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8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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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奇案-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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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巡警梯姆·威尔希从那儿经过,看见两个小孩子鬼鬼祟祟的样子,顿生疑窦,便悄悄地在不远处熄了火。观察了大约五分钟,威尔希警官走上前去,将明晃晃的手电直接打在埃里克和狄伦脸上,问他们在干什么。
  埃里克和狄伦万没料到这么快就和警察遭遇上了,情急之中不及细想,便谎称是看见某某路旁堆放着这些仪器,顺手捡了来。威尔希警官十分老练,只问了三五个问题就让两个孩子露出了马脚,承认了他们的不法行为。
  家长们气急败坏,埃里克和狄伦都受到了关禁闭的严厉惩罚。但是在法官面前,两个孩子的父亲又都替自己的儿子辩白求情。4月初,埃里克·哈瑞斯和狄伦·柯勒勃德分别被判处监外执行一年,他们必须参加四天的“愤怒控制”课程,45小时社区劳动和若干心理咨询,并被处以各种罚款。“愤怒控制(AngerManagement)”课程是由心理学专家教授如何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压制和化解愤怒,以防暴力行为于未然。
  同年11月,在老师布置的一篇作文中,埃里克写下了如下的心得:
  当我以一名现实生活中真正罪犯的身份被带进现实生活中真正的警署后,我有充足的时间可以认真地想一想我到底干了些什么。……我痛哭,我痛苦,我感到被打入十八层地狱般的绝望。……我失去了父母对我的信任和尊重。将近一年过去了,我仍在很努力很艰苦地试图赢回这种信任和尊重。这次错误给我的教训是:无论你打算干什么坏事,都不可能不被擒获;在将行动付诸实施之前,你必须,绝对必须,彻底地想明白;即使你具备了做某些事的条件和机会,也并不意味着你应该去做那件事。直到现在,我仍然无法给自己砸破车窗的行为找出一个实实在在、站得住脚的理由。不过,也正因为我们犯了法,至少到1999年的3月底,我们都必须夹着尾巴,规规矩矩地做人。
  然而,在警方后来查抄到的埃里克的日记里,他对同一事件的感受却截然不同。文中几乎每一句话都带有诸如“操”“他妈的”“混蛋”等脏词,恕笔者不一一译出:
  不都讲美国是一个自由国家吗?如果我是自由的,当那个混蛋在星期五晚上把满满一车破玩意儿那么招摇地扔在荒郊野外时,我为什么不可以将它们据为己有?自然选择。所有的混蛋都应该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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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审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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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埃里克和狄伦被判刑以前,1998年3月,杰弗逊地区警署收到了布鲁克的父母蓝迪和茱娣·布朗夫妇关于埃里克网站的报告。除了那些直接攻击布鲁克·布朗的文字和段落外,埃里克用了整整三张网页描述如何制造雷管。他详尽地给出所使用的材料细目,列举他业已完成并试验成功的产品:
  我们已经做好了亚特兰大、弗博斯、派尔卓和帕若。如果有人没听说过,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们,它们是“逆反者”和“伏特加”自制的四枚雷管。其中亚特兰大和弗博斯的尺寸为125英寸乘6英寸,派尔卓稍小,1英寸乘6英寸,帕若更小,只有075英寸乘5英寸。每一枚中包裹着取自方玎、臼炮壳和鞭炮的粉末混合物,外接一根14英寸臼炮的引信。现在,我们唯一的问题是物色一处“试验基地”。
  帕若是一个伟大的成功。我们在一条干涸溪沟的河床试火,那一声巨响简直是惊天动地,震三山撼五岳,令人心跳加速,灵魂出窍。但是它的那些大个子兄弟们还没有找到一试身手的地方。
  文中的“伏特加”是狄伦·柯勒勃德的绰号,因为狄伦酷爱这种俄罗斯出产的烈酒。
  埃里克还在他的网站上陈述了他和狄伦骚扰邻里街区的所谓“逆反行动”:
  哇,这次行动真的是好玩极了。首先,家里只有我爸爸,这就比较容易混出去……但是我家后院的那些石头弄出了不少响动……
  我们看着“目标”家里的一些灯亮了,又灭了,可能那小子听见了什么动静。但是当鞭炮燃起的时候,他马上关闭了卧室里的灯。鞭炮响成一片,足足有30秒钟……我们猜想……很长很长。几乎每一个炮仗都炸开了,又明亮又响亮。所有的一切都正如我们预先计划的一样。15分钟后,我们开始沿着自行车道朝下一个“目标”进发,这时,第一个“目标”卧室里的灯又亮了,但是我们几乎可以肯定他并没有发现我们。在我们向第二个“目标”行进的途中,我们还在黑暗中打了几枪。对了,“伏特加”带了他的BB枪和子弹,所以我们装上子弹,朝沿途的房子和树丛胡乱扫射。不过我们不是很清楚,我们是否对那些房子造成了什么损坏……
  所以,诸位,我在这里向你们透露了我们的一个巨大的秘密。我们并不是在街上打架斗殴的小混混,我们更像一个团伙,我们精心部署每一次的行动并付诸实施。任何人胆敢招惹我们,我们就会在他的房子周围开一点小小的玩笑。鸡蛋、强力胶水、油漆、炮仗,凡是你能想得到的,我们都将要、或者已经使用过了。我们在学校里有很多敌人,因此,我们将会有很多次行动。这差不多已经成了我们的晚间常规活动。
  但是显然,这种小打小闹的“逆反行动”很难使埃里克和狄伦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他们需要更大规模的报复:
  从现在起,我将不再给你们任何辩白的机会,除非你能得到我的尊重,但是说实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那些了解我、也知道我尊重你的人,只要你不挡我的道儿,我们便可以相安无事。而其他的王八蛋们,你们最好在自己的家里藏严实了,因为我决不会放过任何人。我将会武装到牙齿,我将会毫不留情地射杀,而且我将会射杀每一个人!不,我并不疯狂。疯狂只是一个词,一个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的词。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对于社会上那些日复一日,在同样的时间上下班,且按照千篇一律的方式生活的人们,我对你们说:操!你们死定了。如果你们接受不了我的想法,没问题,你们可以来找我。然后我就杀了你,因为……他妈的,死人不可能争辩!
