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未完:张爱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传奇未完:张爱玲-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西风》并于次年出版。一九三二年她又以描写中国农民的小说《大地》,荣获美国普立兹文学奖。同时《大地》的续篇《儿子们》又紧接着出版。一九三三年她翻译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取名为All Men Are Brothers,书名曾为林语堂所赞赏。

当时林语堂正在《论语》上大力提倡“幽默”,也因此在文坛上展开论争。赛珍珠经常在The China Critic林语堂的英文专栏中,读到他的文章,被他“辛辣的笑语和尖锐的讽刺”所吸引。这时的赛珍珠正想找一位“他应有聪明的智慧,深刻的洞察力,在这混乱的时代并没有迷失方向”的中国学者式的文化人,和她一起向西方讲述多层面的中国,以揭开几百年来罩住中国或歪曲或神秘的面纱,于是林语堂成为她的合作对象。

林语堂受约之后,经过十个月的努力,以英文写成My Country and My People,赛珍珠将之力荐给第二任丈夫李柴特·华尔希出版,并亲自为该书作序。以赛珍珠当时在美国的名气,她的推荐无疑是最具吸引力的广告,因此一炮打响该书,仅在一九三五年九月至十二月的四个月中,就印刷了七次,并进入畅销书单之首。

华尔希鉴于美国读者对该书最后一章《生活的艺术》的热情,建议林语堂另写一本反应中国人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休闲的书,于是一九三七年新的一本题为《生活的艺术》的书稿完成。推出后果然风靡美国,比当年的《吾国与吾民》更受欢迎,在美国重印达四十版以上,并被译成十几种不同的文字,林语堂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可说是如日中天。

一九三九年林语堂更出版了被视为现代版《红楼梦》的英文创作小说Moment in Peking。据林语堂的长女林如斯说:“一九三八年的春天,父亲突然想翻译《红楼梦》,后来再三思虑而感此非其时也,[517z小说网·。517z。]且《红楼梦》与现代中国距离太远,所以决定写一部小说。”在此林语堂从未写过小说,阅读也偏重于思想方面,但就凭着他对《红楼梦》的熟稔,他成功地写成了《京华烟云》。

《红楼梦》对于林语堂和张爱玲而言,有着相同的影响,它不但成为他们创作小说时,人物描写、写作技法、故事架构、甚至服饰穿着等等之借鉴;而且两人在晚年都对《红楼梦》做出极具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林语堂先后写了《平心论高鹗》的六万字长篇论文和《论晴雯的头发》等七篇短文;而张爱玲则以十年如一日孜孜以求地完成《红楼梦魇》一书。

林语堂更在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完成他早年的心愿——英译《红楼梦》。此节译本共六十六章,包括《楔子》(序章)、《尾声》(终章)及六十四章故事,然而没有出版(但有佐藤亮一据之翻译的日译本),故知道的人并不多。学者刘广定先生在《林语堂的英译红楼梦》文中就说:“林先生还翻译过《红楼梦》,但少人知晓,连其女公子林太乙所著《林语堂传》内的《林语堂中英文著作及翻译作品总目》也未列入。其百年纪念文集《回顾林语堂》的《林语堂先生年表》亦缺英译红楼梦一项。笔者经眼的一些有关《红楼梦》译文资料,除了‘汉学研究中心’所论《中国文学著述外文译作书目(初稿)》外,如大陆学者所编《中国古典文学在国外》并无记载。”张爱玲曾梦想如林语堂一样,以英文写作而成为国际作家。只是她以中文写就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和《沉香屑——第二炉香》,在文坛初试啼声后,竟然让她声名鹊起,红极一时。直到一九五二年,她逃出大陆来到香港后,她才有机会重新以英文创作。她写了第一本英文小说《The Rice Sprout Song》。后来中文本先在美新处的《今日世界》杂志连载,一九五四年七月出了单行本;而英文本则等到一九五五年春天,才由纽约的查理·司克利卜纳(Charles Scribners)出版。

据宋淇在《私语张爱玲》文中说:《秧歌》出版后许多大报杂志都有佳评,尤其《纽约时报》本身和书评专刊连评两次,《星期六文学评论》和纽约另一张大报Herald Tribune先后刊出极有利的评介文章,大可以借用“好评潮涌”之类的滥调,来形容各方的反应。爱玲倒不十分在意,耿耿于怀的,反而是《时代》周刊迟迟未有评论,总觉得是一种缺憾。《时代》周刊篇幅有限,选书极严,非有显著特点的书不评,而且评时以挖苦讽刺居多,词锋尖刻,往往令当之者无地自容。

