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觉得的。这实在比无论什么序文都有力。
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一日,鲁迅识于广州中山大学。
※ ※ ※
〔1〕本篇最初印入《国际劳动问题》一书,原题为《〈国际劳动问题〉小引》。
〔2〕台湾在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战争后被日本侵占,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胜利
后恢复。文中说的张我权,当为张我军(1902—1955),台北板桥人。当时是北京
师范大学学生。
〔3〕张秀哲 台湾省人。当时在广州岭南大学肄业,曾与人合著《毋忘台湾》
一书。《劳动问题》,原名《国际劳动问题》,日本浅利顺次郎著。张秀哲的译本
于一九二七年由广州国际社会问题研究社出版,署张月澄译。
新时代的放债法〔1〕
还有一种新的“世故”〔2〕。
先前,我总以为做债主的人是一定要有钱的,近来才知道无须。
在“新时代”
里,有一种精神的资本家。
你倘说中国像沙漠罢,这资本家便乘机而至了,自称是喷泉。
你说社会冷酷罢,
他便自说是热;你说周围黑暗罢,他便自说是太阳。
阿!世界上冠冕堂皇的招牌,都被拿去了。
岂但拿去而已哉。
他还润泽,温暖,
照临了你。
因为他是喷泉,热,太阳呵!
这是一宗恩典。
不但此也哩。
你如有一点产业,那是他赏赐你的。
为什么呢?因为倘若他一提
倡共产,你的产业便要充公了,但他没有提倡,所以你能有现在的产业。
那自然是
他赏赐你的。
你如有一个爱人,也是他赏赐你的。
为什么呢?因为他是天才而且革命家,许
多女性都渴仰到五体投地。
他只要说一声“来!”便都飞奔过去了,你的当然也在
内。
但他不说“来!”所以你得有现在的爱人。
那自然也是他赏赐你的。
这又是一宗恩典。
还不但此也哩!他到你那里来的时候,还每回带来一担同情!一百回就是一百
担——你如果不知道,那就因为你没有精神的眼睛——经过一年,利上加利,就是
二三百担……
阿阿!这又是一宗大恩典。
于是乎是算账了。
不得了,这么雄厚的资本,还不够买一个灵魂么?但革命家
是客气的,无非要你报答一点,供其使用——其实也不算使用,不过是“帮忙”而
已。
倘不如命地“帮忙”,当然,罪大恶极了。
先将忘恩负义之罪,布告于天下。
而且不但此也,还有许多罪恶,写在账簿上哩,一旦发布,你便要“身败名裂”了。
想不“身败名裂”么,只有一条路,就是赶快来“帮忙”以赎罪。
然而我不幸竟看见了“新时代的新青年”的身边藏着这许多账簿,而他们自己
对于“身败名裂”又怀着这样天大的恐慌。
于是乎又得新“世故”:关上门,塞好酒瓶,捏紧皮夹。
这倒于我很保存了一些润泽,光和热——我是只看见物质的。
九,十四。
※ ※ ※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原题
《“新时代”的避债法》。
〔2〕“世故”及下文若干词句,都是引用高长虹的话。
高长虹,参看本卷第3
83页注〔3〕。
他在一九二四年十二月认识鲁迅后,曾得到鲁迅很多指导和帮助。
一
九二六年下半年起,他却对鲁迅进行恣意的诬蔑和攻击。
他在《狂飙》周刊第五期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发表的《1925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中,谩骂鲁迅为“世
故老人”。
在第六期(一九二六年十一月)《给——》一诗中自比太阳:“如其我
是太阳时,我将嫉妒那夜里的星星。
”在第九期(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介绍中华
第一诗人》内则说:“在恋爱上我虽然像嫉妒过人,然而其实是我倒让步过人。
”
第十期(一九二六年十二月)《时代的命运》中又有“我对于鲁迅先生曾献过最大
的让步,不只是思想上,而且是生活上”等语。
在同篇中又说他和鲁迅“曾经过一
个思想上的战斗时期”,他所用的“战略”是“同情”。
在《指掌图》一文内,又
自称与鲁迅“会面不只百次”。
第十四期(一九二七年一月)《我走出了化石的世