  不幸的是,警察们或者是太忙了,或者只将这一切当成了孩子气的牛皮和玩笑,竟没有派人追踪查访,进行最基本的调查。到后来,布鲁克和埃里克握手言和,“网站事件”便也不了了之。
  三年后的2001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在电视访谈节目《60分钟》中称,警方当时实际上已经起草了搜查令,但不知何故,没有送交法院签署。
  到了12年级,也许是碍于一年的监外执行判决,正如埃里克所言,“至少到1999年的3月底,我们都必须夹着尾巴,规规矩矩地做人”,所以从外表上看,埃里克和狄伦都是遵纪守法,老实听话的好孩子。在学校里的每一天,他们俩都坐在学生食堂的同一张餐桌上吃饭,在同一支保龄球队里玩球,在心理课、录像制作课和写作课的课堂上坐在一起。他们和毕业班的其他孩子们一样,开始考虑毕业后的打算。狄伦向几所大学寄出了申请,埃里克到海军陆战队报了名。
  埃里克和狄伦将他们的“4·20”——“末日审判”计划遮掩得严严实实。这时候,埃里克已经不再往他的网站上捅那些血腥恐怖的字眼了,而是把所有的这一切都藏进了他的日记里。他的同学詹妮佛·拉普兰特后来说:“我认为,他是我所见到过的最好的演员,因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朝夕相处,我竟然从没有看出丝毫的异样和破绽。在我的印象里,他永远都是那个非常聪明又非常和蔼,永远面带微笑的男孩子。”
  事实上,早在一年以前,埃里克和狄伦就已经在着手筹划这一次袭击了。科伦拜校园惨案后,警方从埃里克的日记中读到了他们计划的雏形:
  199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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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审判”(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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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的某一天,我将和“伏特加”一起复仇,去他妈的自然选择……我们将从头到脚一身玄装:黑色军用风雨衣,黑色军裤以及特制的黑色T恤衫——背景是一个很大的字母R或V,前面是字体较小的NBK……(R即“逆反者”Rebel的头一个字母,V即“伏特加”Vodka的头一个字母。NBK是电影《NaturalBornKillers》的缩写,意即“天生杀手”。NBK也是埃里克和狄伦“4·20”或“末日审判”计划的另一个代号——笔者注)
  在早晨上学以前,在所有的人起床以前,我们要先去……布鲁克家里。我们走进去,悄无声息地杀掉所有的人,再慢慢对付布鲁克……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尽情地羞辱他,朝他的身上吐唾沫,将他折磨至死。之后,给定时炸弹上好弦,将整栋房子轰塌,带走所有能找到的武器。谁知道呢?也许我们会非常幸运。然后,一切准备就绪,在午饭时分开车到学校,泊好车。我们将戴上墨镜,带着所有的包到我们的餐桌。很随便的样子,就和平常一样,但是要尽量少说话。如果有人问起,就说里面都是些和理科实验课以及英语讲演课有关的东西,或是乐器等等……
  最初的震惊过去以后,骚乱就开始了。“伏特加”举枪扫射,我朝人群中扔雷管。然后我扫射,他扔雷管。如果我们能够上到二楼,就挨个儿冲入各个教室,瞧着谁不顺眼便崩了谁。如果可能的话,再劫持一两辆不错的车,窜入临近的住宅区,朝住户们扔“马洛托夫鸡尾酒”(一种自制的燃烧弹,一般是在玻璃酒瓶中装满汽油,瓶口接一段引信——笔者注)。这时候,警察肯定已经赶到了,我们再和他们干上一阵。我们将使用各种自制炸弹,和手里的无论什么武器。总之,造成的毁灭和伤害越大越好。……我希望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个永久的印象。
  事实上,早在半年以前,埃里克和狄伦就已经在着手收集枪支了。他们在“黑杰克”比萨饼店打工一年多,只为了挣钱买武器及各种原材料。他们曾经试过自己去买枪,但是不行,因为联邦政府规定,18岁以下者不得购买枪支。1998年12月,他们请了狄伦的女友萝冰·安德森同行,在丹佛的一个“枪支武器展销会”上买下了三条枪,包括那支高点9毫米卡宾枪和两杆步枪。几个月后,这三支枪全都成了“科伦拜校园枪杀案”中的凶器。萝冰比两个男孩子年长,后来在回答警方的讯问时,萝冰说埃里克和狄伦告诉她,他们买枪只是为了练习射击。萝冰问他们是否还有别的用途,两个小伙子说:“我们才不会那么傻呢。”