有一天我从办公室带回来一本新出的《时代》周刊,先不告诉她,只说给她一个惊喜。因为那一阵子我们言谈中常提及这个周刊,她心中似有预感,果然开口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了书评了?”事实上,《时代》周刊的书评并不能对一本小说的销路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虽然这篇书评对这新作家的第一部英文小说极为赞许,也没有起什么大作用。因此虽然第一版很快卖完,出版商并没有再重印,以至后来就绝版了。

然而十年后,《秧歌》却又被视为张爱玲最“经典”的小说,仅外语翻译版权就卖出了二十三种,还被美国及东南亚一些大学列为中国文学课程的必读书,甚至被选入了教材。接下来她写了《赤地之恋》,多年以后她接受水晶先生访问时说,《赤地之恋》是在授权的情况下写成的,故事大纲是由别人拟定,她自己根本没有自由发挥的余地。这种“迁就之作”,自然是很难产生好的作品。《赤地之恋》先用中文写出,后来张爱玲又自己译成英文《The Naked Earth》,但当时美国出版界却不感兴趣,最后中、英文版都由香港《今日世界》出版,其中中文版尚有销路,而英文版则少有人问津。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张爱玲离开香港来到美国。次年三月她得到提出申请过的爱德华·麦克道威尔文艺营的邀请,获准来此居留四个月,并按照计划写出一部长篇小说,当时暂定名为Pink Tears即《金锁记》的英文本。但Pink Tears的出版却是不顺利的,据司马新的《张爱玲与赖雅》一书中说:“五月初,张爱玲从司克利卜纳获悉,公司不准备选用她的第二部小说,即《Pink Tears》。这个消息对她当然是个不小的打击。她觉得沮丧,终于病倒而卧床数天。后来她注射了几针维生素B,到六月初才康复。”

而后来她又据《Pink Tears》改写成《Rouge of the North》,但却在一九五九年被美国出版商给退稿了。司马新在其著作中说:“十二月中旬,张爱玲收到炎樱的来信,信中对《北地胭脂》未能被出版商接受出版深表同情。闻此消息,张不禁热泪盈眶,情绪低落,所有的来信无论是为她悲叹还是对她劝告,现下在她看来都只是一种骚扰。赖雅过去从未见过她如此沮丧,他怀疑《北地胭脂》遭到退稿,就是等于对她本人的排斥,她还未从沮丧情绪中摆脱出来。”

直到一九六七年,《北地胭脂》才终于由英国的凯塞尔出版社出版,但是英国的评论家给与的评语并不好。因此从一九五二到一九六七年,这长达十五年的英文写作的梦想,终告破灭,张爱玲从此对用英文写小说,扬名国际,已不抱任何希望了。也就是说她早年的“林语堂梦”,至此已“梦醒了无痕”了。林语堂的有意迎合西方观点,来描述中国的写作方式,使他在西方功成名就;反之,张爱玲追慕“平淡而自然”的风格,被认为“曲高和寡”,也是在意料之中。虽两人打通东西文化的立意相同,但在题材风格上,终究还是泾渭分明!

第十三章 当张爱玲遇上胡适

有一天胡适竟然在大冷天跑到她住的救世军女子宿舍来看她。

望着严严实实裹着围巾,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肩背厚实,头脸显得很大的胡适,张爱玲也怔住了。

这是她的神明,她的偶像,距她这样近,这样衰老而可亲。一九五四年七月张爱玲的《秧歌》在香港出了中文版,不久她给当时在美国的胡适寄了一本,其用意除希望获得胡适的青睐外,恐怕也想借他之力向外界推介。因此张爱玲还随书附有一封短信,这封信后来被胡适黏贴在他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记里,因此得以保存下来,其原文如下:适之先生:

请原谅我这样冒昧地写信来。很久以前我读到您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很希望你肯看一遍《秧歌》。假使你认为稍稍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那我就太高兴了。这本书我还写了一个英文本,由Suibueio出版,大概还有几个月,等印出来了我再寄来请您指正。

张爱玲十月二十五后面还附有张爱玲在香港北角的英文地址。这是张爱玲和胡适的首次书信往来。胡适是一九四九年四月六日从上海坐船赴美的,直到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取道东京回台北,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为止,期间在美国有整整九年的时光。据研究胡适的专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周质平教授在《胡适的暗淡岁月》文中说:“在这段期间,除偶尔回台开会演讲以外,胡适住在纽约东八十一街一四号的一个公寓里。在这九年时间里,唯一比较正式而有固定收入的工作是一九五年七月一日起聘,到一九五二年六月三十日终止的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一职。”

