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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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 第2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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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国民革命能否成功,本党主义能否实行,与封建势力之是否存在,大有关系。

  此实全国各级党部,民众团体,言论机关,共负之责,不只敝会同人已也。

  除将教育部训令暨所附原呈及敝校长答辩书另文呈阅外,特此电请台览,祈赐指导,并予援助为荷。

  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生会叩。

  真。

  二教育部训令第八五五号六月二十六日令山东教育厅

  据孔氏六十户族人孔传堉等控告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宋还吾侮辱宗祖孔子呈请查办等情前来。

  查孔子诞日,全国学校应各停课,讲演孔子事迹,以作纪念。

  又是项纪念日,奉行政院第八次会议决,定为现行历八月二十七日。

  复于制定学校年学期及休假日期规程时,遵照编入,先后通令遵行各在案。

  原呈所称各节,如果属实,殊与院部纪念孔子本旨,大相违反。

  据呈前情,除以“呈悉。

  原呈所称各节,是否属实,仰令行山东教育厅查明,核办,具报“等语批示外,合行抄发原呈,令仰该厅长查明,核办,具报。

  此令。

  计抄发原呈一件——

  呈为公然侮辱宗祖孔子,群情不平,恳查办明令照示事。

  窃以山东省立第二师范校长宋还吾,系山东曹州府人,北京大学毕业,赋性乖僻,学术不纯,因有奥援,滥长该校,任事以来,言行均涉过激,绝非民党本色,早为有识者所共见。

  其尤属背谬,令敝族人难堪者,为该校常贴之标语及游行时所呼之口号,如孔丘为中国第一罪人,打倒孔老二,打倒旧道德,打破旧礼教,打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愚民政策,打倒衍圣公府输资设立的明德学校。

  兼以粉铅笔涂写各处孔林孔庙,时有发见,防无可防,擦不胜擦,人多势强,暴力堪虞。

  钧部管持全国教育,方针所在,施行划一,对于孔子从未有发表侮辱之明文。

  该校长如此放纵,究系采取何种教育?

  禀承何项意旨?抑或别开生面,另有主义?传堉等既属孔氏,数典固不敢忘祖,劝告徒遭其面斥,隐忍至今,已成司空见惯。

  讵于本年六月八日该校演剧,大肆散票,招人参观,竟有《子见南子》一出,学生抹作孔子,丑末脚色,女教员装成南子,冶艳出神,其扮子路者,具有绿林气概。

  而南子所唱歌词,则《诗经》《风》《桑中》篇也,丑态百出,亵渎备至,虽旧剧中之《大锯缸》《小寡妇上坟》,亦不是过。

  凡有血气,孰无祖先?敝族南北宗六十户,居曲阜者人尚繁伙,目见耳闻,难再忍受。

  加以日宾犬养毅等昨日来曲,路祭林庙,侮辱条语,竟被瞥见。

  幸同时伴来之张继先生立催曲阜县政府饬差揭擦,并到该校讲演,指出谬误。

  乃该校训育主任李灿埒大肆恼怒,即日招集学生训话,谓犬养毅为帝国主义之代表,张继先生为西山会议派腐化分子,孔子为古今中外之罪人。

  似此荒谬绝伦,任意谩骂,士可杀不可辱,孔子在今日,应如何处治,系属全国重大问题,钧部自有权衡,传堉等不敢过问。

  第对于此非法侮辱,愿以全体六十户生命负罪渎恳,迅将该校长宋还吾查明严办,昭示大众,感盛德者,当不止敝族已也。

  激愤陈词,无任悚惶待命之至。

  除另呈蒋主席暨内部外,谨呈

  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蒋。

  具呈孔氏六十户族人孔传堉孔继选孔广璃孔宪桐孔继伦孔继珍孔传均孔广*'孔昭蓉孔传诗孔昭清孔昭坤孔庆霖孔繁蓉孔广梅孔昭昶孔宪剑孔广成孔昭栋孔昭椤」

  紫芾三山东省立第二师范校长宋还吾答辩书孔氏六十户族人孔传堉等控告山东省立第二师范校长宋还吾侮辱孔子一案,业经教育部派朱参事葆勤及山东教育厅派张督学郁光来曲查办。

  所控各节是否属实,该员等自能相当报告。

  惟兹事原委,还吾亦有不能已于言者,特缕析陈之。

  原呈所称:“该校常贴之标语,及游行时所呼之口号”等语。

  查各纪念日之群众大会均系曲阜县党部招集,标语口号多由党部发给,如:“孔丘为中国第一罪人”

  “打倒孔老二”等标语及口号,向未见闻。

  至“打倒旧道德”“打倒旧礼教”等标语,其他民众团体所张贴者,容或有之,与本校无干。

  “打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当是本校学生会所张贴之标语。

  姑无论学生会在党部指挥之下,还吾不能横加干涉。

  纵使还吾能干涉,办不能谓为有辱孔门,而强使不贴。

  至云:

  “打倒衍圣公府输资设立之明德中学”,更属无稽。

  他如原呈所称:“兼以粉铅笔涂写各处孔林孔庙,时有发见,防无可防,擦不胜擦”等语。

  粉铅笔等物何地蔑有,果何所据而指控本校。

  继云:“人多势强,暴力堪虞”,更无事实可指,本校纵云学生人多,较之孔氏六十户,相差何啻百倍。

  且赤手空拳,何得谓强,读书学生,更难称暴。

  本校学生平日与社会民众,向无牴牾,又何堪虞之可言。

  至称本校演《子见南子》一剧,事诚有之。

  查子见南子,见于《论语》。

  《论语》者,七十子后学者所记,群伦奉为圣经,历代未加删节,述者无罪,演者被控,无乃太冤乎。

  且原剧见北新书局《奔流》月刊第一卷第六号,系语堂所编,流播甚广,人所共见。

  本校所以排演此剧者,在使观众明了礼教与艺术之冲突,在艺术之中,认取人生真义。

  演时务求逼真,扮孔子者衣深衣,冠冕旒,貌极庄严。

  扮南子者,古装秀雅,举止大方。

  扮子路者,雄冠剑佩,颇有好勇之致。

  原呈所称:“学生抹作孔子,丑末脚色,女教员装成南子,淫冶出神,其扮子路者,具有绿林气概”,真是信口胡云。

  若夫所唱歌词,均系三百篇旧文,亦原剧本所有。

  如谓《桑中》一篇,有渎圣明,则各本《诗经》,均存而不废,能受于庭下,吟于堂上,独不得高歌于大庭广众之中乎。

  原呈以《桑中》之篇,比之于《小寡妇上坟》及《大锯缸》,是否孔氏庭训之真义,异姓不得而知也。

  又据原呈所称:犬养毅张继来本校演讲一节,系本校欢迎而来,并非秉承孔氏意旨,来校指斥谬误。

  本校训育主任,招集学生训话,系校内例行之事,并非偶然。

  关于犬养毅来中国之意义,应向学生说明。

  至谓“张继先生为西山会议派腐化份子”

  云云,系张氏讲演时,所自言之。

  至云:“孔子为古今中外之罪人”,此类荒谬绝伦,不合逻辑之语,本校职员纵使学识浅薄,亦不至如此不通。

  况本校训育主任李灿埒,系本党忠实同志,历任南京特别市党部训练部指导科主任,绥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秘书,向来站在本党的立场上,发言谨慎,无可疵议。

  山东教育厅训令第六九三号,曾谓:“训育主任李灿埒,对于党义有深切的研究,对于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平时与学生接近,指导学生得法,能溶化学生思想归于党义教育之正轨,训育可谓得人矣。”该孔氏等随意诬蔑,是何居心。

  查犬养毅张继来曲,寓居衍圣公府,出入皆乘八抬大轿,校人传言,每馔价至二十六元。

  又云馈以古玩玉器等物,每人十数色。

  张继先生等一行离曲之翌日,而控还吾之呈文,即已置邮。

  此中线索,大可寻味。

  总观原呈:满纸谎言,毫无实据。

  谓为“侮辱孔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纵使所控属实,亦不出言论思想之范围,尽可公开讨论,无须小题大做。

  且“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权”,载在党纲,谁敢违背?该孔传堉等,捏辞诬陷,越级呈控,不获罪戾,而教部竟派参事来曲查办,似非民主政治之下,所应有之现象。

  又据原呈所称全体六十户云云。

  查六十户者,实孔氏特殊之封建组织。

  孔氏族人大别为六十户,每户有户首,户首之上,有家长,家长户首处理各户之诉讼,每升堂,例陈黑红鸭嘴棍,诉讼者,则跪述事由,口称大老爷,且动遭肉刑,俨然专制时代之小朝廷。

  听讼则以情不以理,所谓情者大抵由金钱交易而来。

  案经判决,虽至冤屈,亦不敢诉诸公堂。

  曲阜县知事,对于孔族及其所属之诉讼,向来不敢过问。

  家长户首又可以勒捐功名。

  例如捐庙员者,每职三十千至五十千文,而勒捐之事,又层出不绝。

  户下孔氏,含冤忍屈,不见天日,已有年矣。

  衍圣公府又有百户官职,虽异姓平民,一为百户,即杀人凶犯,亦可逍遥法外。

  以致一般土劣,争出巨资,乞求是职。

  虽邻县邻省,认捐者亦不乏人。

  公府又有号丧户条帚户等名称,尤属离奇。

  是等官员,大都狐假虎威,欺压良善,不仅害及户下孔氏,直害及异姓民众,又不仅害及一县,且害及邻封。

  户下孔氏,受其殃咎,犹可说也!异姓民众,独何辜欤?青天白日旗下,尚容有是制乎?