  萝冰跟着他们到了“坦那恩枪展”,埃里克和狄伦挑好枪,把钱和枪都交给萝冰去付款。当时展销会上有不少人看见了他们,但是没有任何人对他们的行为表示质疑。
  幸运的是,案发时埃里克已年满18周岁,而且警方的调查显示萝冰确实不知道她的朋友们在四月份的枪杀行动计划,萝冰·安德森未被起诉。
  警方在追查那支TEC…DC9型半自动冲锋枪的来源时却颇费了一番周折,因为按理,购买重型武器必须要年满21岁。警方从制造商查起,得知该枪支出厂后即被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市的拿维加公司定购,1994年,又被转卖给伊利诺伊州博得温市的然德尔公司。第三次交易是由然德尔出售给丹佛西北郊西敏寺市的一家枪行。据枪行的出货记录,他们合法地卖给了一位21岁以上的顾客。几经易手,这支枪辗转到了丹佛北郊松顿市一名个体军火商拉瑞·儒塞尔的手里,不久,又在“坦那恩枪展”上出手。拉瑞·儒塞尔没有关于买主的任何记载,但他坚称是卖给了一名成年人。警察曾带他到警署辨认照片,拉瑞说埃里克·哈瑞斯、狄伦·柯勒勃德或萝冰·安德森都不是买枪人。
  因为科伦拜的中学生年龄都在21岁以下,警方遂将调查的重点转向埃里克和狄伦课余打工的“黑杰克”比萨饼店。一阵紧锣密鼓的盘查后,该店职工马克·曼斯主动向警方自首,说他在1999年1月将这支TEC…DC9型半自动冲锋枪非法卖给了未成年人埃里克。马克·曼斯于1999年5月被捕,后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在美国,像这类非法的枪支买卖比比皆是。但是就如同同样比比皆是的非法烟酒买卖一样,不出事则已,一旦某未成年人因酒后开车而酿成祸端,卖酒给他的店铺就算是“罪责难逃”,能轻而易举地被警方和保险公司罚个倾家荡产。
  1999年的冬末春初,每个周末,狄伦都去埃里克家由车库改成的工作间里“制造军火”:雷管、“马洛托夫鸡尾酒”、蟋蟀弹和煤气罐炸弹等等。蟋蟀弹是一种用现成的鞭炮改装的小型炸弹。狄伦甚至将他的绰号“伏特加”刻在了一些雷管和炸弹上。
  狄伦和埃里克关于爆炸品的知识几乎全都是从因特网上查到的。直到现在,美国的青少年仍然可以非常容易地在网上查找诸如爆炸品的制作方法及所使用的原材料等信息。在90年代因特网兴起之前,美国的图书市场上也确曾出版过一些关于武器和爆炸物的书籍,但因特网和书籍则全然不同,没有出版商把关,没有主管部门审阅,任何人只要愿意,就可以把随便什么内容的东西往网上捅。难怪事后有不少人谴责因特网的缺乏监管也是造成“科伦拜校园枪杀案”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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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审判”(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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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在这场校园悲剧发生以前,埃里克和狄伦难道就真的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常举动,或显露出任何的蛛丝蚂迹吗?
  埃里克的父亲韦恩·哈瑞斯曾经收缴过儿子制作的雷管等物,但却没有想到到埃里克的房间里去查看一番。如果他去了,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那间不大的卧室已差不多成了一座小型军火库。
  布鲁克·布朗记得,埃里克·哈瑞斯曾在一次课间说起,他特别盼望着他的18岁生日,因为满了18岁他就有资格买枪了。听了这话,布鲁克当时以为埃里克还没有枪。岂不知他不但已经有了,而且不止一杆。
  内特·戴可曼也曾是埃里克在科伦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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