…文…曾经是中国白话文运动之父,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三十五个荣誉博士学位的拥有者,二次大战期间,还担任过中国驻美大使,在全美做过多次演讲的胡适,这段期间,对他而言是他一生中最苦闷、惆怅、饱受折磨与凌辱的岁月。

…人…曾为胡适做口述历史的唐德刚教授就回忆说:那是五十年代的初期,也是大纽约地区中国知识分子最感窒息的时代。当年名震一时的党、政、军、学各界要人,十字街头,随处可见。但是他们的言谈举止,已非复当年。中国大陆,那时正是土改肃反,杀气腾腾,实情如何,难以蠡测。台湾那时在一般人想像中,也只是个瘴疠满山,蛇蝎遍地的亚热带小岛——一个重洋之外,烟水乡里,无从捉摸的“香格里拉”!干脆当难民,就在纽约定居吧!但是长安之居,谈何容易!加以当时排华之律未全除,种族歧视犹健在。那些挂冠部长、解甲将军、退职学人,到此时此际才了解本身原来力难缚鸡,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谋生乏术。

…书…就拿胡适之先生来说吧,胡氏在纽约退休之时,精力犹盛,本可凭借北美之资财,整理中华之国故。孰知他底盖世才华,竟只能在普林斯敦大学做一短期的中文图书管理员。这一职位,因很少洋学者可以担任,笔者后来在哥大亦承乏至七年之久。自我解嘲一番,这是个学术界清望甚高的位置。事实上,它在整个大学的行政系统中,则微不足道。经院官僚,根本不把这部门当做一回事。任其事者亦自觉人微言轻,无啥建树之可言。笔者何人?居其位犹不免有倚门弹铗之叹,况胡适博士乎?曾经“冠盖满京华”的胡适,在此时可说是“门前冷落车马稀”,也因此夏志清先生在唐德刚《胡适杂忆》的序中说:“张爱玲未去美国前,从香港寄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读了,还写了封恳切的回信。同样情形,姜贵从台湾寄他一册《今梼杌传》,他也真的读了,也写了很长的回信。胡适识拔张、姜两人,当然是文坛佳话,也证明他读当代小说,确有卓见。但话说回来,对胡适而言,这两位作家都是毫无名望的;他有时间读他们的赠书,表示他手边没有急急要办的正事。普通名学者,自己忙于著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收到的赠书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来,何况中国当代小说,并非胡适研究的主要对象胡适晚清小说读得极熟,他文章里绝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说——少数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连茅盾、老舍、巴金的长篇他都没有碰过。”

…屋…但胡适接到《秧歌》后却先后读了两遍,并就读后的感想写了颇长的回信。胡适在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补写的日记上说:去年十一月,我收到香港张爱玲女士寄来她的小说《秧歌》,并附有一信。我读了这本小说,觉得很好。后来又读了一遍,更觉得作者确已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近年所出中国小说,这本小说可算是最好的了。一月二十五日,我发她一信,很称赞此书。我说,“如果我提倡《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结果单只产生了你这本小说,我也应该很满意了。胡适此信没有留下底稿,幸运的是这封信被保留在张爱玲的《忆胡适之》一文中。从张、胡两人一来一往的信看来,他们的话题是绕着《醒世姻缘》和《海上花》而来的,‘平淡而近自然’更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海上花》的评价。鲁迅说:光绪末至宣统初,上海此类小说之出尤多,往往数回辄中止,殆得赂矣,而无所营求,仅欲摘发伎家罪恶之书亦兴起。惟大都巧为罗织,故作已甚之辞,冀震耸世闻耳目,终未有如《海上花列传》之平淡而近自然者。”

可见,《海上花》是联系他们两人的纽带,而其“平淡而近自然”的艺术风格,也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兴趣。此后张爱玲花了许多时间从事于《海上花》的国语和英语的翻译,其殆源于此。张爱玲在《忆胡适之》一文中提到,她从小看《胡适文存》是在父亲窗下的书桌,坐在书桌前看的。那是她最早和胡适的接触,已是在二十年代后期了。张爱玲在文中还谈到她母亲黄逸梵和姑姑张茂渊曾和胡适同桌打过牌这可能是一九三年五月以后的事,当时胡适辞去上海中国公学校长一职,而尚未北返。其时张爱玲父母亲因性情不和,而由母亲主动提出离婚,母亲和姑姑搬出宝隆花园洋房,改住到法租界公寓。当时因张爱玲和弟弟还随父亲住在宝隆花园,因此并没有机会得见胡适。这之后张爱玲的母亲再度出国,而胡适也于同年十一月返回北京大学。;而战后报上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