尚觉“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无羞恶之心,近在小较场再会,则莺花啼又笑,旧来面目全非,回顾其所谓“密司”时代,直一落千丈矣。噫,重庆社会之易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或曰:“漆南薰之公妻主义,死有传人。”

  虽属谑而虐兮,亦令人不能不有此感慨也。

  (注)“三三一案”(手民注意:是三三一案,不是三三一惨案,因为在重庆是不准如此称谓的)是大中华十六年三月卅一日,重庆各界在打枪坝开市民大会,反对英兵舰炮击南京,正在开会,有所谓暴徒数百人入场,马刀,铁尺,手枪……

  一阵乱打,打得落花流水,煞是好看。结果:男女学生,小学生,市民,一共打死二百余人云。

  (又注)漆某生前大讲公妻(可惜我从不曾见着听着),死后有弟子(而且是女的)传其道,则其人虽死,其道仍存,真是虽死犹生。然这位高足密司陈,我曾经问过该师的女训育,说并无其人,或者是改了姓。然而这新闻中的记者老爷,又不曾说个清楚,所以我只得又注一章云。

  (再注)“共味”者,共产主义的色彩也。因漆某曾做有一篇“学生不宜入党”

  的文章云。

  (不注)这信如能投到,那末,发表与否是你的特权云。

  渝州瘦莲谨注。丁卯仲冬戊辰日。

  EE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六期,任《某报剪注》一文之后。

  〔2〕天南*3叟王韬(1828—1897),号天南*3叟,长洲(今江苏吴县)人,清末作家。曾在香港主编《循环日报》。著有笔记小说《遁窟谰言》、《淞隐漫录》等。

  〔3〕吴趼人(1866—1910)名沃尧,字趼人,广东南海人,小说家。

  著有长篇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李伯元(1867—1906),名宝嘉,字伯元,江苏武进人,小说家。著有长篇小说《官场现形记》等。

  〔4〕“密司”英语Miss的音译,意为小姐。〔5〕漆某指漆树芬(1892—1927),字南薰,四川江津人,经济学家。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毕业。著有《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下之中国》。

  一九二六年任川军向士俊师政治部主任,《新蜀报》主笔。一九二七年在重庆三三一惨案中被杀。《新蜀报》,一九二一年创刊于重庆,一九五○年停刊。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该报在中国共产党人的支持下积极宣传反帝反封建,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6〕“羞恶之心”语见《孟子。公孙丑上》:“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7〕《诗经》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约成书于西周到春秋时代,共三○五篇。本篇“备考”中“虽属谑而虐兮”一语,出自《诗经。卫风。淇奥》:“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备考:偶像与奴才(西屏)

  七八岁时,那时我的祖母还在世上,我曾经扮了一会犯人,穿红布衣,上了手铐,跟着神像走。

  神像是抬着走的,我是两脚走的,经过了许多街市,到了一个庙里停止,于是我脱下了那些东西而是一个无罪之人了。

  据祖母说,这样走了一遍,可以去灾离难;却病延年。

  可是在后我颇能生病,——但还能活到现在,也许是这扮犯人之功了。

  那时我听了大人们的妙论,看见了泥菩萨,就有些敬惧,莫名其妙的骇怪的敬惧。

  后来在学校里听了些“新理”回来,这妙论渐渐站脚不住。

  十岁时跟了父亲到各“码头”走走,怪论越听越多,于是泥菩萨的尊严,在我脑府里丢了下来。

  此后看见了红脸黑头的泥像,就不会谨兢的崇奉,而伯母们就叫我是个书呆子。

  因为听了洋学堂里先生的靠不住说话,实在有些呆气。

  这呆气似乎是个妖精,缠上了就摆脱不下,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相信泥菩萨,虽然我还记得“灾离难,难离身,一切灾难化灰尘,救苦救难观世音”等的经语。

  据说,这并不希奇,现在不信神道的人极多。

  随意说说,大家想无疑义,——但仔细考究起来,觉得不崇奉偶像的人并不多。

  穿西装染洋气的人,也俨然是“抬头三尺有神明”,虔虔诚诚的相信救主耶稣坐卧静动守着他们,更无论于着马褂长袍先生们之信奉同善社教主了。

  达尔文提倡的进化论在中国也一样的通得过去。

  自从民国以来,“世道日下,人心不古”,偶像进化到不必定是泥菩萨了。

  不仅忧时志士,对此太息;就是在我,也觉得邪说中人之毒,颇有淋漓尽致之叹。

  我并不是“古道之士”叹惜国粹沦亡,洋教兴旺;我是忧愁偶像太多,崇拜的人随之太多。

  而清清醒醒的人,愈见其少耳。

  在这里且先来将偶像分类。

  据英国洋鬼子裴根(F。Bacon一五六一——一六二六)说,偶像可分为四类:——一种族之偶像IdolesoftheTribe二岩穴之偶像IdolesoftheCave三市场之偶像IdolesoftheMarketPlace

  四舞台之偶像IdolesoftheTheater凡洋鬼子讲的话,大概都有定义和详细的讨论。

  然而桐城派的文章,主简朴峭劲,所以我只取第三类偶像来谈谈,略去其他三类。

  所谓“市场之偶像”者,据许多洋书上所说,是这样的:

  ——

  逐波随流之盲从者,众咻亦咻,众俞亦俞,凡于事初无辨析,惟道听途说,取为珍宝,奉名人之言以为万世经诰,放诸天下而皆准,不为审择者,皆信奉市场偶像之徒也。

  对于空洞的学说信仰,若德谟克拉西,道尔顿制,……等,此等信徒,犹是市场偶像信徒之上上者;其下焉者,则惟崇拜基人,于是泥塑的偶像,一变而为肉装骨撑的俗夫凡胎矣。

  “恶之欲其死,爱之欲其生”,凡是胸中对于某人也者,一有成见,便难清白认识。

  大概看过《列子》的人,总能记得邻人之子窃斧一段文字,就可想到这一层。

  内省心理学者作试验心理内省报告的,必须经过好好一番训练,——所以要如此这般者,也无非想免去了内心的偶像,防省察有所失真耳。

  然而主观成见之能免去,实是极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不过这是题外文章,且按下不讲;我所奇怪而禁不住要说说者,是自己自谓是“新”人,教人家莫有偶像观念,而自己却偏偏做了市场偶像之下等信徒也。

  崇拜泥菩萨的被别人讥嗤为愚氓者,这自然不是希罕的事,因为泥菩萨并不高明,为什么要低首下心的去做这东西的信徒呢?然而,我想起心理分析学者和社会心理学者的求足(Compensation)说,愚夫愚妇之不得于现实世界上,能像聪明人们的攫得地位金钱,而仅能作白日梦(daydreaming)一般,于痴望中求神灵庇佑,自满幻愿也是很可哀怜,很可顾念的了。

  对于这班无知识的弱者,我们应该深与同情;而且,你如果是从事于社会光明运动者,便有“先觉常后觉”觉醒他们的必要。

  ——但是知识阶级,有的而且是从事社会光明运动者,假使也自己做起白日梦来,昏昏沉沉的卷着一个偶像,虔心膜拜顶礼,则岂不可叹,岂不可哀呢!

  近来颇有人谈谈国民性,于是我就疑心,以为既然彼此同为中华民国国民,所具之国民性当是相同,那末此等偶像崇拜也许是根据于某一种特性罢,虽然此间的对象(偶像)并不相同。

  这疑心一来就蹊跷,——因为对象之不同,仅是程度高下的分别,不是性质的殊异。

  倘使弗罗伊特性欲说(Freud^sconceptoflibi*洌铮┦钦实的说话,化装游戏(Sublimation)这个道理,在此间何尝不可应用?做一会呆子罢,去找寻找寻这特性出来。

  我当然不敢说我这个研究的结果十分真确,但只要近乎真的,也就不妨供献出来讨论讨论。

  F。H。Allport〔3〕的《社会心理学》第五章《人格论》,“自己表现”(Selfexpression)这一段里,将“人”分作两类,自尊与自卑(AscendanceandSubmission)又外展与内讼(ExtroversionandIntroversion)。

  他说:

  最内讼的人,是在幻想中求满足。

  ……隐蔽之欲望,乃于白日梦或夜梦中得偿补之。

  其结果遂将此伪象与真实生活相混杂连结。

  真实的现象,都用幻想来曲解,务期与其一己所望吻合,于是事物之真价,都建设在一个奇怪的标准上了。

  ……白痴或癫狂的人,对于细事过分的张扬,即是此例。

  懦弱,残废,或幼年时与长大之儿童作伴。

  倘使不幻想满足的事情,就常常保留住自卑的习气。

  慑服,曲媚于其苛虐之父执,师长或长兄,而成为一卑以自牧之奴儿。

  不敢对别人表白自己的意见,……

  逢到别人,往往看得别人非凡伟大,崇高,而自己柔驯屈伏于下。

  节译到这里,我想起我国列圣列贤的训诲,都是教人“卑以自牧”的道德话来。

  向来以谦恭为美德的中国人,连乡下“看牛郎”也知道“吃亏就是便宜”的格言,做做奴才也是正理!——倘使你不相信,可以看看《施公案》《彭公案》“之类之类”的民间通行故事,官员对着皇上也者,不是自称“奴才”吗?这真是国民性自己表现得最透彻的地方。

  那末于现在偶像崇拜之信徒,也自然不必苛求了,因为国民性生来是如此地奴气十足的。

  这样说来,中国国民就可怜得很,差不多是生成的奴才了。

  新人们之偶像崇拜,固然是个很好的事证,而五卅惨案之非国耻,宁波学生为五卅案罢课是经子渊氏的罪案,以及那些不敢讲几句挺立的话,惧恐得罪于诸帝国主义之英日法美等国家之国家主义者,……诸此议论与事实,何尝不是奴才国民性之表现呢?

  如其你是灼见这些的,你能不哀叹吗?但是现在国内连哀叹呻吟都遭禁止的呢!

  有声望的人来说正义话,就有“流言”;年青一些的说正义话,那更是灭绝人伦,背圣弃道,是非孝公妻赤化的人物了。

  对于这些自甘于做奴才的人们,你可有办法吗?倘使《聊斋》故事真实,我真想将那些奴才们的脑子来掉换一下呢。

  此外又有许多想借用别国社会党人的势力来帮助中国脱离奴才地位的,何尝不是看人高大,自视卑下白日梦中求满足的奴才思想呢?自己不想起来,只求别人援手,这就是奴才的本质,而不幸这正是国内知识阶级流行的事实。

  要之,自卑和内讼,是我国民的劣根性。

  此劣性一天不拔去,就一天不能脱离于奴才。

  脱离奴才的最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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