  本校设在曲阜,历任皆感困难。

  前校长孔祥桐以开罪同族,至被控去职,衔恨远引,发病而死。

  继任校长范炳辰,莅任一年之初,被控至十数次。

  本省教育厅设计委员会,主将本校迁至济宁,远避封建势力,不为无因。

  还吾到校以来,对于孔氏族人,向无不恭。

  又曾倡议重印孔氏遗书,如《微波榭丛书》以及《仪郑堂集》等,表扬先哲之思,不为无征。

  本校学生三百余人,隶曲阜县籍者将及十分之二。

  附属小学四百余人,除外县一二十人外,余尽属曲卑县籍,民众学校妇女部,完全为曲阜县学生。

  所谓曲阜县籍之学生,孔氏子女,迨居半数。

  本年经费困难万分,因曲阜县教育局取缔私塾,学生无处就学,本校附小本七班经费,又特开两班以资收容。

  对于地方社会,及孔子后裔,不谓不厚。

  本校常年经费五六万元,除薪俸支去半数外,余多消费于曲阜县内。

  学生每人每年,率各消费七八十元。

  曲阜县商业,所以尚能如今者,本校不为无力。

  此次署名控还吾者,并非六十户户首,多系乡居之人,对于所控各节未必知情,有无冒签假借等事,亦难确定,且有土劣混羼其中。

  经还吾询问:凡孔氏稍明事理者,类未参加此事。

  且谓孔传堉等此种举动,实为有识者所窃笑。

  纵能尽如彼等之意,将校长查明严办,昭示大众。

  后来者将难乎为继,势非将本校迁移济宁或兖州,无法办理。

  若然,则本校附小四百学生,将为之失学,曲阜商业,将为之萧条矣。

  前津浦路开修时,原议以曲阜县城为车站,衍圣公府迷信风水,力加反对,遂改道离城十八里外之姚村,至使商贾行旅,均感不便。

  驯至曲阜县城内社会,仍保持其中古状态,未能进化。

  由今视昔,事同一例。

  曲卓民众何负于孔传堉等,必使常在半开化之境,不能吸收近代之文明?即孔氏子弟亦何乐而为此,孔氏六十户中不乏开明之士,当不能坐视该孔传堉等之胡作非为,而瞑然无睹也。

  更有进者。

  还吾自加入本党,信奉总理遗教,向未违背党纪。

  在武汉时,曾被共产党逮捕下狱两月有余,分共之后,方被释出。

  原呈所谓:“言行均涉过激,绝非民党本色”云云者,不知果何据而云然?该孔传堉等并非本党同志,所谓过激本色之意义,恐未必深晓。

  今竟诬告本党同志,本党应有所以处置之法;不然效尤者接踵而起,不将从此多事乎?还吾自在北京大学毕业之后,从事教育,历有年所。

  十五年秋又入广州中国国民党学术院,受五个月之严格训练。

  此次任职,抱定三民主义教育宗旨,遵守上级机关法令,凡有例假,无不执行,对于院部功令,向未违背。

  且北伐成功以还,中央长教育行政者,前为蔡孑民先生,今为蒋梦麟先生,在山东则为教育厅何仙槎厅长,均系十年前林琴南所视为“覆孔孟,铲伦常”者也。

  蔡先生复林琴南书,犹在《言行录》中,蒋先生主编《新教育》,何厅长著文《新潮》,还吾在当时景佩实深,追随十年,旧志未改,至于今日,对于院部本旨所在,亦不愿稍有出入。

  原呈:“钧部管持全国教育,方针所在,施行划一,对于孔子从未有鄙夷侮辱之明文,该校长如此放纵,究系采取何种教育?禀承何项意旨?抑或别开生面,另有主义?”云云。

  显系有意陷害,无所不用其极。

  还吾未尝出入孔教会之门,亦未尝至衍圣公府专诚拜谒,可谓赋性乖僻。

  又未尝日日读经,当然学术不纯。

  而本省教厅训令第六九三号内开:“校长宋还吾态度和蔼,与教职员学生精神融洽,作事颇具热诚,校务支配,均甚适当,对于教员之聘请,尤为尽心”云云。

  不虞之誉,竟临藐躬,清夜自思,良不敢任。

  还吾籍隶山东旧曹州府城武县,确在北京大学毕业,与本省教育厅何厅长不无同乡同学之嫌,所谓:“因有奥援”者,殆以此耶?但因与厅长有同乡同学之嫌,即不得充校长,不知依据何种法典?院部有无明令?至于是否滥长,官厅自可考查,社会亦有公论,无俟还吾喋喋矣。

  还吾奉职无状,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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