界》中又咒骂:“鲁迅不特身心交病,且将身败名裂矣!”等等。
所以本文中有
“太阳”、“爱人”、“同情”、“来一百回”等语。
此外,“帮忙”、“新时代
的新青年”等,都是高长虹文中常用的词语。
“意表之外”〔1〕
有恒先生在《北新周刊》上诧异我为什么不说话,我已经去信公开答复了。还
有一层没有说。这也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的杂感常不免于骂。但今年发见了,我的骂对于被骂者是大抵有利的。
拿来做广告,显而易见,不消说了。还有:
1。天下以我为可恶者多,所以有一个被我所骂的人要去运动一个以我为可恶的
人,只要摊出我的杂感来,便可以做他们的“兰谱”〔2〕,“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3〕了。“咱们一伙儿”。
2。假如有一个人在办一件事,自然是不会好的。但我一开口,他却可以归罪于
我了。譬如办学校罢,教员请不到,便说:这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学生闹一点
小乱子罢,又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他倒干干净净。
我又不学耶稣〔4〕,何苦替别人来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也许后来还要开开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
原先说过的“主将”之类以外,新的都不再说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个人”,
“某学者”,“某教授”,“某君”。这么一来,他利用的时候便至少总得费点力,
先须加说明。
你以为“骂”决非好东西罢,于有些人还是有利的。人类究竟是可怕的东西。
就是能够咬死人的毒蛇,商人们也会将它浸在酒里,什么“三蛇酒”,“五蛇酒”,
去卖钱。
这种办法实在比“交战”厉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写杂感。
但再来一回罢,写“不敢写杂感”的杂感。
※ ※ ※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意表之外”,是引用复古派文人林纾文章中不通的用语。
〔2〕“兰谱” 旧时朋友相契,结为兄弟,互换谱帖以为凭证,称为金兰谱,
省称兰谱,取《周易·系辞》“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的意
思。
〔3〕“相视而笑”二句,见《庄子·大宗师》,即彼此同心,毫无拂逆的意思。
〔4〕耶稣(约前4—30) 基督教创始人。据《新约全书》说,他在犹太各地
传教,为犹太教当权者所仇视,后被捕送交罗马帝国驻犹太总督彼拉多,钉死在十
字架上。
忧“天乳”〔1〕
《顺天时报》载北京辟才胡同女附中主任欧阳晓澜女士不许剪发之女生报考,
致此等人多有望洋兴叹之概云云。
〔2〕是的,情形总要到如此,她不能别的了。
但天足的女生尚可投考,我以为
还有光明。
不过也太嫌“新”一点。
男男女女,要吃这前世冤家的头发的苦,是只要看明末以来的陈迹便知道的。
〔3〕我在清末因为没有辫子,曾吃了许多苦〔4〕,所以我不赞成女子剪发。
北京
的辫子,是奉了袁世凯〔5〕的命令而剪的,但并非单纯的命令,后面大约还有刀。
否则,恐怕现在满城还拖着。
女子剪发也一样,总得有一个皇帝(或者别的名称也
可以),下令大家都剪才行。
自然,虽然如此,有许多还是不高兴的,但不敢不剪。
一年半载,也就忘其所以了;两年以后,便可以到大家以为女人不该有长头发的世
界。
这时长发女生,即有“望洋兴叹”之忧。
倘只一部分人说些理由,想改变一点,
那是历来没有成功过。
但现在的有力者,也有主张女子剪发的,可惜据地不坚。
同是一处地方,甲来乙走,丙来甲走,甲要短,丙要长,长者剪,短了杀。
这
几年似乎是青年遭劫时期,尤其是女性。
报载有一处是鼓吹剪发的,后来别一军攻
入了,遇到剪发女子,即慢慢拔去头发,还割去两乳……。
这一种刑罚,可以证明
男子短发,已为全国所公认。
只是女人不准学。
去其两乳,即所以使其更像男子而
警其妄学男子也。
以此例之,欧阳晓澜女士盖尚非甚严欤?
今年广州在禁女学生束胸,违者罚洋五十元。
报章称之曰“天乳运动”〔6〕。
有人以不得樊增祥〔7〕作命令为憾。
公文上不见“鸡头肉”等字样,盖殊不足以餍
文人学士之心。
此外是报上的俏皮文章,滑稽议论。
我想,如此而已,而已终古。
我曾经也有过“杞天之虑”〔8〕,以为将来中国的学生出身的女性,恐怕要失
去哺乳的能力,家家须雇乳娘。
但仅只攻击束胸是无效的。
第一,要改良社会思想,
对于乳房较为大方;第二,要改良衣装,将上衣系进裙里去。
旗袍和中国的短衣,
都不适于乳的解放,因为其时即胸部以下掀起,不便,也不好看的。
还有一个大问题,是会不会乳大忽而算作犯罪,无处投考?我们中国在中华民
国未成立以前,是只有“不齿于四民之列”〔9〕者,才不准考试的。
据理而言,女
子断发既以失男女之别,有罪,则天乳更以加男女之别,当有功。
但天下有许多事
情,是全不能以口舌争的。
总要上谕,或者指挥刀。
否则,已经有了“短发犯”了,此外还要增加“天乳犯”,或者也许还有“天
足犯”。
呜呼,女性身上的花样也特别多,而人生亦从此多苦矣。
我们如果不谈什么革新,进化之类,而专为安全着想,我以为女学生的身体最
好是长发,束胸,半放脚(缠过而又放之,一名文明脚)。
因为我从北而南,所经
过的地方,招牌旗帜,尽管不同,而对于这样的女人,却从不闻有一处仇视她的。
九月四日。
※ ※ ※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八日《语丝》周刊第一五二期。
〔2〕《顺天时报》 日本帝国主义者在北京所办的中文报纸。
参看本卷第98页
注〔9〕。
一九二七年八月七日该报刊载《女附中拒绝剪发女生入校》新闻一则说:
“西城辟才胡同女附中主任欧阳晓澜女士自长校后,不惟对于该校生功课认真督责
指导,即该校学风,由女士之严厉整顿,亦日臻良善,近闻该校此次招考新生,凡
剪发之女学生前往报名者,概予拒绝与考,因之一般剪发女生多有望洋兴叹之概云。
”
〔3〕指清朝统治者强迫汉族人民剃发垂辫一事。
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
清兵入关及定都北京后,即下令剃发垂辫,因受到各地人民反对及局势未定而中止。
次年五月攻占南京后,又下了严厉的剃发令,限于布告之后十日,“尽使(剃)
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
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此事曾引起各地人民的广泛反抗,有许多人被杀。
〔4〕作者在清代末年留学日本时,即将辫子剪掉,据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
所记,时间在一九○二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秋冬之际。
他在一九○九年(宣统元
年)归国后曾因没有辫子而吃过许多苦。
参看《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和
《且介亭杂文末编·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
〔5〕袁世凯 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南京临时政府曾通令“人民一律剪辫”;同
年十一月初,袁世凯在北京发布的一项令文中,也有“剪发为民国政令所关,政府
岂能漠视”等话。
〔6〕“天乳运动” 一九二七年七月七日,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过代理民政厅长朱家骅提议的禁止女子束胸案,规定“限三个月内所有
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倘逾限仍有束胸,一经查确,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
罚金,如犯者年在二十岁以下,则罚其家长。
”(见一九二七年七月八日广州《国
民新闻》)七月二十一日明令施行,一些报纸也大肆鼓吹,称之为“天乳运动”。
〔7〕樊增祥(1846—1931) 湖北恩施人,清光绪进士,曾任江苏布政使。
他
曾经写过许多“艳体诗”,专门在典故和对仗上卖弄技巧;做官时所作的判牍,也
很轻浮。
下文的“鸡头肉”,是芡实(一种水生植物的果实)的别名。
宋代刘斧
《青琐高议》前集卷六《骊山记》载:“一日,贵妃浴出,对镜匀面,裙腰褪,微
露一乳,……
(帝)指妃乳言曰:‘软温新剥鸡头肉。
’”〔8〕“杞天之虑” 这是杨荫榆
掉弄成语“杞人忧天”而成的不通的文言句子。
〔9〕“不齿于四民之列” 民国以前,封建统治阶级对于所谓“惰民”、“乐
籍”以及戏曲演员、官署差役等等都视为贱民,将他们排斥在所谓“四民”(士、
农、工、商)之外,禁止参加科举考试。
再谈香港〔1〕
我经过我所视为“畏途”的香港,算起来九月二十八日是第三回。
第一回带着一点行李,但并没有遇见什么事。
第二回是单身往来,那情状,已
经写过一点了。
这回却比前两次仿佛先就感到不安,因为曾在《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